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菲的举动杨锐并未太怀疑
杨锐驾车的速度不满,只是几分钟时间就来到九江中街,这里是一处非常繁华的商业街,道路两旁商场遍布,车水马龙,十里繁华,牧凛正坐在街边一个饮品摊位上,拄着下巴,看上去有气无力的模样。
牧凛被看得直不自在,仿佛没穿衣服一样,忍不住道:“大庭广众下你想干什么?”
“还没说呢,是什么让我们家的小丫头这样垂头丧气。”
提起这件事牧凛又蔫下去了,说道:“周安,我有个高中同学从外地回来了,带男朋友一起,昨天聚了一下,她看上去好幸福。”
杨锐忽然清楚牧凛为什么会失落了,
说话间李文雅与郭立新已经走到两人面前,李文雅见到杨锐,眼神立即变得玩味起来,上下开始打量,表情逐渐古怪。
“牧凛,你不是说没有男朋友吗?那身边这位是谁呀?”
牧凛刚要回答:“他是……”
“我叫周安,是牧凛的男朋友,还请多关照。”
牧凛睁大眼睛看向杨锐,目光中尽是不可思议
李文雅也摆手说道:“看出来了,走,一起吃个饭吧。”
几人去到的是一家西餐厅,李文雅要请客,说是与牧凛的男朋友第一次见面,必须给自己掏钱,杨锐却强硬拒绝了,在前台压两千块钱押金,见此李文雅没有再勉强,直拍杨锐的肩膀说他够意思。
餐桌上李文雅与郭立新很亲昵,手牵着手,互相夹菜,郭立新还很贴心的擦拭李文雅嘴角边的沙拉酱,看得牧凛十分羡慕。
“来,牛排切好了,你吃这个。”
这却让李文雅心里不是滋味了,女人就是这样一个古怪的生物,哪怕关系再好,即便是无话不谈的闺蜜,也总想要把对方比下去,好胜心强的可怕。
“牧凛,你的男朋友真宠你。”
杨锐面色如常回答道:“她是我的公主,我自然要宠她。”
李文雅对这个观点万分赞同,说道:“没错,好的男人就要宠女朋友,就像立新,每次回来都会给我带礼物。”
郭立新很斯文,但并不木讷,很快便理解李文雅话中的意思,从背包里逃出来一件小器物,是个发簪,看上去有些陈旧,但并不破,相反经过特殊处理还显得光鲜。
“文,文雅,这是宋朝时的一个发簪,来源不明,却难得保存的完好,是我从天阳古玩市场淘来的,感觉和你很配,今天就送给你了。”
乱世黄金盛世古董,在和平年代,古董是无价的,虽然这发簪和王侯将相的器物相比价值肯定有所差距,但对普通人已经算是不菲了,而且送女朋友一个古董发簪,也有种别样的浪漫。
牧凛忍不住羡慕起来,没哪个女生不希望男朋友会送自己礼物,只是牧凛清楚,杨锐并没有准备礼物,索要也只是徒增尴尬。
不想这时杨锐却说:“巧呀,正好我也有礼物要送给牧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