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误,失误。”陆印爬了起来,头发被楼顶的风糟蹋得一头毛躁,黑白分明的双眼看向程天赐,咬唇的动作令他看起来像个闯了祸正慌神的熊孩子。
程天赐忽然就气不起来了。
像是终于发现程天赐无法动弹,陆印恍然哦了一声,指尖微光闪烁,轻轻点在程天赐额头上,“魔气灌体,再晚片刻就侵入心脉,万幸,还有救。”
一时间,融融暖意顺着他的指尖涌遍程天赐四肢百骸,已经石化麻木的部分逐渐恢复知觉,在追逃中搞得残破不堪的身体后知后觉从麻痹中解冻,迟缓的神经一次性尝到了那些叠加起来的痛楚,登时经历了一遍堪比抽筋扒皮的剧痛。
“嗯……”猝不及防的袭击下,程天赐额头瞬间沁出冷汗。
此生从未经历过的痛,像身体不断被摧毁又重塑,那股带着暖意的能量不断洗刷着程天赐的身体、经脉。
程天赐此生第一次觉得维持风度很艰难,只想丢人的蜷成只虾子。
陆印指尖还稳稳点在程天赐额头,目光平静,没有半点嘲笑的意思,也不像因他模样而恐惧,痛到意识模糊的边缘,程天赐隐约生出种错觉来,眼前青年的看他时的感觉,和这股涌进他体内的奇异能量一样的——温柔。
与失去意识的程天赐不同,躲在角落中旁观许久的蒋小涵死死捂住嘴巴才能让自己不至失声大叫。程天赐已经被严重摧毁,破破烂烂的身体被一层浅浅的虹光包裹,晶石一般的身体逐渐被皮肤覆盖,内里不再是无数晶体的切面,而是正常人类的血肉,再之后,裸露的白骨被新生的肌肉包裹,肌肤完好如初,程天赐裸露在外的部分皮肤光洁,肌肉紧实,竟是完全复原了。
九天十地,唯有一物可肉死人,生白骨,逆转轮回,重焕生灵——先天之炁也。
“啊,这儿有个漏网的小娃娃。”一道男声自身后响起。
墨笔轻轻敲在蒋小涵的额头,她一个激灵,软软倒地。判官笔和扛着弈让的万鸦壶从其身后出现。判官笔掏出袖中怀揣的小本本,一手拈笔,自言自语道,“凡人知道太多可不好,这次的记忆改成什么呢?”
判官笔手中的小本本哗哗作响,翻到一张空白页,信手拈来道,“这样,你今晚没来上班,也没见到老板,哦对,你妈叫你去相亲,饭后轧马路两小时,发现对方竟然抠鼻子不擦手,吹了,早早回家睡美容觉,就是这样,行啦。”
判官笔一甩手中墨笔,示意万鸦壶将人送走。赤脸汉子不屑的嗤了一声,“你们这些酸秀才,打架时躲在一边,来阴的这么熟练。”
判官笔又要吹胡子,万鸦壶大咧咧一摆手,扛起地上的蒋小涵,大脚在地上一跺,原地化作一群羽翼带着赤色羽毛的乌鸦,托着蒋小涵和弈让飞走。
判官笔原地顺了顺气,默念三遍不和头脑简单的笨蛋一般见识,这才轻咳一声,毕恭毕敬的上前,“元尊,幸存的人已经送出去了。”
陆印眼也不眨的盯着程天赐,对方斜靠在陆印怀里,早已经痛晕过去,额头不断渗出冷汗,虹光逐渐散去,身体恢复完好,“嗯。”
“那此人……”
陆印下意识道,“他的不用改。”
“为何?”判官笔一愣。
陆印一顿,“……没什么,你来吧。”
判官笔一头雾水,当着陆印的面没敢作妖,规规矩矩改了个在家睡觉,一切都是做梦的记忆覆盖上去,然后被陆印法术一召,化道流光回到手机中。
陆印拈了个追踪符,跟随符咒纸鹤将程天赐送回家,临走前看了一眼孤零零躺在那里的程天赐,自言自语道,“我没见过他,对不对?”
青云剑剑穗甩了甩,弯出一个问号。
陆印没再说下去,若有所思的踏上青云剑,天边隐约露出一线熹微,陆印的剑芒于夜幕之上画出一道飘逸的弧度,消失了。
清晨,佣人们在一层打扫,楼上主卧传来闹铃声,两人安静的对视一眼,若无其事的低头继续工作。
程天赐一向不喜欢人打扰,他们在程氏工作多年,除了本职工作外唯一需要做的就是,当自己不存在。
只是这个清晨,注定没有那么相安无事。
一阵噼里啪啦的乱响,一向仪容完美的程天赐竟然衣冠不整,匆匆扣着袖口从二楼跑了下来。修长的腿三步并作两步迈下台阶,在佣人眼中少年老成的家主小少爷,竟然少见的有了一点符合他这个年纪年轻人的不稳重。
“少爷……”管家李叔欲言又止。
程天赐歪头一压衣领,“说。”
“……昨晚睡得好吗?”李叔伺候程家多年,年纪已高,行事稳重得体,是少有的几个敢和程天赐说上几句话的人。
动作一顿,程天赐捏了捏眉心,“嗯。”
“早餐已经准备好了。”李叔道。
程天赐看起来冷静了不少,刚睡醒时眼中的异芒已去,不置可否的在餐桌前坐下。
李叔打了个手势,推着餐车的佣人连忙上前布置,他窥着程天赐的脸色,试探道,“少爷有心事?”
“做了一个没营养的梦。”程天赐淡淡道。
“厉先生昨晚打来电话,您是否要回电?”
“昨晚的事,现在告诉我?”程天赐皱眉,对上李叔茫然的眼神,愣了片刻,目光锐利起来,“我昨晚不在?厉庚新呢,他有没有说是什么事情。”
“厉先生说,他请的两位大师提前回来了,如果您不满意的话,他可以再派人去找。”
“两位?”
李叔点头,在程天赐继续询问时无辜表示,厉庚新只托他转达这两句,别的,他没说。
椅子被豁然推开,李叔只追到程天赐一个背影,“少爷?少爷!”
“告诉厉庚新,有机会,我会好好谢谢他这份大礼。”将最后几个字咬得咬牙切齿,程天赐跳上跑车扬长而去。李叔不敢置信的取下老花镜擦了擦,他刚刚看到少爷还有半边衣领没翻,衣扣扣错一颗,这竟然是程天赐,天上是不是下红雨了?
引擎发出轰鸣,银灰色超跑贴地滑出一道漂亮的漂移,稳当的停在金双喜大门前。被集体放假的酒店员工们一大早回到酒店,清洁人员正在收拾打扫,将大包小包的垃圾运出。还没下车,程天赐就被门童拦住,礼貌表示金双喜内部修缮,近日暂不开放。
在门前看不出个所以然来,不得已,程天赐将车驶出酒店,漫无目的的围着金双喜打转缓行。
梦中惊险到不真实的一幕幕在眼前切换,和所有的‘梦’一样,在醒来的那瞬间,对梦的记忆就在不断模糊,被冲刷殆尽。唯有一副画面在程天赐眼前挥之不去,月色下的长发青年,足踏飞剑,手拈剑诀,背光的脸只有那一双眼睛是清晰的,眉如墨,眸如黛,黑白分明的眼睛中只映出一个人来,那人有着属于他程天赐的脸。
这人是谁?
醒来后就被这样的疑问占据了内心,疑问不断放大,如同无止息的浪潮,一次次席卷而来,冲刷掉沙堆出的记忆,只留下属于那个人的符号,像是海滩上的贝壳一般熠熠生辉。
心脏鼓噪,一种无来由的焦躁填充心房,令他坐立不安。
直觉告诉他,哪怕掘地三尺,他也一定要找到这个人,不然一定会后悔一辈子。
咔——
一个急刹车,轮胎摩擦着地面发出刺耳声音,身后车辆不满的拍喇叭,程天赐眼睛死死盯住一街之隔,熟悉的M形招牌。麦当当的大门口,昨夜入梦、亦或许并不是梦,那有过一面之缘的青年正苦着脸蹲在街边,面前一只泰迪狂吠乱跳,以爪拍地,场面之凶残,路人绕道。
找到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