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贱人!”沈秋水一把抓过桌子上的烛台就向海棠砸去,她用力扶袖,顺手又把一个茶杯砸过去。
可怜的海棠跪在地上瑟瑟发抖,被烛台砸中后背猛然趴了下去,接着而来的茶杯砸中的是她的额头,“啪”的一声,海棠白皙的额头就是一片红肿,随即有丝丝红色绽出。她本来就瘦弱的身体和沈秋水的房间的地板形成鲜明对比,就像一只砧板上待宰的鱼。
海棠不敢出声,因为如果出声被外面的人知道,沈秋水为了维护形象是不会放过她和她的家人,受了打骂只能自己扛着。
沈秋水的大发雷霆,和楚瑾有关系。
今天孙景行去店里看望楚瑾,两人间亲密的互动让她眼红,她从来没有被孙景行这样着急而又关心的眼神看过,孙景行还对楚瑾笑了,那个笑容发自肺腑,不是像在她面前那种敷衍的样子。
沈秋水嫉妒,自己是县令的女儿,要家世有家世,要容貌有容貌,楚瑾不就是一个乡下丫头,粗鲁无知,她哪里比不上楚瑾了!
“凭什么,凭什么!”沈秋水在房间里自言自语地抓狂道,自己付出了这么多,为什么孙景行就看不上自己,令愿每天找理由抽出时间去关心一个乡下丫头都不愿见自己。
海棠趴跪在地上大气都不出,努力把头埋在地上,减少自己的存在感。
沈秋水在房间里四处打砸,一阵发泄。不知道过了多久,她冷冷地开口道:“既然你不知好歹,那就别怪我对你不客气。”
沈秋水的眼神可怕,仿佛是从地狱罗刹一般。
第二天又是一个天气晴朗的日子,美好得让人不想打破。但是美好的日子,总会有不美好的事发生。
会元春茶楼,是地方名媛聚会的好场所。
楚小银一大早就来到二楼雅间等待了。她当然没有这个钱来这里享受,能来到这里,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也是托了楚瑾的“福”。
约楚小银来这里的,是沈秋水。
第一次来到这种高档的地方,楚小银有些手足无措,生怕打碎了茶具。昨天的风波让她一夜未眠,心痛的不止是陈有为不爱她,更是楚江河父母贪婪的模样,以及村里的风言风语,现在的楚小银不仅自己出门难以太多,还有陈家一家人因为她,也被村里人鄙视。陈家的人现在没有一个对她好颜相待,杨氏今早看见她只是冷哼一声,哪里还有从前半分的亲热模样?
现在的楚家,是真正的身败名裂。
今早突然有人来陈家找她,说是他家小姐要脸她,楚小银的内心忐忑不安,她从来没有和镇上的贵人有过接触,怎么会有人认识她呢?
着急是着急,楚小银进来茶楼已经一个时辰了,她坐立不安,看着桌子上精美的糕点也不敢碰,之前上来问过茶楼雅间的茶水是免费供应后就一个劲地喝茶水。
也不是她不想吃,这茶楼的糕点普遍不便宜,还有就是如今陈家的掌财大权在杨氏这里,现在楚家人是老鼠过街人人喊打,杨氏哪里会给她钱呢?她之前出嫁得匆匆忙忙,李氏也没有给她准备多少嫁妆,身上的傍身银子都在昨天为了给楚江河夫妇凑银子送到了楚家。楚小银终于体会到捉衣见肘的苦楚。
等了一个时辰楚小银也十分着急,也不知道对方是什么大人物,这样的尊贵。
终于她坐不住了,起身就要回家,但是却被门口的人给拦住了。
“陈夫人,好意思,你得等我们小姐来。”
楚小银坐回原位,心急如焚,都等了一个时辰了,也不知道到底是什么人。
“小姐,人在里面。”楚小银听见有人说话,连忙起身,终于有人来了。
看见来人,楚小银却震惊了:面前的人着这浅粉缎子的衣裙,头上是精致的发簪步摇,面上芙蓉色,虽然美,但是那双眼睛里打量和鄙夷的眼神,让她顿生不喜。
没错,来得人就是沈秋水。
昨日沈秋水看见楚瑾和孙景行的来往过密,心里妒火中烧,想来想去突然发现有个和楚瑾不共戴天的堂姐,便心生一计,把楚小银约了出来。
“你是谁为什么找我出来。”楚小银问道。
沈秋水优雅一笑,走到雅间的座位上坐下,身边的海棠立即把沈秋水的衣裙整理好,还在沈秋水的面前倒上一杯茶水,走到旁边轻轻打扇。
楚小银看着沈秋水的待遇,眼里满是羡慕,要是她有这般待遇就好了。
沈秋水轻轻然拿起桌子上的水抿了一口,慢慢开口说道:“自我介绍一下,我叫沈秋水,是县令的千金。”
县令千金!楚小银被对方的来头吓道了,惊讶得半天说不上来话。
沈秋水看着楚小银一副乡下人模样,没见过世面,装作大方的样子把之前雅间准备的糕点往楚小银面前推了推,开口说道:“我有话问你,不妨坐下来吃些糕点慢慢说?”
楚小银心里正震惊,但是面前精致的糕点还有沈秋水面上的笑意就顺势坐了下来,今早出门急,她还没有吃过早饭,刚刚灌了一肚子水,现在胃里正需要东西填呢。
沈秋水看见楚小银拿起糕点就往嘴里塞,毫无姿态可言,毕竟是乡下人,她拿帕子挡住自己忍不住下压的嘴角,开口道:“我这次想向你问个人。”
“问谁?”楚小银嘴里正好塞了块糕点,口齿不清地回答道。
“楚瑾。”
短短两个字,顿时让楚小银停下了动作,没有什么可以比得上这两个字在她心中的分量。
“小姐知道我和她的关系,为何还问我?”楚小银这下糕点再美味也不吃了,只要是牵扯到楚瑾的问题,她就没有食欲。
楚瑾在楚小银的心里彻底留下了一席之地,因为楚瑾,她才有今天的“好日子”,因为楚瑾,她才走到今天的境界。
看到楚小银的反应,沈秋水意料之中,毕竟楚瑾的讨厌,可不是她一个人认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