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我来。”
盛年华看了一眼四周的人,金家的婚礼太过盛大,前来祝贺的宾客非常多,许多人互相并不认识。盛年华看到大家并没有人注意到她这边的异样。瞪了路康太一眼,转身领头往后院走去。她想了想,此时金家大院哪里都是人,想找个没人的地方谈个话,都不容易。她的房间也不安全,今天她娘家人来了不少。她刚开始就为这件事犹豫过。娘家人毕竟是小县城附近农村的。没有见过多少世面。这么多年,她一直在人前包装自己。也不轻易与娘家人来往。除了每年定时给娘家人寄去一大笔钱以外,她从不让娘家人到省城来看她。这一次毕竟是自己唯一的儿子结婚。她娘家要是不来几个人,也说不过去。她想了想,就专程派人到老家接了家人来。
她盘算好的,只接大哥和二姐。因为大哥在村里当个村支书,多少是个场面上的人。二姐是在小县城厂子里当个小会计。也算是个城里人。除了这两个人,别的亲人她都不让来。乡下泥腿子,粗糙的脸,指甲缝里都是泥。常年在地里干活,土里刨食,自然比不上城里人保养地好。像她那两弟弟,看起来老得都不成样子了,不知道的,还以为是她爹呢?盛年华这么好脸面的人,怎么能让这些亲戚来给她丢脸呢?
这要是都来了,还不一下子把她老底子揭了。从此以后,她还要怎么在夫人圈子里混啊。
结果大哥来时带上了他的二小子,二姐带上了她的大闺女。这两个人真是的,不经过她的允许就做下这样的事。这让盛年华大为光火。她知道,这一定是二姐的主意。她光想着二姐总算是个城里人,来了不会给她丢人。她怎么忘了一件事呢。她这个二姐是个典型的过小日子的人。学会计的,平生最擅长的就是算计人。有一丁点便宜都能看眼里去。这到省城来参加西城的婚礼,来往的都是省城的贵人。二姐多聪明啊。她谁都不带,专门带了她大闺女红英来。那是因为红英今年十八岁了,中专毕业,刚分到她们县城当小学老师。正是适婚的的好年纪。二姐这是打着如意算盘,想在宾客中物色一个好女婿。做着能够靠婚姻把红英从县城调到省城的美梦。
当然,二姐的这个小心思肯定逃不过大哥的眼。所以大哥什么也没说,直接把他家二小子带来了。如果说二姐带闺女来还有点谱。大哥这样做可就让她头大了。大哥三个闺女就这一个儿,大嫂宝贝得不得了,小学都没毕业,靠着大哥的威望,天天在村里充人样。其实就是个不学无术的败家子。今年二十一岁了。一来到金家,就到处乱晃,一副贼眉鼠眼的,看着让人生厌。
平时也就罢了,今天可是大场合。盛年华自然不能让这些人给儿子婚礼添堵。所以她今天一大早就对大哥二姐下了死命令。除了必要的出席外,他们四个人今天一天尽量呆在她房间里少出去。就是出去了,也不要和任何人说她们和自己的关系。盛年华尤其特意又交待了大哥,要注意看好他儿子。并威胁大哥说,省城可不比乡下,要是闹出点什么事来,她可摆不平。要知道,来的客人里,很多人,都是她娘家人绝对惹不起的人。
真是越怕什么越来什么。今天盛年华都在担心她娘家人别给儿子丢脸的事。结果没想到,娘家人还没弄出事来,倒是西城自己丢了个大脸。她一肚子火还没发出来,没想到现在一转眼又撞上了路康太。今天怎么这么不顺呢?盛年华非常后悔。当初儿子说要结婚,她也找人算过日子的。说这个日子对儿子不利,是大凶之兆。她本来就不想让儿子和陆细细结婚,再一听这是个凶日子,自然不愿意。和儿子闹过一场,儿子立场那么坚定,一向听话的儿子如此执着。盛年华和婆婆又说不到一块去。婆婆说这日子有什么不好的,正好和贤宇一起办。这叫双喜临门。胳膊扭不过大腿。儿子和婆婆她谁也说不过。更何况婆婆还一脸你居然信这个,你真是小地方出身。小家子气。
那表情气都让她气死了。
自己房里不能去。今天到处都是客人。盛年华作为新晋的婆婆,又不能现在离开家。她只能临时领着路康太去一个地方。那就是家里的地窖。七八十年代农村家家都有一个地窖。直接在地上挖个没事,上面用木板或者秸秆加泥土盖着,里面放着白菜萝卜红薯之类的东西。金家的地窖不是这样的。像一些省城富裕家庭都有这样一个类似的地窖。就像现在的地下室一样。里面放着许多储藏的食物。像酒之类的。
“有什么话在这就能说,你这是要把我往哪领。你以为我是谁,还能——”
“酒窖。”
盛年华只说出两个字,路康太的废话立马消失。一脸不耐烦,但却又两眼馋相地跟在盛年华身后,乖乖跟着她走到后园里。转过一片林木,站在一处小屋前。这小屋一半在地面上,另一半显然在地下。盛年华拿出一串钥匙开门。门一开,路康太立马闻到了一股奇异的酒香。
他是个酒鬼,离老远都能闻到好酒的味道。以前和盛年华在一起的时候,盛年华管钱管得紧,他很难藏下私房钱,就是藏下一点,也赶紧拿出去喝酒了。他的不上进,最后全被盛年华归到喝酒上。说他一脑子都是猫尿,根本不像个男人,养不活老婆孩子,还不如早点离婚了算。
跟在盛年华身后,走进地窖。路康太一眼就被那一排排各种各样的酒镇住了。金老爷子和金院长那样的人,自然会经常有人送礼。送什么?酒自然是少不了的。可这爷俩都不怎么喝酒,偶尔喝也是节假日,或者特殊的日子。所以这酒啊,就一直存,一直存。到了金西城这一辈。金西城虽然喝酒,可他只喝好酒,他看不上的,一点也不沾。金贤宇根本就不回家。所以这地窖里的东西最多的就是酒了。
路康太很贪婪地闻着酒味,把架子上的酒名字看着,伸手拿下一瓶,打开。看盛年华并不说什么,直接拿着酒瓶子坐到地上,先灌下去半瓶,这才迷着眼睛望着盛年华。此时盛年华已经坐在了一把木头椅子上。一脸戒备又厌恶地看着他。
“路康太,你居然敢到这里来。谁给你的胆?”
盛年华这个女人一向都是如此,总是先发夺人。不管什么时候,都是她有理。根本不给别人说话的机会。
路康太又唆了一口酒,那香气直冲他的鼻子,让他全身都舒服极了。他此时的火气怨气也没有开始那么强烈了。这时醉眼朦胧,再看盛年华。他不得不承认,盛年华这个女人真是吃了不老药了。这么多年过去了,算算盛年华比他小三岁,也是五十岁的人了。怎么一点也不显老呢。坐在那里,穿着一身墨绿色的刺花旗袍。头发乌黑浓密盘成一个发髻上面戴着首饰,白皙的皮肤带着一抹成熟的韵味。怎么看都只像个三十多岁的丰韵妇人。
再看他,路康太眼里闪过一丝落寞。算起来当年他和盛年华在医院里,也是一对被人十分看好的恩爱夫妻。男才女貌。他有才长得也不丑。配盛年华正登对。现在再看呢?在别人眼里,他简直就是盛年华的爹一样苍老。不但是老,还落魄穷酸的很。
如果不是这个女人,如果不是当年……
想想和他当年一起工作的同事,当上副院长的,调到省城的也大有人在。他要是家庭美满,不出那些事,在医院干到现在。以他的能力和资历,他也能当个副院长了。不说调到省城,就是在他们那个县城,一定混得风声水起。现在呢?居然沦落成了一个刚出狱的劳改犯。这全是拜这个女人所赐。而且,这个女人带着他的女儿嫁到金家以后,居然只顾自己享受,一点也不关心女儿。直到现在,女儿都快三十岁了,不但没有结婚,还和别的男人生下了一个孩子,如今又坐了轮椅。
该死的盛年华,她不但害了自己,也害了自己的女儿。
一想到这些,那酒的美味全变了味道。在路康太的胃里烧灼着,让他充满了愤怒与不甘。
老话说地好,“种不好庄稼一季子,娶不着好老婆一辈子。”
他路康太就因为没娶着好媳妇,才落得今天这个下场。
路康太布满红血丝的眸子盯着盛年华,像是能活吃了她一样的凶狠目光。盛年华却并不害怕,厌恶地盯了他一眼,
“路康太,你有什么想说的。赶紧说。说完了,就赶紧滚。我告诉你,这地方不是你能来的。你以后不许再踏进这里半步。要不然,我就对你不客气了。”
这就是他的前妻,他那个跟了别的男人有一腿,反过来要和他离婚的前妻。直到今天,她还是那样盛气凌人。
“你可一点也没有变啊,盛年华,你可真好。”
真好两个字,被路康太拖长了声音,听起来有些刺耳。像金属划过瓷器的声音一样难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