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烨愣了愣神,理智告诉他,其中必有诈。
这是仙人跳吗?
好比前世下班回家路上,突然蹦出个妹子拉着你开房,而且那妹子长相甜美,你会怎么做。
当然是……避而远之了,搞不好刚刚脱掉裤子,就会有一大堆壮汉登门。
“这位姑娘,你把我当成什么人了,我是有媳妇的人,而且有两个媳妇!”
沈烨特意将‘两个媳妇’四个字说得很重。
“都不要紧的,我杀了她们,然后你乖乖跟我回飘渺阁就是了。”
女子继续笑吟吟的说着,同时目光一寸一寸的扫着沈烨,仿佛在观赏艺术品一般。
“卧槽……”
“你为何选我当道侣,你看旁边这壮汉如何,他的名字叫宋宝,号称一夜七次郎,你懂的!”
这等好事怎能忘记自己的好兄弟呢,他指着酣睡到宋宝说道。
“七次郎是谁?为何姓一夜。”女子疑惑的问道。
“呃……这些不重要,重要的是你需要一位体格出众之人。”沈烨陪笑道。
同时他心里正在问系统一个严肃的问题。
“系统,此女子是什么修为,我能打过么?”
“叮,此女半步金丹,吊打一千个你……”
沈烨:“……”
女子看着五官大开大合的宋宝,额头皱起来,淡淡说道:
“谁说我找道侣了,我只是找个鼎炉,还有他长得这么丑,我会有压力的,若再提他的名字,我就杀了他。”
“女英雄放过我吧,难道只因为我长得帅吗,你看我一脸的疙瘩,哪里帅!”
“只是中了毒草而已,没多大关系。”女子长袖一扇,一堆花粉般的光华撞在脸上,疙瘩立刻消失不见。
他摸着脸惊呆当场,若是这一幕狐狸精看见,会不会羡慕得吐血呢?
“看漂亮了吧,你心里也别太有压力,只是陪我清修一百年,过后会放你出山。”
靠,就是说当鼎炉一百年,这么牛逼的老前辈跟我一起操练,我能熬过一年么。
“可是……我们刚刚才认识,就要做那种事情,我怎么下得去手呀!?”
“这个问题问得好,说实话本座也不知双修之术如何施展,书上只写男的躺着,女的坐上去就行了,不过这都不重要,我本体正在藏经阁里面翻找相关典故,很快就会找出答案,不会让你失望的。”
女子淡淡的说道。
“什么,这只是一具分身?”沈烨眯着眼打量着女子,根本看不出端倪。
“确切的说这是一具投影,我正午刚刚在大殿里卜卦,说这个时辰楚江上一艘船里有极其阴险之人,与他双休可滋补我的浩然正气,于是我才拍分身来这里等待机缘。
本体么,至少需要两三天才能抵达。”
沈烨张大嘴巴望着女子,他万万没想到,一具分身就能强到这样不讲理的地步,那本体来了还不得逆天。
“极其阴险之人,我是那种人吗。”
女子有些不耐烦的说道:“行了,看到你本人,本座很满意,过两三天本座亲自接你回山门。”
说罢,她往沈烨的胳膊上一点,一股钻心的刺痛袭来,随后手臂上浮现出一块深蓝色的圆型印记。
“这……!”沈烨看着圆印,不管怎么擦都擦不掉。
“哈哈,小帅哥安心的等我找你,不管你走多远,就算天涯海角,本座也能凭这枚印记找到你。”
说完一律青烟腾起,神秘女子消失不见。
沈烨都没来及问她的名字,哪个仙门,这女人就变没了,仿佛从来没来过一般,船上只留下船夫和宋宝二人酣睡。
若不是手臂上盖着如猪肉安检后的蓝色印记,感觉就像是做梦一样。
“喵了个咪的,人长得帅还帅出事故来了!”
这件事太过匪夷所思,他没有向宋宝提及,主要还是怕伤了义弟的自尊心。
飘渺阁是什么地方?
是福不是祸,是祸躲不过,我就不信躲在青云门里,你能耐我如何!
……
又过两日,风平浪静,沈烨不时的摸着深蓝色印记,不管用什么办法都无法根除掉,仿佛长在了肉里一样。
第二日下午,庆安城终于到了。
踏入城门,里面的热闹程度远远超过沈烨的想象。
作为庆州首府,又是青云门指定的仙考点,不少天骄才俊都停留在这里,期盼能被哪个仙人长老看上眼,从此一飞冲天。
“大哥,庆安城人好多!比东阳城大好多好多倍呢!”
宋宝骑着马,东张西望,一脸的惊奇之色,那模样生怕别人不知道他是土包子第一次进城一般。
“还行吧。”
沈烨语气淡然,城虽然大,但在他眼里也就那样。
论繁华,根本比不上前世的那些大都市。
他现在没心情,试问被一个女魔头控制住了,谁会有好心情逛街?
“大哥,这附近的酒楼好像都满了,我们去哪儿?”
宋宝环顾四周,见所有酒楼都人满为患,不由得有些担忧,在找不到投宿的地方,就只能睡到野外了。
“当然是去城里最高档的地方了……”沈烨环顾四周,最后手指指向了一处高楼,继续说道:“看到那座最高的楼没?我们就去那里。”
不远处有一座高达九层的大型木质建筑,二人很快来到门前。
如今沈烨不差钱,去哪儿都有底气,仙人就该高调才是。
“醉仙楼!”
宋宝如今有了修为,一眼就看到了那酒楼的招牌,见那酒楼壮观无比,心中也充满了期待。
“醉仙楼可不是土包子去的起的地方,在这里,一顿饭消费至少一千金币。”
这时,头上响起了一个阴阳怪气的声音。
沈烨循声望去,见是隔壁酒楼二层发出的声音,一桌人正在吃饭,而刚刚说话之人正靠着二楼栏杆,一脸玩儿味地看着他们。
听到这个,他眉头皱了起来,喃喃道:
“一顿饭才不过区区一千金币,竟然还有人吃不起,这世间的穷逼这么多吗?”
“你!”
二层那人被话噎住,气得把嘴里的酒都吐了出去,不过还没等他开口,沈烨一行人已经信步走进醉仙楼。
……
“大哥,一顿饭一千金币……真的是区区吗?”片刻之后,宋宝忍不住问道。
那可是一千金币,快赶上一个铺子一年的收入了。
此次出来,宋宝总共就拿了一千多金币做路资,一顿饭全花掉,那是万万舍不得的。
“当然是区区一千金币了,这点金币也能叫钱吗?贤弟,不是我说你,你应该适应一下自己的身份了。
出门在外,最重要的是什么?是排场!
排场知道吗?就是别人哪怕不认识你,但只要一看到你,就忍不住觉得你很吊!这就叫排场!”
“哦……”宋宝似懂非懂的点了点头,他一个小城的小富二代,哪里懂那么多弯弯绕,像庆安城这么大的城池,还是第一次见到。
可是就这点钱,全都花掉吗?
转念一想,大哥一定带钱了,像大哥这般仙人,富可敌国,跟着大哥长见识!
“待会儿你们别说话,看着我就行,以后多学着点,出门别丢人。”沈烨摇着头走进大堂。
片刻后,一名打扮得利利索索,粉头白齿的店小二来到他们身前。
店小二目光打量二人,见他们风尘仆仆的模样,穿的也不是高档货,一看就不像有钱人,脸立刻拉下来。
大酒楼里的小二,哪个没眼力劲儿,这两位客人可不像是能掏出酒钱的货色。
店小二还算厚道没当下赶人,只是皮笑肉不笑的说道:
“这位客官,本店只招待权贵,一顿寻常饭菜也要一千金币,不贵,可也不便宜,您是不是走错地方了?”
沈烨啧啧的笑着,心道:狗眼看人低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