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洵去厨房准备晚餐。顾瑾轩想帮他,但邱洵只有围裙。然后他看了看著名品牌的顾瑾轩。邱洵嘴巴横着,把顾瑾轩赶了出去。顺便打开冰箱,拿出一罐啤酒和一些零食给他。让他去客厅看一会儿电视。
看着邱洵给他塞了一大堆薯片,干果等年轻人最爱吃的零食,顾瑾轩深深地意识到,妻子今年才19岁。
顾瑾轩没有吃零食的习惯。他还打算在晚餐时喝啤酒。他拿了几个干果,围着几个房间看。
邱洵的户型不大,是常见的两室一厅一厨一卫的格局。稍微看了顾瑾轩就可以发现,邱洵是一个非常注重生活质量的人。
现在的年轻人喜欢追求时尚和潮流,这在居室风格上可以更直观地体现出来。不过,邱洵家中的陈设看起来非常简单,干净整洁。麻雀虽小,五脏俱全。每个房间的灯光多为明黄色,给人一种温馨的感觉。客厅落地窗外还有一个小阳台,上面有几株郁郁葱葱的植物,看上去生机勃勃。
当邱洵端着两个菜出来时,顾瑾轩正靠在客厅的窗户上向外张望,不时往嘴里扔一个干果。
“该吃饭了。”邱洵打电话给他。
“很好。”看到邱洵把炒好的菜端上桌,顾瑾轩就走过去搭把手,跟着他回厨房填了点饭。
难怪看了一会,总觉得这个家少了点什么。顾瑾轩似乎并没有在邱洵的家中找到任何能与他年龄相匹配的兴趣物品。十多岁的男孩喜欢什么?游戏,篮球,滑板,很多很多。但邱洵的家里干干净净,书房一间一间,书架上摆满了类似演员自我修养的专业书籍。虽然有电脑,但显示器和键盘上都盖着防尘布,似乎并不经常使用。
可以理解为邱洵的艺人太忙了,没有时间娱乐放松,或者甚至他们的家都由屈陈州来管理,这也是有可能的。然而,当看到阳台上的绿植时,顾瑾轩却不以为然。
那些一盆盆草木生机勃勃,一看就被精心呵护。屈陈州没有那么多时间每天跑邱洵家。
“你喜欢养盆栽吗?”顾瑾轩问。
邱洵的喜好显然不符合同龄人。无论是家里的陈设,还是他自己的行事风格,都显得太老了。如果你不知道邱洵一直独居,顾瑾轩甚至以为你到了邱洵父母家。
“我也喜欢养猫,但现在没时间。”没钱,邱洵心脏。
因为已经死过一次,邱洵深知生命的伟大和价值。他喜欢种植花草,这是他为数不多的爱好之一。每当他照料这些草木时,邱洵心里就会感到安心。
沈梓舒不喜欢动物,所以邱洵不能养猫,对付他的时候也没时间养猫。但现在邱洵给自己定了一个明确的目标:有事业,有家庭,有猫!
前两个目标他都很纠结,但最后一个目标很容易实现。邱洵在卧室里藏了一个小金库,里面有5000元,这是他最后的家人,只够养活自己。因此,邱洵决定,在拿到一朵相思歌曲销售的个人工资后,他必须用这笔钱养一只猫!
邱洵的态度非常坚决。即使以后没有时间,他也会雇人照顾他。
邱洵的手艺就像他说的那么好。顾瑾轩是一个非常挑剔的人,但他只咬了一口就被味道征服了。看到顾瑾轩筷子还没停下来,邱洵知道自己吃的很满意。当时,他抬起下巴,骄傲地笑了。他用公筷把一条炸鱼放进顾瑾轩碗里,企图拉近自己和顾瑾轩的关系。“你能吃鱼吗?尝尝这个。我妈妈教我秘法。外脆内嫩。味道很好。“
看着碗里的炸鱼,顾瑾轩顿了一下。小时候,因为不会挑刺,他被鱼刺卡在喉咙里。为了避免再次被卡住,顾瑾轩完全远离了鱼,尤其是在社交场合,会更加小心。
但其实顾瑾轩还是喜欢吃鱼的,只是顾瑾轩会习惯性地选择拒绝没有仔细扎过的鱼。不过,邱洵做出来的炸鱼似乎很不一样。或许也和他太久没吃鱼有关。清脆的气味让顾瑾轩的舌头流口水。就在他纠结吃还是不吃炸鱼的时候,一双筷子出现在顾瑾轩的眼前,拿起自己碗里的炸鱼带走。
发现顾瑾轩的异常,邱洵也犹豫了。
--错了吗?顾瑾轩讨厌鱼?还是他不喜欢被人接走?
邱洵后悔了。他心里暗暗骂自己欠了债。他一看到自己的厨艺被别人接受,就情不自禁地浮了起来。
“嗯,你不喜欢鱼?那我就把它带回来。真是对不起。“说着,邱洵拿起筷子,正要带走他放进顾瑾轩碗里的炸鱼时,顾瑾轩抓住了筷子头。
“……?”
邱洵看着用鱼和筷子挟持他的顾瑾轩,满脸问号。
只见顾先生耳廓微微发红,板着脸说: “我……不善于挑刺。”
邱洵闪烁,选择?他做的是一条炸鱼,外脆内嫩。即使有刺,也是软刺。他可以直接嚼着吃。对顾瑾轩来说是不能接受的吗?
不,邱洵突然反应了。顾瑾轩并非不可接受。他是不是……害怕?
邱洵又看了看顾瑾轩,看到他还是不放过炸鱼。看来他很舍不得,让邱洵笑在心里。
“要不要我帮你挑刺?”邱洵试探性地问。
顾瑾轩点点头,放开筷子。
邱洵起身洗手,准备挑鱼刺准备顾瑾轩。走到拐角处,他再也抑制不住嘴角的笑容,躲进厨房,闷着嗓子摇着肩膀,笑了好久。
顾先生,这是怎么回事?那可爱的表情太污秽了……
在看电视的时候,顾瑾轩被呆在家里等待妻子把带刺的鱼放进他的碗里的愉快感觉弄得很放松。碰巧是一个关于宠物猫的电视节目。想到刚才邱洵说想养猫,顾瑾轩忍不住问:“你喜欢什么样的猫?”
“提线木偶,性格温柔,外表漂亮。”邱洵小心翼翼地挑着鱼刺回答说:“只是头发有点长,打理起来会很麻烦,不过到时候我可以整理一个衣帽间,猫咪不允许进的那种。”
跟着邱洵的话,顾瑾轩想象着邱洵穿着带有猫毛的衣服参加活动,也是相当有趣。
晚宴在两人有说有笑中愉快地结束了。考虑到邱洵明天要赶飞机,辛辛苦苦为他挑鱼刺,顾瑾轩并没有让邱洵工作太多。只需一两次,就能抱人入睡。
第二天早上顾瑾轩醒来时,只剩下他一个人躺在床上。他很少睡得那么香,甚至没听见邱洵什么时候走了。他从床头柜上摸了摸手机,打开了。8点,邱洵航班已经起飞。
顾瑾轩掀开被子,走进浴室洗漱。客厅的餐桌上摆着邱洵起床时准备好的早餐。他把顾瑾轩部分拿出来,但不知道对方什么时候会醒过来,就用保鲜膜封住了。顾瑾轩起床后,把早餐放进微波炉就可以吃了。
随着“叮--”的一声,顾瑾轩从微波炉中取出加热的早餐。
邱洵的手艺很合他的胃口。一碗蔬菜粥,两个煎蛋和一些小菜。虽然早餐看起来简单,吃起来却很美味,但经过微波炉第二次加热后,顾瑾轩还是不喜欢这道菜。他有点后悔为什么没有早起。如果他能赶上刚出锅的煎蛋,肯定更好吃。
除了早餐,桌上还有一张纸条,上面写着邱洵留言,末尾还有一个小小的爱。
“太可惜了,第二天起不来的不是我~”
看着这张便条纸,顾瑾轩咯咯地笑了。他的妻子到处都很好,就是太会死了。
邱洵随队到达京都时已经是下午了,拍摄地点在京都的一条老巷内。
它是京都的老城区,远离新技术的开发建设。住在里面的多是上一代的老人。虽然滞后于新城的建设,但却有着新城无法复制的朴实气息。
老城区的许多街道都比较狭窄。两个人在同一排通过时会肩上打架。骑自行车时要小心。汽车能走的路很少。因此,拍摄团队只能选择弃车而入,带着机器走进去。
这次和邱洵一起出去打野的不是屈陈州,而是辅助孟溪。小姑娘才18岁,比邱洵小一岁,成年后出来打拼也不容易。
小溪的家里似乎很需要钱,这也是她这么小就出来打工的原因。邱洵没有心思去过多了解别人的家事。他只知道小溪是个好孩子,利落老实。所以邱洵和屈陈州都对这个小辅助进行了全方位的照顾。
到达目的地后,小分队找到了一家旅馆住宿。邱洵把行李放进房间,叫小溪出来。离开酒店一会,两人拎着几袋水果回来,挨个敲门,与所有参与音乐短片拍摄的工作人员分享。
邱洵手中的水果都是西瓜,哈密瓜等大件物品。每个房间都有一两个不见了。然而,小溪是零碎的。樱桃和山竹什么都有。她得背着包,一个房间一个房间地走。当她终于回来时,邱洵已经躺在床上休息,床头柜上放着一小盘刚洗好的草莓。
“小溪,过来吃。我留给你的。“当孟溪终于回来的时候,邱洵向她挥手。
坐在邱洵对面的床上,孟溪拿起一个草莓塞进嘴里。甜甜的果汁顺着喉咙流下来,小小的草莓籽在嘴里爆裂。超级减压的感觉让孟溪长舒了一口气。
“邱邱,你为什么这么喜欢草莓?”我抽了几张纸巾,孟溪擦了擦嘴角。
“怎么了,你不喜欢吗?”邱洵故意模仿屈陈州一贯的说话语气,孟溪说: “女生没事多吃草莓,对皮肤有好处。”
邱洵学得像个模特儿,逗得孟溪哈哈大笑。过了很长时间才终于平息下来。“不,我只是好奇,你是草莓控吗?感觉你每次都在吃草莓。“
“草莓控制?可能……我的家庭并不富裕,日常生活也比较拮据。我平时省吃俭用,很少卖水果。我只在过节的时候买一些苹果和橘子来庆祝新年。记得小时候,妈妈收到亲戚送的一箱草莓。它看起来很贵。其实一盒大概100块钱,但对当时的我们来说,却是最贵最好的礼物。“邱洵托着下巴说了一会儿。
“母亲本想把礼盒留着,让父亲借花供佛去别家串门,但父亲认为这样的好事还是留给妻儿。我见父母都没吃过,就不敢说贪了。全家推给我,我推给你,大家都舍不得吃。他们都想把最好的留给最爱的人。草莓保鲜时间不长。再过几天,那盒草莓就会腐烂,我终于要把它吃进肚子里了。“
记得妈妈用刀把草莓腐烂的地方割下来分给大家。草莓虽甜,却有一种类似发酵后的怪味。父亲皱着眉头说很糟糕,母亲则笑着说他活该。邱洵当时的场景至今难忘,眼神酸涩。也是从那时起,他开始对新鲜草莓产生了莫名的眷恋。
“这个故事教会我们,食物一定要吃得新鲜。”邱洵哈哈大笑,从床头柜的盘子里拿出一个草莓吃了起来。
看着他相当容易表明,孟溪是如此紧张,他抿着嘴唇。
孟溪非常后悔。她真的不知道,邱洵喜欢草莓的原因会和他的父母有关。她故意不提这件事……
多吃了几个草莓后,邱洵简单漱口,回到床上小憩。
草莓的甜香还留在邱洵的嘴里。他把被子抱在怀里,紧紧地抱住。
当时他想,等自己长大赚钱了,一定要给家里多买些草莓礼盒,一半用来吃,一半给父亲送礼。如今,邱洵已经具备了这样的经济能力,但两人却没有机会和他一起享受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