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以为这月薪五万是我从这场比武中获得的最大的好处。当大小姐把我的老人机换成高档智能手机的时候我才知道,在网络上我已经是个名人了。
我先打开的是一家自媒体的文章,之所以选择打开它,是因为它的标题足够吸引我它的标题是这样写的--震惊!武术界惊现绝顶高手他是这样打败敌人的。
内容其中一节是这样的--‘这位高手极其低调,这一日他到饭店用餐,恰遇几个流氓喝酒闹事调戏隔壁桌的美女,高手路见不平三拳两脚就将这帮流氓打跑,然后带着美女离去……’
美女?在哪呢?我左看右看上看下看一番也没找到这位仁兄文章中的美女。
下边还有读者评论--评论一:‘真想不到,以为这样的事只有电视剧中才会有。’评论二:‘不知道他和哥斯拉打起来谁会赢。评论三:‘希望以后多多写关于这位高手的消息。’
类似的文章还有很多,基本上把我写的完全不是个人而更像是神。
人随着社会地位的改变在其他方面也会跟着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这一点在我身上体现的是淋漓尽致,而这些改变有些是你的意志所左右不了的,通俗点说就是你不改变也由不得你。比如说我,平时最喜欢抽的是三块钱一包的”鸟枪“牌香烟,但是大小姐硬是给我换成了五十块钱一包的”炮“牌。理由是我现在是黎家的一员,我代表的不仅是自己更是黎家,抽三块钱的烟传出去太丢人。还有我的衣服,三年来就没换过,都是晚上洗了第二天干了接着穿,关于这点我不得不承认不是我不喜欢穿新衣服,而是实在没钱买,我卖耗子药的收入一个月下来除去吃饭房租哪还有什么闲钱买衣服。
大小姐家里的生意主要就是卖衣服,对于穿衣服她当然有心得,当天晚上她就拿回好几套新衣服让我穿上试试。
果然她的眼光很毒,我穿了以后照镜子都感觉不是我自己了。不过帅是一回事舒服不舒服就是另外一回事了。这上万一套的衣服就如同有刺一般让我浑身不自在。我还是觉得我那套穿了好几年的旧衣服才是真正属于我的衣服。但是大小姐坚决不答应,说我那套旧衣服无论如何也不能再穿了理由还是老一套--给黎家丢人。
这一次我坚决不让步,说如果让我穿这些别扭的衣服我就不干了。这是她的命门,她立马就没脾气了答应了我。
当然以上这些花销都不用我花一分钱甚至连跑腿都不用,只要我说一声就有专门的人帮我买烟买酒买衣服。吃饭也是这样,每到饭口厨师就会来问我想吃什么,然后做好了亲自端到我的房间,我现在的房间在大小姐的隔壁,这间房子本来是招待来家里住的亲戚朋友的,她家的亲戚朋友当然是非富即贵里边的家具相当考究现在分配给了我。
有人说,人一旦有了名不用你去找钱,钱会自动来找你,现在我对这句话是深有体会,其实不止是钱还有美女。
今天就有一个自称是导演的人找到了我,说是要拍一部武侠片想让我当男主角。我喜欢看电影也喜欢女明星但是演戏我却从来没有想过。况且我也很清楚自己的斤两,我就是个冒牌高手,真的去拍武打片我一点武术功底没有那不是一下就穿帮了?
大小姐倒是个善解人意的人,“如果你有心想到娱乐圈发展的话我也不拦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