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雨欢离开了紫云关后,一路上牵着‘小黑’、骑着‘小黑’,各种的折腾下,终于来到了一个新的城镇。
小镇不大,民风极为淳朴,来往的行人不管认识的、不认识的,都会停下来寒暄几句,打声招呼。
叶雨欢的钱不多,所以并没有去大酒馆,而是就近寻了一个茶寮,向老板要了一碗热汤、两个包子,然后就坐在长条凳上,一边等吃食,一边支楞着耳朵四处搜听八卦。
“诶我说,你听说没,前几天那个女大王又抢了个公子哥上山,人家那是有妻室的啊,就愣是要和那公子哥拜堂成亲,气得人家那位正妻差点吐血。”
“听说啦,听说啦,这母夜叉也忒不要脸了,光天化日之下,竟敢强抢良家小哥,这还是不是个女人啊?咱这官老爷咋不管管呢?”
“管啥管啊,你还不知道吧,一个月前官老爷派兵前去剿匪,匪是没剿成,倒让女大王给剿了,赔了不少银子不说,还把自己小儿子送给人家了。”
“啥?”叶雨欢来精神了,屁股一挪,就蹭到旁边的长条凳上,也不管人家愿不愿意,硬是挤进去,伸出自己八卦的脑袋。
“啥,你说啥,那官老爷把儿子都给人家了?给她干什么?做压寨老公么?”
“老公?”临桌的几位也不嫌弃她,各自往旁边让让,给她腾出了地儿,一个穿着短褂的青年男子好奇的问道:“小哥,老公是啥意思?咱们咋没听说过呢?”
“哦,哦哦,我说的是‘相公,’对,是相公,你听错了。诶,别打岔,你们刚才说到哪了,继续继续。”
那几位看着她自来熟的样子,不但不反感,还挺欢喜,这时候叶雨欢叫的吃食上来了,为了听八卦,叶雨欢大方了一次,又叫了一碟熟牛肉,放在邻桌上,和他们一起,一边吃一边聊,一边开心的八卦。
“要说这胭脂山上的女土匪啊,那也是有来历的,而且啊人家那模样也绝对没辱没这‘胭脂山’的名号。
据说啊这几年前,女大王还是个待字闺中的小姐,名字叫什么来着……?”
“花巧娘!”另一人接话道。
“对对,就是花巧娘。”之前的男子继续说道,“要说这花巧娘啊,她本是一大户人家的小姐,一次外出踏青时,被山匪掳上了山,做了压寨夫人。
照理说,大家小姐遇到这种事情,不说自杀,那也得一哭二闹三上吊的吧,可巧娘没有,不但没有,被侮辱之后,还坦然接受了这个事实。
自那后,她一边尽心服侍寨主,一边以大龄之姿开始习武练功。三五年之后,她终于学有大成,而且还坐了山上的二寨主,手下听命与她的也绝不在少数。
话说到这里,可还没有结束哈,几年前被强抢上山、被迫失了清白的事情,巧娘可没忘记。终于在一次,寨主纳妾醉酒洞房时,巧娘闯了进去,一刀抹了那寨主的脖子。
从此以后,巧娘便性情大变,杀干了反对她的所有喽啰,并重新扯起大旗,自立为了女大王。”
下面的我来说,又有一人接话道:“巧娘性情大变后,除了劫道以外,还干起了强抢良家小哥的事,但凡是有点姿色的,路过她的山下,她都要把人劫上山,啥时候玩够了啥时候放人走。
听说这次劫的是个书生,人家带着娘子路过,正好碰到她在山下巡逻,一下子就被那位公子的美色给迷惑住了,不管三七二十一,硬是把人抢上了山,死拉硬拽的要拜堂成亲。
也是那公子聪明,愣是想出了个拖延的主意……”
“什么主意,什么主意,快说,快说…”之前说出花巧娘名字的男子,切菜到一样的追问道。
叶雨欢真想踹他一脚,急个屁呀。
“那位公子说啊,‘成亲可以,但我家乡有个习俗,成亲的女子要有伴娘;男子要有伴郎’。你如果能够找到令我满意的伴郎,我就和你成亲,否则,成亲了,也不吉利。”
“嘎嘎~”叶雨欢秃噜,喝了一口热汤,眨巴眨巴眼睛,“虾米?哦不是,你刚才说的是:伴娘和伴郎?”
对于叶雨欢的无厘头,那几位并未当一回事,刚才说话的那位男子重新补充道:“小哥没听错,的确如此。这种说法,还是咱们第一次听说。”
“伴娘和伴郎?”叶雨欢翻着白眼思索片刻,得出了结论:“吼吼~定是他们其中二人。臭臭可能性不大,就她,怎么也不能让姐夫被抢去。没准是水无尘那倒霉蛋,嘿嘿~,听故事碰到了穿越,穿越了又碰到了抢亲,哎哟妈呀,我得赶紧去瞧瞧热闹。”
叶雨欢也不看那几人啥反应,和他们打声招呼,付了饭前,牵过‘小黑’,麻溜的走了。走了几步,又拽着‘小黑’返回来,“诶我说,胭脂山咋走啊?”
短卦男子‘咕噜’一声,咽口吐沫,然后伸出食指指了个方向,“那边…”
“哦哦,好,谢谢大哥。”叶雨欢这回终于走了,留下一干目瞪口呆的傻大个,望着她离去的方向发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