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很多年以后,金雪的孩子长大了。他对金雪说,自己有一个梦想,想成为一个作家。
金雪大惊,拄着拐棍就要打他。
“你这孩子,做什么不好,非要做这下三滥的职业。你现在还小,你只看到了那些转化为电视剧的小说有多么吸引人,并不知道写小说的所谓作家都是普通的螺丝钉。”
“我不管!我有幻想,我要写作,我是为了我自己,又不是为了别的!”
“那你打算全职还是兼职呢?要知道如果全职,你没有五险一金,没有任何保障,每个月只有一千个信用点的报酬。等你死后的五百年,你创作的东西都没有你的名字。你愿意吗?”
“我愿意,我就是喜欢。”
“唉。”金雪叹了口气,看着孙子远去的背影,忧心忡忡,她已经能够预见这孩子悲惨的一生,穷困潦倒,露宿街头,抱着电子笔,在作品大火后被一脚踢开。
“《有妖气在这里》是我的作品。”
“哈哈哈哈,你在白日做梦吗?那是最了不起的oo公司的作品,跟你有什么关系?”
“可是……它是我写的呀!”
“你怎么能证明呢?”
“合同!我们签合同了!”
“合同上这不是写的很清楚嘛,你把整个版权都送给人家了,你只是个打工的而已。别在这里白日做梦了,猪猡!还不去工作?”
鞭子打在身上,他为了生活疲惫的开始写作,每一笔都真实而虚幻。
真实的是他写的,虚幻的不由他控制。
“这个角色最近受欢迎,多写点!”
“可是根据大纲,他下一章就死了……”他嗫嚅着。
“那就改大纲啊,还愣着干什么?该死的爬虫,还不继续?!”
“……”
月色遮掩着丑恶,整片银河欣欣向荣,美好无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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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犹豫了好久,还是要写点儿什么。虽然我只是一个小扑街,没什么人看我写的东西。但我对文学发自内心的热爱。我不愿看到未来世界的文学作品变成一块发霉的面包,食之无味,弃之可惜,又或是一摊死水,处处模板。
因此写了这么一个不算番外的番外。
明天请假一天,就这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