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沈玉看到走进病房的陈庆余时,微微有些愣神。
因为沈玉记得很清楚,在自己昏迷之前,所看到的那么一幕里,陈庆余是跑在最前面的,他脸上的激动神情,让沈玉至今难忘。
“爸……”沈玉声音颤抖着,就像是一个做错了事的孩子一样,低下头承认错误等待批评。
“那行,你们父子慢慢聊吧,我去休息一会儿。”听到这个字眼,余姚有些惊讶的看了沈玉一眼,她看着陈庆余脸上的兴奋表情,笑了笑走出了病房。
沈玉知道自己做错了。
而且错的很离谱。
当地震来临的时候,沈玉竟然想着去温并县救人,现在想想,这简直是一个幼稚到可笑的事情。
也只有身临其境之后,沈玉才真正明白,在地震这种天灾面前,人力是那么的渺小可怜。
换个角度想一想,如果自己死在了温并县,陈庆余该有多伤心?
“没事。”陈庆余伸手拍了拍沈玉的肩膀,哈哈一笑说道:“男人嘛,为了红颜怒发冲冠做一些傻事那是很正常的事情,而且这种事情一旦做成功了,那是可以炫耀一辈子的事情。”
“但是同样,如果失败了,你连自己的小命都没有了,还拿什么炫耀?”陈庆余停顿了一下,继续说道:“那支救援队是我另外拉过去的,如果按照正常进度的话,可能需要二十天的时间,其他救援队才能发现你们。”
沈玉点了点头,现在的他,很清楚的明白这话中的道理。
陈庆余并没有怪罪或者训斥,但沈玉却听出了他话里的意思,不管是为红颜怒发冲冠也好,为朋友两肋插刀也罢,能够成功那的确是可以炫耀一辈子。
但前提是能够成功。
而成功的前提,则是自身的实力。
沈玉这贸然带人闯入温并县的做法,毫无疑问是一件不自量力的事情,甚至因为沈玉的冲动,还差点害死了沈二沈三他们的性命。
跟陈庆余聊了一会儿,沈玉这才得知,自己和沈三被困在地下车库之后,沈二和沈四当时就在附近。
因为他们遵循着沈玉的命令,到达温并县之后先一步寻找郑茜她们,他们很快便找到了那家星级酒店。
然而,当时郑茜和唐晓蝶三人,却正好离开了那家星级酒店,沈二和沈四他们在那家酒店整整找了两天的时间。
最终,他们在那个酒店的附近找到了沈三给他们留下的记号,而当时正好赶上了那场余震当中强度最高的一次地震。
那个星级酒店轰然倒塌,所有的线索全部归为零蛋。
最终,凭借着和沈三多年的默契配合,他们这才锁定了那栋商场大楼的位置。
可以这么说,如果没有他们确定的这个位置,陈庆余带过去的那支救援队想要找到沈玉,还真不知道是猴年马月的事情了。
“你先在这里好好养着吧,腿上的伤虽然并不严重,但是你长达六天没有吃东西,身体如果不调养一下,很有可能会出问题的。”
同时,陈庆余从旁边抽屉里拿出了一份报纸,递给了沈玉:“有时候,好心并不一定能做成好事。”
什么意思?
沈玉一头雾水的将那张报纸接过来一看,顿时忍不住皱上了眉头,惊讶道:“怎么会这样?”
“本来是不想让你知道这件事的,但后来我想了想,觉得还是让你知道吧,就当是给你上一课了。”陈庆余坐在椅子上,双手扣在一起:“你高估了人的善心,低估了人的贪念。”
报纸上最大的一个版面,上面用加粗加大的黑字写着标题:《究竟是天灾还是人祸?章林县物资一波三折!》
内容只有寥寥千字左右,但却让沈玉有些无法接受。
这一千多字的内容,前半段沈玉都知道,那个黄毛和吴通,从外地拉来了一大批物资交给了大华,然后大华以高出成本价几百倍甚至千倍的价格在章林县售卖。
几百倍甚至几千倍,这个数字可是一点都不夸张。
就拿那个退烧药来说,相信很多人都有经验,在家门口的诊所里拿药,最多十几块钱就能那道好几包药片,还是那种一包里面有十几颗药的那种。
而在章林县,大华却能把两片退烧药卖到几千块的价格。
没钱?那就以物换物,刚买的苹果手机最多也就能换到两片退烧药而已。
这些内容,是沈玉都知道的事情,而后半段的内容,却是沈玉所不知道的。
报纸上并没有说沈玉的事情,只是说那个叫大华的混混,被人暴揍了一顿,然后所有的物资全部分发了出去。
然后呢?
在沈玉离开之后,这些物资又被全部收了回去。
然后以更高的价格售卖。
话说到这里,可能反转的还并不是很惊人,而实际上报纸的内容看到这里,却只是刚刚开始而已。
这些物资,由一个叫朱平璐的女人负责全部收了回来,然后第一天以高出大华之前售卖的价格两倍来售卖,第二天三倍的价格,第三天则直接是五倍的价格。
甚至,她在尝到甜头之后,收拢了一大批的小混混,在救援队和志愿者到达章林县之后,更是直接捣乱,把救援队和志愿者全部撵出了章林县。
整整六天的时间,这个叫朱平璐的女人,在章林县敛了一大笔财。
“朱平璐已经被抓了,但很显然,这件事情不可能是她一个女人能够做成的,她背后还有什么人,暂时还不知道,警方正在调查。”
在沈玉愣神的这一会儿功夫,陈庆余给沈玉削了一个苹果:“这个人很聪明,他在你刚走之后,就把所有的物资暴力回收,然后以高价售卖,更是拉拢了上百个当地的小混混,把后续到达章林县的志愿者都撵了出去,如果不是最后部队到达了章林县,他到现在很有可能还在继续发财。”
“爸,我是做错了吗?”沈玉接过苹果,有些怔怔的问道。
沈玉想起了一件事情,他在离开章林县的时候,将大华的那些物资交给了几个当地的公务员和警察。
很有可能,就是这些人支持的朱平璐。
“路见不平拔刀相助,你当然没有做错,只不过你低估了人的贪念,在巨大的财富利润面前,很少有人能不动心的。”陈庆余停顿了一下,继续说道:“我并没有责备你的意思,而是想让你从这件事情当中学到一些东西。”
“你把那个叫大华的小混混打跑之后,剩余的食物、水和药品,不应该随意的交给别人去处置。如果你真的想处理好这件事情,就应该安排几个你相信的人,去专门负责把这些物资分发出去,直到救援队和志愿者到达章林县之后,这件事情才算是完满的结束。”
沈玉点了点头,他听懂了。
路见不平拔刀相助是没错的,但既然你已经插手了这件事情,就务必要把事情的后续给处理好。
打个比方,在古代如果你行走江湖的时候,偶然间遇到一个地痞流氓,想要对一个少女图谋不轨的时候,你一刀痛死了这个地痞流氓。
这算得上是路见不平拔刀相助吧?
当然算,而且还能算得上是替天行道。
但换个角度想想,你一刀捅死了那个地痞流氓,然后潇洒的离去继续行走江湖,你以为你做了一件天大的好事,却殊不知在你走之后,那个少女却要替你背上人命官司,甚至很有可能入狱被判死刑。
这个比方可能有些不贴切,但道理却是一样的,行侠仗义的英雄如果在捅死了那个小流氓之后,将这件事情告知所有人是自己干的,往后哪怕你为了躲避官府的通缉而亡命天涯,后世的史书也会将你写成一个大英雄。
同样的道理放在沈玉的身上,他当时把那个大华暴揍了一顿,并且告诉众人,那些物资可以随便领取。
沈玉做错了吗?
当然没有做错,然而那个叫朱平璐的女人,她将所有的物资暴力回收,并且以高出大华几倍的价格继续售卖,最后更是收拢了一百多个小混混把到达章林县的志愿者赶了出去。
沈玉虽然没有做错,但这个朱平璐的出现,却多多少少跟沈玉有那么一点因果关系。
“怪不得我当时离开章林县的时候,总感觉有什么地方做错了,但又想不起来是哪里做错了……”沈玉怔怔的啃了一口苹果,总算是有一种恍然大悟的感觉了。
大华的高价售卖,虽然是在丧良心的发财,但从某种角度上来说,当时的章林县还是处在稳定的状态。
而沈玉将大华揍了一顿之后,那一批物资就成为了无人看管的东西,从而导致章林县回到了不稳定的状态。
这让沈玉想起了一句话。
人有多大能力,就要承担多大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