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场是一个大小皆宜的好地方,但人也最多,逛着逛着一大两小就在商场里迷了路。好在鼻子下有张嘴,叶雨欢问了营业员,在人家好笑的眼神下,灰溜溜的一把抱起孩子向出口跑去。结果半路上和人狠撞了一下,差点将那人撞到在地,而叶雨欢抱着两个小家伙却是纹丝不动,稳如泰山。
“诶我说,你怎么走路呢?”那人急了,站稳身子就向叶雨欢发起了口水攻击。
叶雨欢不说话,和两个宝宝就那样呆呆的看着对方喷口水,快要喷到自己的脸上时,叶雨欢就抱着孩子向后撤两步。
那人也是个泼辣的女子,看着叶雨欢这个小动作,心里那个气呀,刚想继续大喷口水,就听到旁边有人喊:“抓小偷。”那边话音未落,叶雨欢就抱着孩子冲了出去,身影在那女子眼前一晃,把女子一下晃花了眼,她狠闭了下眼睛,再睁开眼睛看去时,才发现,面前哪里还有叶雨欢的人啊,连个影子都没有了。
叶雨欢的功夫那绝不是吹的,手里抱着两个孩子,那奔跑的速度还是非常最快,眼见前面一猥琐的人即将跑出商场出口,叶雨欢心道:出了商场,一入人流,就很难抓到了。
于是,叶雨欢使出了轻功‘凌云度’脚下生风,两三步就超过了那个小偷,小偷见面前忽然站了一人,来不及刹车,就要撞上来,结果被叶雨欢一脚踹了回去,那一脚不轻不重,正好将那人踹出了十米远,人飞起来落到地上时,就没再起来,不过等警察闻讯赶过来查看其状况后,给出了结论,‘被踹昏了’。
围观的群众当然都看到了叶雨欢英勇的一面,都想知道这女子是谁,抱着孩子居然还这么厉害,那可是两个快要四岁的孩子啊。尤其是在场的围观群众里有一位大学生,在叶雨欢使出‘凌云度’时,她竟然眼疾手快的用手机拍摄下了这一幕,从而,这一个小片段,也成为了年轻的女大学生以后最为珍贵的收藏。
警察对这位见义勇为的好市民做了笔录,询问到一些情况时,桑秋从一旁冒了出来,亮出了自己的工作证,吓得那位人民警察一个哆嗦,妈呀,原来是位军中首长啊,难怪这么厉害,不是都说首长是指挥作战的吗,眼前这位明显是位行动派啊!
一场插曲过后,桑秋和秋蓉几乎寸步不离叶雨欢左右,因为之前有点受到小惊吓的大宝和二宝这回没有再说什么,而是乖巧的趴在叶雨欢的肩膀上,闻着姨姨身上传来的淡淡的军人气息,他们现在还太小,不懂那究竟是什么,却在心里埋下了种子,扎了根。待到有朝一日发芽的时候,才知道原来这就是军人的本性。
几人又逛了一会儿,不过这回身后明显的跟了几个‘小尾巴’,叶雨欢忽视不去理会,桑秋和秋蓉自然也知道那是崇拜叶雨欢刚才英勇的对象,可是这样总跟着也不是办法啊,于是,桑秋停下来和那几个人低声交涉,到了最后的让步时,其中一位崇拜的对象就想和叶雨欢合影留念,结果却被桑秋毫不犹豫的给拒绝了。
叶雨欢是特战总参谋部的作战首长,那代表着什么?代表着不仅仅是国家机密那么简单,还有叶雨欢的自身性命。她无论在什么时间,什么地点,都是不被允许留下踪迹的,更别说是合影留念了,提出要求的人没有被桑秋立即抓起来已经是万幸了,还得说是在秋蓉把对方的照片传到总部时,总部几秒钟内给了准确的回应:‘此人安全’的讯息的话,桑秋早就动手抓人了。
他和秋蓉留在叶雨欢的身边不单单是保护她的安全,还要防止有心人接近叶雨欢,他在军中的职务就是干这个的,向来都是秉承着那句旷古名言:“宁可错杀三千,绝不放走一个。”当然,这句话好像说的有点过了,但绝不严重,事实就是如此的。
回到家的时候,已经是夜幕降临,大宝和二宝争先恐后的讲述着今天发生的事情,但毕竟是孩子太小,总有描述不到的地方,于是两个小家伙就让叶雨欢做补充。全家人其乐融融的一边吃饭一边听着大宝和二宝讲故事,快乐的氛围让每个人都增加了食欲,就连米饭厨房阿姨都感叹今晚煮少了。
林家虽然是书香门第,传统世家,但没有‘食不言寝不语’那一说,吃饭吗,也要讲究个愉快的心情,心情好了,自然而然的就能多吃点,吃的香了,人才会从各个方面吸取到健康不是吗!
晚上哄了大宝和二宝洗澡、睡觉,叶雨欢才终于感觉到了累,躺在浴盆里被热水漫过全身时,疲惫感立即袭来,就连四肢都在向她叫嚣着什么是真正的累。
“孩子不好带吧。”程明瑶不知道什么时候推门走了进来,手里还拿着药油。
“姐姐进门怎么不跟我说一声呢,敲一下门也好啊,你这可算是‘私闯民浴’啊。”叶雨欢打趣着说道。
“从小到大,咱俩一个被窝睡,一个浴盆泡澡,你哪里有痣,哪里没有我比你自己都清楚,你还跟我装什么害羞啊。”程明瑶笑叹道。
“诶呀姐姐,”叶雨欢假装护住胸口,脸上显出怕怕的表情,然后说道:“姐姐倒是当了大公司董事长的人了,这口才明显见长啊。”
“一天会议都开不过来,闷头葫芦是当不了公司领导人的,再不会讲话,我就得被有心人给推下台去了。”程明瑶走到叶雨欢跟前,示意要给她擦活络油,免得她因为抱了一天的孩子手臂胀痛。
“怎么,程氏企业里居然还有人敢为难姐姐的?”叶雨欢坐起了身子,把手臂递到程明瑶的面前。
“有,当然有。”程明瑶很认真的给叶雨欢做着推拿,都是军中呆过的人,这些自然都会做的。以前训练的时候,没少受过伤,都是姐妹俩互相擦药,互相推拿。
“哦,还真有人敢太岁头上动土么?”叶雨欢邪笑,然后说道:“姐姐告诉我那人是谁?”
程明瑶抬头的瞬间,看到叶雨欢隐去的笑容,不明所以的打了个哆嗦,同时也在为自己即将要说出口的名字默哀,“程楚德。”
“程楚德?”叶雨欢回忆着这个名字,嘴里碎碎念道:“还挺熟悉,好像在哪里听到过。”
“你还记得我爷爷收养的义子吗?”程明瑶给叶雨欢提了个醒。
“什么,是他?”叶雨欢唏嘘了好半天,这都什么事啊,人家好心救他,还收养在膝下,培养成人之后,才发现居然教育出了一头‘白眼狼’。
程明瑶的爷爷在早年做生意的时候,三起三落了好几次,后来觉得还是自己积德不够,才会导致事业不平稳,于是在金钱宽裕的时候就会时常做些善事回馈社会。
一次去孤儿院捐款、捐物的时候,和一个六七岁大的小男孩一见如故,很是投缘,又想到自己的独生儿子的确有些孤独,倒不如给他找个伴,大了也好互相依靠,于是程爷爷找到了院长,办理了领养手续,从那以后,程家就多了一个儿子,程明瑶也就多了一位伯伯。
程楚德被领养回家后,程奶奶虽然没说什么,其实心里是不高兴的,不是因为别的,而是她第一眼在看到这个孩子的时候就不喜欢,她从他的眼神里看到了阴靋和隐忍,这两样,无论是哪一种情绪都不该是从一个六七岁孩子的眼睛里出现的,所以,程奶奶很不喜欢他。
程楚德似乎也觉察到了这一点,每次见到程奶奶的时候要么就是赶紧低头,要么就是漏出一副讨好的笑容。他这样一来,程奶奶就更是反感了。
程爷爷万万没想到,自己做了一件弄巧成拙的事情,于是为了平衡家里的关系,程爷爷无奈只好将程楚德送去了寄宿学校。义子虽然重要,但爱妻更重要,家庭和睦也尤为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