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6章 咄咄逼人的“一剪梅”
妙手偶得2020-10-13 18:001,529

  “原告方还有什么诉求?”法官面无表情,继续问道。

  “没有了!”中年男子摇头坐下。

  “下面,请被告方答辩!”法官道。

  高明站了起来,他朗声说道:“对于被答辩人提起赔偿医疗费、精神损失费并追究我方当事人刑事责任一案,现依据事实和法律答辩如下,请求人民法院驳回被答辩人的诉讼请求。”

  “被答辩人提出我方当事人暴力殴打原告,并提出赔偿道歉要求,追究我方当事人刑事责任,是在刻意扭曲事实,不符合法律精神和法律规定!”

  “事实是,原告在考场上撕毁了我方当事人的高考答题卡,并正在对另一位考生的答题卡进行破坏。我方当事人为阻止不法行为的发生,避免考生正当利益受到损失,才不得已而采取的限制措施……综上,根据华国民法第X条第X款和刑法第X条第X款……我方当事人属见义勇为、正当防卫行为,并不存在故意伤害……所以被答辩人的诉讼请求是歪曲事实,不符合法律规定的……陈述完毕!”

  “被告方还有什么补充?”

  “没有!”

  法官道:“根据双方陈述,目前争议的焦点是故意伤害还是正当防卫问题,下面请原告方举证!”

  在梅秋涵的示意下,她的助理小颖将一个档案袋交给了书记员。

  法官开始组织当庭查看证据。

  1号证据是一个光盘。

  光盘中显示的是当日考场的影像。

  不过,却是掐头去尾,直接从长发男生雷祥义抓起余琬的答题卡开始,然后高欢抓住他的手腕、出拳,抬脚踹其小腹……

  至此……便戛然而止!

  画面显得特别血腥。

  法官和陪审员成员看着原告席上模样凄惨的长发男生雷祥义,面色都是微微发生了变化。

  接着是2号证据,证人提供的证词。

  3号证据……

  ……

  梅秋涵还当场质问了证人。

  在她的刻意引导下,所有证据都显示,高欢确实有故意伤人的嫌疑。

  ……

  “下面请被告方进行质证!”

  高明“腾”地一下站了起来,“原告方提出的证据、证词都是在断章取义!其1号证据掐头去尾,并没有展现出事实真相;其对证人的询问存在着刻意引导……”

  高明显得十分悲愤。

  “请原告举证!”

  高明同样拿出一个文件袋,交给了书记员。

  1号证据也是一张光盘,里面显示的是当日考场中事情的全部经过。

  2号证据,当日主考官的证词。

  3号证据……

  高明也当庭询问了证人。

  高欢也将当时的情景和自己的心态讲述了一遍。

  当高明举证完毕,事实已显得很清楚。

  长发男生当日的所作所为纯属丧心病狂。

  但是,高欢在将其制服后,却又对其痛殴,这种行为就显得有些过了。

  但在高欢阐明自己的心态变化后,却也显得情有可原。

  “请原告质证!”

  梅秋涵缓缓站起,“我想问一下对方1号证人……”

  1号证人,正是当日监考的主考官。

  闻听此话,他站了起来。

  梅秋涵:“当日我的当事人在被原告扭住手腕,受制以后,被告又继续对其进行了殴打?是不是?”

  主考:“当时,他是为了……”

  梅秋涵:“你只要回答是或不是!”

  主考:“……是!”

  梅秋涵:“他这种行为是不是故意伤人?”

  主考:“他只是为了避免其他考生……”

  梅秋涵:“你只要回答是或不是!”

  主考:“不是!”

  梅秋涵:“那他为什么还要继续殴打我的当事人?”

  主考:“他只是为了避免其他考生的答题卡再被撕毁。”

  梅秋涵:“请问,作为主考官,你当时在干什么?”

  高明一听,急忙站了起来,“法官大人,我抗议!对方律师的询问与案情无关!”

  “抗议无效!”法官面无表情。

  梅秋涵:“请对方证人回答我的问题。”

  主考:“我当时正在考场内巡视监考,没来得及阻止!”

  梅秋涵:“没来得及?据我所知,当时监考人员并不止你一人,而且我的当事人在冲动之下,已经撕毁了一张答题卡,而你们居然没有做出及时反应,才导致我的当事人被殴打遭到伤害。作为主考官,你难辞其咎!法官大人,我建议追究其失职渎职责任!”

  此时的梅秋涵气势凛然,咄咄逼人!

  听到此话,主考官额头顿时沁出了豆大的汗珠。

  见主考官被震慑,高明急忙大声说道:“法官大人,我抗议!对方律师的指控与本案案情无关!”

继续阅读:第107章 这孩子,被打击傻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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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最后两分钟,我被撕了答题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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