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喂!小子你给醒醒!”
刘勇见叶龙又闭上了眼睛,赶紧上前拍了拍叶龙的脸,毫无反应。
“柳重!”
叶龙猛地睁开了眼睛,凶狠的看着天花板。
这到底是个什么情况?
好像只有听到柳重的名字的时候,这个家伙才会有一些反应。
难道是脑子被柳重打傻了?刘勇只顾寻思着。完全没注意到叶龙的手指蜷曲了一下,然后又放开了。
“柳重!”
叶龙嘴里咬着牙叫出来的名字,即使面临现在这种生不如死的时候,他的意识里,还是想要将柳重碎尸万段!
刘勇见叶龙的反应,顿时乐了,很好,要的就是他这种对柳重滔天的恨意,他就可以利用这人的仇恨对付柳重了!
“你想不想找柳重报仇?”
刘勇一脸奸笑的看着叶龙,叶龙并没有回答他,而是看着天花板,嘴里一直重复的喊着柳重的名字。
“好了,就冲你这么恨柳重,我决定帮你一把,不对,咱们互相帮助!”
刘勇哈哈大笑,在空旷的房间里显得尤为突兀。
柳重本来是打算今晚查一查白天跟他们动手的是什么人,但是等到他回到书遥的别墅的时候,已经将近凌晨一点半了。
没办法,再强的人也需要休息,柳重回到房间,沾着床就开始呼呼大睡。
早上六点,柳重很快酒醒来了。
因为今天他要潜入赵氏集团,找出所谓赵家陷害陈家的证据。
这对柳重来说并不难,他从前的出任务的时候,伪装过很多类型的人,今天他只需要装成安保,就能潜入赵氏。
赵家不知道是不是做贼心虚的原因,子啊公司大楼里安排将近一百人的安保队伍,每个地方轮班轮岗的巡逻,远远的看过去,让人以为是黑社会。
柳重只花了十分钟就潜进了一只安保队伍,现在是早上七点,正常的上班时间是早上九点,也就是说,现在的赵氏公司大楼,只有这些安保人员。
他有足足的两个小时的时间,找到赵凯歌的办公室,然后潜进去找到直接想要的东西。
柳重趁着其他人不备,闪身躲进楼梯口。
他首先摸到监控室,假装是监控室的值班人员,在监控的总开关那里动了个手脚,然后淡定的走出监控室。
糟糕,刚好有一队人走过来,柳重猛地止住脚步,躲进黑暗处。
等到这一队人离开之后,化身为猎豹,急速的朝三十层奔。
赵凯歌的办公室的在三十层,这是柳重在来之前就已经摸清楚的。
柳重像一个幻影一样,穿梭在楼层之间,偶尔遇到巡逻的队伍,他急忙躲进黑暗处,随之又奔向上一层。
三十层,很快就到了,电梯吧达到三十层,最快也需要两分钟时间,而柳重也仅仅用了两分钟,便摸到赵凯歌办公室。
轻车熟路的将一块软胶拿了出来,上边有赵凯歌的指纹。
这是之前柳重直接对赵凯歌动手的原因之一,他趁机拿到了赵凯歌的指纹。
进到赵凯歌办公室,柳重直接走到办公桌前,打开电脑,手指快速地在键盘上敲击几下,只是三十秒的时间,赵凯歌电脑的锁被柳重打开了。
然后又是一阵敲击键盘的,他编出一个程序码,将自己想要的东西找出来,
过了十秒左右,屏幕上出现了柳重想要看到的东西。
唇角微扬,柳重快速的将东西拷贝完,然后又变了一个程序码,就当做送给赵凯歌的惊喜。
然后关掉电脑,照着原路离开。
整个过程,只用了不到五分钟。
现在是早上七点二十,将证据送到江玉雪那儿开车需要三十分钟。然而柳重现在还不想见到江玉雪,因为那丫头实在是太难缠了。
所以他决定将证据从江玉雪的窗户外扔进去,这么想着,柳重觉得可行,猛踩油门,车子在马上奔驰。
现在还很早,路上的车辆不多,加上柳重的车技,很快就到了江玉雪的小区。
江玉雪现在正在熟睡中,很好,这丫头只要不是醒着的就好办了。
柳重暗暗地松了口气,直接将手里的U盘用纸包成一团,轻轻地扔到江玉雪床头,正好落到江玉雪的头旁边。
如果她保持这个睡觉的姿势不动,那么她一睁眼,就会看到这个纸团。
八点零五分,现在去菜市场正合适,该把昨天欠的大餐还给书遥。
柳重看到附近有一家超市,早上能让超市这么热闹的,除了起来做早饭的大妈大爷们,也没谁了。
一群采购的人当中,只有柳重这一个半大小伙子,留着板寸头,一张脸俊逸不已。
高大强壮的身材惹得超市里的人频频瞩目,柳重目不斜视,把自己要找的东西找齐之后,就到收银台结账。
“先生,现金还是刷卡?”
“现金!”柳重摸了摸裤子口袋,愣了一下!
他早上出门的时候,好像忘记带现金了。
因为他穿的是一身方便行动的运动衫,强健的身材的显露无疑,惹得收银小妹一阵脸红,她可从来没见过这么极品的男人,而且还是一大早起来买菜的居家男人!
“不好意思,我的钱包忘记拿了,东西先放着,我下去拿钱包。”
柳重对收银员小妹说道,他忽然记起来车上应该有些零钱。
迅速下楼到车上拿钱包,正当他弯腰进到车里的时候,忽然感觉到身后有人有异样!
有人要攻击他!
柳重从车窗里看到一个人举着一把砍刀就要往他的头上劈去。
勾了勾唇,一大早就有人陪他锻炼?
右腿有力的往后一蹬,直接将身后的那人掀翻在地。
柳重准确地找到了零钱,他地上不堪一击的弱鸡笑了笑。
准备直接离开,一大早就见血不太好,所以柳重并不打算跟对方计较,因为他的敌人太多,他自己都不好判断对方是哪里来的,自己又是如何跟对方结下梁子的,诸如此类的这些问题的答案,应该都归结于从他成为书遥的保镖的那天起,他的敌人就跟城市中的垃圾一样,层出不穷。
既然如此,他何必去在意这些莫名其妙的敌人。
正要抬脚走人,那个试图攻击柳重的人抬起来。
柳重顿时停住了脚步,是他,昨天的那个流浪汉,他没想到这个流浪汉竟然能跟着他这么久。
这是偶然吗?柳重说不清楚。
没有在犹豫,他对这个流浪汉不感兴趣,超市里待付款的商品才是他现在要关心的。
快步回到超市,付了钱之后,重新回到车上。
启动车子,车子奔驰而去,然而那个流浪汉似乎不死心似的,一直跟着柳重的车子跑。
从后视镜看到流浪汉连跑带爬,柳重皱了皱眉头,这是什么意思?
他的直觉向来不会骗人,柳重觉得这个流浪汉怪怪的,至于哪里怪怪的还有待商榷。
猛地打转车头,“吱啦”一声,车子停在流浪汉身边。
或许把他带回去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就算流浪汉身上没什么可疑的,把他带回去给幽灵和刺玫出出气,也不错!
柳重这么想着,事实上也这么做了。
他一把拎起流浪汉,不知道从哪儿抽出一根麻绳,将流浪汉捆了个结实,然后直接将打包上车。
今天是周末,书遥不上班,正好在家里休息,估计这几个女人得睡到十点才舍得起来。,
柳重想着有足够的时间准备早饭,然后看看这个流浪汉究竟是个什么情况,能跟踪到他的人不多,然而这个流浪汉却生生从那个菜市场附近跟到这,若不是偶然的话,那他显然不是一个简单的角色。
回到别墅的时候,已经八点五十了,柳重一手拎着菜,一手拎着流浪汉,走进别墅。
这个流浪汉其实很高,只是瘦,很瘦,像一根竹竿,他总是弓着背,所以显得矮小,事实上,他直起身来,至少有一米七八。
这也是柳重怀疑这个流浪汉的原因,因为流浪汉的瘦不仅是饿瘦,似乎还有一些精瘦的意思。
总之这些说起不清道不明的想法,现在统统被柳重扔到了脑后。
现在,做早饭才是正经事。
将流浪汉绑在院子的柱子前面,然后转身做饭去了。
很快,一个小时过去了,柳重做好了丰盛的早饭,熬了皮蛋瘦肉粥,蒸了些包子,还炒了一些小菜。
首先出来的是书遥,她平时醒的都很早,今天算是晚了的,不过这个不是重点,重点是她是闻着香味出来的。
柳重抬眼一看,见是书遥,穿着一身简单的家居服,扎着一个丸子头,就这么出来了。
“起了?”
“嗯 ,你煮的什么,这么香!”
书遥现在毫不避讳的夸奖柳重的厨艺,她们几个女生之中没一个比得上柳重的!
柳重含笑,给书遥端了碗粥,放到桌上:“自己过来尝尝。”
书遥乖乖的坐到位置上,将一小勺粥放到嘴里。
“嗯!好吃!”
书遥眼里的笑好似星星,看得柳重有些晃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