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论货币与商品的价格
亚当·斯密2020-03-17 14:1710,451

  商品的价格规律

  商品通常出售的实际价格,叫做它的市场价格。商品的市场价格,有时高于它的自然价格,有时低于它的自然价格,有时和它的自然价格完全相同。可以这样说,自然价格是商品的中心价格,一切商品价格都不断受其吸引。各种意外事件,有时会把商品价格抬高到中心价格之上,有时会把商品价格强抑到中心价格以下。可是,尽管有各种障碍使得商品价格不可能保持恒定,但其价格无时无刻都向着这个中心。

  劳动是衡量一切商品交换价值的真实尺度,但一切商品的价值通常不是按劳动估定。商品的交换价值多按货币量计算,很少按这种商品所能交换的劳动量或其他商品量计算。“价值”一词既能表示特定物品的效用,也可以表示因占有某物而取得的购买力。前者称为使用价值,后者叫做交换价值。使用价值越大,其交换价值往往越小;交换价值越大,其使用价值往往越小。

  如果商品的价值以货币形式进行体现,那么体现其价值的数量即为商品的价格。商品的价格与其制造原料的价值、劳动者的报酬和利润维持一定比率,这三者之和即为商品的真实价格。商品的自然价格包括真实价格和将商品输送到市场产生其他费用两部分。如果用货币来表现,则称其为市场价格,它通常围绕自然价格按一定比率波动。

  论货币的起源及其效用

  货币产生于人类早期互通有无的交换过程之中,是所有商业交换的媒介,其最初的功能就是价值尺度,并随商品交换参与流通。货币与商品之间进行交换所遵循的法则决定了商品使用价值或交换价值,使用价值表示特定物品的效用,而交换价值表示对其他货物的购买力。

  社会分工一经确立,个人的劳动生产物便只能满足自己需求的极小部分,其他部分的需求须用自己的剩余劳动生产物与他人交换获取。于是,所有人都要依赖交换而生活,都成为一定程度的商人,而社会本身也就转化为商业社会。

  金 条

  货币通常具备四个功能:记账单位,即以货币作为衡量不同物品价值的标准和计量单位;交换媒介,即充当商品交换的中介,这是货币最基本的职能;价值贮藏,即货币可以暂时退出流通领域而作为社会财富的一般代表贮藏起来;延期支付,即暂时不需要的货币可以借贷出去,以获得利息或回报社会。其中在执行贮藏功能时货币必须退出流通领域,处于静止状态,因此不属于通货。图为瑞士信贷银行发行的金条,它是最典型的价值贮藏工具之一。

  不过,在社会分工初期,人们的交换行为还停留在物物交换的基础之上,这种交换力的作用还不甚活跃。假设某种商品,甲有剩余,而乙缺乏。此时,甲乐于出卖,乙乐于购买。不过,如果乙未持有甲所希求的物品,那他们两者间的交易仍然不能实现。比如,屠户将多余的肉搁置在店内,虽然酿酒者或面包师都乐于购买,但是,如果屠夫需要的麦酒和面包已经得到满足,那他们之间的交易就不可能完成。然而,自分工确立以来,为避免这种不便,人们设法以某种物品作为中介,这种物品可以更为广泛地与人交换而不会被拒绝,从而消除物品交易上的障碍。

  人们为实现这一目的曾做过很多尝试。在未开化的社会,人们曾以牲畜作为商业上的通用媒介。这种媒介虽然极不方便,但确实被用以作为交换的评价标准。据说阿比西尼亚曾以盐为交换媒介;印度沿海以贝壳为交换媒介;弗吉尼亚用烟草;纽芬兰用干鱼丁;英国西印度殖民地用砂糖。时至今日,苏格兰还有用铁钉做媒介购买麦酒和面包的情况发生。

  无论任何国家,由于种种不可抗拒的理由,人们似乎都决定用金属作为媒介。与其他任何货物相比,金属不易磨损,具有很强的耐久性,且能任意分割而全无损失,也可再熔回原形。这一特性是其他耐久性商品所不具备的,金属也由此成为商业流通中最为适宜的媒介。

  为达到交换目的,各国采用的媒介金属不尽相同。如古斯巴达人用铁,古罗马人用铜,而一切富裕的商业国却更愿使用金银。无论采用何种金属,那些最初用于交换媒介的金属似乎都未加任何印记。史学家蒂米阿斯曾记载说:在瑟维阿斯·图利阿斯时代之前,罗马人还没有铸造过货币,他们购买物品都使用没有刻印的铜条,这些铜条就被视为货币使用。

  狩 猎

  数百年来狩猎在欧洲一直被视作高尚的贵族运动,是一种文化传统,更是一种地位的象征和财富的的证明。据记载,早在罗马人统治英格兰时期,狩猎便成了当时欧洲王室所特有的一项休闲方式。到17世纪时,有关狩猎的规定开始放宽,拥有自己土地的领主们也可以在自己的领地上进行狩猎,狩猎从王室走向了贵族。

  在落后状况下,金属的使用有两大不便:一是称量麻烦,二是化验不便。贵金属分量上的少许差异会造成很大的价值差别。在铸币制度尚未实施之前,人们很容易受欺骗。他们售卖货物所得表面上是一磅纯银或纯铜,但其中却可能混有粗劣而低贱的金属。为清除这种弊端,以促进工商业发展,文明国家就有必要在特定贵金属上加盖公印,这便是早期铸币制度和造币厂的由来。

  15世纪的贸易集市

  在15世纪末期,南欧和西欧各国都在重商主义的思想影响下发展生产力。此时欧洲农工商各业生产力提高,社会财富增长,商品货币关系更趋复杂化,而在商业部门中对外贸易的高涨是这一时期经济发展的突出表现。在15世纪,一些定期集市逐步被全年性贸易市场的商业城市所取代。这些城市摆脱了封建主和教会的控制而取得独立地位,很快地成为区际和国际贸易的中心。

  在大多数情况下,在货币上加盖公印的目的是为了确定金属的品质或纯度。虽然采用这种方式确有难度,却极为重要。今天,人们在金银器上所刻的纯度标记与此极为相似,但它只确定金属的纯度,而不确定其重量。正是通过这种方式,货币成为所有商业交换的通用媒介。通过这种媒介,一切货物都能进行买卖或交换。

  货物之间进行交换所遵循的法则决定了商品的相对价值或交换价值。不过,这两种价值的意义不同,它有时表示特定物品的效用,即使用价值;有时又表示由于占有某物而取得对他种货物的购买力,即交换价值。使用价值大的物品,其交换价值往往很小,甚至没有;同样,交换价值大的物品,其使用价值往往也极小。

  为了说明支配商品交换价值的原则,可作三点阐释。第一,交换价值的真实尺度是什么?换言之,一切商品的真实价格究竟是什么?第二,真实价格的各部分是由什么构成的?第三,价格的某些部分或全部,有时高于其自然价格或普通价格,有时又低于其自然价格或普通价格,原因是什么?换言之,商品的市场价格或实际价格,有时不能与自然价格完全吻合的原因究竟是什么?这是我们下文将要论述的问题。

  一个人是富裕还是贫穷,要看他享受生活必需品和奢侈品到何种程度。自分工完全确立以来,社会个体所需的物品只有极少部分为自己的劳动所供给,绝大部分都依靠他人。因此,任何商品的价值等同于其占有者能购买或能支配的劳动量。这些占有者就是想用自己的劳动物品交换其他商品的人。因此,劳动是衡量一切商品交换价值的真实尺度。

  论商品的价格

  商品的价格包括其真实价格与名义价格,以及用劳动或货币表示的商品价格。商品的真实价格就是一定数量的生活必需品和便利品,其名义价格就是一定数量的货币。劳动能在任何时间和地点比较不同商品的价值,它是衡量商品真实价值的唯一尺度。

  铸币工艺

  铸币最初的实际金属含量与名义金属含量是相等的,但在进入流通后会受到磨损,其实际金属含量与名义金属含量会发生分离。尽管如此,不足值的铸币依然能够按照原来的面值进行流通。这样一来,铸币就或多或少地成为其法定金属含量的象征物。在这个过程中,铸币实际上已经隐藏着用纯粹货币符号代替金属货币来执行流通手段的可能性。图为英国近代的铸币设备。

  虽然劳动是一切商品的真正价值或交换价值的真实尺度,但一切商品的价值通常不按劳动来衡量,因为很难确定两种不同的劳动数量的比例。劳动者忍受困难的不同程度,以及物品的精巧程度都将影响劳动量。所以,耗费在两种不同工作上的时间并不是确定这种比例的唯一因素。一小时的困难劳动比两小时的简单劳动包含更多的劳动量;需要学习十年的工作,在一小时劳动中比普通劳动一个月所包含的劳动量还多。但是,要找到准确衡量劳动困难和灵巧程度的标准并非易事。

  再者,一种商品通常与另一种商品交换,而很少直接与劳动交换。因而,我们往往在不同商品间进行比较,而很少以生产商品的劳动来比较。所以,以一种商品所能购得另一种商品的数量来估计其交换价值,比以这种商品所能购得的劳动量来估定其交换价值更为自然。而且,大部分人也更容易理解一定数量的特定商品,而不是一定数量的劳动。因为前者是可见、可感知的实体,而后者却是一个抽象概念;抽象概念也许能使人充分理解,却不像具体物品那样显而易见。

  在物物交换停止、货币成为商业媒介时,商品与货币进行交换更为频繁,而极少与其他商品进行交换。因此,每种商品的交换价值通常按货币量计算,而极少按该商品所能换得的劳动量或其他商品量计算。

  英 镑

  英镑是英国的本位货币单位,由英格兰银行发行。20世纪前半叶的辅币单位为先令(Shiling)和便士(Penny):1英镑=20先令,1先令=12便士;1971年2月英格兰银行实行新的货币进位制,辅币单位改为新便士(New Penny):1英镑=100新便士。在加洛林时代,1英镑是指1磅(0.4536千克,等于16盎司)价值1便士的银币(约240枚),因此得名。但当时的英镑只是征税用的货币单位,日常交易用不到如此大额的支付手段,因而不是具体货币,直到1707年英格兰和苏格兰合并才正式开始启用。英镑上大多印有英国国王、英国艺术家和科学家的头像。

  劳动本身的价值恒定不变,因而可作为任何时间、任何地点用以估量和比较各种商品价值的最终真实标准。劳动是商品的真实价格,货币只是商品的名义价格。虽然等量劳动对劳动者而言具有等量的价值,但在雇主看来,其价值却时高时低。雇主购买劳动,有时需要数量较多的货物,有时却只需用少量货物。因而,他认为劳动价格与其他物品一样随时变动,以多量货物购得的劳动,其价格昂贵;以少量货物购得的劳动,其价格低廉。其实,前者是货物价格低廉,后者是货物价格昂贵。

  所以,按通俗说法,劳动也像商品一样具有真实价格与名义价格。真实价格就是一定数量的生活必需品和便利品,名义价格就是一定数量的货币。劳动者是贫穷还是富有,其劳动报酬的高低,皆与劳动的真实价格而非名义价格成比例。

  由此可见,只有劳动才是衡量真实价值的唯一尺度,即劳动能在任何时间和任何地点比较不同商品的价值。人们不能用一种物品所换得的白银数量来估定该物品在几百年间的价格,同样,也不能用一种物品所换得的谷物量来估定该物品的年度价格,但人们可以用一种物品所换得的劳动数量来估定。就估量某物品100年间的价格而言,谷物比白银更为适合,因为等量的谷物比等量的白银更有支配等量劳动的可能。相反,就估量物品的年度价格而言,白银则优于谷物,因为在间断的时间内,等量白银比等量谷物更能支配等量的劳动。

  随着工业进步,人们发现了同时铸造、使用多种金属铸币的便利:大额交易用金币;中额交易用银币;小额交易用铜币或比铜币更便宜的金属币。在这三种金属中,人们往往特别选定一种最先用作商业媒介的金属,并以此作为主要价值尺度。在没有其他货币可用时,一旦将其用做本位,即使后来需要改变,也往往照旧使用。

  金银的市场价格变化的原因和其他商品市场价格变化的原因相同。此类金属常因运输途中的意外而受损,在镀金、镶边、包金、刻花时也难免有损失和消耗,这就需要不断输入金银。因此,与其他行业的商人一样,金银进口商也会竭力使金银的输入适应于当时的需要。但是,无论商人对供求考虑得如何周到,有时也难以避免输入过多或不足。输入过多时,商人不愿再冒输出的危险,而愿意以略低于普通标准的价格在国内出售;当输入不足时,商人又用高于一般行情的价格购入一部分。在这种偶然因素下,金银的市场价格将围绕其实际价格小幅波动。这种波动源于铸币本身高于或低于的含金量大小,其稳定性和持续性以所含金属的稳定性和持续性为前提。

  亨利八世

  亨利八世是英国都铎王朝的第二位国王,他在位的38年给英格兰带来了重大的变化,其中最著名的是16世纪宗教改革,这导致了英国与罗马教廷分道扬镳。他还做过一件不太明智的趣事,即命令将铸造银便士的纯度大大降低。结果银币上最突出的部位——国王像的鼻子,在摩擦的作用下,很快就露出了铜的本色,随后迅速氧化变暗。于是亨利八世便得到了“老铜鼻子”这样一个让人哭笑不得的绰号,在民间广为流传。

  在特定的时间和地点,如何判定某国货币作为价值尺度准确与否呢?这取决于通行货币与其代表标准的一致程度,或铸币所含的纯金属量。在英国,若44 1/2几尼恰含1磅标准金,即11盎司纯金,则此金币就可作为某一特定时间以及特定地点的商品实际价值尺度。此 1/2几尼若因磨损消耗,其所含标准金重量不足1磅,且磨损的程度又参差不一,则这种价值尺度就像其他各种度量衡一样,难免稍有出入。因为恰好适合标准的度量衡并不多见,所以商人调整自己商品价格时,总尽量不按应有的度量衡标准,而按经验应遵照的标准调整。由于铸币时出现了同样的紊乱情形,商品价格也不按铸币应含的纯金属量,而按商人以经验决定的平均铸币实际量调整。

  应当指出,我所称的商品货币价格是指这一商品出售所得的纯金量或纯银量,而与铸币名称无关。

  论商品价格的组成

  以原生产物为主的商品,其价格取决于劳动者的工资、利润和地租。而由原材料经加工而成的商品,其价格取决于原材料的价值,以及劳动者的工资和雇主的利润,后两者是商品中的增值部分。一国全部劳动年产物既可作为劳动者的工资,又可作为投资者的利润。

  在资本累积和土地私有尚未出现以前,获取物品所需劳动量的比例似乎是物品交换的唯一标准。例如,如果捕杀一头海狸所需的劳动量是捕杀一头鹿的两倍,那么一头海狸就应换取两头鹿。如果劳动难度不同,难度较大者的生产物比难度较小者的生产物更具交换价值。

  阿拉伯商人

  公元10世纪时,阿拉伯帝国的商业十分繁荣。首都巴格达不仅是阿拉伯帝国的政治中心,也是商业中心。此外,巴士拉、安条克、开罗、亚历山大、撒马尔罕等城市也都是东西方中介贸易的重要商埠。当时,很多阿拉伯商人活跃于亚、欧、非三大洲,从事以中介贸易为主的商业活动,也促进了不同文明之间的交流。

  如果某种劳动需要巧智,出于对这种技能拥有者的尊重,其生产物自然更具价值,也就是超过其平均劳动时间应得的价值。不过,这种技能需要人们多年苦练才能获得,对其生产物给予较高价值就是对其掌握技能所需劳动时间的合理报酬。在文明社会中,人们通常会对需要特殊技能的工作给予丰厚的回报。

  当资本在个人手中积累起来时,自然有人将其用以鼓励勤劳者从事工作,以便通过这些人获取利润。用制造品交换货币、劳动或其他货物时,除支付原材料和劳动者的工资外,必然还有剩余,即投入资本所获得的利润。所以,劳动者对原材料的增值应分为两部分:一部分为劳动者的工资,另一部分为雇主的利润。如果劳动生产物的售卖所得小于雇主的投资,雇主便不会对这项投资感兴趣。不仅如此,如果其所得利润不能与其所垫资本保持相当的比例,他只会进行小额投资,而不会贸然进行大额投资。

  在这种状态下,劳动者生产的全部生产物未必都属于劳动者,大都须与他的雇用者共享。同样,对于生产任何商品的劳动量而言,它不是商品一般交换、支配或购买量的唯一决定因素。显然还有另外的因素对其起作用,即对劳动垫付的工资和提供材料的资本利润,两者对生产物的价值或交换力在一定程度上起作用。

  国家的土地一旦完全成为私有财产,土地的拥有者便想不劳而获,甚至对土地上的自然生产物也想索要地租。在土地共有的时代,森林、草梗以及各种自然果实,劳动者只需出力采集即可。但是现在,土地成为私有财产,要获得这些物品,劳动者除耗费体力外,还须向土地的拥有者支付额外代价。劳动者必须付出代价,才有采集这些自然产物的权利,他们对土地拥有者所支付的额外代价通常是他所采集产物的一部分,这部分代价便是土地的地租。

  于是,在大多数商品价格中便有了第三个组成部分。必须指出,所有三个不同组成部分,其各自的真实价值是用各自所能购买,或所能支配的劳动量来衡量。劳动不仅衡量价格中构成劳动工资的那部分价值,而且还衡量分解成为地租和利润的那两部分价值。

  任何社会,每种商品的价格最终都可划分成这三个部分之一或全部。在文明社会,这三者是绝大部分商品价格的组成部分,每件商品的价格或交换价值都由三个部分中的一部分或全部构成。构成一国全部劳动年产物的一切商品价格也必然由这三部分构成。而且,这些劳动生产物在不同国民之间分配,或作为劳动工资,或作为土地地租,或作为资本利润。工资、利润和地租是一切收入和一切可交换价值的根本源泉。一切其他收入最终都来自这三种收入中的其中一种。人们的劳动年产物最初就按这种方式分配给不同社会成员。

  7月晒干草

  18世纪,许多国家的交通运输、农业生产都以马为动力,这样在广大的城市和农村都需要大量的干草来饲养马匹,在运输这些干草时草要压紧、捆实。这幅画反映的就是农民在7月晒干草的情形。

  无论任何人,其收入一定来自其资源,如劳动、资本或土地等。如果其收入来自劳动,则称为工资;来自管理或资本运用,则称为利润;如果来自其转借给他人的闲置资本所产生的收入,则称为利息。出借者由借款所获得的利润分为两部分:一部分属于投资的借用人,因其承担了资本风险;另一部分则属于出借人。因为,在商业社会,出借人将其闲置资本借贷给资金需求者(或称借用人),借用人借用这笔资本的目的是获取利润,也就是借用人从出借者那里得到了赚取利润的机会。因此,借用人就应付给出借者一定的利息作为报酬。利息是一种派生收入,如果不从使用借款,那么其所得利润一定来自于其他收入,除非借款人挥霍无度,他经常举新债支付旧债利息。又如,地租属于地主,其部分收入是劳动所得,另一部分则是资本所得。在他看来,土地不过是他能够借以获得劳动工资和资本利润的唯一工具。所有赋税以及所有源于赋税的收入,如一切俸金、养老金和各种年金等,最终都来自这种原始收入,都直接或间接以劳动工资、资本利润以及地租等形式进行支出。当这三种收入属于不同人时,其区别明显;如果属于同一人时,则易于混淆。

  水果市场

  自12世纪始,欧洲有一些定期集市逐步兴盛起来,如欧洲北部的香槟集市等。此类集市的商品来自许多城市和地区,商品包括羊毛、丝绸、水果等。随着欧洲商业的不断繁荣发展,集中交易的方式逐渐让位于固定经营,繁荣一时的集市逐步衰落。到19世纪时,集市的主要功能已转变为商品批发了。

  在文明国度内,交换价值仅由劳动构成的商品极为少见,大部分商品的交换价值都含有利润和地租。所以,社会全部劳动年产物所能购买或支配的劳动量,总远远超过生产制造、储备及运输年产物所需的劳动量。假如每年所能购买的劳动量都被社会雇用,那么由于劳动量将逐年增加,次年的生产物将比前一年更具价值。但是,无论哪国都不用全部年产物来维持劳动者的生存,必定有大部分生产物归懒惰者消费。一国年产物的普通价值或平均价值是逐年增加还是逐年减少,还是几乎保持一样,这都取决于该国年产物是按何种比例在不同阶级中进行分配。

  某一地区及其周边,任何行业的劳动工资和资本利润都维持某一平均比率,这一比率可称为工资、利润或地租的自然比率。影响该比率的部分因素是当地的进步、衰落或停滞的社会状况,另一部分是行业用途的特殊性。同样,某一地区的地租通常也维持一定比率,此比率一方面受土地所在地的社会及其邻近地区的情况所支配,另一方面又受其肥沃程度与土地改良状况所支配。

  论商品的自然价格与市场价格

  商品的价格与其制造原料、劳动报酬及其投资成本的利润总额维持一定比率。如果其出售价格恰好等于利润总额与其输送到市场的消耗费用之和,则此价格即为自然价格。而市场价格是指商品的实际出售价格,市场价格通常围绕自然价格波动。

  如果商品价格等于其生产费用和将其输送到市场的运费总和,那么其出售价格便是自然价格。而商品的市场价格通常指其实际出售价格。其市场价格围绕自然价格波动,偶尔与之吻合。

  商品的市场价格受实际上市量及其需求比例支配,这种比例就是商品的市场供需关系。为了使某种商品上市,需求者必须支付地租、劳动工资和投资利润。商品自然价格的支付者可谓有效需求者,其需求被称为有效需求。因为,这种需求使商品的出售得以实现。不过,这种需求与绝对需求存在显著的不同。例如,穷人可以对一辆豪华马车有所需求,但这并不是有效需求,因为马车并非为满足穷人的需求而销售。

  古罗马钱币

  作为西方文明的摇篮之一,古罗马见证了货币在很长一段时间里的发展演变历程。从公元前6世纪开始出现铸币“粗铜”(aes rude),到第二次布匿战争期间首次发行标准银币第纳尔(denarius),古罗马的居民们使用过多达数十种样式的货币。

  当市场上任何一种商品的供售量无法满足其有效需求时,它就不能满足那些愿意支付这种商品价值者的需要,其中一些人就宁愿支付较高的价格获得这种商品。于是,需求者之间的竞争便开始了,商品的市场价格便浮于自然价格之上。价格上浮幅度大小取决于商品的缺乏程度和需求者的富有程度,以及因浪费导致的竞争程度等。但在富有程度和消费水平相同的竞争者间,缺乏程度所引起的竞争大小取决于商品对需求者的重要性。因此,在城市发生饥馑的情况下,生活必需品的价格总是非常昂贵。相反,如果商品的供应量超过其有效需求,该商品的购买者就不全部是那些愿意支付其全部价值的人,部分商品必然被出价较低者买走。这部分价格的降低必然使所有商品的价格随之降低,商品的市场价格也就降到其自然价格以下,下降程度的大小取决于出售者卖出商品的急切程度。在下降程度相同时,多余的易腐商品比耐久性商品更能引起出售者之间的竞争。

  德国盐厂

  市场上任何一种商品的供销量,如果不能满足这种商品的有效需求,竞争在需求者中产生,价格就会随之波动,但大多数国家会对食用盐、面粉等涉及民生的生活必需品进行调控,以避免造成恐慌和社会的不稳定。图为1750年的德国盐厂。

  如果商品的供给量恰好满足其有效需求,则商品的市场价格便与自然价格吻合,或相去甚微。但这种商品只能按照自然价格出售,而不能获取更高的利润。由于商人之间的竞争存在,他们不得不达成协议,并最终接受某一价格,而且他们也肯定不会接受较之更低的价格。如果商品的供给量超过其有效需求,其价格的某些组成部分必定降到自然率以下。如果下降部分是地租,土地拥有者会因利益驱动而立即收回部分土地;如果下降部分是工资或利润,因利益关系,劳动者或雇主也会从这一途径上撤回部分劳动或资本。这样,商品的供应量很快就无法满足其有效需求,商品价格的不同组成部分就上升到自然价格之上。

  同理,商品的供给量不足以供应其有效需求,则商品价格的不同组成部分必定上升到自然价格以上,整体价格也会上升到自然价格之上。如果上升部分为地租,则利益自然会促使其他地主准备更多土地来生产这种商品;如果上升部分是工资或利润,其他劳动者将花费更多的劳动,商人将投入更多的资本来制造这种商品,以供应失衡的市场需求。于是,这种商品的数量很快回升到能够满足其有效需求的程度,商品价格的各个组成部分便下降到自然水平之下。

  因此,自然价格是中心价格,所有商品的价格都不断受其吸引而向其靠拢。意外事件有时会把商品价格抬高到中心价格之上,有时会把商品价格降低到中心价格以下。尽管各种障碍使得商品价格不能恒定在中心价格,商品价格却时刻都向着这一中心靠拢,并围绕这一中心波动。

  但在某些行业,同等数量的劳动在不同年份能生产出不同数量的商品;在另一些行业,同等数量的劳动在不同年份却能生产出几乎相等的商品量。前者如农业,后者如制造业。在前一种产业,适合有效需求的生产量是该种产业的平均生产额,因为商品的实际生产量往往大大高于或低于平均生产额。所以,商品供给量随之超过有效需求,有时则不足以供应其有效需求。纵使这种商品的有效需求能够始终保持一致,其市场价格也可能变动,有时大大高于自然价格,有时又低得多。

  但在后一种产业中,因为相同数量劳动的生产量总保持一致或大致相同,所以其生产量能够更好地满足有效需求。在有效需求保持同一状态时,商品的市场价格也大致保持同一状态,完全或大致与自然价格相同。

  任何商品市场价格的偶然波动主要对价格中的工资和利润部分产生影响,而对地租部分影响甚微。以货币计算的地租,其比率或价值绝不受其影响;以原生产物比例或数量计算的地租,也只在年租上受原生产物市场价格的偶然波动影响,而年租的比率却很少受影响。在议定租佃条件时,地主和农场主都竭力按自己的最佳判断使地租与生产物的平均价格一致。这种偶然波动对工资、利润价值和比率的影响,受当时市场上积存的商品或劳动的多少、既成作业与待成作业之间的比例左右。

  虽然各种商品的市场价格不断趋于自然价格,但由于特殊事件、自然原因或特殊政策的影响,部分商品的市场价格有时能在相当长的时期内大大超过其自然价格。

  任何特定商品的市场价格虽能长期高于其自然价格,但很少会长期低于其自然价格。自然价格本身也随其各个组成部分自然率的波动而波动。但在不同社会时期,这种波动的比率随社会的贫富状况而转移。价格中的任何组成部分要是低于自然率,其利益受损者就会立刻感觉到这种损失,就会从某种用途上撤回部分土地、劳动或资本,使得市场上的商品数量很快低于有效需求,商品的市场价格就会上升到自然价格的水平。关于商品的市场价格与自然价格之间偶然或持久的差异,我要说的仅此而已。

继续阅读:第三章 论劳动工资与资本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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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富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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