显然,方光宗是不可能有那么多配偶的,根据民警查到的数据,该名嫌疑人也没有登记结婚。
查到了这条线索,民警很快就找了方光宗,将他带离了住所。起初,方光宗不肯交代实情,坚称自己被冤枉了,有人要陷害他。这时候,我和梁春邻依法采集了方宗光的指纹,没多久就找到了罪证,让他辩无可辩。
是什么罪证呢?死尸身上留有凶手的指纹吗?
在第18个案子中,我提到过,就算凶手的指纹曾留在死者的皮肤上,可时间一长,指纹是会消失的。在本案中,死者都浸泡在水中很久了,很多证据都消失了,指纹还能派上什么用场呢?我本来也很沮丧,但后来就想到,死者口袋或手上都有一枚铜钱,铜钱磨损严重,表面已经很光滑了,也许能找到指纹呢?
经过仔细检验,我和梁春邻在3枚铜钱上找到了部分模糊的指纹,其他的都已经无法检验出指纹了。不过,我后来在山洞里找到的女尸没有入水,她手中的铜钱被检验出确实留有方光宗的指纹。案情随即又有了重大的突破,因为在松树上散落的尸块中也有一枚铜钱,那枚铜钱没有被雨水打湿,上面有一枚血指纹,非常适合做比对——证据表明,那枚指纹的确是方光宗留下的。
与此同时,民警走访了方光宗的街坊邻居,他们证明方光宗家中近半年来都有不同的女子出没,每一个都是身怀六甲,可生产完后就消失了。方光宗对外称,那些都是他的亲戚,来马山县躲着超生的,因此街坊邻居都没有怀疑过他。
面对这些铁证,方光宗只能交代了犯罪事实,是他杀害了那些产妇,可他为什么要那么做呢?是心理变态吗?他对产妇有难以言喻的恨意?
不,答案更令人心寒。
根据方光宗交代,半年前他结识了人贩子,当知道能买卖孕妇时,他就动了邪念。表面上,方光宗跟人贩子说,买孕妇当老婆,事实上呢,他等孕妇生产后,立刻就买掉了婴儿,以此发不义之财。那些孕妇有的是智障,有的却是正常的,那些不愿意卖掉孩子的女人被方光宗骗到了山上,伺机杀害。
罪犯犯罪时,总会有意外,有一次方光宗骗不了产妇上山,他就干脆在家中将其杀害,尸体被肢解后,他就将尸块丢到山洞里。可有的产妇没被打晕,想要逃命,方光宗来不及用麻袋,他就将她们直接推下去,没想到的是,有一个产妇没有立刻死去,还在山洞里活了一段时间。而方光宗抛尸的地方都不一样,那些山洞都是共通的,天坑有大有小,有高有矮。后来,民警根据线索去山中寻找,真的发现了更多的产妇尸体、孕妇尸体。
案子到这里就算被侦破了。
那死者们手上、身上的铜钱是怎么回事呢?
原来,方光宗在买下孕妇后,他都会花言巧语蒙骗受害者,说那铜钱是家传之宝,送给她们当做定情之物。实际上,那些铜钱在街上都有卖,有些造假商贩为了弄出古旧感,他们都会磨光铜钱表面,可方光宗没想到,他就是栽在了铜钱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