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墓这行当,要么一个人干,要么四个人干,两个三个都不行。
一个人单干,风险性虽然大了点,但你的地盘你作主。
两个人就不行了,你得时刻防着另一个人。因为,指不准哪天发现宝贝后,对方为了独吞,就把你给做了。
三个人也不行。
你想想,如果有一天你发现另外两个人背着你在嘀咕着什么,你会不会心里发毛,疑心他们是想合伙干掉自己。
四个人则刚刚好,可以互相制约。分财宝时,也不会因为人多而嫌东西少。
我们这一伙就是四个:老大,狗头军师歪嘴巴,加上两个手下傻高和快手。
快手就是我。
这绰号是我入伙时起的。
那时,我姐姐死了,自己一个人无依无靠,想随便糊糊口。
一不小心,就跟了老大。
那晚,老大喝了几杯酒,嘴巴有点迷糊了:“你……要入伙,可以!不过……要来个透明装。”
我傻了:“透明装……你是说那种露屁股的?”
歪嘴巴在一边解释:“是投名状!通俗地说,就是你得做点狠的给我们瞧瞧。”
我总算松了一口气:“没问题。我还以为老大好那口呢。”
“好那口是什么,什么意思啊?”人如其名,傻高是个大个子,说话有点口吃。
老大挥挥手,示意不用理傻高:“你,外面有个叫大沽的,你去教训一顿。”
我朝外瞅了瞅,又傻了:“大哥,外面就两条狗,没人啊!”
旁边的歪嘴巴不耐烦了,婆婆妈妈的讲开:“大沽就是那只黄狗,今天咬了老大一口。认清楚点,旁边还有只黑狗旺财,别认错了。真是的,谁叫你杀人了!俺们又不是黑社会。这个盗墓,讲的是个胆大,阳气旺。你不怕鬼,鬼就上不了身。干这一行,身上沾点狗血,有好处,一来练练胆子,二来狗血避邪……”
歪嘴巴还在嘀咕,我已经做完回来了。我端起桌上的酒,一口干了:“老大,干完了,对着脑袋一下,它就死了。”
老大一拍桌子:“嘿,温酒斩华雄啊,够狠!”他打了个酒嗝,“那以后你就叫狠手吧!”
“且慢,”歪嘴巴又嚼开了,“老大,这外号不太好吧!像狠手、砍哥这种很嚣张的外号,条子听到后,准以为是背了一串子血案的杀手。咱们也不是什么重大犯罪集团,就杀杀狗,挖挖土,太张扬了不好。不如叫快手,见他下手蛮快的。”
老大点点头:“对,这个好。别人听见,也以为是个扒手之类,顶多拘留。现在,就考察你的IQ了。你下一步应该干什么?”
就加个盗墓团伙,还面试个啥啊。我傻眼了:“下一步,还没想好,反正跟着老大混呗。老大要我做什么,我就做什么。”
老大摇摇头,转身对歪嘴巴说:“这个也不行啊,不过总算比傻高强。当年傻高那榆木脑袋,居然说下一步先上个厕所。”
傻高在一边傻傻地笑,不知道是不好意思,还是谦虚。
老大回头看见我还愣着,点拨道:“还傻站着干什么,快去啊!狗都杀了,下一步不就是剥了皮,剁巴剁巴地切了做狗肉火锅啊。”
吃完火锅,大家都醉醺醺的。我一摇一晃地去茅厕。正欢着呢,背后有人拍我肩膀。
我还没回过头来,那人就已经凑到我耳边,轻声说:“帮我干掉老大,有你好处。”
这人却是傻高。
别看面试这么难,咱们这盗墓,是最没技术含量的那种。
听说哪里可能有古墓,就拿着火枪锄头满大山去找。碰见外人,就说是打猎挖山药的。这话其实也不假,有几次运气不好,在山里兜了几个大圈,最后还是挖了几株野人参,赚回了本钱。
不过,这次进山,走了狗屎运,傻高去撒泡尿,居然淋出个墓碑来。
歪嘴巴捂着鼻子,忍着尿臭,研究着碑文:“这个,好像是元代的。你瞧这字写得跟蚯蚓似的……”
傻高傻笑着:“嘿嘿,老大,进山前烧点香,还是有用吧。我都说那里的菩萨灵。”
老大笑着一巴掌,拍得傻高一愣一愣的:“屁!你拜的是送子观音。再说,咱们做的是损阴德的事,你还去禀报神仙,就怕老天不知道,打雷劈咱啊!”
傻高搞不懂老大到底是表扬还是批评,就傻笑着。
回想起来,除了入伙那晚惊人一句,傻高再也没其他异常行动,也就是一高个子傻子。不过,我还是和他保持着一定距离。
老大指着墓碑:“你看,这墓碑上刻个狗子的画,是不是忠犬守灵的意思啊!”
歪嘴巴的眉头堆成一座山:“这哪是狗啊,你瞧长的大尾巴,这是狼。而且,看这碑文的意思,这墓埋的是他妈的一头狼。”
老大一听,忙凑过来:“埋的是狼,这话怎说?”
歪嘴巴指着碑文:“你看,这狼还有名字—普洛布斯基纥乌。就这狼,还当过御林护卫,五品官!”
“喝,敢情还是头外国狼。”傻高倒吸一口冷气。
歪嘴巴不屑的说:“没文化的,这是元人的名字,那时名字都是老长,讲究舌头打结的那股劲儿。话说回来,这元朝初期,民风甚悍,大官养条狼也是平常事。不过,居然封狼做官,专门给它修个墓,也算极品了。你看,这狼的肚子,贼大,都是民脂民膏。”
老大见这狼肚子还真的颇大,甚有感慨地点点头,“所以元朝才被清朝灭了啊。我们挖这墓,也算共产了。不过,关键是这墓里有没有东西?”
尽管元朝和清朝之间还隔了个明朝,但歪嘴巴没敢纠正老大的错误:“肯定有。就说这碑是用的江南的麻黄石。这麻黄石从唐朝就开采,作为碑石所用。到元朝初年,矿脉已经断了近二十年了,市场上抢手得很。一般的富人还不敢用。”
老大咂咂嘴巴:“乖奶奶的,这有钱还不敢用?”
歪嘴巴点点头:“那是,还得有权势才行。元人横行时,为了一块麻黄石,就能害得你家破人亡。正所谓,匹夫无罪,怀璧其罪。当年甚至出现以盗卖麻黄石墓碑为生的行当。”
“墓碑值钱,那墓里的东西一定不少,还不赶快动手!”老大一听有钱,就急了。自从娶了老婆,生了孩子后,老大就一直念叨着衣锦还乡。
二话不说,老大掏出一根中间打通的竹竿来试土。这试土,是个技术活。因为一些古墓,由于时间久远,封土都已经不见了,说不定都移了位,不一定墓碑后面就是墓室。
这时,就需要将这样一根竹竿插进地里,看看带上来的是什么泥土。
古墓的泥土,和其他泥土不同,呈古青色,有股潮气。只有找到这样的泥土,才能往下挖,不会白费功夫。
当然,这些知识,都是歪嘴巴从小说里看来的。
话说老大手气就是背,在墓碑附近,前前后后左左右右都插遍了,硬是没发现墓室的影子。气得他将竹竿一丢,骂骂咧咧地叫换人换手气:“奶奶的,这墓碑莫非是飞来的不成。”
傻高自己捡起竹竿,他一瞅,老大已经将周围插得像个蜂窝,就墓碑底下没插过。他就贴着石碑下竿子。
歪嘴巴一看,乐了:傻子,哪有人将墓碑置在墓室顶上的。可他这笑还没出声,嘴巴就合不上了。竹竿带上来的泥土就是古青色。
老大抓起泥土一闻,兴奋地拍着傻高脑袋:“小子,你还真是傻人有傻福。”
我在周围放风。这荒山野岭的,有啥好注意的,所以我一只眼睛瞅着外面,一只眼睛就旁观着他们的行动。旁观者清,这一下子让我发现歪嘴巴的表情不对了。
歪嘴巴一见墓室在墓碑下,脸色就变了。他偷偷地猫到石碑前,顺着石碑挖了下去。没几下子,石碑下就露出个长了角的乌龟头来。
我心中一惊。我曾经跟歪嘴巴学过一点风水。这长了角的乌龟,不是乌龟,好像是龙的一个儿子。碑立在墓前,刻着墓主生前光荣事迹的,那叫裱碑;但是压在墓室上面,用龙崽子驮住的,那叫镇碑,是用来压住妖邪,不让作孽的。
也就是说,这下面不是葬着一头狼,而是镇着一头狼!
老大也发现歪嘴巴表情不对了:“怎么,有事吗?”
歪嘴巴首先瞄我一眼,幸好我装作没看见,背对着他们放风。
歪嘴巴故作高深地掐指一算:“老大,这墓靠山近水,旁边又有百年老树,有土有水还有木,和我的八字相冲。挖这墓,对我大有损。您看……”
老大轻拍歪嘴巴脸颊,眼露凶光:“歪嘴巴,哪一次挖墓你不是八字不好,就是时辰不对。今天就跟你挑明了。这次进墓,全都要进去。你歪嘴巴打头。你这么聪明的人,你不走前面,难道还要我们去送死啊。”
歪嘴巴知道老大向来说到做到,身子早就软了半边,但直说这墓凶险,恐怕也没用。刚才自己将这墓吹得金贵,老大肯定不会轻易放手。最后谈破了,倒是有可能老大逼着自己进去,其他人在外面等。与其自己一个人死,不如大家一起拼拼。
歪嘴巴咬咬牙,掏出一大串黄纸符,贴满全身:“开挖吧。”
因为连天阴雨,土都泡透了,松软得像娘们的奶子。不一会功夫,就挖到了封土层。首先从墓中起出来的是一大堆骨头,看形状应该是羊骨和牛骨,是墓中的陪葬品。因为不值钱,老大看也不看,就丢去喂狗,乐得一旁的黑狗旺财上蹿下跳的。
接着又揭开一块重达几百斤的麻黄石,便直接是墓室了。老大说到做到,果然是歪嘴巴带头先爬进去。然后我们一个接一个都摸了进去。这是规矩,开墓时,所有人都得到场,就怕谁偷偷藏起宝贝。
别看有的小说中把古墓写得神秘兮兮的,又是机关,又是陷阱。就我一个过来人说,不是吹牛,除了皇帝老子的墓没掏过外,各个社会阶层,我都有略有涉猎—哪来那么多机关,顶多就是墓室入口有几幅画,警告别人眼看手勿动,只可远观,不可亵玩而已。
眼前这个墓也是如此。五米见方的墓室,中间是棺柩,四周的墙壁,密密麻麻的都是壁画。一般来说,主墓室的壁画主要是讴歌墓主的光荣事迹,或者阐述早登极乐的美好愿望。但这里,壁画非常独特!主人公是头狼,还是头穿了衣服的狼!
我张大了嘴巴,看着这些仿佛是童话故事的壁画。古代方位顺序一般是东南西北中,对应东边的壁画是开头。东面的壁画上,背景是一片山林,一个衣着华丽的人骑在马上,而马前是一头两脚直立的狼。看这情形,仿佛狼和人在交谈。而南边的图,就更离奇了,那狼已经穿上衣服,站在一个高岗上,而下面是一群拿着武器的人类士兵。看那架式,好像是那头狼正在指挥人类打仗。壁画栩栩如生,还涂着金粉。
我的天啊!我还以为,会看到什么忠狼救主的故事。就像三流肥皂剧里那样,主人遇到危险,平日饲养的狼为主人挡住了飞来的箭,于是主人眼角闪着感激的泪光,亲手将爱郎……不,是“爱狼”,下葬。我万万没有想到,看见的居然是一只穿了衣服,两只脚走路,还带兵打仗的狼。
歪嘴巴也喃喃自语道:“奶奶的熊,这应该是比喻手法吧。元代,也有人将成吉思汗比喻作苍狼的。这穿了衣服的狼,难道还是狼外婆不成。”
听到歪嘴巴的话,我这才注意到,画中的狼的确穿着女式衣服,不过肚子比外面的碑中小一些。我扭头看看其他壁画,发现因为墓室外面透来的新鲜空气,壁画已经大片脱落,变得模糊不清。
老大很明显没有艺术气息,一进墓室都没向壁画瞟一眼,只管搜罗珍宝。“怎么都是些铁器?”老大失望地咂咂嘴,“刀啊枪啊的,只能当文物卖。”
歪嘴巴解释道:“元代尚武,墓室中陪葬的大多是兵器。关键是棺材里,这里面才有值钱的东西。”
众人都将贪婪的目光盯在正中的棺柩上。
棺柩是一大块石头直接挖空而成的。做工不是很精美,有些地方棱角还没有打磨好,可密封得严严实实的。老大围着棺柩走了几圈,硬是没有发现可以插进撬棍的地方。正准备蛮干,突然啪地一下,墓顶天花板整个儿塌了下来。
天花板塌陷的一瞬间,就像电影中常采用的手法那样,我看过的盗墓小说一下子全回闪过脑海—什么火龙顶啊,流沙泄地啊,水银雨啊,反正盗墓的,就没个好死法。
至少我是感觉天花板塌了,还有歪嘴巴的叫声也蛮惨的。其实,等墓室中尘埃落定,才发现是墓室天花板上的壁画,整个儿脱落下来。
老大捂住还在耳鸣的耳朵,冲着歪嘴巴发脾气:“叫个屁啊!天塌下来,也是傻高先撑着,什么时候轮到你啊!”
歪嘴巴不好意思地捏捏掉下来的壁画:“兽皮。这壁画是先画在兽皮上,然后再黏到天花板上去的。”
老大气恼地将壁画堆到墙角:“妈的,这古代也有豆腐渣工程。”
我倒觉得不是工程质量差,而是古人为了赶时间,才如此粗糙地完成这个墓室。
从刚才观察的情况看,无论是石棺柩,还是壁画,都有匆忙的痕迹,但在用量上,是绝对没有省钱的。这古人为什么要匆忙完工呢?
难道是……担心这狼的尸体发生异变?
我打了个寒战,有时小说看多了也不是好事。
可我在团伙中就一萝卜丁,发言权还不如傻高,所以就没吱声。我帮老大将掉下来的壁画移到墓室一角,这时,我发现壁画的背面黄光一闪。
老大并没有发现,他径直转身,蛮力开凿棺柩,歪嘴巴和傻高在一旁帮忙。我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用眼角搜索,发现壁画的背面有一层厚厚的金箔。
若非壁画落下,且手电筒的光凑巧照在上面,这金箔绝难发现。
藏得如此仔细,必是值钱的宝贝,更何况还是金的。
我悄悄地将金箔揭下,贴肚皮藏在腰间。
这时,突然一股阴风从身后袭来,我浑身打了个寒战,鸡皮疙瘩都起到了头皮上。
回头一看,原来老大已经将棺柩撬开一道微缝,白色的寒气就从中涌出。我感觉整个墓室一下子冷了下来。
歪嘴巴全身都在打颤:“老大,有点不正常啊,这棺柩冷得跟个中央空调似的。”
老大可不管这么多,眼睛凑到缝隙,只瞅里面:“我操,好大的两颗绿珠子,赶快撬。”
老大将撬棍插进缝隙,使劲一用力,棺柩盖应声落地。敞了盖的棺材中,一股腐灰扑面而来,靠近棺材的三人都被迷了眼睛。
只有我远远站在墙角,没受影响,所以我看见了匪夷所思的一幕。那股腐灰不是自然扬起的,而是棺柩中一只长了毛的手洒出的。
那只手很小,有如婴儿一般,但长着浅浅的黑色的毛。
仿佛一只狼的爪子。
腐灰还在空中飘逸,一个黑影已经利落地从棺柩中爬了出来。身影矮小,像个新生婴儿,但动作却快得出奇,一下子蹿到墓室前的黑狗旺财旁。
黑狗旺财是我们挖墓时必备的万用法宝:晚上可以放哨站岗,迷路时可以让它带路,下墓时让他走前面,撞鬼了可以用来避邪,最关键的是,肚子饿了可以用来吃掉。
这旺财运气颇好,已经跟了我们三年都没被吃掉。养熟了,就没有拴着,刚才还在墓室门口啃元朝留下的骨头来着。
旺财才叫唤一声,这黑影就一下子蹿到旺财背上。
这时,它在亮处,我这才看清楚:那是一头刚生下的小狼,身长不过半米,黑色的毛很浅。更奇怪的是,它的爪子不像兽爪,大拇指和其余四指分得很开,就像人手。
这头小狼骑在旺财身上,两条后腿从后面将旺财脖子一夹,旺财就叫不出声了。然后,小狼前爪一边一只抓住旺财的耳朵。
狗的耳朵最是脆弱。旺财耳朵一被抓住,身子就软了。这狼一扯右耳朵,旺财就像被驯服的马一样,居然乖乖地驮着小狼跑出墓室。
这一切不过两三秒钟。
直到小狼骑着旺财消失,老大他们才恢复视觉。
老大眯着发红的眼睛:“奶奶的,东西放久了,就是灰多。”
我伸手指着墓穴外,却半天放不出一个屁:这是元朝的墓啊,说棺柩中跑出一头狼来,老大他们不会信的,说了也没用。
而且,也没有半个人注意到我。
棺柩里面的宝贝,三个人六只手拢,都拿不完。
我凑上前去,发现棺柩中果真是一头狼的骨骼。
不算尾巴,这头狼有两米多长的个头。狼眼眶处,置着两颗绿油油的大珠子,荧光将老大的脸映得绿油油的。
而狼的周围都是珠宝,大都是金银首饰,狼骨骼上也套有金环,可见葬狼的人下了血本。
我见到狼骨,有些发呆:这棺中明明已经有一具狼骨了,怎么还能跑出一头狼来。莫非里面葬着的是两头狼?不对啊,墓碑上明明只刻了一头狼的像。
眼下,被老大揭到地上的棺柩盖上,也有狼的画像,和墓碑上的一样,是一头狼,不过是……
一头大肚子的狼!
我顿然醒悟。壁画上,狼穿的是裙装,这是一头母狼。而先前的两幅壁画,画得惟妙惟肖,但狼的肚子是平的。对比墓碑上刻的下葬的模样—狼肚子变大了。也就是说,这头狼下葬时身怀有孕。
而且,棺柩盖是用石头做的,但上面还能看见隐约的抓痕。这意味着,这头母狼是被活活埋起来的。这就解释了为什么墓穴下了血本,却有赶工的迹象。埋狼的人要赶在母狼生产之前将墓修好—他们不想让小狼生出来。
他们万万没有想到的是,这头母狼,居然在石头的棺柩中生下小狼。而几百年后,一群盗墓的人,将小狼放了出来。
一头小狼在地下几米的石棺材中活了几百年,这可能吗?
不管怎样,反正我们发财了。满载而归的四人,喜气洋洋的回到营地,而热腾腾的晚饭已经做好。厨子是老大的老婆—瑛姑。
瑛姑是个半傻子,比傻高更痴呆,但做家事倒是蛮麻利。
老大提起这个婚姻,就说自己赚了便宜:“干我们这一行的,找到这样的老婆,是前世修来的福分。你想想,我们一天到晚在外面跑,把老婆留在家里,不放心啊。带着跑,又怕女人多嘴坏事。瑛姑这人,是个傻子,但会做饭洗衣。最好的是,就算她说了什么,别人也当傻子的话,不会在意。而且,瑛姑屁股大,肯定能生男的。”
老大的相人术倒是一流,就在今年,瑛姑生了个大胖小子。给我们做完饭后,瑛姑就回火边给孩子喂奶去了。
找到了宝贝,大家兴致高啊,都喝的醉醺醺的。眼见得到了晚上,老大不喝了,提起麻袋,扛着乾被,上了坤石。
这乾被和坤石,都是有来头的。这是业内的行规:挖墓挖到的宝贝啊,第一个晚上一定得用乾坤之物罩住。否则,这宝贝深埋了几百年,都有灵气,自己会跑。乾坤之物,分为乾被和坤石。坤石,代表大地,就是一块大石头,必须得高出地面两米以上。人就带着挖来的宝贝睡在上面。这还不够,还得要用乾被盖住。乾被,就是一个有四米长的圆形大被子,代表天。这乾坤天地合壁,人在中间搂住了,宝贝就不会跑,一生跟你了。
这个光荣的历史使命,一向是由老大完成的。第一,宝贝放在别人手上,老大不放心;第二,这宝贝前一天晚上还搂在死人怀里,第二天搂着睡,也只有老大这种人做得出来。
这次选的坤石有两米多高,但不到一米见方,怎么睡怎么不舒服。老大在傻高的帮助下,上了坤石。歪嘴巴递过将近三十斤的乾被,嘴里叮嘱道:“老大,这天气热,你可不要踢被子。被子一掉,宝贝可就飞天了。你一定要把被子抓紧了。”
老大醉醺醺的一挥手:“去去去,这被子四米多宽,想掉都难。”
果真,被子将石头完全罩住,边上还垂下一米多,像个头盖。老大就窝在这盖子中。大六月天的,我真不羡慕他。
回到火边的我们,又大吃大喝一阵,才各自昏昏入睡。今晚睡得真好,后半夜连孩子的哭声也没听到过。
早上我是第一个醒来的。此时,太阳才刚刚从东边的山沿探出头来,红扑扑的阳光挥洒过来,将一切铺成金黄。
除了那块石头。
坤石被乾被牢牢地盖住,乾被下有隆起的一块。我知道那下面应该是老大和我们挖出来的宝贝。但现在我不知道下面是什么,因为整个被子已经被血染得通红。
大股的血向下涌着,整个石头已成血红的一块。
石头有两米多高,而且是上宽下窄,一个人没办法独自上去。我在傻高的帮助下,爬上石头,眼前的景象惨不忍睹。
老大上半身露在被子外面,喉咙处已被深深撕开,伤口参差不齐。不像是利器造成,倒像是某种细小野兽的牙齿。
我突然想起那头小狼,这是不是它干的?
歪嘴巴跟着爬了上来。他首先找到麻袋,发现宝贝无恙后,总算舒了口气。他这才注意到老大的伤口:“见鬼,这是谁干的?”
他看向我,我不作声,但我知道他在怀疑我—原因很简单,不可能是外人。如果是外人贪财杀了老大,肯定会将财宝带走,所以凶手只可能是我们这些能多分一份的人。而且,他还怀疑我和傻高合伙杀人,因为这石头一个人绝对爬不了,而附近也没有任何可以垫脚的东西。
而我,则怀疑那头狼。但这石头附近连棵树也没有,一米多高的人都没办法上来,不到半米的小狼又如何做到—即使它能像壁画中那样直立行走,也不可能啊。
那么,还是歪嘴巴和傻高联合起来,将老大除掉了?这样的话,下一个死的不就是我吗?
下了石头,我和歪嘴巴面面相觑,只有傻高还算正常。他举起被子的一角:“你看,上面有两个洞,好像是狼的牙齿印。”
我弯下腰,洞口虽然没有血,但确实是狼的齿印。
我示意给歪嘴巴看:“你看,莫非老大是被……那头狼的鬼魂所杀?”
我这样说,有两个用意:第一,如果真是歪嘴巴和傻高合起来杀了老大,那么我得让他们相信,我没有怀疑他们,我怀疑的是狼或鬼魂;第二,如果歪嘴巴不是凶手,那么我得让他相信凶手另有其人,我不是凶手。否则,他们可能先下手为强,送我去陪老大。
不管怎样,将核心人物老大做掉,的确是让我们内部崩溃的好方法。
还好歪嘴巴比较迷信。他看看手中的宝贝,经过一番激烈的思想斗争,还是不忍放弃:“收拾东西赶快走。早点出去将东西转手。”
收拾东西时,我们没有将老大的死讯告诉瑛姑。瑛姑是个傻子,少了一个人也不问,只是将裹得严严实实的宝宝抱在怀里,低着头跟着我们走。
我走在最后,负责垫后。看着前面急匆匆赶路的身影,我有一种不祥的预感:我们这团伙只剩三人,不稳定的三人。
出山要两天多,还有一夜必须在山中过。
这次歪嘴巴找了个绝地。所谓绝地,是歪嘴巴在孙子兵法中看到的新名词,意思是只有一个出口的地方。
扎营点是一个沼泽区,只有一条泥泞的小路通到中心的小岛,其余的地方全是不见底的稀泥。我们没有进岛,就在沼泽边的小路口升起营火。扎营后,瑛姑照常做饭,照常给我们拿四人份的碗筷,做好饭后她就给孩子喂奶。也没有人告诉她,她的男人死了。
我们想的全是另外的事情。歪嘴巴指着沼泽中心的小岛,对傻高说:“今天,你带着宝贝到湖中心睡,绝对不要出来。我们在路这边睡。”
傻高点点头,不知为何,他似乎对老大死了这事不关心,还一个劲地谈着有钱后就怎样怎样,买两个烧饼,一手拿一个之类。
等傻高上了岛后,歪嘴巴拎着枪,跟我悄声说:“注意,睡觉时把枪抱着。如果傻高晚上从岛上过来,就干掉他。”
说这话时,歪嘴巴没有看我,而是看着岛。但我知道他还有没说出来的话:如果我晚上偷偷摸摸地溜上那条小路,他绝对会在我背后开枪。
如果我和傻高是凶手,这的确是个好主意:第一,首先将我们分开,断绝联系,让我们无法合谋;第二,如果我去找傻高,或是傻高过来找我,都会被歪嘴巴发现;第三,这样的话,不管傻高是凶手,还是我是凶手,歪嘴巴对付的始终都只是一个人。
同样,这对我也是个好主意,因为我知道自己不是凶手,而且我也怀疑歪嘴巴和傻高是凶手。
营火暗了,我搂着枪昏昏沉沉的。森林中的夜总是很吵,但这么多年过去了,现在回想那一夜,虽然虫鸣鸟叫一个不少,但总觉得少了什么,静得格外可怕。
本来,我是计划整夜不睡的,但不知怎么着,抱着枪也睡着了,还好没走火。
我是被一阵狼嚎惊醒的。天色已经蒙蒙亮,我把着枪,走到熄灭的营火前,歪嘴巴这才惊醒。他抹干口水,眼神还有点蒙眬,嘴里嘀咕着什么。
我转身向中心的小岛走去,唯一的小路泥泞不堪,非常黏脚。远远地,我看见傻高和衣睡着。突然,我觉得有点好笑,前一晚死了人,还不知道谁是凶手,大家都还睡得那么沉。
“起床了。”我一把揭开傻高的被子,然后愣住了。
凌乱的齿痕,翻起的筋肉和血管。和老大唯一不同的是,傻高的脖子彻底被咬断了,甚至可以看到白色的脊椎骨。
傻高身上的衣服扣得整整齐齐。奇怪,看情形,死时他明明在睡觉,为什么还穿着衣服?傻高肚子上,还有一块明显的血渍在不断扩散。
“你死定了。”歪嘴巴的声音在背后响起。我木然转过身来,发现歪嘴巴站在小路的一端,拿着双筒猎枪瞄着我。虽然他离我有二十几步,但足够看见傻高死了。
“果然是你杀害了老大和傻高!”歪嘴巴说。
虽然我手上也有霰弹枪,但还不如一根烧火棍。在这个距离下,歪嘴巴的猎枪一打一个准,而我拿着的这把霰弹枪却根本发挥不了威力。
“歪嘴巴,你都做了,就认了吧。何苦还栽脏到我身上来。”我诱导他说出真相。
歪嘴巴点头示意路面:“你还狡辩。你知道我为什么选择这个地方吗?不是因为凶险,而是因为会留下脚印!”
我低头细看,这唯一的一条小路上,清清楚楚地只有我和傻高的两行足迹—歪嘴巴没有到过小岛,因此他不是凶手。但是,我也不是凶手,我自己知道。傻高,又不可能是自杀。难道真的是那头小狼做的?
我转身观察局势。这沼泽不大,附近有些老树的枝桠也延伸到小岛上。若是那头小狼的话,凭它只有几斤的体重,的确能沿着枝桠,跳到小岛上。
但是它怎么回去?
枝桠离地有两三米高,跳下来没有问题,但跳上去没可能。岛上很小,也没有藏身的地方,更没有打洞的可能,会被沼泽水倒灌的。唯一的出路,就是从地面穿过沼泽。但没有狼的足迹啊!
我突然觉得傻高的尸体动了一下。
枪响了,两声,是在我背后,歪嘴巴开的。枪响后,我居然完好无损,自己都不敢相信。
“歪嘴巴,平时练兵少了吧!”我转身对着他狞笑。
歪嘴巴用的是双筒猎枪。这枪有个好处,就是打远处比较准,但上弹较慢。要先将先前的弹壳退出去,然后才能装新的子弹。我们也就能搞到这样低档的货色。
歪嘴巴见两发不中,似乎傻了,居然不跑,当着我的面换子弹。他以为这样的距离,我的霰弹枪打不中他。
确实,我的枪打不中,可我早留了一手。我抽出怀中一直揣着的尖刀,向他喉咙投去。这是我隐藏的绝活,杀手锏。这玩意无声,而且要稳妥得多—毕竟枪有时候会卡膛。以前跑街时,还就靠这个打点麻雀度日子。
歪嘴巴不可置信地倒了下去,眼神中充满了算计失误的懊悔。感情他后悔没有认出来,我是小李飞刀的后人。
我抓起一麻袋宝贝,大摇大摆地回到营地。瑛姑正抱着孩子喂奶。我拽住她的肩头,大声命令道:“收拾东西,我们马上走!”
瑛姑不情愿地一扭身子,这和她以往的作息时间不同,她不接受。我没跟她啰嗦,而是狠狠地给了她一耳光。毕竟现在只有我一个人,我的地盘我做主。
瑛姑倒在地上,嘤嘤地哭着。而我愣住了。
瑛姑怀中一直抱着的婴儿掉在地上,婴儿的脑袋从脖子上利落地掉下,一直滚到我的脚边。
婴儿的头已经僵硬,口中有蛆虫爬进爬出,很明显死了有一天多。我捡起婴儿的尸体,发现襁褓里面空空的,婴儿头只是用几根树枝支在上面。襁褓的里层,只剩几根黑色的毛。
森林中的夜总是很吵,但这么多年过去了,现在回想那一夜,虽然虫鸣鸟叫一个不少,但总觉得少了什么,静得格外可怕。
现在,我总算知道,这两夜,少的是婴儿的哭声。
第一天晚上,死的不止是老大,还有老大的婴儿。这样,那头狼就躲在傻子瑛姑的怀中,一直跟着我们。
要实现这个计划,首先要除掉黑狗旺财,这样不会有人对气味怀疑。其次,要除掉老大,他是唯一关心婴儿的人。
甚至昨晚我们睡得那么熟,也可能是狼搞的鬼,因为它一直就躲在做饭的瑛姑旁边。
另外,如果那头狼是采用这样的方法跟着我们,傻高死亡时没有脚印的谜底,我也知道了。
我拿起霰弹枪,向小岛跑去。歪嘴巴的尸体倒在地上,脸上还是那副算计失误的表情。对不起,我知道你是无辜的,但你要杀我,我没办法。
我拿着枪,瞄着傻高的尸体。我的枪只能放一发,我一定要打准。
是的,整个岛上只有一个地方能打洞,就是傻高的尸体。
那头狼从树枝上,跳到岛上。杀死睡梦中傻高,然后就在傻高的肚子上打洞,并且躲在傻高肚子里,从里面合上衣服。
明明致命伤在脖子,但傻高肚子上为什么还有不断扩散的血渍,就是这个原因。
似乎感应到我的到来,傻高的肚子突然抖了起来。就像我看过的某些美国大片,怪物总是从人的肚子里诞生的。
那头狼也是如此。傻高的衣服慢慢地被揭开,一个漆黑的狼头冒了出来。狼嘴还在嚼着,似乎在躲藏的同时,他还在进餐。
老实说,狼头不大,不比猫头大多少,上面还沾满了血污。不知为何,我总觉得它在笑,清清楚楚。
我开枪了。
一声巨响,枪管就在我面前爆裂开。我眼睛一黑,全身一震,刺痛感如潮水般袭来。
但不知为何,我的意识仍然清晰,那一瞬间,我想通了所有的事情:我甚至知道歪嘴巴在懊悔什么了。
歪嘴巴早就将我的枪堵上。他没有打中我时,并不慌张,因为他有预备方案。他不跑开,就在我面前换子弹,就是引诱我开枪。我开枪,枪管就会爆,我就会死,但他没有料到我用飞刀。
而且,我也想通了老大的死。老大也是被狼杀死的,只有那头狼可以爬上岩石。
四米多长的乾被,只在被角处有狼咬的痕迹。痕迹上没有血,说明狼是先咬的被子,再杀的人,这是关键。
石头只有一米见方,老大睡在上面,被子一定会垂下来。小狼立起来有近半米高,它跳起来,咬住垂下被子的角。然后,被子会被它的体重,拖着向下滑。
被子一掉,宝贝可就遁地了。老大不会让被子滑下石头,必然会把被子拖上来,因为狼不大,老大根本没有注意到被子变重了。
他万万没有想到,拖上来的不止被子,被子的里面还潜伏着一头狼,一头虽然只有几斤但凶残狡猾的狼。
一头会走路的狼。
“卫先生,这故事写得还不错。虽然用词俗了点,但就是要那个味儿!可惜,有一个地方,还是有漏洞。”编辑饶有兴致地看着手稿。
“哦,你说说。”
“暂且不论石棺中,狼怎么活了百年。还有,这狼为什么追杀盗墓的四人?为了夺回财宝?第一天杀害老大时,就可以将财宝夺回啊。为了杀死亵渎坟墓的人?那为什么不一起干掉,而要一个个杀死?这里有点说不通。”
卫先生右手的无名指有节奏地敲着桌面,这是他思考时的无意识动作:“呵呵,留下这个记录的人也是这样说,他也不知道这头狼为什么会这样做。”
“等等,卫先生,你是说这个故事是真的?是最后活下来的快手留下的记录?”
“三十年前,我父亲曾去大兴安岭附近行医,无意中救了一个浑身枪伤的男子。他双眼已盲,已是半疯狂的状态。这名男子能保住性命,还多亏有一套金箔护住腹部。当时,他口述留下了这个记录。我也不知道这东西是真是假,前几年去找过他。他原本住在一家精神病院中,没几年后被她姐姐接走了。”
“但记录上不是说,他姐姐早就死了吗?”
“那我可不知道了。不过,我倒是找到了那块金箔。”卫先生小心翼翼地打开保险柜,将一叠黄灿灿薄金箔排在桌面,“也许,这能解释你刚才的疑问。”
“快手拿到金箔后,马上藏在腹部,一直没有看过。也没有人知道这金箔在他手上。你说,那头狼会不会是因为追查这金箔,才跟踪他们,一个个干掉呢?”
编辑看着金箔,呼吸都变得急促起来:“这上面还有画!这不是记录上所说,墓室四壁和顶部的五幅壁画么?这壁画描述的故事,居然是……太不可思议了!”
卫先生得意地笑了:“你也看出来了。快手当年没有看到的另外三幅壁画,这里都有。而且……”卫先生指着第二幅壁画,也就是身穿军装的狼指挥军队作战的那幅,“你看这里军旗的番号。上面是蒙古文,快手看不懂,我们可都认识,这是个‘花’字。”
编辑一屁股坐在椅子上:“这是头母狼。自古女性从军的记录屈指可数,可姓花的,却只有一人!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
卫先生意味深长地笑了:“这是什么回事?这是另一个故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