烈日当空,灼风袭人。
沈天仁坐在‘南庄茶馆’内,时不时的对着街道翘首以盼。
有女自远方来,她一身淡绿色衣裳、下着拖地长裙,身披白纱,雪白的脖子上更挂着昂贵的玉琉璃所制作的精美项链。
“何姑娘,你可终于来见我了。”
“公子,你之前多次登门相邀,究竟所为何事?妾身早已心有所属了。”
此女俏脸含羞,螓首微垂,她以为沈天仁是她诸多的仰慕者之一,所以一直未曾相见。
只是她天生善良,见沈天仁一次又一次的拜访,诚意十足,这才免为其难的答应约见一面,想要彻底打消沈天仁的妄念。
是吗……妾身?难怪自己以补魂师之名拜访,却始终无法得见于她。
沈天仁嘴角微微泛出一抹苦涩与迫切。
“在下自然是有要紧事找姑娘的,人命关天,姑娘且先听在下一言……”
“要紧事?等等公子,妾身怎么突然觉得公子你……极为面善?”
她秀眉紧簇,双眸死死的凝视着沈天仁,然后像是突然想到了什么,芳心猛然漏跳一拍,美目中更流露出一丝惊骇与不可置信。
“公子你……究竟是作何营生?姓甚名谁?”
沈天仁有些诧异,自己拜访的帖子上,可是写的很清楚的啊。
“自然是……”
话音未落,伴随着‘咔嚓’声和紧随的巨响袭来,打断了沈天仁。
这位梳着流云髻,标准的瓜子脸,柳叶眉,丹凤眼,无论从哪点来看,都堪称国色二字的年轻女子,在下一刻却身首异处。
她雪白的脖子连同面前的红木方桌,竟被一把锋利而通体漆黑的巨大镰刀——斩首了。
血溅五尺,就好似那血色之喷泉,淋了她面前的沈天仁一身。
血腥弥漫,取代了祥和宁静。
沈天仁脸色骤变,最后只余下深深叹息,擦拭了溅射满脸的血水,目光中透露着哀伤。
哎!终究还是,晚了吗?
“……补魂师啊!因为在下十年之前给姑娘补的命魂,此时已经到时辰了啊!若能早些约见在下……”
他脸色阴沉的蹲下身,轻轻捧起那张美丽却已失了血色的脸蛋,女子的双目依然透露着震惊之色,可此时,已是空洞而无焦距。
茶馆周围,不知何时已经是阴气遍布。时间,化为了静止。
勾魂结界。
他刚才没办法阻止,因为他才二魄下品,根本感知不到二魄中品同时身怀有勾魂镰这等法宝的地府使者。
如果夺魂使的目标是他,他也是必死无疑。
沈天仁的目光又转向了眼前那一身黑雾笼罩,脸色惨白如纸,却手持与其身躯不相符合的巨大镰刀的女子。
这是一把足有夸张至一丈之长的大镰刀,刀身通体黑芒流转,刀刃处锋芒乍现,却滴血未沾。
刀柄处,是一只血红的眼珠,微微开合,似好奇打量着沈天仁一般。
“来自于地府的夺魂使与勾魂镰,地府还真够重视我的啊。”
沈天仁强忍杀意。
感知不到她的到来是事实,阻拦不了她杀人是事实。
打不过她更是事实,可不代表,沈天仁会怕她!
女子语气幽幽,森然冰寒。
“沈天仁,我劝你不要和我们地府再作对了,此女十年前,就已经命数归墟,阳寿耗尽,可你非要生生的为她逆天改命。补充命魂,为她续命,害得我倒了大霉!你可知道,你这是逆天之举!会折寿遭报应的!”
“报应吗?”
沈天仁的目光中流露出一抹心痛。
“此女之命数坎坷,着实罕见,只有区区十五载。当年,我能力有所不及,只能为她续命十载,然她一生为善,连欺瞒之言都未曾说过一句,在如今这世道更是难能可贵,现如今我已有所成,又岂能见死不救?”
“她的命数,乃是天定的!是生尔注定的!上苍是公正的,自有其道理,你可不能忤逆苍天!”
看着这个天真的夺魂使,沈天仁的目光更显冷酷。
其实,这女子也是个可怜之人。
她连自己为何会成为勾魂使,都不明白。
若非如此,沈天仁早已动手。
“天定?注定?公正?哈哈,哈哈哈!那你可知道,此女上一世如何?”
“……”
“对了,你可没权利翻看那生死簿,我告诉你,她上一世,阳寿十五载,上上一世,阳寿十五载……再上一世……嘿嘿,你告诉我,这叫公平?”
“我……总之你今日必须放弃她,否则休怪我无情!”
“此女之魂,生而残缺,难锁命魂,这叫公正?”
“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但我沈天仁断不会坐视不理。我乃补魂师,专补人之三魂与七魄。我要让这天道公正,让这因果不虚!今日此女,我必救之!补魂剑,现!”
沈天仁情绪激动,看着怀里的女子头颅,泪光隐现,他好似又一次穿梭到了那十年之前。
……
“师尊,诸位师兄,你们为了救我这个最小的弟子,自己却连同师门和一切,被破碎之虚空吞噬。可我如今却身无分文,又实力孱弱,究竟该如何是好?”
走在清水郡的街头,此时的他不过十五,自记事起,更第一次离开师门。
师门被毁,所有熟悉的人和物,在一瞬间烟消云散。
而他自己,此时不过是补魂师刚刚入门,比之凡人实在强不了多少。
清水郡人潮如海,喧嚣四起,贩夫走卒更是寻常可见。
“穷小子,赶紧走开,别影响老子做生意!”
站在包子铺前,沈天仁的目光中,流露出渴望。
他很久没吃东西了。
“滚滚滚,别杵在这,客人都被你赶跑了!”
沈天仁张了张嘴,看了看自己身上脏兮兮的服饰,最后却只能默默叹息着离去。
他说不出乞讨之言。
这是个热闹的地方,这也是个冰冷的城市。
穿梭人流与其中的沈天仁,却显得的格外刺眼。
茕茕孓立,形单影只。
天大地大,何处为家?
难,难有他沈天仁的容身之处。
没有钱,亦没有人会可怜他。
在他内心的最深处,他时刻谨记着师尊的教诲。
“好男儿当顶天立地,气吞山河,不可卑躬屈膝,不可奴颜婢膝。宁可站着死,不可跪求生。”
不,决不能行乞讨之事,更不能说乞讨之言,即便是饿死。
自己有手有脚,能捉鬼,能降妖,还能补魂,如何会比寻常百姓还活得不堪?
“对了,记得师尊以前说过,人间长有不平事,寻常人无法解决的难题,无论大事小事,都会发布在衙门外的布告栏上,或许我也能找到自己能做之事呢?”
眼下肚子饿的直叫唤,身体也是有气无力,沈天仁只想赶紧去赚点小钱。
至于理想和未来,那得等到填饱肚子之后,再做考虑了。
“到了,此地便是那清水郡府,不知有些什么任务呢?”
布告栏上有着大大小小近百张寻求解决的麻烦,报酬也颇为不菲,可大多都是些妖魔鬼怪的任务。
然而,沈天仁很快却又失望了。
“厉鬼……树妖……鬼仙子,哎,一个比一个厉害啊。”
自己不过区区一魄下品,他可没办法应付这些。
原以为他或许可以找到那同为一魄下品的普通小鬼,结果……
“看来为今之计,也只能依靠我这补魂的能力,去想想办法了。”
实力不行,那是因为他把所有的时间都用于修炼补魂之术了,对于这方面,他倒是颇为在行。
犹豫半响,沈天仁已经有了主意。
“记得之前在集市中有看到过那些算命先生和江湖郎中,比起这些江湖术士假把式,我沈天仁那可是真材实料的。”
没错,那些江湖术士行的可都是那骗人之术。
他们尚且能活得有滋有润,自己没有理由赚不到银钱啊。
为了和他们做出区分,沈天仁想了想,决定前往那文人聚集之地。
沈天仁带着一丝期待,来到了清水郡最有名、最繁华的地带之一。
槐市!
所谓槐市,又叫做学市。
在清水郡,槐市每十日一开,列槐树数百行为队,无墙屋,诸生塑望会此市。
在此地,大多是经传书记、笙磬乐器等文雅之物。
对于一些学富五车学者而言,奉书籍为至宝。
对于一些附庸风雅达官显贵而言,更是如此。
此外,笙箫音律,更是雅者至爱,吟风弄月,美人相伴,乃人生一大快事。
之前沈天仁曾有路过,里面身穿绫罗绸缎,富甲一方的学士和显贵,可是不胜枚举。
这里,可谓是富文穷武。
家徒四壁去读书,富甲一方去学武?
大错特错。
如今,可是实行的以文御武,以文制武之策。
朝廷更是鼓励读书,鼓励学习。
无需名列前茅,无需闻名天下。
只要稍有成绩,便会大加赏赐。
读书者,富贵也。
可富国,可安邦。
于是,沈天仁便在槐市之内一角,盘膝而坐,地上刻下一行大字。
“晚生乃补魂师,专补人之三魂与七魄。”
如此稀罕事,自然引得不少人驻足围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