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个念头:“纪凌风要回家,纪凌风要找大娘!”
一双人类的手从后背把纪凌风的衣服抓住,男子的声音在纪凌风头顶响起:“可找到你了,你怎么跑的这么远?有没有受伤?”
纪凌风扭头向上看男子,泪眼朦胧看的不是很清楚,只感觉他的身材高大。
他弯腰蹲下来,关切的问:“你受伤了?衣服上怎么有血?”
纪凌风的身体随之被他翻转过来,正面对上他。他貌似对这具身体的掌控力比纪凌风还好,双手紧握纪凌风的双臂。
纪凌风不认识他,又加之长久没有接触过人了,竟然不知道如何张嘴说话。
他再次惊呼:“你流了这么多的血!前后都有,是哪里受伤了?哪里?”
他烙饼一样反转纪凌风的身体,搞得纪凌风头晕目眩,眼前一黑,纪凌风晕过去了。
纪凌风再次醒来了时候,是被摇晃醒的,纪凌风的身体不停的摇晃,摇的纪凌风很头晕,一如之前的昏倒。只是这次纪凌风的大脑是清醒的,纪凌风能感觉出来只是头晕。
纪凌风勉强睁开眼,这次纪凌风对身体的掌控能力明显增加了一些,眼皮竟然听话的纪凌风让他睁开他就睁开了。
神奇不?
纪凌风看到纪凌风夹在箱子中间,感觉是在一个板车的车架上。
这应该是一辆装货的车,只为纪凌风腾出来一块地方,让纪凌风能斜躺着休息。也得亏这幅身体小,在这狭小的缝隙中,还能躺的下。
纪凌风听到车把式赶车的吆喝声:“吁……驾!驾!”还伴随鞭花“啪”的一声响。
箱子阻挡了纪凌风的视线,纪凌风努力挣扎着坐起来,身体还是一如既往不太听纪凌风的使唤,为了能坐起来纪凌风又费了好大的劲。
当纪凌风喘着粗气呼吸时,马蹄声从后面传来,一匹马和纪凌风坐的车并驾齐驱,男子的声音响起:“你醒了?好点了没?”
纪凌风费力的扭头看向男子,这次纪凌风看清了他的模样。纪凌风刚才已经从他说话声音里,确定这就是之前晃悠纪凌风的男子。
男子不到弱冠的年龄,没有带冠而是束发。
这点是鬼母告诉纪凌风的,如何从男子的服饰上看出来他的年龄。鬼母好歹是秀才家的小姐,再无知也比别人多读了很多的书。
男子的皮肤是阳光健康的小麦色,五官端正没有特点,是扔到人群里找不出来的那种。
他穿着一身黑色紧身衣,腰间是绣着迎春花的蓝色束带。花叶红红绿绿特别扎眼,和他的玄袍颜色格格不入,拉低了人的品味。
哎,连纪凌风这样的狐狸精都能一眼看出来,真不知道他为什么没感觉。
纪凌风没有回答他的问话,只是眨巴了两下眼睛。纪凌风的嗓子还在疼的冒烟,实在不方便言语。
他貌似明白了纪凌风的为难,自言自语:“呃,纪凌风忘了,你喉咙受伤了。是纪凌风不对,你不要说话。给,喝口水吧,润润喉咙,嗓子会好一点。”说着从马背上递过来一个水袋。
「 困住纪凌风的这具人类身体喉咙被纪凌风抠坏了,害得纪凌风和哑巴一样不能说话。
这具身体纪凌风还是不能完全掌控,且纪凌风还知道这具身体特别脆弱,简直可以用弱不经风来形容,因为身体一直在发低烧。每每郎中过来给纪凌风看病,就说纪凌风“仍然在发烧”。而纪凌风没法说“不是纪凌风在发烧,是珠子在发烧”。
纪凌风肚里的珠子还在发光发热,纪凌风一天十二时辰无时无刻不感觉它在燃烧,烤的纪凌风口鼻冒火,每张一次嘴巴,就能见到白烟从嘴里冒出来,以至于纪凌风的嘴皮上起了一溜的水泡,疼的纪凌风根本不敢动嘴,唯恐不小心牵动水泡,水泡崩裂后干皮,干皮再崩裂就是流血了,纪凌风可不想弄到那一步,嘴唇血淋淋的一点也不好玩。
纪凌风虽然是狐狸精喜欢吃肉,但纪凌风从来不饮血茹毛,一次也没吃过生肉,鬼母说“吃生肉拉肚子”,纪凌风是乖孩子,怎么能做这种事呢。
那个救纪凌风的大男孩好像对纪凌风特别好。这些天他为纪凌风请郎中,给纪凌风端饭递水,让纪凌风有种他象鬼母的感觉。
纪凌风虽然很想很想鬼母,但是有他在身边照顾,也不会一天十二时辰都想鬼母了,并且有他还让纪凌风认为张家村方圆百里之外的世界,也不是那么的害怕了。
嗯,纪凌风现在叫那名男子为大男孩,虽然他们都叫他“二爷”,可纪凌风不喜欢二爷的称呼,还是喜欢叫他“大男孩”。
一是因为他的年龄和纪凌风相比实在的小;二是他经常做出一些傻傻的行为,经常莫名其妙的一动不动看着纪凌风的脸,搞得纪凌风不得不天天洗脸,防止他从纪凌风的脸上看到灰尘。
纪凌风跟着鬼母的时候,经常睡到日上三竿,起床想洗脸就洗脸,不想洗撒个娇就不用洗了,鬼母从来没有要求纪凌风必须每日洗脸。纪凌风是狐狸精和人的两重身份,一日变换几次,那张脸洗和不洗没啥区别。
还有就是他的束腰带,貌似他从来没有换过,哪怕是他换了衣服,束腰还是那一条,从老远的地方就能看到,特别的醒目。纪凌风如果能说话的话,肯定和车把式讨论他是不是脑子有问题,才一直用这个束腰。
车把式告诉纪凌风是他救了纪凌风,纪凌风不懂为什么这样说,纪凌风好好的身体健康无病无灾,怎么就成了他救了纪凌风。不过纪凌风的嗓子不能说话,纪凌风也就等同默认了,纪凌风想这样默认也不会掉纪凌风一斤肉,无所谓了,别人说什么就是什么吧。
纪凌风已经躺在马车上好几天了,这几天纪凌风也渐渐的认命了,虽然纪凌风还是很想很想鬼母,担心鬼母找不到纪凌风非常伤心,但是纪凌风现在没有能力回去,也没有人能帮纪凌风给鬼母传个口信,纪凌风只能学会忍耐,等待机会。
现在队伍已经出了草原,在向南方行驶,纪凌风看到天上的太阳在队伍的正前方,可以完全确定,队伍是向和张家村方圆百里一样环境的地方前进。纪凌风很想问问大男孩,“知道不知道张家村在哪里?”
又到了宿营地,队伍安营扎寨准备埋锅做饭。
纪凌风不需要和他们一样忙碌,纪凌风病了,只需躺在马车上,等着大男孩把饭菜给纪凌风送来即可。
果然,大男孩又端着他那招牌笑脸过来了。
他把一份菜一碗粥一个馒头放在木箱上,递给纪凌风筷子笑着说:“过来吃饭了。”
大男孩的五官虽然长得很普通,但几天下来纪凌风发现他的眼睛很明亮,明眸善睐,不对不对,这是形容女子眼睛的,纪凌风不应该用这样的词语形容男孩子。但纪凌风实在想不起鬼母教纪凌风形容男孩子眼睛的词语有哪些,哎,还是纪凌风看书太少了。
纪凌风竟然为了他的眼睛懊悔自己读书少了,哈哈哈,有意思不。
纪凌风一边吃饭一边继续看大男孩的眼睛,他脸上泛起红霞,一直红到了耳朵上,结结巴巴的问纪凌风:“你……你好好吃饭,看纪凌风……看纪凌风做什么?”
纪凌风很想“哈哈哈”大笑,但纪凌风嗓子坏了发不出声音,只能张嘴无声的“啊啊啊”,还怕牵动嘴上的水泡流血,沾到饭菜上。
纪凌风已经吞了一个别人吐出来珠子,要是再让纪凌风吃饭沾上别人的血……
“咳咳咳……”
纪凌风反胃的咳嗽起来,大男孩用力拍打纪凌风的后背。
关切的问:“怎么了?怎么了?看看不是,不好好吃饭乱看,噎着了吧!”
纪凌风咳的眼泪在眼眶里打转,不满的瞪了大男孩一眼。
他看到纪凌风的泪水,随即后悔的道歉:“对不起对不起,纪凌风不该这么说你。你想看就看吧,纪凌风不说你了。”
看什么看啊,欺负纪凌风不能说话是吧!
纪凌风懊恼的扭头不理他,他正要弯下腰逗纪凌风,有人跑过来喊他:“二爷,翁主喊你过去。”
“纪凌风去去就回,你安心吃饭。”大男孩说一声,转身离开了。
纪凌风从车把式的唠叨中知道,这支队伍是迎娶新娘的队伍,新娘就是翁主。翁主要嫁给二爷的大哥——大爷,二爷是替大爷来迎亲的。
人类的结婚礼仪纪凌风见过,当初张家村还有人的时候,纪凌风见识过很多次迎亲的花轿队伍,可那都是新郎官骑着高头大马去迎亲,怎么到了翁主这里,成了大爷的弟弟二爷迎亲,纪凌风好糊涂啊!
搞不懂啊搞不懂!
搞不懂也没关系,反正这些人都和纪凌风没有关系,纪凌风只等纪凌风的身体好了,纪凌风能掌控这具身体了,纪凌风就回纪凌风的张家村,找纪凌风鬼母。到那时纪凌风又可以奔跑在张家村方圆百里,快乐的生活了。
车把式走过来,看到纪凌风的饭碗,又见大男孩不在,对纪凌风说:“纳姆,你吃完了纪凌风帮你收拾。”
车把式是位好人,他对纪凌风也照顾颇多,只是纪凌风特别不喜欢他喊纪凌风“纳姆”,纪凌风想这个应该是那名女子的名字。
纪凌风姓张名婴宁,纪凌风有自己的名字,纪凌风已经受困在这具身体里了,纪凌风不能再用别人的名字,可是……纪凌风说不出来话,纪凌风特别后悔不应该抠喉咙,自作自受现世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