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晚很安静。
沪市的南郊,大名鼎鼎的富人区,还有一辆黑色的玛莎拉蒂,轻轻地滑进了高大树木掩映的庭院。
一股凉爽的秋风从敞开的窗户吹进来,吹开了小伙子额头的头发,露出一个美丽的美人尖和一张巴掌大小的小脸,在夜色中泛着白光。
齐晓宇被凉风吹醒,隐约听到有人在喝酒,“你怎么把人弄晕了?那是什么样子?我们在抢人吗?“
然后一个非常谄媚的声音说:“盛总管,别生气。他是自愿的。我们都同意了。绝对自愿,我保证。“
一个阴影笼罩着齐晓宇,谄媚的声音补充道:“盛总管,你觉得这小子长得跟五爷的人一模一样吗?”
盛总管的声音仍然是愤怒的。
“不完全一样,所以差不多七八分。”
“是的,是的,你是。现在这是。 派来的?“
盛总管慢条斯理地说,像是故意揪着别人的命根子,“他们都来了,把他们送进去吧。也许五爷长得像,真的可以欣喜。“
崇熙?还是给男人欢乐?齐晓宇的太阳穴在跳。他不认识外面的任何人。他从来没有听说过老什子的寻五爷。是不是被下药卖了?
谁敢!他的齐晓宇在宏岳班混了20年。从被欺负的学徒到当红的台柱,从南城到十里洋场,他从来没有见过大风大浪。谁敢给他下药?谁敢逼他卖身?不怕醒来被他活活砍了?兆星楼的德贝勒,青龙帮的姜老大,军队的程司令,还有每天在宏岳班门口等着他登台的粉丝们,足以让从未听过他名字的寻五爷喝上一壶。
但是……好像有什么不对劲。
齐晓宇听了奉承的声音说:“盛总管,要是有人送的,这个钱的东西……”
盛总管哼了一声,“把他的借条给我,钱明天就到你的账上了。”
“呃,谢谢,谢谢盛总管。”
然后把齐晓宇从玛莎拉蒂的后座上抬了出来。
迷药让他感到恶心,但一切都让他忘了呕吐。
这些人是谁?他到底在哪?他还在民国八年的十里洋场上吗?
为什么一切都这么奇怪?
齐晓宇全速扫除了周围的一切。
上海的汽车不超过一百辆,没有一辆是这个样子的。它们是黑暗的,无法穿透的。
没有人的保镖都穿着黑白衬衫。
兆星楼的贝勒,家里每个人都穿着长袍。
青龙帮的老板,手下都穿马褂。
军长给他的士兵们带来了整齐的军装。
老外,院子里的管家,鼻孔朝天,嚣张得不可一世。表面上看,他们没有眼前的善良。
还有别墅过分时尚的装修,石质玄关,自动开启的门……
明亮的灯光反射在齐晓宇黑色的瞳孔上,大量的图片和文字如汹涌的潮水突然涌进他的脑海,撕扯着他的神经。
他莫名其妙地读了一本名为《这个总裁是病娇》的小说。
虽然他没有读过这部小说,但小说的情节自动地涌进了他的脑海。
这部小说的主要情节是生病的总统和宽容的演员汤毛羽相爱相杀并结婚的故事。
小说中与他同名的齐晓宇是一个可怜可恨的炮灰。
他生得很好。他的父母开了一家公司,工作越来越好。但不幸的是,他的母亲早逝,后妈过门后有了自己的孩子。他被轻松地送到寄宿学校,一个月不超过八百元。
齐晓宇被困在外面,无助,懒惰,没有上进心,终于糊里糊涂的到了22岁。
他大学毕业后终于签了一家三流娱乐公司当练习生。因为长相出众,他被公司派去参加一个歌舞选秀节目。
节目期间,齐晓宇和同宿舍的一个男生长期交往。虽然对方只是玩玩,但他恋爱盲目付出,借了巨额高利贷给“男友”还赌债。
齐晓宇本以为这样就能牵出“男友”的真爱。
于是,“男友”拿了钱,在节目上和别人转到了最强的组合。还透露出宿舍室友对他怀有不怀好意。“真是太恶心了。我看着我的浴缸,帮我洗内裤。我真的很想搬去和洲洲一起生活。“
齐晓宇面对“男友”的抛弃,痛苦万分,哭得很暗。偏偏高利贷也来要债。他没钱。像他这样还没出道的练习生,录节目时还得付出租车费。
如此一来,齐晓宇只能厚着脸皮在主场索要。电话一打“你好”就挂断了,微信发出来,“对方已经拒绝了你的消息”。
正因为无路可走,没有高利贷,齐晓宇承诺给人以欢乐。但高利贷者怕他反悔,中途变卦,就把人打晕送过来了。
沪市黑白双向,神秘莫测,没人见过真正的寻五爷都要病死了,起不来床,经常吐血,药石无药可治!寻老夫人迷信鬼神,说既然医生治不好,就该找个人结婚,幸福美满。死马有权当活马医生。
寻五爷与寻老夫人配置。只有一个要求。据图片上的人说,只有长相几乎一模一样,才算“结婚”。
崇熙封建迷信,谁愿意,愿意嫁给一个垂死的人?
况且寻老夫人讲究生辰八字,寻五爷对外观还是有要求的,齐晓宇是环顾四周才发现的。
齐晓宇正好匹配八字,长得跟人像差不多--小狗眼,樱桃嘴,玲珑鼻,少男少女,有稚气天真的属性加成。如此独特的外观实属罕见。
齐晓宇再次苏醒过来,已经躺在柔软的大床上。虽然是冲喜,但寻家低调处理。毕竟那不是一件光彩的事情,齐晓宇也不是什么重要的人物。即使它嫁给了寻乾,也只是一个随时可能离婚的小玩意儿。
齐晓宇动了,杏蚕丝被光滑得像婴儿的皮肤,白色枕头鼓鼓的鹅毛,水晶吊灯低气压下来。
虽然味道差了点,但确实是富家。齐晓宇借着窗外的月光环顾着这间豪华的卧室,最后目光落在了床边的衣柜上。
迷药的效果还没过去。他使劲转过头,从衣柜的镜子里看到了原身的脸,和自己前世的模样差不多。是染成金黄色,像鸟窝一样的头发,和一套浮夸得近乎俗气的衣服。此外,他精神少了,骨头瘦了。
没事,换个发色,换件衣服再练就行了。
齐晓宇被迫接受原身的信息后,端着一杯茶躺在床上痛骂原身愚蠢无知。在原身的父亲不是人,原身的男友是人渣之后,它不得不接受现在的现实。
他年幼时父母双亡,住在叔叔家。四五岁时,他被宏岳班班班长齐逢简在一座破败的寺庙里接走,成为剧团的学徒。20年漂泊的剧团生涯,他听惯了生离死别,听过无数妖,鬼,神,蛇的离奇故事。真的没有什么是放不下,接受不了的。
相反,目前的情况要麻烦得多。
齐晓宇是原著中重要的反派炮灰,因此他的剧情相当饱满。根据剧情的发展,他被给寻五爷后的日子比外面要好很多。然而,智商严重不足的齐晓宇却拒绝与一位垂死的病人和平分享。它甚至还敢拿寻五爷的钱在外面养小鲜肉,甚至在有心人的鼓动下试图分享寻家的财产。
随后,主角受出现,齐晓宇用各种方式陷害主角受,甚至将主角受逼入重症监护室,以不断的死亡致力于推动寻五爷和主角受感情线的发展。
结果可想而知,当主角攻受的关系稳定下来后,愤怒的寻五爷以一种速度离婚,然后直接把人锁进精神病院。一开始,齐晓宇还在吵着要出去。经过几次高强度的电击治疗,齐晓宇真的疯了。
就是这么说的,“齐晓宇双颊凹陷,眼神空洞,再也没有往日霸气的神情……长期的关押,让他的双腿无法像正常人一样直立……他像条狗一样躺在地上,手里抱着一只死去的,被压碎的蟑螂。玩了一会儿,他高兴地送进嘴里,嚼出啪啪的声音。“
这样的结局实在是太惨了,太恶心了,太不尊重了。虽然齐晓宇出身低微,演员的地位并不高,但维护尊严是他的底线。
十里洋场被占领的那一年,他没有逃脱。躲在地下防空洞里,饿了五天。我的胳膊比擀面杖还细。整个人成了空皮,忍着不出去讨一口饭吃。
他怎么会吃蟑螂?? ?
齐晓宇静静地看着天花板,弯曲手指,紧捏手掌,咬着舌头,咬着流血,慢慢感觉到四肢力量的恢复,决心无论如何都要改变原身的命运。
“噼里啪啦--”门锁打开的声音。
窗外,如水般的月光倾泻而入,照在男子的黑绸衬衫和隆起的锁骨上,照在他如定窑白瓷般柔软润泽的皮肤上,照在他如玻璃瓦般纤细脆弱的骨骼上,照在他如秋水般的眼睛上。
令人叹为观止的美。
齐晓宇的外形天真烂漫中透着青春气息,天真烂漫中透着少女感。
我们面前的那个人太了不起了。
即使被病魔所笼罩,也只是给他的美丽增添了一层阴郁的滤镜。
没想到一个听起来如此古老的名字,却有一张如此年轻帅气的脸。
是的,寻五爷在书中出现的时候才26岁。
寻乾坐在轮椅上,咳嗽了两声,把细白而又长的手指勾了回去。
程管家知道后,立刻弯腰小声说了些什么。
那人一开口,声音就懒洋洋的。“有点选秀明星敢送他。你不知道我有洁癖吗?“
齐晓宇喜欢美,喜欢这慵懒沙哑的声音,但就在这个时候,原著中关于崇熙当晚的一个情节涌入了他的脑海:
“寻乾甚至没有直视他一眼,于是人们就把药下无法行动的齐晓宇扔进了小黑屋……直到国外的寻老夫人闻讯回电,才将此人释放。“
齐晓宇的心里充满了感动。他不想第一天晚上就这么痛苦。而且,他还有点怕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