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 击杀之初体验
牧野2020-07-31 13:383,208

  这还是头独狼。为什么这么说呢,它身上有人类的气味,狼族不会容它。

  它没有领地,四处游荡。什么都敢碰,什么都敢吃。

  所以独狼是最危险的,就像一个生死看淡的流窜犯。只要出现在它视野内能动的生物,都可以尝一口,而且它已经非常熟悉人类这种“美味”了。

  独狼紧紧盯着胡铭,露出最凶恶的样子,嘴里发出低沉的咆哮声。

  胡铭这时候要避免胆怯的唯一方式,是尽量把对面这头野兽看作是一只大狗。事实证明,这种想法是完全错误的。虽然狼和狗有着很深的亲缘关系,但是当你真正遭遇野狼的时候,才发现狼和狗完全是截然不同的两种生物。

  胡铭又不是没和狗打过架,再大的狗,也总有一战的勇气。可是面对狼就不一样,首先狼的犬齿比狗更加修长尖锐,稍稍往外翻。不仅看起来更加可怕,而且十分适合撕咬。咬合力也完全不在一个级别的,这一口下去,大概半斤肉就没了。

  区别最大的,还是那双眼睛,给人心理上的震慑。狼也不会汪汪汪地吠叫,它的低吼和咆哮,带着嗡嗡嗡直冲脑仁的中低频穿透,让人毛骨悚然。

  普通人要是和野狼遭遇,不要说是对阵,第一眼就输了大半了。

  胡铭从来不觉得自己与众不同,只是心理素质稍微强一些。但是面对一头活生生的杀人狼,也难免惊慌失措。更要命的是,那一柄自制的长矛还落在了狼的脚边。幸好它不会用啊,不然这就成了送大礼了。

  胡铭自嘲是拿了一件可以与野兽搏斗的武器,可是拿着长矛并不是适合翻滚。要不是早脱手了,就不能第一时间起身,那么狼对伏倒在地的猎物会立刻扑上来的。

  高级灵长类动物,独狼肯定没有这样的概念。现在胡铭在独狼的眼里,大概就是一只大个的猴子而已。

  再看看自己这边,九指已经吓瘫了,没见过呀。独狼为了生存,敢于和两个大型动物争锋。光是这个一点也没有退让的架势,就知道这头独狼已经饿了很久了。

  基本上几个最危险的要素全都集中在这头狼的身上,这回不是你死就是我活的。

  管他怎么的,我也两顿没吃了,谁怕谁!胡铭横下一条心,打算跟它拼了。

  首先要拿到武器才行。趁着那头独狼扑过来的瞬间,胡铭来一个钻裆而过。瞬间摸到长矛之后转身来一记回马枪,噗!菊花绽放!

  这是胡铭脑海中预想的场景,可是当独狼扑过来的时候,明显不是那么回事。首先独狼没有跳得那么高,也就齐胸的位置,钻不过去。其次,独狼扑过来的时候,胡铭已经吓傻了,双脚根本不能动弹。

  于是胡铭就那么站着不动让独狼扑倒在地。这时候他才反应过来,一把就掐住了独狼的脖子。

  果然还得要力气。这肉就在嘴边,独狼当然是发了疯似的试图撕咬。胡铭听见那利齿交错的咔咔声,带着腥臭味的湿热鼻息。独狼的口水,甚至已经滴到胡铭的脸上了。

  人的耐力在哺乳动物中是出类拔萃的,但是在极度恐惧之下,那就很难说了。

  胡铭知道自己坚持不了太久,心里不住地哀叹,完了完了,吾命休矣啊!

  九指呢,可能已经跑了吧。反正我这么大一坨,也够这头狼吃饱的了。

  手臂渐渐发酸,胡铭陷入绝望。独狼的舌头,已经舔到胡铭了。

  就在这个时候,谁也没想到,九指会一矛子刺过来。

  而且他的手法居然比胡铭要利落许多,一下就刺中了独狼的胸腔。

  这可以终止独狼的行动,但无法立即致死。胡铭马上挣起来,捡起地上的长矛,跟九指一块一通乱扎,直到独狼不再动弹。它死了。

  空气中充满了温热的血腥味,胡铭跌坐在地上。也许是因为力竭,也许是因为害怕。更多的是因为第一次以这样的手法击杀一只活物。独狼被扎成了血葫芦,死得很惨。而它在过程中的挣扎,即使是一头吃人的野兽,也让胡铭有些于心不忍。

  这并非圣母,完全是正常人的反应。胡铭没有因此而停手,最终还是杀了它。

  为了顿吃的,都不容易。人类并非天生凌驾于野兽之上,但是为了生存,他们必须将自己改变得更加残忍。

  九指握着滴血的长矛,呆呆地站在原地。

  胡铭突然有一个古怪的想法,如果这时候九指要结果自己的性命,也只是瞬间的事情吧。

  “手法挺熟练啊你。”胡铭出言试探九指。

  “你知道我的过往,我曾经也以这种手法杀过人。”九指说。

  “有什么区别么,相比杀人?”胡铭问他。

  “区别很大。你们可以在背地里叫我杀人犯,我自己也这么觉得。无论出于什么样的目的,杀人总是会有负罪感的。而杀死这头野兽,居然让我有一种莫名的兴奋。”九指说。

  九指的话,让胡铭心头横生一股寒意。他隐约觉得,自己和这个人,将来可能会有一场生死较量。

  但绝对不会是现在,九指心里也很清楚的。没有胡铭,他根本做不到。

  “你不害怕了吗?”胡铭问他。

  “怎么会,我的手心都汗透了。不过你也真厉害,让我佩服。刚才它那么凶的冲过来,你居然能够纹丝不动!这才给我争取到了出手的机会。”九指说。

  也不知他是真心的佩服,还是假意恭维。不管是怎么样胡铭都得稳稳接住,总之是到了资深心理学家的人生授业时间了。

  “呵呵……”胡铭站起来拍拍土,“这叫临危不乱,你可有的学了。想知道怎么克服这种天生的恐惧吗?”

  九指狠狠地点点头。哥,从今天开始你就是我哥!

  “很简单,你把这头狼扛在身上,最好是脸贴脸。感受它的气息,等你把它吃进肚子里,就不会再害怕这种生物了。”

  胡铭胡说八道一通,就把脏活累活推给了九指。不过他想想应该也是这么解释,为什么这头独狼会不怕他们,就是因为它曾经吃过人。

  九指乖乖照做,把狼的尸体扛在肩上,“哎,挺有份量的呢!”

  “嗯,目测在四十公斤左右,在森林狼里面算是很大个体了。够我们吃上好几天的。”胡铭在前面带路,脚下一软,差点摔倒。“咳咳……小心点儿,路滑。”

  他们顺着足迹,找到了原来的路,终于走出丛林,回到别墅里了。

  还顺便察看了陷阱,运气不错,抓到两只野兔,双丰收。

  巧妇难为无米之炊的夏青此时还在厨房里忧心忡忡地想,这两个家伙今天又不知会带些什么东西回来糊弄事儿。扛着一头大家伙的九指就闯入眼帘。

  九指雄赳赳地走进来,把大家伙地上一摔,“喏,收拾了,今天咱们好好地吃一顿饱的!”

  “这是个什么东西呀?”夏青凑近了看,“这是一头狼啊!叫你们去打猎,怎么弄了一头狼回来!”

  “不也是肉么,这种时候你就不要挑嘴了。”胡铭说。

  “这东西我可不会收拾。”夏青说。

  “吃过狗肉么?味道差不多,应该会挺不错的。”胡铭说。

  令夏青感到难以置信的是,两个人出门的时候还被数落了一通,一副失败者的样子。可这一会儿,就打了一头狼回来。从新手入门一下子跳到这么高的难度,实在有些让人不敢相信。

  这两个人虽然一脸胜利者的自豪,但是外表都很狼狈。胡铭身上有伤痕,而且两个人的裤子都湿了。

  夏青实在想象不到,两个人是怎么在小便都失禁的情况下战胜一头狼的。不过相信他们很愿意把这一段经历当作饭后谈资。

  现在,大家都饿着呢。只要有吃的,是什么肉也就不多作计较了。

  同样不能多作计较的,还有夏青的厨艺。与很多人一样停留在初级阶段,只会一锅乱炖。

  剥皮清洗切块的部分交给九指,夏青只负责烹饪。她总是想玩一些创意部分,无非是向另一个难吃的新高度挑战。女人一旦爱上烹饪,要么是幸福是开始,要么就是一场噩梦。

  虽然外表难看,但是狼肉剥皮切块之后,就跟菜市场卖的那些肉没什么区别。而且层次分明,显得十分壮美。果然是常年在外奔跑的野生动物,上等雪花腱子。

  夏青这一次想用碳烤的方式,来诠释这种美妙的肉食,所以她选用的最鲜嫩的里脊部分。夏青虽然不会做菜,但是她会吃啊,对于食材的选用还是很有经验的。

  夏青当然要在这方面表现得无所畏惧,因为她处理的毕竟只是一副冰冷的尸体。而胡铭和九指两个人的实际意义,则更加让夏青感到畏惧。如果她还是像一个小女生一样惊慌失措,那么她将会在一个渐渐接受丛林法则的团队中,彻底失去意义。

  简单来说,她没有创造价值,以后吃东西也没有她的份儿了。

继续阅读:第三十一章 丛林法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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