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十点,街道行人陆续稀少起来,孟柏声在街边行走着,她穿着厚实的白色毛衣,修身的黑色牛仔裤,看上去简单而干净。当她走到“不忘”清吧时,发现那里已经关闭,就连常亮的灯牌也黯然了下来。她微怔着,视线逐渐落下。
清吧外漂亮的围栏里,姜德音正坐在露天桌椅上,见到孟柏声,缓缓从位置上站起。
她穿着驼色风衣,黑色帽子盖在她披散着的深灰色的头发上,妆容精致,仿佛即将去旅游一般,她渐渐地朝孟柏声走去。
“德音……”孟柏声看着她走来,缓缓道,“你现在就要走?怎么那么突然?”
“原本我打算在家里过完年再回华渝一趟,但匆匆一天的话,也没有什么意义吧。”姜德音双手抄在上衣口袋里,看向孟柏声。
“也是……从东洛出发去阿姆的话也更方便一些。不过,这次跨年所发生的事都太突然了。”孟柏声干笑道。
姜德音笑道:“跟你讲完电话后,我一个人坐在这里想起去年的事,那些经历,简直就像梦一样。今年看见大家都似乎安稳下来,你跟昭尹约定好守护华渝,司南跟以清和好了,伊卡又像以前那样好胜工作,空隙间捣鼓他的发明,还有陈氏,市场平稳。作为朋友,我真的替你们感动啊开心。看见大家都有自己的生活,我也想要去追求一些东西……”
孟柏声安静地倾听着。
“新的环境,体验新的人生。”姜德音道。
孟柏声看向她,笑着:“我们都会支持你的,不过以后不能上这里喝酒,想想还是觉得遗憾。”
“一年以后我会回来的。”姜德音对上她的目光,微笑着。
“现在把伊卡他们叫出来,我也回去叫上昭尹,司南也在华渝,我们一起为你践行。”孟柏声说着正要拿出手机。
姜德音上前,抬手阻止了她,缓缓道:“我已经跟伊卡告别了,现在只想跟你见一面。”
孟柏声微愣,接着,眼中有一道光渐渐沉淀下来。
姜德音替她将手机放回兜里,笑道:“还记得那次舞会吗?你问我找男朋友的话有什么标准。”
“你的回答是金子,我在想会不会是有钱人,”孟柏声还认真思考道,“后来我想了想,你也不缺。”
姜德音看着她思考的模样,忍不住笑了笑,她抬眼看向孟柏声,莞尔一笑道:“你知道吗,会发光其实并不是金子,而是金发。”
孟柏声跟她注视许久。
两人不约而同地上前,轻轻拥抱彼此。孟柏声拍拍她的背:“德音,这些年真的很谢谢你。”
姜德音感受到孟柏声怀抱的温热,她压抑着的伤感在孟柏声看不见的地方弥漫上来,她苦笑道:“其实对于我来说,这一刻就已经足够了。”
孟柏声垂下眼睑,将她拥抱得更紧了一些。
姜德音揪住她毛衣后背,闭上眼笑着:“你知道。”
“我知道。”孟柏声的声音在她耳边响起。
“幸好,”姜德音眼眶微红,“你不会因此而忘记我吧?柏声。”
孟柏声慢慢松开她,把住她的双肩,定定道:“说什么傻话?我怎么会忘记你?那么些年,要是没有你,我早死了。德音,我真心希望你能找到自己的幸福,我们都会在华渝等你回来。”
“等我回来,你们一定要好好的,”姜德音望着她,笑道,“这句话我跟伊卡也说过。”
“我的回答跟他一样,一定。”孟柏声道。
在最后一次短暂的拥抱过后,姜德音只是对她作别道:“再见,柏声。”
“再见,德音。”孟柏声朝她挥挥手。
她看着姜德音逐渐离开,再看向清吧时,那处地方空落落的,她沉默着,街边不时刮来的寒气渗入她的白色毛衣里,令她有些微微发冷,抬头看着那块黯淡下来的招牌——“不忘”。
诗经里有一句话——“美孟有姜,德音不忘。”
或许,一早就注定孟柏声跟姜德音两人有着不一般的缘分了。
陈安瑟站在机场外,身边的Rogan正扶着两箱行李。姜德音从车子上下来后径直走来。
“你的行李都在这里了。”陈安瑟对她道。
姜德音走到她面前,却低着头,咬着嘴唇。
陈安瑟注视片刻,将她轻轻揽过,安慰性地上下抚摸着她的背脊,淡淡道:“很多事忘了就行。”
“我跟伊卡告别的时候对他说过,希望一年后我再回来,把清吧的牌子换了,他也跟你说了一样的话。”姜德音的声音闷闷的。
“但是,这里的一切,我忘不了。”
姜德音靠在她的肩头终于哭出了声音,周遭广告牌切换成红色背景,映衬着她的眼泪,如同红色宝石。
和姜德音的离别短暂极了,孟柏声却感到几分沉重,简短的字里包含着太多复杂的情愫,一时间,在街边行走的她都陷入了恍惚中。此时,她的手机响起,电话来自沈遇春。
未来的时间里,没人会知道将会发生什么,但如果你在今年夏季去到阿姆,在某间清吧里你会看见一位华渝常客,你可以跟她讲话,她会回答你她是东洛人,久住华渝,有一个行事果断的妹妹,认识一个不正经的嘻哈医生,与朋友们经历过生死冒险,跟一个叫木白的人跳过最难忘的舞蹈。
医院住院部——
施见楚的呼吸器已经被摘取,傅彬正在为她轻轻地擦拭脸部,一边道:“施施,今天我把害死沈彭的家伙们带到了警局,但他们受到的处罚太微不足道了。我想用自己的方式去处理,你会支持我的,对吧?”
施见楚闭着眼睛,一动不动。
这时,傅彬的手机振动,她拿过手机,上面显示着一条匿名信息——地点:庵南山。
她放下手机,将毛巾拿走,对施见楚道:“施施,我明天再来看你,晚安。”傅彬关掉了病房里的灯,走出了医院。
庵南山脚下的店铺早早打烊,空旷的街道上,一名醉鬼拿着一瓶啤酒跌跌撞撞地走着,乍然一看,正是昨夜在夜宵摊子外拿起酒瓶砸沈彭的男人。
“妈的,几个悖时玩意儿,走了也不叫我一声……大脑壳被判两年半,那是他活该!杀警察,胆子太大了!还想拘留老子!”醉鬼继续朝口中灌酒,醉醺醺地笑道,“拘留个屁!区区三万块打发的事……那群警察还以为自己多了不起!我告诉你们,老子再给十万块,他们绝对给老子腾地儿在警局蹦迪,去那个什么姓孟的警官那里,我给她三十万,让她给我洗脚!瞧瞧,多威风!嘿嘿嘿……”
他走到庵南山脚,打量着步行上山的阶梯时,他醉眼一眯,大步上前,嘴里呢喃着:“悖时玩意儿!”
刚摇摇晃晃上到几层,忽然被台阶扳倒,酒瓶滚下台阶,他破口大骂着。
酒瓶滚到底下一个人的脚边。
男人注意到那人的影子,他大叫道:“谁特么耍老子呢?”
很快,感受到面前一阵风扫过,他抬头望去,一个披着斗篷,戴着白色面具的人站在他面前,这令他酒醒了一大半,惊呼道:“你,你谁啊?!”无比颤抖的身体令他自己滚落到下方。刚睁大眼看见那人居然也是同样的装扮,心里的恐惧油然而生,他慌张地站起,面前的人将一枚银针猝不及防地刺进他的胸口。
一时间,男人倒在地上,睁大了双眼,恶心的液体从他嘴边流出,他不停地抽搐着。
“都带走。”那人幽幽开口之后,从附近很快跑出一帮黑衣人,他们架走了男人,也逐渐从树林间,拖出早已倒下的人,这些人都是在夜宵摊子上出现的熟悉面孔,刚才那个男人还在骂他们为“悖时玩意儿”,他们一动不动地任由黑衣人们带走,只有恐惧的双眼还在不断颤抖。
“夜叉先生,你做得很好。”阿修罗从阶梯上走下来。
“我想知道,你打算怎么处置这些人。”夜叉冷冷开口。
阿修罗笑道:“明天晚上,罪犯们的集中营地竣工,他们将会进入那里,之后等待他们的,是应有的惩罚。”
“就在庵南山?”
“是的,明天之后,你可以随时过来,不过只有晚上,你才能看见真正的奥斯维辛。”阿修罗神秘莫测地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