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人下车,一番武装后,悄悄的溜进了公司。
也幸亏是尚恩娜提前打过招呼了,公司的保安,才没有将沈欢欢和恒青曼当成是坏人抓起来。
上了电梯,沈欢欢直奔尚恩娜的办公室。
一出电梯,就看到几个秘书正低头忙碌着。
这是沈欢欢第一次来万盛集团,对这里的环境并不是很了解。
虽然正对着的就是总裁办公室,但是沈欢欢也不好直接就进去,万一尚恩娜在忙着呢。
沈欢欢拿出手机,刚要给尚恩娜打电话,尚恩娜就从办公室里出来了。
“恩恩。”
“欢欢!”
尚恩娜一眼就看到了沈欢欢。
赶紧走了过来。
“你来的正是时候,我刚好弄完合同,来看看吧。”
说完,就拉着沈欢欢往自己的办公室里走去。
“等等。”
沈欢欢赶紧停下,拉住恒青曼的手。
“我带了一个人来,希望你不要介意啊。”
这时候,尚恩娜才正式的看向沈欢欢身边的这个人。
刚刚她以为这个人就是保护沈欢欢安全的,可是现在仔细看下来,熟悉感立马就涌了上来。
“你……你是……”
眼瞅着她就要念出那个名字,沈欢欢赶紧捂住她的嘴。
“去你办公室聊,别让别人听到了。”
“好好好!”
尚恩娜做了一个请的姿势。
“快进来。李秘书,备茶!”
三人进去后,尚恩娜顺手锁上了门。
激动的看着恒青曼。
“欢欢,这是恒青曼吗?”
“你猜。”
沈欢欢眨巴了一下眼睛。
恒青曼摘下口罩和眼镜,伸出自己的手。
“你好,我是恒青曼。”
“啊——”
尚恩娜直接叫了出来。
“竟然是真人啊!我竟然见到我的偶像了!”
尚恩娜赶紧握住恒青曼的手。
声音都有些颤抖了。
“欢欢,你……你怎么带我的偶像来了,也不说提前跟我说一声,让我准备一下啊。”
“这不是想给你一个惊喜嘛。”
“真是要爱死你了!”
尚恩娜赶紧让开位置。
“您快坐。”
恒青曼点点头,跟着她的指引,坐到了沙发上。
刚一坐下,门口就传来秘书的敲门声。
“尚总。”
“来了。”
尚恩娜走过去,打开了一条缝,接过两杯茶,而后说道。
“没有我的嘱咐,不要让人靠近,更加不要放进来。
天大的事都不要打扰我!”
说完,不等秘书有反应,就“砰”的一声关上了门。
独留下秘书一个人,一脸懵逼的站在门口。
“这是什么情况,来的人是谁啊?
我还是头一次见到尚总这个样子?”
有人探出头来,问着李秘书。
“你刚刚看到是谁了吗?”
李秘书转身摇头。
不要说看到谁了,就连办公室里的装饰都没有看到好吗?
尚恩娜将门堵得严严实实的。
……
屋内。
尚恩娜将茶水放到二人面前后,坐在二人的旁边,紧张的一直搓手。
沈欢欢看到,忍不住打趣道。
“哎呦,这还是咱们那个女强人尚总裁嘛?”
“我都快紧张的窒息了,你怎么还有功夫调侃我呢!”
尚恩娜嗔怪道。
“我看你皮肤红润,挺正常的啊。”
沈欢欢笑着。
“好啦,别激动啦,以后你和‘神凰’合作了,有的是机会见到青曼姐。”
“真的吗?”
尚恩娜不敢置信的问道。
“比真金还真。青曼姐可是公司的股东,平时公司能够正常运行,还多亏了青曼姐呢。”
“神凰”的员工们,都知道处理事情的是恒青曼,但是每一个人,在和公司签订劳务合同的时候,都签订了一份保密协议的。
除了不能将公司的设计稿透露出去,同时还要为恒青曼保密。
决不能让人知道恒青曼在“神凰”工作。
这也是外界的人不知道的原因。
恒青曼并不想被人打扰。
沈欢欢将这件事告诉尚恩娜后,尚恩娜别提多激动了。
“太好了!幸亏我认识了你,还和你合作!
不然就少了这么一次和偶像近距离接触的机会了!”
要说放弃易靖羽,尚恩娜后悔吗?
其实是有一点儿的。
可是在认识了沈欢欢后,就觉得那点儿放弃,根本就无所谓的。
现在又见到了多年的偶像,她更是觉的放弃的太值得了。
“那是。”
玩笑归玩笑,沈欢欢可是没有忘记自己今天来这里的目的,将视线准备好的房产证拿出来。
“这是帝景别墅区的房子,我挑了最好的一套,离我那里很近,随时都可以来串门。”
尚恩娜惊喜的将房产证打开,看到上面写的名字——
沈欢欢。
又一想到昨天沈欢欢说的有些不确定的样子,一下子就想明白了是怎么回事。
“想不到,易总对你这么好,这么好的房子,悄不声的就过户到你的名下了,一点儿都不心疼啊。”
“哈哈……你以后也会遇到这样的人的。”
“呐,这是我按照我们之前的合同拟定的,你也看看吧。”
尚恩娜起身,从办公桌上拿过合同递给沈欢欢看。
沈欢欢大致看了一眼,觉得没问题,又将合同递给恒青曼。
“青曼姐,你也看看,要是没问题的话,我就签了。”
恒青曼接过,打开合同的第一眼,眼睛就直了。
“免费?”
恒青曼狐疑的看着二人。
她没有看错吧?
万盛集团竟然会答应将最好的商位给他们,还会免费打广告?
“对,我和欢欢昨天就说好了的,她送我一套帝景别墅的房子,而我将最好的地方给‘神凰’。”
“这……”
恒青曼有些懵。
帝景别墅确实价值不菲,可那也是沈欢欢的私人财产啊。
虽然沈欢欢也是“神凰”的老板,但是他们这些股东,每年也都是拿着分红的。
现在多开一家店,就意味着赚的更多。
但是公司却没有任何的投入,那不就是白捡了一个大便宜吗?
而且看合同上写的,只要万盛集团开一家商场,就都会给“神凰”相同的待遇。
哪怕是和易氏集团合作,也都是给钱了的啊!
“怎么了,有什么问题吗,青曼姐?”
沈欢欢问道。
“偶像,你是觉得合同哪里不好吗?要是有问题,我接着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