谭之宇无聊,便在换衣间外给宁洛挑选首饰。
这家造型室是他们圈子里口碑不错的一家,轻易不帮人做造型,汪芷跟几个好友都喜欢来这里,一来二去就成了常客,谭之宇也是沾了汪芷的光。
玻璃制的柜台下至放了几款项链戒指还有手链,这家工作室出产的都是精品,每一项都是天价,这也造成了这里选择不多的情况,贵精不贵多。
谭之宇慢悠悠的打量着,水光绿的宝石手链太过少女,黑曜石项链倒是足够神秘,也搭她的礼服,就是太暗黑了一点。
谭之宇目光掠过柜台,最终停留在一款橙橘色的宝石手链前。
他想起宁洛白皙透亮如凝脂般的皮肤,还有细细的手腕,散落的发丝和小巧的唇瓣,心头一阵躁动。
“就这款吧。”
工作人员小心翼翼的把手链取出来,展示台下方写着它的名字:末世。寓意——世界尽头永恒的爱。
谭之宇别扭的转过眼:“就这个吧,给她戴上。”
换衣间的把手轻轻转动,谭之宇顺声望过去,宁洛抚着裙摆慢慢走出来。
这一款黑色礼裙是ME家今年推出的春季新款,谭之宇在看到它的一瞬间就想到了宁洛,
果然合适。
宁洛如缎般的头发轻轻散落在箭头,黑色的吊带若隐若现。上身的裙子用细碎的星沙点缀,还加上了几颗小星星。细藕一般的手臂舒展开,像初放的花蕊。
整个裙子蒙上了一层细砂,衬得她愈发如坠云端。
裙子的长度只到她的膝盖,两条长腿从黑色的裙摆下露出,白腻的让人心头发软。
“咳咳,你穿这个。”谭之宇不自然的别过眼去:“还挺好看的,我眼光果然很好。”
宁洛颔首傲娇的一笑:“谢谢,就当你是夸我了。”
谭之宇从没看过她露出这副傲娇又小脾气的样子,一时间有些痴怔,盯着宁洛出神。
宁洛坐在镜子前,任由造型师给自己上妆,她透过镜子看到身后的谭之宇,他的目光好像带刺,宁洛稍一跟他对上眼,就会不自觉挪开。
几个造型师一起上手,半小时之后,宁洛就被打理地光鲜亮丽,耳边簪着一个别致的黑色羽毛流苏,拖曳至她小巧的耳前。
她的脸好像蒙上一层面纱,雾匆匆的,一头海藻般的长卷发,柔软又弹润。
她的眼角点上了带亮粉的眼影,黑沉沉的眼睛里有无限的内容,挺翘的鼻梁下是珠润的双唇。
谭之宇紧了紧喉咙,开始后悔,不该把她打扮的这么美。
“还是换个妆容吧,这个不好看。”
宁洛回头照了一眼镜子里的自己。
很美啊。
“哪里不好看?谭之宇,你要是嫌我丑直接找别人去。”
“咳咳,我不是那个意思。”
“那你是什么意思?”
宁洛抬着下巴看着他。
谭之宇上前,盯着她的造型和脸上的妆容,想挑点毛病出来,但是看了半天,却什么瑕疵也没挑出来,最后只好放弃,绅士的把手肘递给她:“走吧,我的公主殿下。”
宁洛满意的勾起一丝微笑,轻轻搭上他的胳膊弯。
半个小时之后,车子驶到一家酒店门口,宁洛看着豪华的门口,心中疑惑:“几个人吃饭用得着这么大的地方吗?”
但是五分钟之后,她知道原因了。
“谭之宇!”
宁洛黑着脸把谭之宇拖到角落里,冷笑道:“来之前你可没告诉我是酒会,你不是说帮你挡桃花吗?我以为只是私底下的饭局。”
谭之宇却像是早就料到她这副反应似的:“没办法,我长得太好了,桃花多。”
宁洛皮笑肉不笑的拧了他的胳膊一把,笑出声:“你还挺得意是不是?你告诉我现在怎么办?我没来过这种场合啊。”
她是真的没见过这么大的场面,她天生不喜欢热闹,最怕跟人来往,交际关系简简单单,哪里参加过什么酒会。
而且场子里少说有上千人,谭之宇来之前根本没告诉她。
“乖,今天晚上你就扮演我女朋友,不用说话,跟着我就行了。”
“女朋友?这个你也没跟我说!”
她真的以为只要露个脸就行了啊。
他们俩一个黑着脸,一个沉默不语,站在角落里窃窃私语,早引来好几个人注目。
谭之宇看了场子里的目光,搂过宁洛的肩头,低着头轻声解释道:“那你现在知道了,既然来了,你不如就帮我这个忙,把这件事做好,就当还我人情了。”
谁稀罕欠你啊喂!
宁洛还来不及怼他,眼前就来了一位年长的前辈,谭之宇赶紧搂着宁洛的肩膀凑上去,还故意大声的安抚她:“宝贝儿,我知道了,回去就给你买,别生气了,嗯?”
他的声音讨好似的,比平时不知道温柔了多少倍,又是在她耳边,说的宁洛脸都红了,用力甩着胳膊要脱离他的桎梏,偏偏谭之宇还抱的更紧,歉意的对来人笑道:“女朋友耍脾气了,失陪一下。”
谭之宇搂着宁洛到一处无人的地方才放开她,宁洛脱离他的怀抱,突感手臂冰凉。她背对着他,缓解脸上的尴尬,轻声埋怨道:“装你女朋友就装你女朋友,不许动手动脚。”
谭之宇双手举到耳边,投降道:“好,我不动你。”
“你……你怎么了?”
谭之宇察觉到宁洛的不对劲,她从刚才起就没有回头看自己,他扯扯她的裙角:“生气了?”
宁洛深呼吸,不回应他。
“对不起。”
宁洛呼吸一滞。
他……他突然这么严肃的道歉干嘛?
谭之宇双手插在口袋里,无奈的耸耸肩,他低头晃了两下腿,又不安的挠了挠后脑勺,像个多动症儿童似的额,半天才认真的开口:
“对不起,刚才我不是故意的,我就是,突然脑子就空了,我是害怕被人识破,下意识的就……”
“你不用说了。”宁洛打断他的话,她转过头来,脸上已经恢复冷淡的样子:“我没生气。”
她深吸一口气:“说好了接下来不许动手动脚。”
“嗯。”
“我们回去吧。”
谭之宇笑眯眯的上前牵住她的手:“好,回去吧,女朋友。”
!!!
不是说好不动手动脚吗?
谭之宇:不动手,牵手总可以吧?
宁洛被他拉着走,一颗心怦怦怦的跳,她紧张的双脚发麻,走路姿势无比僵硬,这个牵手比刚才的搂肩膀还让她紧张。
不过此时的谭之宇也没好到哪里去,这是他第一次牵女孩子的手。
鬼知道他刚才用了多大的勇气,可能刚说完话,他的脑子还没想到这样做,身体就先行了一步。
等反应过来,他的手心都止不住出了一层黏糊糊的汗,又害怕宁洛会发现,他只好虚虚的拢着她的手,一边深呼吸逼自己不紧张。
可是,她的手实在是太软太滑了!
跟男孩子宽厚温暖的手掌不同,宁洛的手掌是软的,像一只塞满了橡皮泥的气球,又有弹性又舒服,谭之宇的手指摩挲过她的手背,相触的感觉像过电一样,他的心高高的提起来,见宁洛没有反应,又止不住的发痒。
没有比这更折磨人的了。
谭之宇想:我一定是病了,不然为什么浑身发热。
“哟,这不是谭大少吗?”
一个戏谑的声音响起,紧接着就是一阵笑闹,谭之宇循声望过去,一个走路像多佛朗明哥一样二大爷但是气质却完败的年轻男子端着酒杯指着他们这边大笑。
宁洛皱了眉头。
谭之宇的生活其实挺放浪不羁的,除了工作之外,他没事就喜欢到处浪,跟富家子弟打打球赛赛马,偏偏,这些人都是不学无术的败家子,好的富家子弟都在忙着学习竞争,于是,圈子里的败家子都认识他。
说起来也是一件神奇的事,谭之宇在商场上驰骋江山的时候,那些高干子弟都对他刮目相看,不敢轻敌,他放松下来懒懒散散生活的时候,那些败家子又没有一个喜欢跟他耍的,还纷纷以他为荣。
毕竟,在他们眼里,我们败家子里也能出一个你们都无法超越的人才,厉害不厉害?牛B不牛B?让你们这些老干部再来叨叨我们!
不过,这样也没用,谭之宇玩归玩,事业上还是很认真的,导致许多长辈对他称赞有加,认为他事天纵奇才。
“王之铠,你发什么酒疯?”谭之宇牵着宁洛走到他跟前,抬起脚来刚想踹,想到身后的女孩,转瞬便收了脚,轻咳一声,装作长辈一般严肃道:“你们干什么?”
“不会吧谭少?你也倒戈了?怎么用这种酸掉牙的语气?上回在金帝会所你可不是这么说的啊?”
二大爷不可置信的指着谭之宇,身子摇摇晃晃的,都快站不稳了。
谭之宇黑沉的眼睛盯着他:“哦,我怎么说的?”
“谭哥,谭哥你别理他,王之铠这小子一喝多了就六亲不认,您别跟他一般见识。”
聚众的人群中奔出来一个毛猴一样精瘦的高个男人,讨好的看着谭之宇道,一看那双笑嘻嘻的眼睛,就知道是个懂世故的。
“年纪也不小了,也该有轻重了,你看着他点,别让他喝那么多酒,今天是关爷爷的生日,别让他闹出什么事。”
“是是是,谭哥,您忙。”毛猴五指并拢放到脑袋前点了点,意思道。
说完他扶着王之铠,探出身子:“嫂子好,嫂子您也跟谭哥忙自己的,我马上把这个撒酒疯的拖走。”
“欸!”
宁洛还没对那个“嫂子”发出反驳,毛猴酒拖着王之铠走了,其余人也作四散马上分开,这块只剩下他们俩。
宁洛回头,发现谭之宇嘴角微翘,像是在偷笑。
她气不打一处来,虚虚的踢了他一脚,道:“你刚才装的倒是一本正经,有意思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