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一十二章 新节目
言旬可可2021-01-04 23:293,129

  然而论文刚完成没多久,乐队这边的工作就忙起来了。

  虽然演出不可以进行了,但是综艺节目可以开始录制了。

  就这样,凌厉的清闲日子迅速结束了,又进入了繁忙的状态。

  虽然凌厉喜欢忙,但是对于乐队的事儿,她好像越来越没有办法上心了。

  她很痛苦地和大家参加了这档乐队栏目。

  随之而来的便是不断地练习!

  因为所有乐队要进行一个初舞台的展示。

  这是千夜有史以来最努力的一次 因为他希望这次的初舞台可以展示出队员的全部能力!

  而比赛那天,她从来没见过这样的千夜。热情,光芒四射,简直就像是为舞台而生一样。他已经低调了太久了,久到凌厉都有些忘记,他就应该是这样耀眼的一个人,集万千关注于一身,往台上一站,哪怕不说话,只是微笑,或者一个眼神,就能让无数女孩子尖叫到喉咙嘶哑。因为是特殊时期,所以录影棚内的空荡荡的观众席上没有一个人,深红色天鹅绒的窗帘阻挡了所有的光线,就像黑夜一样。只有舞台的上方打出一股白色的灯光,光芒雪亮,照耀在舞台中央。凌厉记得那天晚上的演出第一支出场表演的乐队就是Absolveband,舞台下挤满了其他也来参加比赛的年轻乐队人,大家在那一片灯红酒绿中肆意沉溺,他们扭动着年轻曼妙的身躯,在充满激情的音乐节奏里释放最叛逆的一面。大家都被这个老牌乐队的风采吸引了。

  凌厉看完他们的演出吼甚至有些晕,后来木木扶着凌厉坐在舞台前的沙发上,喧闹的环境里,凌厉只能看到得这支非常牛的乐队,只能听到他们的歌声。灯影交错在舞台的四周,光芒万丈的光束汇集在他们的头顶,《Myheartwillgoon》的乐曲在整个舞台上回荡了起来,主唱的女生拎起自己的裙摆向舞台下面的人群公主一般地行礼,随后她握住话筒,妩媚而又安静地唱了起来。演唱者很给人好感,但众人视觉的焦点,却总会忍不住飘向那名静静坐在旁边给他伴奏的配角—一个长相白皙清俊的男孩身上。这个乐队是凌厉印象比较深刻一个新乐队。也许是因为女主唱吧,不过提起女主唱另外一个叫小麦的女生,更是令人心动,她站在麦克风前的那一刻,全场的参赛者似乎都屏住了呼吸。场面真可以用鸦雀无声来形容,连随便一个人的一声咳嗽都显得非常的多余,似乎和整个寂静的场面不相协调。

  凌厉很喜欢这样的比赛,因为给了很多老乐队重回大众视线饭机会,也给了很多年轻乐队展示的舞台,凌厉觉得这种锻炼对于这些年轻人来说很好。从大学的金字塔,到步入社会的大染缸,是一个鲜明的转换过程,如同从公园里的云霄飞车,换坐到原地打转不知所终的旋转木马上。曾经以为繁华世界是为自己铺设好的华丽舞台,只等着我们闪亮登场,梦想以撩人的姿态等待着我们揭开面纱。其实,都错了。朝九晚五,按部就班。

  这些道理他们该懂了,只是凌厉觉得这些和自己实在没关系 因为自己已经是大人,而且也不需要名气!

  但是这些常年混迹录音棚的人,来往无数,她的声音再特殊,也总有相似的替代。他们是非常渴望成名的,可惜,一直没有遇见捧他们的人,然而腕儿都是这么追捧出来的,所以大家都已经保留着这样的梦想,他们也想做那种,越是难约,就越有名的人,也不是人尽可夫,被别人呼之即来挥之即去的。

  他们长告诉自己年轻时候就不要计较太多,尽量对人宽容,去结识些有趣的人,广交朋友。年轻时候没有任何目的性积累下来的人脉,等你将来年纪稍长,真的有什么目的的时候,会非常有用。

  所以他们甘愿吃这样的苦。

  每次某位有钱有地位的老头子娶了位85后或90后美女的时候,大家就喜欢指指点点。其实我觉得这很正常。别看他们的年龄差距大,外貌差距大,但整体,绝对不会差太远。如果若干年后,美女人老珠黄,夫妻分道扬镳的时候,也不要随便指责富翁无情。青春终究敌不过时间,当年的美女丧失了外貌优势,两人整体情况一下子悬殊了,分手也在情理之中。世界上的人总是在标榜公平,却从来都很势力。

  大家都觉得自己是天才,但一定要找到一个舞台,不然的话,天才会活得比那些蠢材还要痛苦。曾经,凌厉以为千夜是天上的星辰,那么的遥远,如今,这颗星星已经落到了她的手心里,她会用一生的时间去珍惜。有一件事千夜从没有告诉过他。他这一辈子最引以为傲的事,不是年少成名独树一帜,也不是锦上添花成为知名音乐家,受人追捧……而是在他最好的光阴里和他相遇、相爱,虽然这段感情有始无终,但他依然珍惜,只是现在之所以表现地冷淡,只是不希望自己再去破坏凌厉的感情。

  但是,凌厉也是来到这里,才知道原来优秀地年轻人有这么多,千夜或许也没有那么出色。

  有的人天生就优秀,无论站在什么位置,都能吸引所有人的视线。譬如国内自己的认识的集团老总,合作公司年轻的项目经理,才华横溢得令人惊叹,加之英俊的相貌、稳重又幽默的性格,明明毫无背景,却迅速在商场成名。

  乐队这条路也是一样,天才太多了!

  至少,凌厉在之前从来没见过长得好又学业顶尖、性格独特的男孩在这世上出现过。所以,眼前的这些人儿们,已经算是她见过年轻人中的极品了。突然心生感慨。这个世界属于有天赋的人,也属于认真的人,更属于那些在有天赋的领域认真钻研的人。天赋这种东西是与生俱来的,可遇不可求的。长得好看的男人,通常没有太高的智商,就算少数高智商的,也很难把心思放在知识的追求上。你整个儿的人格和精神上崇高伟大微妙的一切,要互相感应,必须要有这种训练。这是难事,也是苦练的修养。在费尽心血之后,你看看自己的作品,还觉得是二流货,平庸无奇,我对我的作品就有这种感觉。可是有了好奇心是远远不够的,它还要不断模仿,不断学习,不断观察,不断思考,不断尝试 才能兑变最耀眼的那只蝴蝶。芸芸众生,出色者为少数。可是又有谁能说自己不是最独特,在自己那个领域,在自己的成长过程中最美丽的蝴蝶呢?

  既没有天才,格调也不高,虽说虚荣心促使她刻苦用功,但是同样也造成了她一脸的女才子气派和自高自大的态度。这个世界太大了。无论你觉得自己多优秀,多独特,多有个性,或者多变态,多阴暗,多没良心——你永远不会孤独。因为世界上没有独一无二这回事。应晨名字很美,容貌不算的最漂亮,气质却非常出众。她五官明朗大气,笑起来有着小女孩般的狡黠。艺术十分玄妙。在别人眼里没有灵性的作品,在他眼中就是曲高和寡,他的才华,一般世人是无法了解的。要是一个人把开玩笑当作人生最重要的事,那么。最聪明最优秀的人,不,最聪明最优秀的行为也就会变得可笑了。回想大学四年,到底教会了我们什么?知识?技能?似乎很多,又似乎什么也没有。那些东西,到了社会上,很快显得贫乏苍白,然后被迅速抛弃,而眼前的这个花花世界,既是华丽舞台,可供我们尽量施展长袖善舞,又是一所不会毕业的大学,教我们在一次次跌倒、一次次挫折面前淬炼、成长。聪慧自信,耀眼出众。一开始吸引他的目光的就是她的聪敏慧黠。对她的关注越多,倾慕与欣赏之心就越浓。但是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欣赏渐渐占了上风,盖过了倾慕之心。世界上的人总是在标榜公平,却从来都很势力。天才,一定要找到一个舞台,不然的话,天才会活得比那些蠢材还要痛苦。这会儿出场的人儿,家庭背景优越,标准偶像派长相,常年一线刑警工作锻炼出了穿衣显瘦脱衣有肉的身材,风度翩翩,出手大方,是个完美的相亲对象。然而,他竟然辞去了自己的工作,来追寻音乐梦。他说我过去是,现在仍然是一个英健出众的男性;稳健,高大,柔软的黑发,有的人天生就优秀,无论站在什么位置,都能吸引所有人的视线。而更加令人叹为观止的是那个凌厉喜欢的女主唱不仅外表出类拔萃,口才的出众丝毫不亚于她外表的出众。只见她口若悬河、滔滔不绝,一扬手,一抬头就能引来全场热烈的掌声!但她还是那么的镇定自如,似乎台下的掌声根本不存在。这掌声不是因为她的美貌,而是因为她的演讲是在是太精彩了!

  凌厉来参加这个节目,实际上是来追星了,追这些超新星!凌厉一直想对他们说,你们还是未成年,你们拥有着孩子的天真与活泼,不像我自己身上连一丝纯真都看不到了。

继续阅读:第三百一十三章 初视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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