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下的女子们纷纷为六个少年郎们倾倒,嘴上念念有词。
女子甲,眼睛光盯着卓钦,“哇,那个唱歌的男子也太俊俏了吧,唱歌还那么好听,若不是我已经有了未婚夫,我定是要嫁与他的。”
女子乙看着跳舞的那几个少年郎们移不开眼睛,“那几个跳舞的才真的俊俏,俊俏中带着霸气,你们看他们跳的舞多有劲,世间怎会有如此带感的舞蹈,我今天算是见识了。”
女子丁口味比较清淡,喜欢在后面弹琴的卓庭,“那位弹琴的公子也很是不错,不知他有没有意中人,等他下了台,我定要去问问。”
女子丁话一出,疯狂的单身女子都在心里暗自盘算,等他们下了台,怎样去堵他们。
曲灵烟面对如此狂热的气氛,见怪不怪,看来古今女子都一样,抗拒不了帅哥,不只是她花痴,女子大多都花痴。
不过她们想去堵卓钦,那是不可能的,曲灵烟早就安排了人,等卓钦几人下台后,马上把他们送上马车,不能让他们在外面过度抛头露面。
人都一样,吃饭不能吃太饱,吃太饱了就容易挑三拣四,曲灵烟很了解,这是人的天性,所以在京城女子们对卓氏六郎们产生兴趣的时候,一定要吊足她们的胃口,让她们欲罢不能,这样卓氏六郎的影响力才能在京城长久不衰。
在这些女子们对着台上六个少年郎发花痴的时候,曲灵烟请的那两个销售也开始招揽生意了,美甲店也迎来了好几位客人。
就算活动现场再火爆,也掩饰不了这是为新店宣传才弄这么一出,有心人自然会跑到店铺去看一看,毕竟口红和美甲在这个时代还是很稀奇的。
闺秀们对于口红完全没有抵抗力,曲灵烟把口红的定价定在二十两银子一根,不算贵也不算便宜,二十两银子够普通老百姓吃一年的白米饭了,不过对于这些世家小姐,不过就是一根最朴素的银簪子钱。
闺秀们平时最爱的就是打扮,再次就是和其他闺秀比才艺,今天到口红店里看一看,才知道世界上居然有这么好看,而且还好用的口脂。
而且看见别人买了,这东西又不贵,出于攀比心理,这些个闺秀们几乎进店的,全部都买了,有的还一买就买一个套盒,曲灵烟见状真是笑得合不拢嘴。
做美甲的小姐们就等的比较久了,不过小姑娘的手艺确实不错,让这几个小姐十分满意的看着自己的手指,“哎呀,这指甲上画的花样子太逼真细致了,真好看,等回去定要给我妹妹瞧瞧。”
古代美甲无非也就是把指甲染个颜色,染的颜色种类还很少,大部分女子手指甲的眼色不是红的就是粉的,未免太过俗气。
而夕颜美甲这么多种颜色就算了,还有贴钻,贴花,绘花样子,指甲的款式五花八门,有磨砂的,有抛光的,每一样都足够精致漂亮,让京城这些小姐们开了眼界,纷纷夸赞夕颜美甲。
曲灵烟在新店这里盯了一上午,看见生意十分稳定,又让莫冶在这里继续盯着,随后带着青柳她们回了玉王府。
看见生意稳定曲灵烟就放心了,她对开店这事儿没什么新鲜感,她只对实际效果关注,既然实际效果已经展现出来了,她就没必要守在新店那里了,累的慌。
这一天红的不只是卓氏六郎,红的还有夕颜美甲和嫣语,这两个店已经彻底在京城闺秀们的心里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夕颜美甲精致,嫣语口红好看,是闺秀们逛街的首选之地。
夜晚曲灵烟伏在窗口在想怎么彻底捧红卓氏六郎,而迟骏则在房间里听着符倾平的描绘曲灵烟新店景象笑,或许连他自己都没反应过来他的笑有多么宠溺,“小灵子的脑子里真不知道装了什么,总能想到这么多稀奇古怪的东西。”
符倾平看着自己主子犯花痴,选择了闭嘴,不搭话,下一刻迟骏就感觉到了不对劲,“那六个男人哪里来的?小灵子天天在本王眼皮子底下,一时之间怎么结识了这么多相貌才艺出众的男子。”
符倾平心想我的主子你终于注意到点上了,嘴上还是有条不紊的对着迟骏,“那六个男人都是汀兰书院的清倌人,据说灵侧妃特意跑到汀兰书院去请他们的。”
汀兰书院是什么地方迟骏一时还没有想起来,不过愣了一会,他马上就记起来了,汀兰书院是家楚风馆,如果他没记错的话,这家楚风馆还是他开的。
迟骏的脸从刚才的宠溺变成了黑色,小灵子简直是狗胆包天啊,居然敢跑去楚风馆那种地方,还找里面的倌人来为自己的新店宣传。
迟骏越想越气,马上修书一封,让汀兰书院的管事的明天到天香楼来一趟,他要问个清楚曲灵烟在汀兰书院干了什么,有没有近距离和那些个小倌儿们接触。
符倾平见状默默地退出了迟骏的房间,去睡觉了。
一晚上迟骏也没睡好,他一想到曲灵烟在汀兰书院和那么多男子谈笑风生,这些男子还在她面前搔首弄姿,迟骏就感觉自己气的心肌梗塞。
曲灵烟此时正在和莫冶数银子,数的那叫一个不亦乐乎,今天白天做指甲的十二人,一个指甲收费五十八两,因为她白天已经承诺了前十人不收钱,所以她美甲店倒是没赚多少银子。
反倒是嫣语口红店,今天基本上没抢购一空了,口红一根才二十两银子,半价就更便宜了,十两银子,好几个闺秀看到那么便宜,直接拎了一套回去,她一共做了三百多根口红,今天基本上卖完了。
曲灵烟看着这些银票,心满意足的搂着这些银子,“第一天开业就卖的这么好,以后的销路不愁了。”
一般来说新店开张第一天生意都会普通一点,因为大众不知道这个店的东西到底好不好,一般人气爆棚的店,都是些老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