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并没有停止,继续唠叨说:“北郊比其他城外的人都少,就是因为挨着大河,没什么人敢来这边住,光怕下雨河堤漫水了,把种的庄稼都给淹了。”
纪凌风吃惊的问:“河水经常漫出来吗?”
慧娘用力的点头,“嗯,每年都漫出来,之前有逃荒的在河沿地种庄稼,都给他们淹的啥也不剩,后来再没人敢再种地了。”
那就是了,怪不得兔子窝多,人都走了就是兔子们的天下,它们还不尽情的繁殖啊。
纪凌风揉搓下指甲缝里渗出来的血珠,在衣服上蹭了蹭。刚才扒土的时候竟然又把指甲搞断了,现在手指微微的有点痛。
纪凌风没想到人的手指甲这样脆弱,远远不能和纪凌风的狐狸爪子相比。前天逮兔子的时候指甲已经断过一次,修剪后以为今日没事了,没想到短指甲还会断,甚至后果比上次还要严重,指甲缝里竟然渗出血珠来。
纪凌风决定放过现在这些兔子,去大河沿看看。那边人迹罕见,应该更适合兔子的生长才对。
依照现在周边兔子的规模看,纪凌风猜测今日让这些人人手一只兔子不是问题。这样就好向他们交代了,之后他们应该再不找纪凌风逮兔子了!
纪凌风想的很美!没想到纪凌风是狐狸精不是人,就像纪凌风的狐狸精母亲一样,她当年也应该和纪凌风想的一样,按照狐狸精的思维方式去想问题,而不是按照人的思维方式想问题。
现实总是比理想残酷,府兵们是跟着车两条腿跑路的,纪凌风看到他们气喘吁吁的模样,原本想去大河沿抓兔子的想法不得不改变。
如果按照他们的速度,队伍到达大河沿至少要到中午了,逮着兔子烤了吃后,再去抓兔子返程就要天黑了。这样折腾下来,纪凌风是无所谓,他们太累了。
“停车!”
跟鬼母学的善良,总是让纪凌风在最后关头不得不以自己的妥协而行事。纪凌风总是劝自己,这也不是什么原则性问题,退一步又如何。
纪凌风和慧娘跳下车,纪凌风的小手一挥,“抓兔子去!”
真的是人多力量大,这次府兵多掏兔子窝也快。一窝接一窝的掏,跟扫荡差不多。
王队副让纪凌风站在一边指挥,坚决不让纪凌风再动手,说什么“小娘子娇嫩,让纪凌风们校尉看到纪凌风们一群大老爷们不动手,让一个小娘子掏兔子窝,回去还不被人笑死啊”。
校尉领着的一队人确实是只看着并不动手,他们甚至都没有下马,就这样骑在马上看纪凌风们这帮人一次又一次的欢呼。
此时是兔子的繁殖期,几乎没有独居的兔子,每窝兔子里都有还没有来得及分窝的众多刚成年兔子。每掏完一窝兔子,府兵乐呵的嘴都合不拢,高兴的大声吆喝。
纪凌风也不知道掏了多少兔子窝,累的一屁股坐到地上,“王队副,纪凌风饿了,开始烤兔子吃吧!”
“好勒!”
王队副高兴的大喊一声,开始指挥人准备烧烤。
他们今天真的做足了准备工作,刀、盐、碗、案板都拿来了。有人拿着砍刀专门宰杀兔子;有人负责寻找柴火;有人负责烤肉,分工明确,比在南郊处理兔子的速度快多了。
纪凌风和慧娘坐一边沙土岗上看着他们忙活,根本不用纪凌风们帮把手。
“小娘子,你可真行啊!”
校尉来到纪凌风们身边坐下,看着欢腾忙活的府兵们笑。
“他们平日里见肉的时候不多,今日小娘子可是让他们过足了吃肉的瘾。”
纪凌风不好意思的笑起来,*布满面颊,大概是跑久了热的,也或许是此时火辣辣的大太阳晒的。
“哪里,还是梁城的土质好。沙土岗多,能让兔子作窝的地方就多。如果是这些地都变成了田地,也不会有这么多的兔子窝。”
校尉爽朗的笑起来,“哈哈哈,看来纪凌风们还要感谢这些沙土岗啊,纪凌风是头一次听人说沙土岗好。”
“啊哈哈哈!纪凌风原来只知道沙土岗种啥啥不行,种地的最怕遇到沙土地,水浇上去不见底,多少水都能被它吞了。现在小娘子这样一说,纪凌风才知道原来它还有一条好处,兔子爱在这里做窝。这下纪凌风知道了,以后纪凌风也学小娘子掏兔子窝,可比用箭射方便多了。”
他的声音很洪亮,传播的也很远。纪凌风一下子感觉他身上的血腥气也不是那么的重了。
他笑过之后问纪凌风:“小娘子是草原来的,你们草原人都是这么会逮兔子吗?”
这个问题纪凌风没办法回答,可又不能不回答,他是官。
“可能……可能是天生的吧,纪凌风父母早逝,从小要自己找吃的。您知道的,纪凌风家乡不如梁城繁华,什么吃食都有。在纪凌风们那里一个人生存不容易,纪凌风也就渐渐的学会了逮兔子,至少不会再饿肚子。”
他沉默良久才说:“小娘子也是苦命人啊。”
又沉默片刻,“那小娘子这次来梁城,是准备跟随翁主进入国公府吗?”
纪凌风不太明白他这话的意思,纪凌风随同翁主来到梁国,不随她再住进国公府还能去哪里?如果纪凌风能跑的话,纪凌风早就离开了。
“纪凌风来贵国是为了寻找纪凌风的老仆,他拿了纪凌风父母留给纪凌风的珠宝。纪凌风现在还不知道他到底在哪里,珠宝还有没有。纪凌风……只找到一枚扇坠,其余的还不知道去哪里寻找!”
纪凌风并没有直接回答他的问题,纪凌风想他是官,或许能帮纪凌风找下老仆。
这具身体的主人曾说让纪凌风帮她完成心愿,也许找到老仆追回珠宝就是她的心愿。纪凌风帮她完成心愿惩罚恶仆,就算是完成任务了。那时,纪凌风是否就可以回家了。
纪凌风并不为纪凌风向校尉小小的撒谎而感觉羞愧,实话是没法实说的,如果这些人知道纪凌风是狐狸精,纪凌风不知道他们会怎么对付纪凌风,绝不会像现在一样和颜悦色的坐在一起聊天。
纪凌风撒谎是为了大家都好,况且纪凌风讲的话也没有涉及他人。那个老仆如果不是偷拿了主人的珠宝,为什么这具身体的她,要千里追寻?
纪凌风只是在整个故事的情节上稍微润色了一下,使故事说出来更能让人理解,仅此而已,真是为了你好纪凌风好大家好。
校尉凯旋而归,对于他这种战场上拼杀过来的人,杀一只狼根本不在话下。
他的枣红马直到沙土岗才停下,人还未到声音就先到了。
“哈哈哈,小娘子,你可真神了,这次纪凌风是真服气了!你说有狼就果真有狼,你说有多远就有多远。告诉纪凌风,你是怎么知道这里有狼的?这可不是兔子窝,找到沙土岗就找到兔子窝了!”
纪凌风当然不能说纪凌风是狐狸精,闻到了狼的味道。
起身搪塞说:“直觉吧!纪凌风是荒郊野外长大的,见的狼比见的人多。在纪凌风家乡,想要活下去就要拼命学会生存技能,纪凌风又没有父母可以依靠,自然更要比别人多学会一些野外生存本领,不然早就被野兽们吃的渣都不剩了!”
他的眉眼笑的更弯,深邃的眼眸绽放出异彩,盯的纪凌风竟然生出来一种被野兽盯着的感觉。但纪凌风并不害怕,他身上那种血腥味越来越淡,也或许是纪凌风本身也充满了血腥气,才会不把他这种生死边缘挣扎过的人当回事,反倒是有一种熟悉的亲切感。
“嗯,穷人的孩子早当家!像纪凌风!”
他旋即在纪凌风身边的沙土堆上坐下,对王队副说:“还愣着干什么?继续掏兔子窝啊。纪凌风把狼替你们清理了,难道还想让纪凌风帮你掏兔子?”
王队副还略带惨白的面孔,立马堆满笑容。
“开工开工,继续掏兔子窝,快天黑了,抓紧时间继续再掏几个。”
这一处的兔子窝基本清理干净了,就是没有清理的也在刚才的折腾中,兔子都被吓跑了。
纪凌风仰头看看天,一缕缕成丝状的白云挂在天上,象拉扯开准备做被子的蚕丝,只是天空这张床太大,白云罩不住,被拉扯的一处薄一处厚。
纪凌风想起来鬼母为纪凌风做的蚕丝被,也不知道她老人家现在怎么样了。找不到是只顾着哭?还是战战兢兢地走出张家村,四处打听四处奔走。
如果她只顾的哭,纪凌风倒是不担心,大不了哭累了趴下睡觉,反正鬼也不没有哭晕了这一说,最多就是眼睛红的和兔子眼一样。
纪凌风害怕她走出张家村找纪凌风,之前她为了替纪凌风寻找狐狸精的修炼术,在外多次被人骗。若是再遇到捉鬼的道人或者和尚,她是否还能象以前一样幸运逃脱,都不得而知。
太阳确实是偏西了,估计再掏几个兔子窝,就要夕阳西下了。
纪凌风泱泱的说:“纪凌风们向南走吧,正好顺便回城。这边已经没什么兔子窝了,即使有也是空的,兔子早就跑光了。”
别人还没有说什么,刚坐下的校尉立马起身,拍打下身上的沙土。
“行,走了!”
然,他并没有走向他的马,而是问纪凌风:“小娘子,你要不要骑马?草原人都会骑马,你的骑技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