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芸回京都的第二天,林多多上午上完课,沈明慈照着课程表上的时间来等她,与他同行的,还有陆芸。
看到她,林多多自是惊喜,“芸姐,你怎么有时间来找我了?”
“比起学生,我更闲啊。”陆芸语气轻快的启唇淡笑,好像心情很不错的样子。
她头发留长长了,齐肩披着,和苏格兰格子风衣的下摆一起摇曳,内穿烟灰色背带牛仔裙,既有成熟的女人味儿,又有小女孩儿般最后的倔强。
和身在潞县的那个陆芸相比,站在自家地盘上,她更加自由自在,明媚动人。
林多多真心为她高兴,指着沈明慈问陆芸,“所以,你们俩这是沟通好了?不会再吵架了吧?”
“她爽了,就不会跟我吵了。”沈明慈摇摇头,一脸无可奈何。
“是啊,专程回来跟你吵架的,可见我这个朋友对你多重视。”陆芸伸了伸舌头,亲呢地挽着林多多胳膊,笑道,“多多,昨天的事情你不要放在心上,明子哥我俩经常这样的,从小吵到大,你习惯就好。”
“那就好,”林多多伸开双臂,拥抱陆芸,感性地说:“芸姐,我很想你。”
“我也是,走吧,我们去吃饭,我有好多话要跟你讲。”两人一前一后跨上沈明慈的摩托车。
林多多问:“打算去哪里吃饭呢?”
“去老莫,”陆芸一脸向往道:“好久没有去吃过西餐了,明子哥,这次,你一定要带我们俩吃个够啊。”
沈明慈嗤笑,“老土冒,谁去老莫吃饭是为了吃饱?”
陆芸噘嘴,“不管,我要这几年欠的都补上。”
沈明慈懒洋洋地笑道,“得,干脆结账的时候我们不付钱,把你抵押在那里算了,让你天天在那里吃个够。”
陆芸笑道,“那倒不必了,我只是想回忆一下青春而已。”
听着沈明慈他们俩你来我往地说笑着,林多多心情自在飞扬,昨晚她心念念了一整夜,希望三个人回到从前那种和好如初的自由状态,总算是达到了啊。
“我们以前在这里打过架,明子哥你还记得吗?”摩托车穿过一排白杨林时,陆芸心情愉快地张开双臂,拥抱着深秋的凉风。
沈明慈冷淡地回,“不记得了。”
“切,小气,真没劲儿,还生我的气啊?”陆芸讨了个没趣,对着前面的镜子,做了鬼脸。
林多多也学着陆芸的样子,张开双臂,说:“芸姐,唱首歌吧,我还没听你唱过歌呢。”
“好啊,不是姐吹,想当年,我们在育红小学的时候,我还是班里的文艺委员呢。”穿行在熟悉的白杨林里,陆芸回忆着曾经的事情,蓦地有些伤感。
她竖起大衣衣领,裹着鼻子和嘴巴,哼起一首新近学会的歌儿来。
旋律很熟悉,林多多听着,脑海中立刻涌出歌词,跟着哼唱了两句,蓦地,她如被雷击般,身子和呼吸都僵住了。
因为这首歌叫《一生所爱》,是后世再流行经典不过的一首歌,妇孺皆知的电影《大话西游》插曲。
起先,林多多疑心自己是听错了,她竖起耳朵,凑到陆芸衣领便,仔细聆听,“芸姐,你唱大点声,真好听。”
“好听吧?这是我有一次无意间听余十戒喝醉后唱的,央求了他好几次才教我这个歌儿,勉强算是学会啦。”
陆芸明亮的眼神里,露出小女孩儿炫耀花裙子般的得意。
接下来,她放开嗓子,继续用不标准的粤语唱:“……开始终结总是,没变改,天边的你飘泊,白云外,苦海翻起爱恨,在世间难逃避命运,相亲竟不可接近,或我应该相信是缘分……”
林多多攥紧插在外套口袋里的拳头,每听陆芸唱一个字,她就觉得心跳节奏加快一拍,简直要跳出剧烈起伏的胸腔。
难道,余十戒也是重生的?
这个念头浮上脑海时,这段时间,许多关于余十戒的猜测和质疑,像是难解的数学题终于有了思路一样,一下子迎刃而解了。
联想到前世今生的许多事情,林多多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推断,同时,又不得不相信自己的推断。
自从她重生之后,可能有意无意地改变了某些人的命运轨迹,可是,当一个人由内而外的发生改变时,只存在一种可能性,那就是重生!
否则,像余十戒这样一个为了100块钱去抢劫杀人的庄稼汉,怎么可能会变得这么聪明富有,唯一的解释,就是跟她一样,也重生了。
陆芸嗓音嘹亮地唱完,捂着鼻子驱赶寒风,问林多多,“怎么样,我唱的还好听吗?”
“好听。”沈明慈意外地先发表了看法,“陆芸,你说这个是那个姓余的教你唱的?我在花城那么久,怎么从来没有听过。”
陆芸显得很是得意,“切,你以为你很神通广大啊?实话告诉你吧,他说这是一首韩国歌曲,知道韩国在哪儿吗?在我们国家的北方。”
“呵,”沈明慈不屑道,“陆芸,我发现你现在活脱脱就一土老帽,被那个姓余的传染了是吧?回咱们京都,多呆几天你就会发现,好男人遍地都是,他连个屁都算不上。”
“不许你说他的坏话……”陆芸在沈明慈肩膀拍了下,嘟嘟嘴,“明子哥,你别瞧不起人,你不一定有三哥文化程度高呢,别的不说,就英语,他能把全英文版的《基督山伯爵
》读下来,你能行吗?怕是你看到没有看过吧?”
“我呸,你知道《基督山伯爵》长什么样吗?他也就哄哄你这个没见过世面的二货。”沈明慈自然是不信的,那个土老帽没有上过几天学,他会英语?
少搞笑了。
“明子哥,你太看不起人了,我告诉你,好歹我也是上了电大的,他的英语读的好不好,难道我会听不懂?”
陆芸最讨厌被沈明慈嘲笑,当下,干脆取下背上的包,掏出一本翻到破烂的书,塞给林多多,气鼓鼓地说:“多多,你看看,这本就是余十戒的《基督山伯爵》,他天天晚上看,书都快翻烂了,难道也是我撒谎不成?你看看这些字,都是他写的,我的字迹,你应该认识吧?”
林多多接过这本陈旧发黄的英文书,解开牛皮纸订着的扉页,看到内页上的字迹,不由脊背一阵发凉。
上写,revenge,还画着一个象征着无穷尽的符号,∞,这个符号,是infinity的意思,代表着无限,无穷的恨,或者爱。
复仇,当然不是爱,只有无穷尽的恨了。
沈明慈回头看一眼英文书,仍旧是那副不以为然的语气,“不就一本英文书吗?有什么了不起,指不定是哪儿偷来的呢。”
“你……”陆芸被他气得无话可说,“就你最能行了吧?谁都不如你。”
“芸姐,能不能把这本书借给我看看?”林多多把英文书卷成一团,若有所思地说:“我挺喜欢这本书的,可惜在图书馆里找遍了也借不到。”
陆芸没放在心上,“行啊,你看吧,看完记得还给我,这本书是他的宝贝儿,他天天晚上睡觉前都要看几页的。”
“啧啧。”沈明慈很是无语的摇摇头,张口闭口天天晚上,他们俩发展到什么地步了,想都不用想了。
有些人非要想着往火坑里跳,飞蛾扑火,别人能有什么办法呢?
林多多捧着书,推了下沈明慈,“你骑慢点,我有些不太舒服。”
“好。”对她,沈明慈自然是有求必应。
“啧什么啊,你知道这本书讲的什么吗?肯定不知道吧,让我告诉你……”接下来,陆芸絮絮叨叨的讲起了《基督山伯爵》的故事,林多多则带着目的性,快速翻看着余十戒爱不释手的枕边书。
终于,在一副快要看不出原本面目的插图里,钢笔潦草地涂涂画画的地方,看到了她猜测中的字眼:复仇沈明慈,抢回林多多。
完了。
好了。
和前世的一切,都对上号了。
毫无疑问,余十戒也是重生的了,并且,他把沈明慈视为头号敌人。
沈明慈轻车熟路,很快就把车骑到了鼎鼎大名的“老莫”门前。
正是饭点,聚集着不少穿着呢子军大衣的半大男孩,刚成熟的男人们。
这个年代的京都年轻人,把去“老莫”吃西餐视若充满荣耀感的活动,仿佛这不是一次饭局,而接近于礼仪式的朝拜。
没去过“老莫”,就像外地人来京都没晋见过古城遗址城楼一样,别提多遗憾了。
从某种程度上说,“老莫”简直在给京都新兴的青年贵族进行精神上的授勋,不管工作学习多忙,每个月都要呼朋唤友来这里聚一聚,以显示高贵的身份。
过生日订婚拍婆子请客吃饭,必须的首选“老莫”,特有排面儿。
因此,老莫里从早到晚都是人满为患,吃完一拨又一拨,到了饭点儿,餐厅经营者,不得不采用排号制度,满足顾客们的需求。
眼下,这群穿着衣冠楚楚的子弟们,在服务生的领导下,耐着性子排着文明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