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的夜晚总是能让人忍不住沉溺其中,灯火辉煌的高楼大厦森然林立,街上车水马龙川流不息,多少魑魅魍魉躲在无数阳光都透不进的角落,等待着机会伺机而行。
本次一共抓获六人,从他们身上并没有搜到什么违法犯罪的证据,甚至包括江幻在白昼看到的那几包白的都不见了踪影,但这正合江幻的心意。
六个人都正年轻,穿着各色的衣服,头发也是五颜六色的,其中也就一个黑色寸头的比较正常。
大家对于这里都有种天然的惧怕,除了那个寸头,不仅神色如常,甚至冷冷开口,“你们凭什么把我们抓来,一没违法二没犯罪,我们都是淳朴善良的小老百姓啊!警察就可以这么无法无天么?!”
“就是……太目无王法了吧!”一时间都像是找到了主心骨,顺着那人的话叫嚷起来。
此起彼伏的声音嚷得人头疼,裴潜似乎是终于受不了了,拉开门将带头那个黄毛提溜了出来,满脸凶狠的将人带走了们几乎是一瞬间,剩下的人都不再说话了。
被单独拎出去的那人脸上没有波澜,拽的二五八万的跟着裴潜往里走,边走边说:“警察叔叔这是要干什么?欺负我一手无寸铁的小老百姓……”
话音在裴潜拉开审讯室的门时戛然而止。
房间里被拷在椅子上的陈见山满脸意料之中的抬了抬手,“好久不见。”
那人的瞳孔在一瞬间放大,有些难以置信的转身看向裴潜,后者耸耸肩,“你进去跟他谈谈吧,他可能知道你是不是天真纯洁的小老百姓。”
审视窗外江幻拿着资料,神色有些疲惫。今天连轴转了一整天,而且他到现在都没有吃上一口热饭,有些犯低血糖。
审讯室里只有陈见山和那人两人,他们显示沉默了一会,那年轻人才在陈见山的指示下拉开凳子坐在了对面。
楼兰戴着耳机坐在一边,面前放着一台电脑,根据他们说话的速度手指时快时慢地敲着。
“你说那小孩会说么?”裴潜口中的小孩就是那个寸头,浓眉大眼,看起来不过十七八岁的样子。
“不会,虽然陈见山说了把他带来,还能知道点什么,但我感觉他并不会说。”
果然,透过玻璃可以清楚的看见那人有些抗拒的将身子向后靠在椅背上,两手抱胸,那是一个拉开距离的姿势。
裴潜一只手搓着布满星星点点胡渣的下巴,有些奇道:“你怎么知道?那咱们这样不是白费了?”
江幻笃定道,“不会白费的。”就算不像是陈见山所说的那样,通过那年轻人的口中得知临安市贩毒组织的源头,但是……
那人名叫蒋驰,临安市人,高中读完就辍学了,才十七岁,已经能够负刑事责任了,他却好像还是满不在乎,淡淡的看着面前的江幻。
他知道江幻现在这样是想和他谈判,但是看样子他并没有这方面的打算,他也知道,他们现在留了一手并没有拿出证据,所以自己暂时没事。
“我什么时候能回去?”
他们远远的站在留滞室外的拐角,蒋驰顺着江幻看过去就能看见里面其余几个兄弟,都焉了吧唧的坐在里面。
“你就不考虑一下?你才十七,还有减刑的机会。”
他低头看了眼自己白净的鞋尖,没有说话。江幻顺着他的视线看下去,看见一双白蓝色的阿迪球鞋,这大概是他身上最干净最值钱的一件了。
江幻抬起头,看见男生清秀的脸庞,额头上还有几颗青春痘,但是整体来说是帅气的,很沉着的气质,比江幻还要高点,大概一米八左右,是个很美好的年纪。
“没什么好考虑的,过日子而已,触犯了法律就该受到惩罚,但是……跟我有什么关系,我老实本分着呢!”
“那行吧!”江幻不在意的笑笑,捋着袖口,“我们接到报案,说白昼有聚众卖-淫的团伙,然后就看到你们从窗户跳下来,所以……”
几乎是电光火石的一刹那,一颗透明的东西从江幻袖口掉下,掉在离蒋驰一步远的地方。江幻侧过身让出一条窄道,看了看旁边一起带来的几个人道:“接上他们一起吧,没事了!”
蒋驰应了一声,朝留滞室走去,不偏不倚将那透明的小东西踩在脚下,再抬脚时地上已经没有了任何痕迹。
江幻沉默的看着一群人走出警局,眸光里不知在打算些什么,裴潜悄然走到他身边,顺着他的视线望出去,一群人早已消失不见,“如果他下次不穿这双鞋子呢?”
“总会穿的,况且,他应该特别喜欢这双鞋子,如果是你,你会经常穿出去么?”
蒋驰浑身上下都透着一股子节俭,而他脚下的那双鞋子是最贵的,不像是新鞋,但是仍旧非常干净,可见主人对它的爱护程度。
刚才江幻把最新的监听器设计嵌到蒋驰鞋底,这仪器绝对隐蔽也防水,用个个把月不成问题,只要蒋驰不是一回家就刷鞋底,那绝对万无一失。
而他们的处理方式应该也没有让那群年轻人起疑心,应该不久后他们便会和上头联络,准备下一场交易,至于蒋驰……
楼兰拎着一份文件走过来交到江幻手上,“这是刚才他们说话的文本,我打印出来了。”
至于蒋驰,不靠谱的说,江幻私心认定他不会多说,不过就算说了也无妨,他们并没有把全部的赌注压在他身上。
回家的时候已经快十一点了,江幻在警局吃了点饼干补充了下能量,精神还不错,但是沈寄夭就不乐观了,早在一个小时前就开始哀嚎,但是就是不吃点饼干垫肚子。
江幻当然知道他在想什么,他还记着承诺,留着肚子吃楼下那家鹅肝饭!
说出的话犹如泼出的水,江幻当然不会反悔,但是楼下那家鹅肝有自家的原则,每晚十点准时关门,多一分钟都不行,而他们已经生生错过了一个小时。
沈寄夭仰天哀嚎,捂着肚子在沙发上打滚,两只猫也跟着嗷嗷叫。
江幻没时间搭理他们仨,系起围裙就去厨房忙活了,不一会就传来青菜下锅的滋啦声,还伴随着一阵阵香味。
江幻一直以来和父亲两人生活,江父是个很好的捉妖师,也是个好爸爸,但不是个合格的厨师,江幻特别小还不会做饭的时候几乎天天吃面条,因为方便。到后来大了点,一个人远出求学,慢慢的把厨艺给练了上去,虽说比不上五星级酒店里的,但是也有个色香味俱全的名号。
沙发上瘫软的沈寄夭循着味走到了厨房,看着锅里绿油油的青菜有些委屈道:“不是说吃鹅肝饭么?”
江幻转身把葱姜蒜放下去头也没回,“今晚就这个,你吃不吃?”
沈寄夭瘪瘪嘴,从鹅肝饭一下子变成炒青菜,降落得太快,让他有些措手不及,但是又不敢言语,他完全相信,只要他这边一开口,很可能就什么都吃不到了。
但是最后其实是不止一道青菜的,还有两个小炒,要不是实在是有些累,江幻还能再做个汤,毕竟过日子,吃饭是大事,非特殊条件,江幻是不大可能委屈自己。
晚上十一点半,两人和两猫终于吃上了饭,窗外万家灯火璀璨,漆黑的天空隐约可见一片明亮的星星——看来,明天又是个大晴天。
江幻吃完饭就去洗漱,吃得不多,运动起来没负担,相比较而言沈寄夭就显得有些能吃,也实在是因为江幻的手艺太好,恨不得把舌头都吞下去,待江幻从浴室出来,餐桌上只剩下了几个光溜溜的盘子。
不知是身体原因还是今天实在是太忙碌,忙完这一切江幻简直感觉骨头都快散架了般,但还是撑着把碗洗了才去睡觉。
这一觉实在是沉,半夜的时候迷迷糊糊感觉到有什么东西钻进了被窝,江幻下意识的以为是千岁,抬脚就踹了过去,隐隐约约听到一声闷哼,随后又沉沉睡去。
第二天一早,情形是如此相似,江幻冷着脸看着面前睡得不知天地为何物的人,第一次有了想杀人灭口的冲动。
他强忍着性子要将人叫起来,但意外的是,平时没脾气的沈寄夭在睡觉这一块有些原则,似乎是觉得江幻太吵,一翻身将人半压在身下,抬手捂住了江幻的嘴,半晌没听到声音才砸吧了下嘴继续睡。
当然,后来沈寄夭为此付出了代价——没有早饭。
沈寄夭坐在副驾驶委屈巴巴,车窗外飘过各色早餐店的招牌,香味循着车窗猛的往鼻子里灌,简直像是在勾引他犯罪,虽然他并不觉得是犯罪。
他看着直接忽视他的江幻,还是忍不住期期艾艾的开口,“我想……”
江幻两眼目视前方,丝毫没有被他影响,半晌才丢出一句,“看你表现!”
从来就是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妖王殿下,平生第一次感受到了用劳动力换取食物的感受,呜呼,谁叫他在别人的屋檐下生活呢!
今天也是要努力挣口粮的一天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