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节 猴子
法医朱明川2019-11-13 11:09927

  天祝县的居民大多为信教的藏民,对杀生有着严格的禁忌,即便是林区的野鸡等动物,他们也心存敬畏。由于头盖骨都被切掉,脑子都不见了,有人怀疑是被吃掉了(有些地方曾有吃猴脑的习惯)。所以,蒋财帮在报案时,他不肯定那些是人类的头骨,还是猴子的头骨,但那些信仰藏传佛教的人认为,即使是杀害猴子也是一件天大的事。

  那么,头骨是人类的还是猴子的呢?如果头骨骷髅系人头骨,可能属于刑事案件;如果系动物头骨,也存在当事人是否触犯刑律的问题。

  在头骨身份之谜未明朗前,媒体开始报道,那些都是猴子的头骨,于是引发了网友的讨论,大多数人痛斥吃猴脑的行为。可天祝县有无猴群活动呢?在这一问题上,答案是否定的,因为甘肃省的猴群活动主要是在甘陕、甘川交界地带,天祝及其他交界的青海高寒区根本不适宜猴群活动,也从没有过这方面的记载。

  在甘肃省,灵长目动物主要有三类:一种是国家一级重点保护动物金丝猴,在甘肃省东、南部地区分布较广,数量约在4000至6000只左右;另外两种是国家二级重点保护动物猕猴及短尾猴,猕猴的数量约在2000至3000只之间,短尾猴的数量相对较少。从有关资料来看,被少数人掏吃猴脑者多是猕猴,而甘肃省除了动物园等展示场所有猕猴外,其它地方没有人工养殖的记载。

  那吃猴脑是被允许的吗?

  答案是,不。所有的灵长类动物都是国家重点保护的对象,在《关于森林和陆生野生动物刑事案件管辖及立案标准》中规定,猎杀6只短尾猴或猕猴就构成重大案件,猎杀10只以上就构成特别重大案件,而猎杀1只金丝猴,就可构成特别重大案件,当事人均可被追究刑事责任。在市场上,一只猴子的价格约为1万元,如果头骨真是被人吃掉猴脑后丢弃在峡谷中中,那花掉的钱就是一笔大数目了。

  根据法医的检验,头骨的新旧程度不同,若真是猴子,它们则不是被一次性杀死的,应该是多次作案累积起来的。而发现现场距离一条通往青海的公路仅一公里,附近森林茂密,峡谷陡峭,路面到沟底很高,头骨很可能是从路上扔下来的,所以头骨被扔弃的地方不是第一现场,很有可能是作案者为毁灭证据将猴头异地抛弃。

  但若是异地毁证,除了头骨外,其它尸骸去哪了呢?不管是人类的头骨,还是猴子的头骨,它们出现在峡谷都是不正常的。

继续阅读:第3节 脑容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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