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我只能出此下策,敌人太狡猾啊!”
天花乱坠的把这段时间发生的事讲完,见小随同学一脸崇拜的样子后,我得意的感慨道。
随清风是我出世历练后的第一只小白鼠。
当时他不知道什么原因被一只女鬼给缠住了,于是我秉着斩妖除魔为己任的大义之心出了手。
当然,事后的钱我一分也没少要!好吧,我承认,我其实是看他老实,想要狠狠砸他一笔。
也不怪我,谁让这孩子明明只比我小两岁,却成天一副没断奶的模样。
本以为桥归桥路归路,可没成想世界这么小,没几天就又遇见他了。
这孩子也够倒霉的,走了一个女鬼,又来了一个跟他要腿的车祸鬼。
那车祸鬼的模样,唉不提也罢,被车胎整个碾碎了能好么。
于是整个大街上除了我这个知情人以外,全都用一副神经病的眼神看着他自言自语,不时还对着脚下的空气的伸胳膊伸腿。
第二次救下他之后,他才跟我撂了实话。
天生阴阳眼啊,这么残暴的福利待遇都能降临在他身上。
知道这个消息的下一秒,我立马拉着他走进福利彩票,两块钱的刮刮乐果真中了十块钱大奖,我们俩一人一根巧乐兹分了。
人算不如天算,就是这跟巧乐兹,成功的为我俩日后的友情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天生阴阳眼听起来很牛逼,可实际上却是普通人眼中的另类。毕竟任谁看到一个人经常对着空气自言自语,不然就突然一惊一乍,都会以为他是精神病。
于是我递给他的那根雪糕,成了友情和正能量的结合体,并成功的照进了他灰暗的内心,开出一层五彩缤纷的小野花。
我们俩的革命感情由此诞生!
当然,我绝对不会说,这是在我知道他是个养尊处优的富二代时才承认的。
“欢颜?欢颜?”
眼前出现一只白皙的手,虎口和中指带着一层薄茧,一看就是长期握笔所致。
我从神游中回过神儿,随清风正一脸狐疑的看着我。
“那喷火龙要是还想杀你怎么办?”
看吧,兔宝宝就是上道,这么一会儿就把麟乐的称呼改了,和我同仇敌忾。
手指来回摩挲着下唇,这的确是个麻烦。
虽然麟乐这段时间并没有对我透露出杀意,但是以他那种喜欢扮猪吃老虎的大腹黑,不知道还会在暗地里挖多少个坑等着我跳呢。
日防夜防,邻居同行难防啊。
见我沉默了一阵也说不个所以然来,随清风大眼一眨,水嫩的唇瓣一上一下,“不然你干脆搬到我家算了。”
自从地缚灵的事件后,我对大房子实在谈不上好感。
“算了,以他的能力,躲到哪他都能找出来。”
这真不是我吹牛,这段时间我也仔细想了一下,结果发现麟乐不是一般的神秘,不说那些失传的咒法和浓厚的灵力,单说他能不费一丝一毫就能知道我所有动态这一点,就说明。
这个人,我惹不起。
靠之,我今年是不是犯太岁,惹上这么一尊佛爷。
“那这可怎么办?不然我直接找一些人把他抓起来吧。”
见我望过去,随清风立马大眼一弯,露出一个天真十足的笑意。
我心中默默吐了一口老血,为什么我身边的人都这么表里不一。
抓麟乐?估计还没付诸行动,人就直接被他送去报道了。
不行,死的这么冤还不如打同情牌更靠谱。
诶,等等!心念一转,我立刻朝随清风得意地眨眨眼。
“小清风,我有办法了!”
不等他回答,我便扯着嗓子大喊,“小景,把麟乐给找过来,就说我要和他谈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