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菲菲怒吼的对象显然不会是楚吟,莫朗亲眼目睹眼前的人,从和煦微笑秒变成怒气冲冲,一时之间愣在原地。
楚吟也是一头雾水,齐菲菲认识莫朗?
“你给我走开!”齐菲菲伸手把楚吟拉到她旁边,毫不隐晦的瞪着莫朗,“别进来。”
莫朗的脾气也不是特别好,齐菲菲看他的眼光如同看傻逼,还有隔开他和楚吟的动作,让莫朗十分不爽。
但齐菲菲是楚吟的好友,他们今天是来做客的,莫朗深吸一口气,礼貌的问道:“我们之前并没有见过吧?”
“你没见过我,我可见过你。”齐菲菲把楚吟朝自己身后扯,似乎想完全隔绝好友和这个坏男人,“昨天下午,我在xx商场看到你和一个女孩手牵手逛街!”
“昨天下午?”楚吟和莫朗异口同声的反问,问完,两人对视一眼,“你确定?”
齐菲菲重重点头,非常肯定的样子:“就是他,我没看错。”
莫朗松了口气的同时很无语,虽然他也不知道为什么会松一口气:“你肯定认错了。”
“我没……”
楚吟忍笑的拉住好友的胳膊:“你真的认错了菲菲,昨天一早我们两去了外地,今天刚回来。”
这下轮到齐菲菲愣住:“外地?你们一起?”
“昨天早上乘坐八点四十二的高铁,于九点五十到达S市,一直呆在S市直到今天下午回程。”莫朗一板一眼解释着,还把钱包里的高铁票拿出来给齐菲菲看,上头,清楚记录着他离开本市和回来的时间。
齐菲菲使劲眨巴着眼睛,死死盯住莫朗看:“阿吟,你一直和他一起?”
楚吟点头,表示莫朗说的是对的。
“那,那个人为什么和你这么像?”齐菲菲盯着莫朗和楚吟来回看了好几遍,两人脸上的表情均告诉她:我们也不知道。
意识到的确是自己认错人,齐菲菲的脸立马涨红了,忙不迭的请莫朗进屋:“对不起对不起,是我眼花认错了人,不好意思啊,你,你们赶紧进来坐。”
莫朗当然不生气,虽然齐菲菲确实看错了人,但站在楚吟角度看,有这么一个维护她的朋友,楚吟应该是欣慰的,再说,也不是什么大事:“没什么,不是大事。”
楚吟见好友双颊涨红,不敢正眼瞧莫朗,安慰的拍她:“没关系的,他不会放在心上。”
莫朗嘴巴动了动,眼睛看着楚吟,对齐菲菲说道:“是,我不会放在心上的。”
两人虽然都这么说,齐菲菲到底还是闹了个不大不小的乌龙,往轻了说,只是认错人而已,但往重里说,如果不是莫朗昨天一直和楚吟在一起,莫朗是有嘴说不清了。
“我很好奇,真有人跟我长的那么像吗?”莫朗察觉到齐菲菲的不自在,微笑着问楚吟,“昨天在学校门口,也是这样。”
齐菲菲立刻表示好奇:“什么?”
楚吟:“昨天在S市,有个人把他当成大学同学,后来发现也是认错了。”
“真的?昨天也发生了这样的事?”齐菲菲心下稍微放松了些。
莫朗点头,端着茶杯喝水,漫不经心道:“大概我的脸太大众,24小时之内有两个人认错我,所以没什么奇怪的。”
这话把楚吟和齐菲菲给逗笑了,莫朗没什么表情,继续喝茶,眼睛却流露出笑意,时不时看一眼楚吟。
原本,对于今天过来,莫朗还有些忐忑,齐菲菲是楚吟的好友,是个女人,莫朗实在不知道怎么打交道,除了他妈和楚吟,莫朗和女人打交道的次数少到可怜,谈不上害怕,却着实是有些不安的。
没想到,刚见面,发生了这么一个小插曲,很好的缓解莫朗的紧张情绪不说,也让他不费吹灰之力就跨过了初次见面的不自在和尴尬,接下来就没他什么事了,两个好友去厨房端菜,让他在客厅喝茶看电视。
“阿吟,真的不好意思,我不是有意的。”面对楚吟齐菲菲还是有些不好意思,在厨房摆盘的时候,她再次表示歉意。
楚吟摇头:“真的没什么的,这么小的事。”
“我知道,但是,但是如果你们两没有一直在一块,岂不是会因为我吵架……”这是齐菲菲觉得最抱歉的一点。
楚吟擦筷子的动作顿了顿,摇头:“不会的,即使我们昨天没有一直在一块,我也不会因为这个怀疑他。”
“这么相信他?”齐菲菲好奇。
楚吟不点头,也没摇头,只是淡淡的说了句:“差不多吧,我也说不清楚。”
因为这个意外的小插曲,一顿和睦的晚餐后,莫朗和楚吟向齐菲菲告辞,齐菲菲拉住楚吟的胳膊,低声说道:“他很喜欢你。”
“嗯?为什么?”
齐菲菲对朋友的态度一直很明朗,朋友是朋友,朋友的对象是另一个层面的,这也是齐菲菲今天一开门把莫朗大骂一顿的理由,在齐菲菲的价值观里,所有的行为都以朋友利益为先,倘若真的被齐菲菲看到朋友的对象有出格行为,她不会秉持“宁拆十座庙,不破一门亲”的原则藏着掖着。
齐菲菲摇头,凑在楚吟耳边说道:“我也说不清楚,就是觉得他看你的时候很专心,当然,这是我的观察而已,你的感情,还是你自己说了算。”
楚吟莞尔:“我知道,谢谢你的招待,我们先回去了。”
“路上小心。”
回去的路上,马路车道不负众望的再次被各种车子塞满,莫朗和楚吟的车正是其中一辆。
莫朗时常考虑,塞车这件事到底是怎么产生的?很多时候,明明没有发生碰擦事故,也没有不要命的闯红灯,信号灯的设置时间也很合理,这华丽丽的大长车流到底是怎么形成的?
塞车塞的烦闷,莫朗随手打开车载CD,里头传出歌手轻柔的歌声,听了会儿,楚吟问道:“你喜欢这首歌?”
“喜欢。”莫朗将声音调高些,“他所有的歌我都听过。”
楚吟:“我最喜欢他的第二章专辑,主打歌叫作……”
“《It’s Still Mine》,于2007年发行。”莫朗快速把问题接过去,答完后颇意外又加些小惊喜看着楚吟,“你也听过他的歌?”
“不仅听过,他也是我最爱的歌手,读大学的时候买了他所有专辑,还想去看他的演唱会,可是他从来没在国内开过演唱会。”
莫朗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有那种突如其来的喜悦感,很淡,很忽然,就在他意识到楚吟和他喜欢着同一样东西的时候,来不及由他思考什么,这种感觉就腾空而起,在他心里和脑袋里轻轻炸开。
“你记得他第一个单曲吗?他发的第一首歌。”
“当然记得,那时候他刚十六岁,被媒体和乐评人成为不世出的音乐奇才,一炮而红。”
“最开始不喜欢他的歌,越听越有意思,很多人说他恃才傲物,但我觉得他当得起。”
“不少有才之人都觉得难以被人理解,而身边之人又觉得此人和世界格格不入,两者都没错,只是所想所思不同。”
“我最遗憾的是没听过他演唱会,这几年他很少出唱片,演唱会也越来越少。”
“下次如果他开演唱会,去国外看吧?一起去。”
就着那个歌手,两人展开了长达两小时的讨论,从唱歌延伸到演唱会,从去国外看演唱会延伸到旅游,再从旅游扯到歌手祖国最近的政治大新闻,不管提到什么,两人似乎都能接上话,都能和对方畅通无碍的聊下去,以至于塞车结束,驾车到家的时候,两人都有些不想下车。
“就这么说定了,下次他开演唱会,我请你去看。”莫朗精神十足的下车,他的心情今天很好,特别是这会,好的不像话,有些飘飘然了,“怎么样?”
楚吟跟着下车:“去国外看场演唱会?”
“没错,趁他还能唱,以后彻底不唱了,去外太空也看不到,再怎么可惜都没用了。”
被莫朗的说法逗得笑了一下,楚吟认真点头:“好,你请我去国外看他的演唱会。”
隔着车体对视一眼,两人同时笑了起来。
那场演唱会还不知道在猴年马月,甚至有没有那场演唱会都没人说得准,两个加起来超过六十岁的男女,居然跟小学生似的做这种承诺。
可他们从对方的眼睛里看到自己笑起来的样子,今天,此时此刻,他们是真正的开心着的。
三天假期着实不算长,四号,每个人又要回到既定的轨道中,学生仍然早起上学,上班族也要赶着朝九晚五养家糊口。
“楚经理,我有点事和你聊,是关于下一年度的春季新品。”清晨例会结束后,苏遥在会议室叫住了楚吟。
楚吟重新坐回椅子:“苏总监请说。”
“下一年度的春季新品,我有个想法。”苏遥把几张设计图纸放在楚吟面前,公事公办的语气和表情,“这是其中一个系列,我已经和莫总沟通过,他认为可以尝试。”
楚吟盯着图纸看了片刻,平静道:“你不觉得这个系列过时了吗?”
“不。”苏遥忽然扶住楚吟的椅背,头一低,嘴唇几乎要触碰到楚吟的刘海,“有的东西,永远不会过时的。时尚本就是一个又一个轮回,你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