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是,王光想了想,然后又问李景白,“除了野狼,你还猎过其它什么动物么?”
不等李景白回答,一旁的小轩就迫不及待的替李景白答道:“我爹还打过野兔,山鸡,狐狸,还有野猪!”
“野猪也猎过?”王光望着李景白,此时他看着李景白的眼神就像突然发现了什么蒙尘的宝贝一样,眼睛里带着激动和兴奋的光芒。
“猎过。”李景白点头道:“只不过野猪的力气大,不好猎。”
“那除了野猪,还有其它难猎的动物吗?”王光一副打破沙锅问到底的样子。
李景白低头想了想,然后认真地回道:“以前还遇到过熊瞎子,只不过让它给跑了。”
“你遇到熊瞎子不跑?”王光惊讶,心里突然有些佩服李景白的胆大。
要知道,熊体大凶猛,力气大得吓人。虽然它们平时看上去还算温和,但若是受到了挑衅和刺激,就会立即暴怒,而它一旦暴怒,打斗起来就特别的凶猛,有时候一巴掌就能将人给呼死。
正是因为如此,所以当人们遇到熊瞎子的时候都会选择逃跑,不会故意去招惹它,激怒它,免得丢掉性命。
而李景白遇到了熊瞎子,不仅不跑,居然还想猎杀它,这让王光已经不知道说什么好了,究竟是说他艺高人胆大,还是骂他愚蠢。
“跑没用,因为它的速度比你快。”李景白一脸认真的说道,“熊瞎子鼻子特别灵,在山上若是遇到了熊瞎子,想要活命的话只能装死,因为它不吃死人。”
熊瞎子不吃死人的这个特点,王光也听说过,但是让他更加好奇的是,李景白遇到了熊瞎子会怎么做,是也和别人一样装死躲过一劫,还是主动迎击。
于是王光立即好奇地问道:“那你呢,你遇到了熊瞎子也装死吗?”
李景白点了点头,道:“装过,但是我更想猎杀它,因为熊掌能卖好价钱,只是最后没成功,让它给跑了。”
让熊瞎子给跑了?
不是李景白跑,而是熊瞎子跑!
这究竟得有多厉害,才能把熊瞎子给吓得逃跑!
此时此刻,王光的心里对李景白越加的佩服,同时,对他的能力也更加的好奇了。
“咦,这是野狼?!”
这个时候,院门口突然响起了林辉那充满惊奇的声音,李景白和王光扭头看去,只见林辉和灰佳不知什么时候来了,此刻正站在院门口,一脸惊讶地望着院子里的那只野狼。
然后,就见小青从他们两人的身后跑出,然后径直来到野狼的尸体旁,伸手摸着野狼那水亮光滑的皮毛,惊叹道:“多好的皮子,一定能卖很多钱!”
李景白听了,立即开口道:“我打算用这个狼皮给雪见做一件衣服,这样冬天穿着也暖和。”
正如小青所说的那样,这只野狼的毛皮光滑水亮,属于上等货,如果拿去卖的话一定能卖个好价钱。
但是李景白却舍不得卖,这么好的皮子,卖了就太可惜了。
当他第一眼看到这只野狼的时候,他的心里就已经打算用这只野狼的皮子给常雪见做衣服了。
这么漂亮的皮子,如果做成衣服给常雪见穿,也一定很好看。
小青听了李景白的话后,立即朝李景白投去了一个赞赏的眼神,似是对李景白的这个决定表示认同。
这时,林辉也走了过来,他看了看地上的野狼,然后自言自语地道:“我长这么大还没有吃过狼肉呢…”
“那我今晚做给你吃。”李景白十分慷慨大方的说道。
虽然狼肉比猪肉贵,但是既然林辉想吃,他也不在乎少卖那么一点点肉了。
果然,林辉听了之后,眼睛一亮,立即兴奋地道:“真的?”
“真的。”李景白用力地点了点头,神情无比认真。
见李景白点头,林辉不禁更加开心了,嘴里一直念叨着:“太好了,有狼肉吃了,我还是第一次吃狼肉呢!”
于是接下来,在众人的注视下,只见李景白熟练的将野狼扒了皮,然后开膛剥肚,最后卸下了一只狼腿,准备晚上做餐。
等到常雪见睡了一觉起来之后,李景白已经将野狼处理好,并且准备开始做晚饭了。
看到李景白又猎了一只野狼回来,常雪见早已是见怪不怪的了。
倒是小轩,一脸开心的告诉常雪见,说李景白打算用野狼的牙齿做两个狼牙吊坠送给虎子和狗娃。
常雪见听了,心中惊讶不已,同时又被李景白对小轩的这份用心而深深感动。
她知道李景白这么做完全是为了小轩,他是真的在很用心的疼爱着小轩,打从心底把小轩当成了自己的儿子一样对待,正是因为这份用心,不仅让常雪见感动和欣慰,也让小轩对李景白越来越依赖,越来越敬重。
晚上的时候,林辉终于如愿以偿的吃到了狼肉,感动的差点都哭了。
看到林辉这么喜欢吃狼肉,于是李景白决定,剩下的狼肉不卖了,全部用盐腌起来,然后风干,这样只要林辉想吃狼肉的时候就可以随时吃到了。
毕竟野狼不是那么容易遇到,下次想要猎到野狼,还不知道要等到什么时候呢。
林辉得知李景白的决定后,十分感动,当即决定再多留一些时日。
只要他的家人不来寻他,他就坚决不回去。
在常雪见家住了这么久,原本林辉已经有了准备离开的打算了。
虽然他也很不舍,但是有件事情,他必须得回去确认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