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七章 文之行的番外 一
醉月清欢2020-08-22 22:533,048

  (醉月有话说:因为暂时卡文,所以醉月先把文思迁的父亲文之行的故事放出来。)

  正文:人这一生分为4个阶段,婴幼儿,青年,中年,老年。

  这也就注定了每个人都会有一段清甜而又隐秘的青春时光。

  棠雪有,文思迁会有,而比他们更为年长的古历诚和文之行同样也有。

  三十年前,北城大院儿的人,没有一个人不知道这大院里出了一位娇滴滴的病美人儿。

  她是春华。

  她是秋雨。

  她是绚烂的春花,是静美的秋叶,是苍穹里洁白又渺茫的云。

  人世间所有美好的词汇放在她的身上,似乎一点都不过分。

  而她的名字叫做刘美云。

  因为她的存在,大院儿里的少年郎们总是会隐秘的躁动,又无限的渴望。

  他们想要拿手碰一碰这位娇软的美人,但是又怕自己的鲁莽,会让这云朵一样的美丽灰飞烟灭。

  所以他们只能远远的看着,寄希望于这位美人有一天能回头看他们一眼,哪怕是一眼也足以让他们热血沸腾。

  但是大院里的长辈显然不是这么认为的,在他们看来,这位父母双亡,跟着奶奶长大的女孩儿,显然太过于柔弱。

  “这就是命薄没福气的啊!”大院儿的李阿姨遥遥的看着远方大树下的少女感叹道。

  她身旁跟着的两个少年,其中一个顿时不乐意了。

  他长着一张带着婴儿肥的圆圆的脸,眉宇间俊秀,轮廓又柔和,自带着一种纯良而又无害的气息。

  “妈,你怎么能这么说,美云才不是没福气的命!”

  少年挑着眉,相当的不高兴,美云妹子可是他的女神,不管谁说她,哪怕是他亲妈也不行。

  李阿姨看着才15岁,胳膊肘就拼命往外拐的儿子,一时间心酸无比。

  “臭小子,毛都还没有长齐,就敢有了媳妇儿忘了娘,看老娘今天不打死你。”李阿姨的手就跟鹰爪一样,叨住自家儿子的耳朵瞪圆一双眼睛,狠拧180度。

  年方15岁的古历诚疼的吱哇乱叫,但仍然歪着脑袋振振有词的顶嘴道:“就算你打死我,我还是要说美云的命,一点都不薄,她有福气可有福气了。”

  “你个臭小子,耳朵都到老娘手里了,你还敢跟我顶嘴!”李阿姨简直要气笑了。

  十五岁的古历诚却一点儿都不怕来自亲娘的恐吓,反而昂起了脑袋,义愤填膺地说道:“妈,你以后少跟大院里的那些七大姑八大姨瞎叨叨,本来挺好的一个人,被你们一叨叨,什么封建迷信都出来了。”

  李阿姨当即被儿子的话,给噎得直翻白眼儿。

  什么叫七大姑八大姨?那可都是跟她一块儿从一线退下来的老干部。

  还有什么叫瞎叨叨?她们也不是平白这么说美云那孩子的。

  说起来刘美云这孩子也确实邪乎,出生的当天亲妈就大出血死了,第二天她亲爸就在执行一项任务当中被人爆了头,好不容易送到她奶奶这里抚养,结果还不到一个月,老人家就脑出血居然去世了。

  要不是刘美云这孩子的姑姑请了一个保姆,从小到大的照顾她,只怕这孩子未必能活到十五岁。

  不过这一切说到底也跟他们家无关,李阿姨一边唏嘘着,一边又使劲儿的转了转儿子的耳朵,毫不客气的耳提面命。

  “总之无论如何,你给我离那个刘美云远一点,她就是个要人命的,下次再让我看到你跟个傻子似的,屁颠儿屁颠儿的跟在她后面,小心老娘我打断你的腿。”

  李芬这个人是绝对说到做到的。

  古历诚也知道自家亲娘的个性,但是被爱缠身的少年,总是容易让情感冲溃自己的理智。

  “我不,我就要……”

  话还没有说完,一而再再而三被儿子顶撞的李芬,显然就先恼了:“哟呵,你个臭小子,我看你是不见棺材不掉泪,不到黄河不死心。”

  女人训斥的声音直接提高了8个度,免得周围的人都忍不住伸头来看。

  在不远处的那棵大树下,倚靠在树干上的少女也看了过来。

  啪的一声。

  这声音跟个二踢脚似的,猛然炸响在李芬和古历诚的耳边,宛如一把利刃,恰恰好割断了女人训斥的语句。

  李芬当即愣住了,转头去看,向自家儿子身后,一直没吭声过的文之行。

  提起这个刘美云就不得不说文之行,如果说刘美云是日薄西山的扫把星,那么文之行就是福泽深厚,前途似锦的少年郎。

  在他们这些大人的眼睛里,文之行个性稳妥,做事妥当,天资聪颖,勤奋刻苦,无疑就是他们理想当中的儿子的模板。

  所以在发现自家儿子和文之行能说上话后,李芬就有意识的笼络文之行这孩子,就希望自家孩子能和文之行多相处,改掉那跳脱又不靠谱的个性。

  但是这一刻,早已一口答应要去他家吃饭的少年,却攥着刚刚才合上的牛津英文大词典,面色冷淡又疏离的说道:“李阿姨,这个饭我就不吃了。”

  说罢也不等李芬的反应,直接微微颔首,转身就走。

  手上还捏着自家儿子耳朵的女人当即就愣住了。

  这是怎么回事儿?不是前一秒钟还好好的吗?怎么说不去她家就不去了呢?

  文之行这孩子……

  李芬颇为困惑的皱起了眉头,但随即想起文之行本身的个性就这样,于是又释然了。

  这孩子优秀但向来冷淡,或许是记起了什么紧要的事情了吧。

  这么一想再一对比,李芬顿时觉得人比人得抛弃,货比货得丢掉。

  尤其是手上的这个自家的傻儿子。

  李芬十分心累的叹了口气,心里再一次遗憾文之行这样的好孩子,怎么偏偏就不是他家的呢?

  黄昏残阳,艳红色的云宛如火烧一般,一直从天际的地平线上,燃烧至无尽的苍穹。

  这个时刻的人们已经开始做晚饭了,大院里头时不时就随风飘来一股浓郁的食物香气。

  但豆蔻年华的少女却依旧依靠着树干,双眼微微下垂,在她的膝盖上放着一本书。

  她似乎已经完全看得入了神,以至于已经忘记了这时光已昏暗,暮色沉沉。

  十五岁的,不拘言笑的少年,便隐藏在这暮色的阴影中,唯有从树叶缝隙投下的斑驳的光,描绘了他下颌的犀利锋芒。

  他就像是一条盘踞了尾巴的蛇,只用一双在黑夜里能透视一切的眼,紧紧地捕捉少女随着光线暗淡的背影。

  风吹白草,枝叶飘摇,宛如清蚕肯咬桑叶的沙沙声一阵一阵又一阵。

  这声音极其的轻微,但随着声音而来的还有少女身上独有的气息,像是空谷幽兰的香气,又像是昙花绽放的芬芳。

  倏尔萦绕在少年的肺腑,又盘踞在他的心里。

  在这一片的寂静无声中,少年森白的牙,猛然咬住了自己的唇角,唇瓣上被挤压出来的鲜红便鲜艳欲滴的好似要挤出血来。

  他深深的呼吸,好似要把所有的气息和香气都吸进自己的神经元里,让大脑皮层深刻的铭记这一刻的气息。

  想要,想要靠近,想要更近一点的接触,宛如溺水的人,渴望湖中心那一片可望而不可及的浮木。

  或许只有得到这块儿救命的木板,才能拯救他胸腔里那颗已然要疯狂的心脏。

  “小云,别看书了,天都这么黑了,小心坏了眼睛,赶紧回来吃饭吧。”

  被女孩的姑姑雇佣来的,从小陪着女孩一起长大的保姆,将身子从窗口探出,扯着嗓子喊道。

  保姆苍老又浸满了关切的声音,划破了宁静的空间。

  少女急忙抬头,这才发现暮色沉沉,她连忙合上书,站起身来往那栋公寓跑。

  但是她忘记了自己的脚下就是树根,猝不及防之下脚下一绊,整个人直接往前扑,眼看着就要跌个五体投地的时候。

  一只胳膊一只并不强壮,但却结实而有力的胳膊,死死的拽住了少女的肩膀,就像是捏着一颗棋子,慢慢的往后扯。

  刘美云下意识的回眸,想要看看是谁扶住了自己,可是暮色残阳下,她根本看不清楚对方的容貌,唯一能够感受到的就是对方身形的单薄与高挑,宛如一座小山,将她完全地埋于阴暗中。

  少女心里不由得生出了一丝丝的不舒服,流言蜚语将她投身于黑暗,但她却从来都不喜欢黑暗。

  但好歹是这个人扶住了自己,要不然刚才那一跤也够呛。

  所以少女微微的向后挪了两步,疏离又礼貌的抬头道:“谢谢你刚才扶住我。”

  但也仅此而已。

  只得到这一句话的文之行很失望,他比任何人都懂得通过自己的优势来达到既定的目的,可是这一次他显然失利了。

  他这张被人人称颂为俊美的面皮,显然没有发挥它应该有的作用。

  失望让少年心里涌生出一股若有若无的焦躁,他完全不喜欢事情脱离自己掌控的那一面。

  少女的脚步渐行渐远,夕阳的余晖在她身上掠过,留下最后一抹讯息。

  是那本书,硬壳纸装的书页反射着闪闪的光亮,书的上面写着两个大字《诛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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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攻略反派我反复作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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