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明根回到房间,正坐在床沿点着油灯缝补衣服的林小芳轻哼一声,“管她做什么。”
“说什么胡话,她是我闺女,我不管她睡管!”
“也要看人家乐不乐意让你管。”林小芳撇撇嘴,说个话酸儿吧唧的特不中听。
她本来就对这个女儿颇为嫌弃,这次在城里走一遭让她明白,这个女儿对她半点不孝顺,以后更是指望不上。
心中的不满被扩大,进化到看她哪哪都不顺眼的程度。但同时,她也知道这个女儿招惹不起,所以只能在背后说说酸话。
自个儿的婆娘自个儿清楚,你越是搭话她就越来劲,宋明根没有理会她,径直褪了衣裳歇息,林小芳叨叨两句没得到回应,也就没了声。
狭窄的房间,木板床上的被褥陈旧发黑,隐隐有股霉味,不知道多久不曾用过。
宋玉华皱着眉,眼里不掩嫌弃。
可这家里实在穷,并没有别的被褥,整个房间除了这张木板床,就还有一个破旧的木箱子,一个由几块木板拼接而成的简陋写字台。
这些东西都是宋明根用那半吊子的木匠手艺自己制作的,起初他想用来换钱,可村里大家伙儿都穷,且几乎每个男人都有那么点手艺能自己倒腾几下,没必要买他的。
至于镇上,有钱人谁有,但花同样的钱,人家自然要买做工更好的。
于是,这木箱和写字台就这么被留了下来,物尽其用添置在宋玉华的房间里。
这木箱原本是宋玉华用来装衣服的,但现在里面已经没了她半点物件,只有几件老气横秋或黑或灰的衣服躺在里面,看起来像是宋明凤的。
宋玉华倒也不生气,这房间她许久不住,没了她的痕迹也正常,反正她并没有想过在此多留。
将被褥床单通通抖上一抖,随后裹着衣裳将就着躺了下去。
而此时,顾家却还是灯火通明,正在商量一件大事。
村里人因为穷,所以更加节省,电灯这稀罕物虽好,可也是要交电费的,所以一般都是天色将黑才亮灯,吃罢晚饭忙完事情又将灯熄灭早早歇下。
更节省的,家里则会备上煤油灯常用,这玩意儿也能照亮,还比电费便宜不少。
因此,这才不过晚上十点左右,顾家的灯光便成了周围唯一的亮光,让不少人纷纷感叹,这几年顾家是越过越好咯,连电灯都能随意点。
顾父和顾大哥并不知道顾军和宋玉华这次回来的另一个目的,此时从陶婉的嘴里说出来,两人皆是一愣,惊讶之余,又觉得理所当然。
“好事,这是好事,人玉华等你这么多年,早该给人家一个名分。”对于两人的亲事,顾父十分赞同。
陶婉笑得很开心,“对,我也是这么想的,这几年家里也攒了些钱,正好拿出来给两人热热闹闹的办个酒席。”
“酒席不急,妈你明天记得去找媒人,先提亲。”顾军强调,好似晚一步宋玉华就会被抢走一样。
陶婉失笑摇头,“好好好,妈明天一早就去。”
看着喜笑颜开的父母和脸上带着期待笑容的弟弟,顾大哥沉默不语,不知想到什么,目光中闪过一丝复杂。
陶婉身为女人同时也是个母亲,性子总要敏感些,高兴之余察觉到顾大哥的不对劲,不由纳闷,“怎么了大小子,不为你弟感到高兴吗?”
顾大哥这才回过神来,笑着摇头,“没,挺高兴的。”
顾军疑惑的看了一眼顾大哥,总感觉他笑得有些勉强,要说他和玉华的婚事大哥有意见?没理由啊!所以是有什么心事吗?
一走就是两三年,除去一些信件和钱便再也没有回来过,如今回来面对家人,顾军总觉得有些亏欠,心里想着睡觉前一定要和大哥好好谈谈。
大致的章程定了下来,明儿一早,陶婉便去隔壁村请媒人上去说亲,将聘礼带上,对方一答应就直接下聘。
事情敲定,陶婉打个哈欠,乏困的摆摆手,“行了,都去睡吧。”
顾大哥站起身来准备回房,顾军跟上去,“哥,咱俩一起睡,再说说话呗。”顾大哥诧异一瞬,答应下来。
刚走到房间门口的陶婉和顾父听了好笑的摇摇头,暗道哥俩感情好。
顾大哥的房间并不大,简简单单摆着一个破旧立柜,一个木板拼接写字台,一个方凳,还有一张大约一米五的木板床。
写字台上随意扔着两件衣服,上面沾着些泥土,看样子应该是还没来得及洗的。
除此之外,并没有什么脏乱现象,大体还算整洁。
两个大男人挤在一张单人床上连翻个身都不太方便,好在顾军睡习惯了宿舍里更加窄小的上下铺,倒也不觉得难受。
“哥,你是不是有什么心事?跟我说说吧,我保证不告诉爸妈。”
顾大哥刚闭上眼睛,就听见耳边传来这么一句话,他沉默一瞬,更加觉得心里之前冒出来的不平实在太不应该。
他翻个身,背对着顾军,“没事,快睡吧,明天你还有得忙。”
顾军却是不信,从对方的语气动作来看,分明只是不想告诉他。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想法和不想说的话,顾军睁着眼看向上方,似乎想要穿透黑暗看清天花板的样子。
“哥,从小你就让着我,帮着我,现在我有能力了,你要是遇到什么难处就告诉我,虽然不一定能帮上忙,可是你不说出来,怎么知道我不能解决?不要因为一时的迟疑造成一生遗憾。”
顾大哥听完,沉默半晌,最后“嗯”了一声,瓮声瓮气的道:“我知道了。”
顾军嘴角一勾,脸上露出笑,闭上眼睛开始睡觉。
次日一早,天色刚蒙蒙亮,顾军的生物闹钟便将他叫醒,拿着衣服轻手轻脚的出了门,站在门口打上几遍拳,这才回屋开始洗漱。
因着不是农忙季节,村里人没必要起来那么早,所以待陶婉从屋里出来的时候,顾军已经在厨房煮好了早饭。
……
宋玉华是被吵醒的,林小芳的不经掩饰的大嗓门从屋外传来,伴随着咕咕咕的鸡叫声。
宋玉华睁开眼,看着墙皮脱落斑驳不堪的天花板,有一瞬间的恍惚。
都说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在城里许久,一朝回来还真有些不适应。
但不适应归不适应,宋玉华不管是煮饭还是喂鸡,做起农家活来依旧轻车熟路。
林小芳见着她便鼻子不是鼻子,眼睛不是眼睛的,管不住嘴总想冷嘲热讽几下。
“哟,怎么还在家呢,顾家不欢迎你了?”
“亏得有些人大包小包的提着东西巴巴贴上去,一副赶着上门的样子,保不准人家背后说你不要脸呢。”
宋玉华淡淡一瞟,目光冷冽,“说完了?说完了就闭嘴,做你的事去。”
轻飘飘的一句话带着迫人的气势,硬生生让林小芳一噎,说不出话来。
宋玉华无视她转过身,拿起镰刀和背篓,出门打猪草去了。
……
来到记忆中经常去打猪草的地方,这里似乎前不久刚被人光顾过,各种野草都被人用刀割得只剩下半指长的根茎。
无奈,宋玉华只好往远处走些,将视线所及之处的猪草通通割进背篓里。
等背篓装满,已经是一个多小时后的事情好了。
正准备往回走,远处突然跑来一个小丫头,一边跑一边冲她招手:“玉华姐,快回去,有人去你家啦!”
宋玉华看着眼熟的小丫头,回忆着她是哪家的孩子,随口问道:“谁啊?”
小丫头悄悄红了脸,声如蚊呐,从齿缝里吐出两个字:“媒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