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不过醉心商量的老俩,显然没注意到两个肉呼呼的东西在它们身边爬,更没注意这两个东西竟合力将一根粗树枝放在了方氏的脚边。
“诶呦我的妈!”方氏华丽丽的摔倒了,好在不过是磕破了膝盖,但很显然再活动,就要受影响了。
“嗷嗷!”两只小家伙,一阵骄傲。都说人类聪明,还不是被它们给算计了?
不过两个肉团还未美多久,就感觉了熟悉的四爪腾空的味道,却见宋若松一手抓住一只,就开始教育:“你们怎么又乱跑?难道不知道外面很危险?”
不知道为何,两只毛球一般的银狼,竟和一般的小狗没什么两样,除了眼神略显冰冷之外,长相还是挺萌的。
更重要的是,它们的毛皮,竟也是一般土狗的土灰色,和他们的父母那银色高贵的皮毛一点儿都不一样,这么长时间以来,家中人也不知道它们是狼。
不过它们天生比较聪明倒是真的,比如给宋若松拿书包,给宋彩蛾拿柴,再加上耍宝卖萌和翻跟头,使得宋若雨觉得它们的前世应该是宠物狗。
不过自从它们来了之后,家中的欢笑倒是多了不少,更给离别相公之后的宋若虹慰藉不少,毕竟宋若虹在家的时候是最多的。
当然,到此时宋若雨依旧不知道,就是这两个家伙,将一场危机扼杀在摇篮之中,正因为方氏摔了腿儿,因而想闹也闹不了。
而宋大方虽然也想到三姑娘家中好好的享受享受,但苦于方氏的情形,他将方氏一人留下自然是放心不下的。
所以,宋若雨家的生活还是安静的,更因为徐方的到来,一家人关系更好了,白天大家都各忙各的,到了晚上,一家人坐在院子吃饭,说说新闻,唠唠家常,逗逗葱花炒蛋,趣味都是不少。
因而啊,这家传出去的,都是笑。
当然,他们也不会忘记医馆中的两个,虽然他们是不在家中住的,但一般的时候也会跟着宋若雨过来一起吃饭,宋若松关于学习上的问题,也会和慎之讨教。
而独孤应则什么都不说,一边吃饭,一边嘴角上翘。
他喜欢在这里,更喜欢这里的气氛味道,他觉得在这里他就像一只小鸟,快乐的无以言表。
只不过,他的欢乐不能持续太久了,因为主子又有任务派给他,而今日就是最后一晚了,独孤应吃完晚饭坐在院中,久久不想走。
“去哪里啊?”一看独孤应的样子,宋若雨就知道他又要远走了。
“京城!”独孤应回答道,觉得心中很莫名的难受。
“几日回来?”宋若雨看着穿着刚给他做的新衣服的独孤应,眼中尽是离愁。
“今晚出发,三日可回。”独孤应皱了皱眉头说道。
不知道为何,一听到宋若雨说话,他就有些不想走了,他第一次觉得“死士”不好,很不好!因为总要出门,不能与小丫头常伴。
当然还有一件独孤应从一开始就喜欢——杀人,虽然这么多年,这已经是他生活中的主要部分,但他就是习惯不了——特别是杀完人之后的那种沉重的感觉,由衷的让独孤应厌恶。
作为陆府最好的死士,独孤应的任务往往是最难的,而完成的时候永远都是他自己,没有接应,没有后援,有时甚至要面对对方无数的护卫。
受伤了,自己包扎,好容易完成任务了,去见主子,还要无辜受罚,挨各种打。
之前他觉得没什么,而自从宋若雨一次次给他灌输“人人平等的原则”,他好似也觉得自己过得有些苦了。
不过,苦又能怎样?独孤应有些迷茫,宋若雨让他走,可是他又能走到哪里去呢?
是,他喜欢宋若雨一家,可是他又怕,怕主子知道后会对付他们,谁都知道,主子在这里一手遮天,他怕宋若雨一个不好,会遭到主子的责难。
因此,他不想走!
但又不能不走!死士自古就是以主子的命令为尊的,要是他不去,肯定会换来主子无限的怒火的。
“和毛头一起去吗?”宋若雨看了一眼在槽子上悠然吃料的毛头。
“嗯!”宋若雨轻声说道,就好似怕惊着谁一般。
“呼呼!”毛头则打着响鼻,晃了晃头,眼睛里尽是不满。
它自己在陆府待的已经够够的了好不好?今日好容易看到宋若雨,为何又要走?
再说,它家主人脾气很不好的好不好?要是出远门,它又要被抽的遍体鳞伤了,而想到上次差一点就死掉,要不是美丽的宋若雨的生机草,它都见不到好多美丽的小母马了,毛头就后怕。
所以,它不走!坚决不走!毛头慢慢往后退,显然想趁机跑掉。
“毛头,你如果保证好好的跑的话,我可以保证独孤应不打。”宋若雨绕过独孤应,走到毛头的身旁。
“我的天啊!她会读心术吗?”毛头不禁感叹。
“哈哈哈!”宋若雨看着憨厚的毛头,笑的肚子都痛了:“读心术,我是不会啦,但是兽语还是了解的。”
“而你呢,早已经习惯性的将想的说出来的好不好?”宋若雨有些无语道。
“啊?是吗?”毛头露出一副恍然大悟的模样:“怪不得之前的小母马都知道我喜欢嚼干草,喜欢在水里打滚呢,我以为它们因为爱我观察的,如今看来,分明就是我自己说的。”
“哈哈哈”宋若雨笑的更欢了。
也幸亏毛头刚当上首领就被抓了,要是这让马群跟着毛头,还不得给带沟里去?
而宋若雨更一点不厚道的将事情解释给了独孤应听,而因为离愁而不喜的独孤应,也破天荒的翘起了嘴角。
“你觉得,当面打趣别的,马,有意思吗?”很显然,毛头还是个爱面子的,竟有些挂不住了。
“那又有什么关系?反正他们也听不懂你说的话。”宋若雨摊了摊手,露出一副无所谓的模样:“将你的糗事呢,都说一说,也好让我们高兴高兴。”
“哼!”毛头直接尥蹶子想走,但被独孤应一个千斤坠,拉得不能动弹。
“你们不能这么欺负马!”毛头觉得整个世界都是黑暗的了。
原本以为宋若雨是个善解人意的姑娘,如今看来,显然也不是个好相与的,而更让它痛心的是,他们二人竟然“同流合污”了,这让它以后的马生怎么过啊?
“我们哪有欺负你?难道作为马不应该驮着自己的主人吗?”宋若雨眼睛微眯,露出小狐狸一般狡黠的微笑。
“可是,我驮不动好吗?”毛头简直都要哭了,四条腿打颤,看样子马上就要摔倒了。
“好啦!”宋若雨看独孤应的心情好多了,也就不逗毛头玩儿了,而马上制止了独孤应的行为。
而毛头则深深的呼吸了一口气,一边打着响鼻,一边站直了。
“这是些生机草,当你觉得饥渴难耐,而又急于赶路的时候,就噌噌你家主子的腿,他会给你拿生机草。”宋若雨拿了一个药包出来。
生机草平时只能鲜着使用,要是就那样被独孤应带走,也是都浪费了,因而宋若雨就利用系统与别的药物融合,而做成了粉剂,这样的话,就算赶着路,也是可以使用,从而大大节省了时间。
“拿好!”宋若雨将药包先给了独孤应。
而独孤应,没犹豫就接了。
“还有这些,这都是些中草药还有金疮药,遇到劲敌,记得要跑,不要再傻乎乎的拿着命拼!”宋若雨的语气又开始低沉。
千言万语!嘱咐了又嘱咐,宋若雨依旧担心害怕。
“走了!”独孤应知道终究要分别的,因而马上出发了,只不过宋若雨不知道,独孤应在拐角的地方徘徊了许久,等宋若雨回去了,他才消失在夜色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