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这么严重吗?”夏季不相信,一个女人真的狠毒到,将另一个女人扒光,扔到大街上。
“当然会,我朋友说,女富豪下了追击令,只要谁将她扒光,在大街上羞辱她,不管你是第几个人,跟她拍照留念,都可以拿到赏金。”蓝兰的发小,许多小男生,都是混帮派的,黑道上的八卦他们都知道。
“这样的女人,未免太狠毒了!得饶人处且饶人,这么简单的道理,她也想不通,还真不知道,她是怎么成为女富豪的。”夏季不禁感慨的说,女人,要保持善良的品德,才能变得温婉柔和。
“女人不狠,怎么能赚钱?”蓝兰倒是很欣赏女富豪的魄力,讨厌一个人,恨不能她死,又下不了手,还真是折磨自己的小心脏。
“但是,也未免太狠了!”夏季还是觉得,女富豪太过了。这样毒辣的手段,不该是一个女人该有的。
“那是因为你,没有遇见过讨厌的女人,如果你遇见你讨厌的女人,你会恨死她,恨不能她死。当你有这种冲动时,就觉得,女富豪的手段,其实不算毒辣。”蓝兰总能找到反驳的理由。
夏季默然,当初自己恨羊七七,真的恨不能她死。这样说来,自己并没有比女富豪,高尚多少。人家只是想毁她的清白,而自己想要的,却是她的命!
“好吧,你说得很有道理,我竟然无法反驳。”夏季承认,自己赞同了蓝兰说的话。
“呵呵。其实那个女富豪,挺可怜的。男人在外风流,还要花钱养他,他闯的祸,她会找人去摆平。从来不会跟他生气,只要他回到她身边,她就会笑着接纳他。”蓝兰听到这些时,挺佩服女富豪的心胸,这样拥有强大包容心的女人太少。
毕竟女富豪,不缺钱,也不缺男人。她却将男人,宠成了亲生儿子般。还真是,情真意切,感人至深。
“这个男人很悲哀,却也很幸运,真想一睹他的风采,究竟有多帅,才会让女人甘愿如此宠着他。”夏季忍不住说,她很好奇,那个男人,究竟有什么样的魅力。
“他叫沈兴,比女人还要漂亮,男人女人都喜欢的类型,可以堪称盛世男人。”蓝兰见过他的模样,所以实话告诉夏季。
“沈兴?”夏季张大嘴巴,脑海中浮现一个静默羞涩的少年,他才几岁,记忆中一直追着她叫姐姐的小男孩。
“你确定他叫沈兴?”夏季不死心的问,一想又觉得,同名同姓的人太多,但愿不是她认识的少年。
“对啊。你认识他?”蓝兰奇怪的问,夏季认识的人,不是大老总,就男人,她也算朵奇葩了!
“同名同姓的人很多,不确定是不是同一个人,我认识的沈兴,年纪大约18岁左右,是个俊朗的少年。”夏季忐忑的说,内心祈祷,千万不要是同一个人。
“他看上去不像男人,很像一个羞涩的高中生,年龄确实很小。”蓝兰说的话,彻底让夏季的心,砰砰乱跳了起来。
“不会是同一个人。”夏季依旧不敢相信,记忆中的小男孩,怎么会是男人。
“哎呀。不说他了,妖孽一般的小男生,我没兴趣。”蓝兰的兴趣,明显还是在雷大叔身上。
“哦。”夏季心里想着事情,嘴上回答得很敷衍,大脑不停的搜索,关于沈兴的印象。
“夏季,我很好奇,你怎么认识,像大叔这样优秀的型男?”蓝兰充满期待的看着她,夏季看上去,不应该认识雷霆松的!
“啊?”夏季装傻,总不能告诉她,自己老公出轨,为了调查羊七七,而认识雷霆松的吧。
“别装傻,不想回答,就直说,啊什么啊?”蓝兰见她装疯卖傻,不禁有些生气。
“一切都是缘分的安排,我没办法阻挡啊!”夏季只能从大的方面来回答,遇见一个人,遇不到一个人,都是缘分说了算。
“缘分?我看大叔很喜欢你,这又怎么解释?”蓝兰用暧昧的眼神盯着她,很想看穿她的内心。
“没什么好解释的,跟他相处久了,他也会很喜欢你。”夏季捂住嘴,笑着说。
“夏季,你该不会是大叔的小蜜蜜吧?”蓝兰惊为天人的说,刚才雷霆松那句“小仙女”根本就是叫她的,她却一直装傻。
噗嗤……。
“蓝兰,你别瞎说,毁我清白,小心我报警,让警察把你抓紧拘留所。”夏季笑着恐吓她,小蜜蜜,这丫头,还真是搞笑。
“那你从实招来,到底怎么认识大叔的?”蓝兰不怕被她恐吓,依旧好奇地问。
“我都说了是缘分。”夏季脑袋骨碌转动,想到了当初骗雷霆松的说辞,于是决定用来搪塞蓝兰。
“为什么我没有这样的缘分?我很想认识大叔,特别是刚才一睹芳容后,越发喜欢。”蓝兰羞涩的说着,俨然就是个追星的少女。
“因为我会做梦,你不会啊!”夏季一副高深莫测的表情,似乎真的就是那么回事。
“这跟做梦有什么关系?”蓝兰很不解,被夏季忽悠着转圈儿。
“因为我做梦,梦到他的手机号码,神奇的是,十一位数字,都梦得很准。”夏季认真的说,想到同学的美女姑妈,是真有这样的事,自己并不算撒谎。
“你很牛,吹牛皮从来不打草稿的吧?”蓝兰嗤之以鼻,不相信她的话。
“这就是事实,你不相信,我没办法,昨晚没睡好,我要补觉了!”夏季不想在聊下去,一直想着,男人沈兴,到底是不是自己认识的小弟弟。
“切,勉为其难相信你了!说吧。”蓝兰看她说话的表情,很认真,并不像撒谎,心里便相信了。
但是,做梦梦到手机号码,从而认识一个人。这还真是奇妙,果然是缘分的安排。
夏季闭上眼睛,开始回忆,关于自己认识的沈兴,那个羞涩俊美的少年。
沈兴还有个妹妹,叫沈芳,跟夏季是一个村里的人,从小跟着她们长大。
村里公路挖通后,夏季的爸爸开始跑车,家里的生活条件,比上不足,比下有余。姐妹三个,不愁吃穿。
但是沈兴家不一样,爸爸是瘸子,妈妈是傻子,家里还有个年迈的老奶奶,日子过得非常艰苦。时常吃了上顿,没下顿。
夏奶奶很同情他们,经常会救济他家,夏季受到奶奶的潜移默化,也会帮助他们姐弟两。
沈芳不懂事,经常跟在沈兴后面,从未开口叫过夏季姐姐。倒是,沈兴会经常叫她姐姐,白净的笑脸,羞涩的表情,如果出生大富人家,他一定会是个优雅的王子。
夏季记忆尤新的是,有一次,家里煮腊排骨吃,奶奶炖了一大块排骨,吃晚饭时,单独盛了一碗出来,指派夏季送往沈兴家。
敲开他们家,破旧不堪的木门,是沈兴开的门,他很有礼貌的叫着姐姐,然后将夏季让进门。
夏季把辣排骨,小心翼翼的放到缺了一只脚的木桌上,然后才说:“沈兴,这是奶奶让我送给你们家的排骨,待会趁热吃。”
“谢谢姐姐,爸爸带着妹妹出去了,估计很晚才回来。我先热了给奶奶吃。”沈兴拘束的说着,没有挽留她,坐一下。
家徒四壁,没有一件像样的家具,凳子是用很长的木头搭成,随意放在厨房。一家五口人,挤在两间破旧不堪的木楞房里,说不出的寒酸。
“好。那姐姐先回家了。”夏季说完,看了一眼七八岁的少年,露出一个甜美的微笑,跟他挥手告别。
那之后,夏季前往镇子里念书,一直很少回家,有关沈兴的消息,便没有在听说。
她一直记得他,是因为,沈兴虽然家贫,却格外懂事有礼貌,关心妹妹,尊敬奶奶,长得比妹妹还要漂亮。
村里人都说,他是傻子娘带回来的野种,瘸子和傻子,怎么能生出这么漂亮的男孩子。
当初沈兴的傻子妈妈,抱着他来到村里,蓬头垢面的傻女人,傻里傻气,却逢人就讨吃的,然后小心弄碎,喂给孩子吃。
沈兴的奶奶在村口,看见傻子,觉得她很可怜,就将她带回家,做了她的儿媳妇。傻子虽傻,却能干活,地里的农活,在瘸子的指挥下,也干得很好。
于是,沈兴就这样留在了村子,成为了夏季的邻居。他们家,就住在夏季家隔壁。
夏季放假回家,经常躲在被窝里看书,很少出门,所以很难遇见他。
有一次遇见,夏季却认不出来,眼前个高,清瘦,漂亮的美少年,就是沈兴。还是他主动叫了她一声“姐姐”,才让夏季尴尬的问了一句:“你是沈兴?”
美少年羞涩的笑着回答:“是的,姐姐,我是沈兴。”
夏季看着他,早已不是当初的模样,于是也不知道跟他说什么,就那样笑着,无话可说的擦身而过。
即便是邻居,如果不是刻意维持关系,也会逐渐疏远开来。
后来,在奶奶的葬礼上,沈兴回来帮忙,也许是为了报答奶奶的救济之恩吧!夏季又见过他一次,比上次看见,越发成熟帅气,优雅得就像个真的王子。
人很多,环境很吵,夏季很难过,所以两人没有说上话。在奶奶送上山,安葬的时候,他经过夏季身边时,淡淡的对她说:“姐姐,别难过,每个人都会去的!”
夏季回想这么多,沈兴于她,其实没有太多交集,但是她固执的记住了,他叫姐姐时,真挚的模样。
“小仙女”
雷霆松无奈的叫她,已经坐在她身旁好大一会,她没发现,不知道是不是真的睡着,还是装作不知道。
蓝兰崇拜他,雷霆松只是低头跟她说:“换一下位置,头等舱一号。”
蓝兰就开心的出卖了夏季,径自朝头等舱走去,心里还冒着幸福的泡泡,扬州之行,不虚此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