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嘘!”
余王氏赶紧捂住余巧英的嘴,看看周围,确定没有人听见,才压低了声音,带着兴奋说:“小点声,这种事情咱们回家说。”
她们说什么,黄翠花现在也不怎么关心,反正要来的银子也不是自己的,她现在只想回家,自己男人来了,好好收拾收拾余振杨。
与此同时,村头寡妇,林氏家。
“好媳妇,你就给我摸一下,就摸一下!”
声音很粗,但是又很软,听着让人头皮发麻,却让屋里的女人乐得笑开了颜。
“死鬼,小气吧啦的就想碰老娘,老娘要的东西呢?”
林寡妇是这几年才搬过来的,生的娇媚,和这些常年在地里干活的农家妇女一点不一样,一看就是没干过活的,手上,脸上都是白白嫩嫩的,走起路来弱柳扶风,不知让所少人眼馋。
据说,林氏之前是烟花之地的头牌,被这个商人买下来的。但是后来商人生意败落,欠下不少银子,才带着林氏逃到这来的。
林氏刚搬来的时候,整个村的男人都跑去看,这城里来的女人,就是和他们乡下的女人不一样,细皮嫩肉的,当真是又有风情又漂亮。
女人倒是没好话,有说林氏不是什么好东西的,有说林氏就是狐媚子的,反正各种酸话一大堆,
刚搬过来没多少时间,夫家就死了,也没个孩子什么的,这几年都是自己一个人过的,也不种地,整日有事没事的就喜欢穿的花枝招展的各个地方晃悠,怎么生活的大家都心知肚明。
所以,各家媳妇都是看着自己男人看得死死的,生怕出去偷吃了荤腥。
“是是是,都给你,别说是银簪子了,就是你要我的命,我都给你。我人都是你的了,别说这些别的东西了。”
余振槐很爽快的从自己脏兮兮的,不知多久没换的衣裳里拿出一个银簪。那银簪做工一般,上面只有两个梅花图案,也不怎么好看,但毕竟是银子的。
林氏看着余振槐的衣裳,娇媚的眼中闪过几分嫌弃,但是看到余振槐手中拿出的银簪子,顿时又是喜笑颜开,拿在嘴里咬了一下,确定是银子的后,才扭着屁股将这个银簪子收到自己的首饰匣子里。
“这还不错,你心里还是有老娘的,也就拿这些脏东西,才能稍微看出一点你对老娘的心意。”
林氏对男人最是有一套,不然也不会靠着这些泥腿子过日子过得有滋有味的。她一边拿着东西,一边还能让男人觉得,这林氏是真的喜欢自己的。
而且,林氏最有本事的是,这村里的人,有一半的男人都是她的入幕之宾,但是偏偏他们就是没撞到一起过,这就是她本事。
“好了,娘子,我的心意你都知道了,好不赶紧来让你夫君好好伺候伺候你?”余振槐看着林氏半穿,半不穿的衣裳,魂差点都没了。
尤其是女人半露的酥胸,余振槐只觉得自己眼前白花花的一片,心里的火气都快能涌到头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