漆小凡把言雪送来的鱼吃掉了。
抹了嘴巴。捋了捋胡须。心满意足。
这时,得说心里话了。厨师做出的鱼,确实是比用太阳烤出的老鼠尾巴好吃多了。世上最美的美食,还是人做的好吃啊。
吃饱了,也就有了闲情。漆小凡悠哉悠哉在院子里散步。突然的,他想到了曾经认为可以同病相怜现在想不可以同病相怜的,客厅中的那只肥大的老鼠。
漆小凡来到窗户前,目光投向豪宅的客厅里。
夜行者已经奄奄一息。
没有对比,就没有发现。漆小凡很庆幸自己。
如果……漆小凡在想:如果再不想出一个生存的好办法,他就有可能步夜行者的后尘。
漆小凡想到这个问题的严重性,却想不出解决的办法。他意识到,言雪会不断的给他送吃的过来。因为送来的食物,被吃掉了。言雪会继续送的。他不想言雪继续送东西过来。
漆小凡信步而行,到了栀子花树下,想起球蛋的两个对手,大黄蜂胡马和苍蝇臭臭。
那两个家伙,现在做什么呢?
漆小凡忘记自己需要开辟食源的正事,又一次的管起闲事。他要帮球蛋打探一下,胡马和臭臭在做什么。
没能找见这两个家伙。
这两个家伙躲到哪去了呢?
肚子已经不饿的漆小凡,闲悠悠的,闲庭信步的样子。
突然间,脑后有嗡嗡作响的声音。漆小凡回头,一时没反应过来,顿时就傻了眼。大黄蜂胡马在他头顶上盘旋。他来不及多想,慌不择路的躲到观赏石下的一个凹槽里。
胡马哈哈大笑。
漆小凡心里那个气啊,差不多要喷血了。自己这么大的块头,竟然让一个小小的黄蜂戏弄了。难怪球蛋说自己活的窝囊。
胡马还在观赏石前盘旋,还在得意的大笑。
漆小凡有了一个冲动,就从凹槽中窜了出来。他对着上方盘旋的胡马大声的叫起来,声音近似疯狂、疯狂到沙哑。
“来吧。有种的,你来叮我。来呀。不来叮我,你就不够种。”
大黄蜂胡马被镇住了。他停留到那棵树枝间。那是一棵春天可以开花的桂花树,已经打起了花蕾。他默默地看着漆小凡。他以为对方神经错乱了。
漆小凡在地面上向上方跳起来,反复弹跳,是想用爪子够着胡马。
胡马看出来,漆小凡这是要拼命了。此地不宜久留。
望着向远处飞走的胡马,漆小凡得胜的笑了。他体会到胜利的感觉。感情,他也是可以霸道的。霸道原来是这样的让人爽快。做人时,他很霸道。以为变身猫后,就应该温顺。没想到,猫也可以霸道的。
带着胜利的感觉,漆小凡向前面的栅栏处走去。越过栅栏就是树林子。他要到那里面去。他要自力更生找到食物。只有找到食物,才能继续生存下去。现在,他越来越意识到,佣人不会回来,一切只能靠自己。
有过几次挤出栅栏的经历,取得了经验。这一次,他掌握了窍门,出去时,比以前容易多了。
漆小凡走在栅栏外的树丛中,显得还是步履蹒跚。地面上有些潮湿,有不少的落叶、落叶铺出的地面有些松软,走起来,特别的费劲。或许,是肚子又饿了的关系。
这是什么破肚子。这不是才吃的吗,怎么又饿了?无底的窟窿啊?
转而,漆小凡又对地面有了意见。
“这都是些什么破路。根本就没法走。”
漆小凡的嘴里嘀咕,竭力将爪子落实到一个又一个实处。地面上到处是腐烂的树叶,倒伏的枯草。在这些树叶和枯草的下面,有没法看清楚的碎石。在大大小小的碎石上面行走,稍不留意,爪子就会落空,腰身就会被突然的闪一下。
空气中有温度,环境是清爽的。可是,漆小凡的身上已经出汗。
停下来休息一会。四处张望。
相比较这样极其糟糕的地面,漆小凡不禁想起曾经的家、家里铺了地毯的地面。即使不在自己的家,在言雪那里,一切都是那样的顺心如意。可是现在……
漆小凡情不自禁的叹了一口气。他想到了豹子和二毛。能够看出来,豹子和二毛生活得很好。他们在这片树林里,生活得如鱼得水。
我什么时候才能像豹子和二毛那样?
漆小凡的心里已经有了榜样。
在停留休息的时候,漆小凡发现自己的身上又被枯草和泥土弄脏了。父亲是容不得他身上不干净的。他索性坐下,用爪子和嘴巴整理身上的皮毛。
即使到了这个处境,漆小凡没有忘记父亲的教导,保持绅士的风度,仪态和穿着还是要干净整洁。他慢慢地修饰自己身上的毛。
这个时间不短。终于是把身上弄干净了。
再次的上路,向前。漆小凡每前进一步,比刚才还要费力气。不但要走并不平坦的地,还要担心枯草和潮湿的泥土。
在越过一处树枝和杂草混乱的地方时,漆小凡有了一个发现。脚下,踩着了什么不一样的东西。这个东西软软的,被一片梧桐树叶遮挡住了。肯定是要看过究竟的。这不仅仅是好奇的。或许是一个可以用来储备了可以吃的东西。
果然。用爪子掀开梧桐树叶,显现在眼前的是一只老鼠,一只已经死掉的老鼠。
漆小凡的鼻子凑上去,嗅了嗅,没闻到臭味。估计,这只老鼠死去的时间不算长。
有一种接着天上掉下来馅饼的感觉。
漆小凡看了看四周。他担心这个偶然的发现被同类看见。没发现同类。庆幸的感觉油然而生。
再看这只老鼠,挺肥胖的。这足以让漆小凡美美的吃上一餐,一个美好的大餐。
就在漆小凡打算坐下来好好的品味这个大餐时,一个想法来到脑子里。
是不是可以叫来豹子和二毛一块吃?
应该的。漆小凡有了这个决定。
漆小凡还记着二毛给他的那根老鼠尾巴。那可是雪中送炭的呀。
这会,豹子和二毛在哪里呢?漆小凡不知道。如果就这么叼着老鼠,说不定会遇上什么不应该遇上的家伙。考虑到可能出现的风险,他决定找个地方把这只老鼠隐藏起来。
漆小凡环顾了周边的环境,觉得把老鼠藏到树上去比较安全。很快,这个想法被另一个想法打消掉了。自己这个身体,以前没经过爬树的训练,没法把老鼠运到树上去。再说了,即使自己有能力把老鼠叼到树上去藏起来,其他的猫,也会凭着嗅觉从树上把这只老鼠取走了。
这一招不行。漆小凡又想到了另外一招。找个地方埋起来。
四处寻找合适的地点时,漆小凡又推翻了这个想法。埋起来,其他的猫,尤其是野猫,嗅觉都是超级灵敏的。
到了这个时候,漆小凡开始骂自己:“笨。真的是笨。”
就在漆小凡左右为难拿不定主意时,二毛和豹子奇迹般的出现。
二毛问:“你抓耳挠腮的,干吗呢?”
漆小凡像见了亲人似的,很兴奋,说:“我正想去找你们。没想到,你们这就来了。”
二毛说:“什么叫缘分。这就叫缘分。”
豹子只是盯着漆小凡,没说话。
漆小凡讨好的看着豹子。
豹子竟然瞪了漆小凡一眼,说:“你这样看我。不认识吗?”
漆小凡说:“我弄到了一只老鼠,想请你们过来一道用餐。”
豹子不相信,说:“你、你能逮到老鼠?”
二毛说了豹子:“老大,别不相信人。我早就看出来,它不是一个凡角。你看人家这个身架,典型的孟加拉血统。”
豹子说:“我知道。这个血统是我的近亲。敏捷、聪明,好奇和友善。可惜,他不具有攻击性。”
二毛像是要抬杠似的,说:“我反对。孟加拉系隐藏着野性的血统。事实也证明,它有这种野性。它逮着了一只老鼠。”
漆小凡说:“对不起。二毛。这只老鼠不是我逮着,是我在这里发现的。发现的时候,它已经死了。”
豹子隐隐一笑,像是要证实什么,问:“这只老鼠不是你逮到的?”
漆小凡点头了。
豹子说:“我不得不郑重的提醒你。我和二毛从来不吃死掉的老鼠,包括小鸟什么的,死掉的都不吃。”
漆小凡不解,问:“为什么?”
二毛告诉:“死东西最好别碰。可能会惹上瘟疫的。”
瘟疫?漆小凡听说过这个词,但对这个没具体的概念,自然是要问了。他有一个优点,就是遇上不明白的事要问的。
“能不能告诉我,瘟疫是什么?”
豹子摇头,说:“你在那个家中,被溺爱坏了。什么也不懂,什么也不知道。生活在我们这个林子里的,就是蚂蚁也知道瘟疫是什么。”
二毛插了一句:“很可怕的。”
漆小凡从二毛夸张的表情中,已经明白瘟疫是个什么东西了。
“只是。我没东西送给你们。你们照顾我这么多。我以为这个可以当成礼物送给你们的。”
漆小凡有些沮丧的样子,让二毛动容。
以往没给过漆小凡好脸色的豹子,这时的脸上也有了真诚友好的笑容,并且说:“你有这份心,知道感恩,我很高兴。我和二毛都很高兴。现在,我纠正以往对你的看法。现在,我给二毛和你的交往做一个客观的评定。二毛交你这个朋友是对的。对于二毛的交友,我一直是很严格的。物以类聚,人以群分。我不想二毛交不三不四的所谓朋友。”
听了豹子这番话后,漆小凡心里激动的程度无以言表,一时不知道说什么好了。他只知道站在那傻笑。漆小凡并不知道,他傻笑的样子很可爱,会给人一种善良淳朴的印象。
二毛的身子过来触碰了漆小凡,说:“我们过来找你,是想带你看一些地方。主要的想法,是让你熟悉一下这里的环境。”
漆小凡问:“你们怎么知道我在这里?”
二毛说:“本来,我们是要从那边的一条路过来,到栅栏前叫你。豹子哥改变了线路,说是这条路上有我们要的货。”
漆小凡好奇了。这条路上有货。什么货?
“这条路上有什么货?”
豹子哈哈一笑,说:“这条路上的货,可多了,老鼠多,自然不用说了。你看我说的可对。你没有费力气,就能碰上一只死老鼠。”
漆小凡的脸上有炙热的感觉。他的脸红了。豹子说话可真的是心直口快,不给人留点面子。
二毛补充:“这条路上,最可能弄到的是比老鼠好的美味。”
漆小凡睁大了眼睛。
二毛继续说道:“野兔子。还有小鸟。”
豹子说:“小鸟已经从我们购物的名录中剔除了。”
漆小凡问:“为什么?”
豹子说:“你家的主人难道不喜欢小鸟?”
肯定是喜欢的。父亲的公司,可是给动物保护协会捐了款的。
漆小凡说:“喜欢。很喜欢的。主人的书房里,就有一张人家送的百鸟朝凤的画。”
应该说父亲的,没有说,换成了主人。要是说自己是这个豪宅主人的儿子,还不让豹子和二毛笑死了。主人的儿子,怎么就变成了一只猫。它们会想不通的。
豹子随意的一笑,说:“就是嘛。小鸟是大家的好朋友,我不想再伤害它们。”
二毛看了豹子一眼,说:“我们别总是站在这里。沿这条路继续往前吧。”
说是一条路,其实不是。这只是树林子里成排的树之间留出的通道。到了这个季节,满地的树叶和枯草被新生的小草覆盖了。当然,这些树叶和枯草,不都是才落下的。有些是去年秋冬甚至是前年或者更前年的。因为,走在这条所谓的路上,可以闻到腐烂了的草木味道。这个味道有些特别,说香不是香味,说臭不是臭味。不香不臭的,也挺好闻的。
漆小凡已经感觉到,树林里的好味道,比在自己家的院子里,要多。他开始喜欢树林里的这种气息,生活味很浓的气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