看到林洛脸上露出了如此惊奇的表情,郑晓晓当然立即反应过来。
也许是看出了林洛脸上表情的古怪,郑晓晓也猜测出了几分林洛心里所想的事情。
看来是她刚才的话语说得出现了歧义,让林洛误会了。
她的两侧脸颊处顿时飞起了羞涩的绯红,赶紧亡羊补牢地说道:
“喂!林洛,你脑子里在想些什么呢?”
郑晓晓也不由得感觉挺害羞的,微微举起了右手的小拳头挥舞了两下,故作镇定、义正言辞地说道:
“你可别想歪了啊,我是说你身体不好,去卧室里面的床上睡觉,比较柔软舒适,也便于你休息。”
“至于我,我柜子里还有一床凉席,待会我会打地铺睡觉。”
“噢,原来是这样啊……”
林洛闻言,忽然发出了一声意味深长的噢声,弄得郑晓晓更加是羞恼难当。
过了几秒钟,郑晓晓也许是担心林洛对她有什么非分之想,再度开口朝林洛威胁道:
“丑话先说在前头,本姑娘让你在我这住下,那是看在你手受伤还无处可去的份上,才好心收留下你的。”
“你最好心思放得坦荡一点,可别有什么邪念歪念,不然本姑娘的拳头……可不是吃素的!”
说到最后,郑晓晓还示威性地朝林洛握了握右手的拳头,小巧的骨节被她给捏的咯吱咯吱直响。
说真的,以郑晓晓如此少女的面容和身材,举起拳头说这样的威胁话语,总感觉没啥杀伤力。
要不是林洛的右手此时还被纱布包裹得像是木乃伊似的,林洛说不定还会调笑两句呢。
感受着面前这个小拳头里蕴含着的强烈杀气,林洛也没有再说啥了,干干脆脆地点了点头,表示已经听明白了。
不过林洛想了想,还是拒绝了郑晓晓的好意:
“还是算了,多谢你的关心了,你那床铺毕竟一直以来都是你睡的,我睡也不太合适。”
“反正我一个男人,睡哪都没有关系,打地铺睡地上也是可以的。”
之所以林洛不愿意去占据舒适的床铺,还是他心底里的那股子大男子主义在作祟。
毕竟让他舍下脸面,以手伤的借口到郑晓晓家里混吃混喝,还要郑晓晓伺候,就已经让他挺不好意思的了。
这要是还鸠占鹊巢,把郑晓晓房间里的唯一一张床都给霸占了的话,那林洛感觉自己就真的彻彻底底像是在吃郑晓晓的软饭了。
由于心里有着这个纠结,所以林洛也就拒绝了睡床的待遇,选择了自己打地铺睡。
这样子的话,他起码还觉得自己像是个来暂住的客人一般,更像是郑晓晓的朋友。
既然林洛拒绝了,郑晓晓也没有再勉强,起身开始收拾起了小桌桌面上的碗筷。
随后郑晓晓考虑到林洛右手不方便,便帮他打了一盆热水端进房间,找了条未开封的新毛巾,让他可以洗洗脸,整理一下个人卫生。
而郑晓晓则是避开这个时间,到厨房把晚饭的碗筷都给清洗了一下,顺带也去公共浴室里洗了个澡。
很快,两人便都已经忙完了各自的事情,躺在了各自的铺位上。
夜风微凉。
如雪般的月光透过小房间的气窗,静静地铺洒在水磨的地面上。
一眼看上去,就像是铺上了一层白色的埃及羊毛地毯一般,带着几分淡淡的雅意。
林洛睡在小客厅地面上铺着的凉席上,头底下枕着几本临时充当枕头的书本,总感觉心里难以安定下来。
而在右边隔着一帘塑料彩色珠串的卧室内,架子床上的郑晓晓同样是辗转反侧,一夜都没有真正放心入睡下去。
两个人的心中,不约而同地都回忆起了今天发生的那么多的事情。
一对原本互不相识的年轻男女,居然会因为如此机缘巧合的事情,误打误撞地结识成了朋友,关系也一时间得到了这么大的进展!
甚至两个人,都已经睡在同一个房间里了!
躺在床上的郑晓晓不由自主地羞红了脸颊,捂着微微发烫的脸蛋,实在是想不明白,自己怎么会糊里糊涂地就收留下来了林洛呢?
想到这里,郑晓晓忽然又把目光偷偷望向了隔帘外,客厅地面上躺着的那个身影。
长这么大,除了和父母亲以外,郑晓晓还真是第一次和别的异性睡得这么靠近的呢!
郑晓晓眼尖,顺着照进小客厅里的月光,注意到了地铺上的林洛似乎翻了个身,大幅度地挪动了一下躯体四肢。
“林洛……你睡了吗?”
郑晓晓突然来了聊天的兴致,用一股非常小声的音量,压低声音悄悄朝林洛问道。
客厅里的林洛本身就还是非常清醒的状态,他也还在回想今天下来遇到的一系列事情呢。
几乎就在郑晓晓低声喊他名字的下一秒,林洛就已经马上做出了反应。
只见林洛翻过身朝向卧室的方向,答了一句:“没睡,怎么了?”
“就是睡不着,想和你聊聊天。”
郑晓晓眨巴眨巴了两下大眼睛,开口接着问道,“你平时通常有什么爱好啊。”
“我啊,平日里也就是喜欢听听音乐会,然后有空的话就去打一下高尔夫球吧。”
林洛也没编造什么假话,下意识地就说出了他上一世时的几个常见爱好。
可他这句话说出来,却“扑哧”一声把床上的郑晓晓给逗笑了。
“你就可劲儿吹牛吧,听音乐会这个我还能勉强相信,你居然还喜欢打高尔夫球?”
虽然她没有打过高尔夫球,但是多多少少也是听说过这种“绅士运动”的。
说得通俗一点,“绅士运动”其实也就等同于“富人运动”。
随便一根普通一点的高尔夫球杆,那都得好几千块钱!
稍微带着点品牌牌子的型号,一根球杆就得上万!
和体育场里拿着十块钱的兵乓球拍就玩的不亦乐乎的普通人比起来,能以打高尔夫球来作为娱乐消遣的人,那绝对是富人阶层了!
从她见着林洛开始,林洛身上穿着的那套病号服加人字拖的服装组合,就已经给她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象。
甚至林洛都已经沦落到一天没吃饭,连晚上落脚住宿的地方都没有的地步了。
要说林洛是能打得起高尔夫球的人,郑晓晓绝对是一百个不相信!
吹牛总得有个限度吧,以林洛这个身份实力,怎么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