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喝水!”
“我后背痒痒。”
“我有点冷!”
“我好热!”
……
直到沈白迷迷糊糊的告诉姜末自己要去尿尿的时候,姜末终于忍无可忍,解锁了沈白的手机扒拉出苟富贵的电话号码。
“喂,在哪儿呢?”
“网吧打游戏呢,这不是沈白的电话吗?”
“能不能回来一趟,沈白喝多了。”
“这大白天的喝什么酒。”
苟富贵边是嘟囔着,边是十分不情愿的关了电脑。
回了宿舍,就看见沈白微白的脸上难得泛着几分红晕。
微微蹙眉:“什么情况这是!”
“据说是广播站聚餐。”姜末随口答道。
“你一个人把他弄回来的?”
“是啊,从学校北苑背着他一直丢人丢到你们宿舍楼下。”姜末直言不讳。
“我去,以后我跟沈白一起叫你大哥好不好。”苟富贵儿打趣。
听着苟富贵的话,姜末不疾不徐的低头看了一眼手腕儿上的手表,然后缓缓开口道:“十分钟之前,你的好兄弟就吵嚷着要去上厕所,你要是再不把人弄过去,我怕就直接尿在你床上了。”
姜末的话果然极具威慑力。
苟富贵直接将沈白从床上提溜起来去了厕所。
沈白的枕头边放着一本书,是一个叫做毛姆的作家的作品,叫做《月亮与六便士》。
大致内容就是讲述一个事业有成家庭美满的金融家突然辞去了稳定的工作,放弃了自己美丽的妻子还有可爱的孩子,一个人只身前往巴黎去追求自己绘画的梦想……
姜末记得这本书,是当年她上大一时送给沈白的礼物。
至于为什么送这本书给沈白当礼物,其实是因为当时姜末的生活费比较少,实在挤不出什么钱同时给沈白买一份生日礼物,然后再给自己买一本书。
索性就把这本书给沈白作生日礼物。
然后沈白的这份生日礼物也在生日当天收到之后就被姜末霸占,整整半年之久,这才物归原主。
这本书已经有些旧了,但依旧被保管的很好。
姜末嘴角微微上翘,随手翻看着这本自己已经烂熟于心的书,一张照片飘飘忽忽落在地上,是她和沈白大一时候的合影。
照片上的沈白清秀好看,看起来就像个很好相处的人。
照片上的姜末却是个一百六十几斤的胖子,比现在的她整整重了三十斤。
偶尔,姜末也问沈白,怎么就那么不开眼和自己做了好朋友。
沈白总说到底也要有人衬托他的美貌不是……
姜末沉思间,富贵已经扶着沈白来来回回去厕所吐了五次。
第六次的时候,114宿舍有了小米粥的香味儿。
“待会儿他清醒些了,让他喝一点,我就先回去了。”姜末对苟富贵儿道。
毕竟她一个女生,总不好一直赖在男生宿舍不走。
“我办事,你放心。”苟富贵拍了拍自己个儿的胸脯儿道。
周末的木简集团办公大楼有些安静,一扇挂着人事部的玻璃门虚掩着,从里面传来不大不小的交谈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