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欢将破包系在自己肩上,然后随意抓了一个人。
恶狠狠地问道:“谭宇那小子在哪个班?”
鉴于学校是传八卦最快的地方,余欢一战成名的事情,已经在短短几分钟之内,传遍了校园的每一个角落,只要拿着手机的人,都认识余欢了。
余欢怎么也没有想到,有一天,他竟然也能成为校园风云人物,虽然只是个被开除的校园风云人物。
这个被余欢抓着的兄弟,正好看到余欢的英雄事迹,怕余欢一言不合就打他,他颤颤巍巍的指着前边的那栋教学楼。
带着哭腔的说道:“1804班,三楼第二个教室。”
余欢随即笑着感谢,“谢了,兄弟,祝你好运。”
将这位无辜的兄弟放开,还十分好心的帮人家将衣服上的褶皱抚平,余欢才淡定离去。
“重大消息,重大消息,余欢要去找谭宇单挑了!”
这位兄弟看余欢走远了之后,急忙拿出手机,拍了一张余欢背着破包,雄赳赳,气昂昂地走在路上的身影。
于是校园网络平台上瞬间炸了锅,大家纷纷去围观,一时之间,谭宇的教室外聚满了看热闹的人,然而谭宇压根就不知道他将是这次事件的主角,一个被暴打的主角。
余欢拎着包,潇洒不羁的走到谭宇教室门口。
笑眯眯对一个坐在边上的女生问道:“同学,请问你们班里有谭宇这个人吗?”
女生愣愣的点头。
谭宇正趴在桌子上睡觉,听到有人在叫他的名字,猛地抬起头,“谁叫老子!”
“我!”
余欢慢悠悠的走到谭宇面前。
谭宇一看是余欢,忽然发笑,“我当是谁呢,原来是余欢啊,你不去伺候你的富婆,上这来做什么?我好像记得你已经被学校开除了吧?”
余欢不为所动,轻笑一声,“是啊,托你的福。”
说完,没等谭宇反应,直接一脚踢在谭宇的小腹上,不偏不倚,正好踢在关元上,这一记可够谭宇受的了。
随后,余欢又照着医经上说的穴位,专门找让人痛得满地打滚的穴位踢。
谭宇压根没想到余欢竟然有这样的身后,他竟然毫无还手之力?
谭宇被余欢揍得满地打滚,不甘心的指着余欢威胁道:“余欢,你敢这样对我!小心我报复不死你!”
余欢勾唇,“那就来啊,小爷就怕你不敢!”
说完,余欢狠狠地踢了谭宇一脚,然后一把将破包甩在肩上,相当洒脱的离开了。
柳重的挡在余欢面前,笑着对余欢说道:“你比我想象中的更聪明。”
余欢也是笑,“你倒是第一个夸我聪明的人。”
“照理说,我们身上流着一半相同的血,但是我还是看你不太顺眼。”
柳重看着余欢跟那个女人十分相似的脸,心里就有一股怒气涌上心头,他被抛弃的原因,就是因为眼前这个人?
余欢见柳重这么看着他,心里有些打鼓,这人怎么像看着仇人一样看着他?
昨天他们还相谈甚欢来着。
柳重轻轻一笑,对余欢说道:“我叫柳重。”
余欢大惊,这燕京可只有一个柳家啊,难道这人……
柳重并没有理会余欢眼里的震惊,直接走了,临走前,飘过一句话:“我们还会再见面的,不过在这之前,你恐怕要有些麻烦。”
余欢看着柳重的背影,也不纠结,直接走出校门,长长的舒了一口气,人也打了,仇也报了,气也出了,该吃饭了。
摸摸自己干瘪的肚子,再摸摸自己同样干瘪的口袋,余欢苦笑,怎么他就没人包养呢,这时候难道不应该来个富婆请他吃豪华大餐吗?
他真是想骂死谭宇,编什么罪名不行,非要给他编个被富婆包养。
殊不知,余欢他妈,最讨厌的就是别人说她儿子像小白脸,好好培养一下,没准能被富婆包养。
而这种说法的理由是余欢长得白白嫩嫩的,略一看,看不出什么,但是仔细一看,余欢精致的就像一个女娃娃。
于是乎,余欢他妈从小就给余欢强行灌输,男儿当自强的至理名言,虽然平时余欢吊儿郎当十分嘴贱,但是余欢本质上是一个根正苗红的好青年。
然而现在这个好青年不仅被学校开除,流落街头,还饿着肚子。
余欢仰天长啸,希望天上扔给他几个馅饼。
然而,并没有,从天上扔下来,是一个即将变成尸体的人。
余欢没想到,青天白日的,这种破事儿竟然也能让他碰上。
他淡定的走到那个从不知道多少层的高楼上掉下来的人身边,只见一摊血已经染红了这人的衣服。
“喂,这位大哥,就算生活再难,也不能想不开啊,你看看我,被学校开除,有家不能回,身上还没钱,一出门就碰到你血粼粼的倒在我面前。”
余欢一边絮絮叨叨的说着,一边淡定的查看男子的伤势。
“嗯,身上多处骨折,肋骨已经断裂,离死不远了。”
余欢笑嘻嘻的判断道。
然后继续絮絮叨叨,对着那个已经快没有呼吸的人念叨着。
“但是你看我,有伤心吗?有难过吗?我还不是淡定的蹲在这里,救你一命。”
“话说回来,你遇上我真是你的运气,恰好本人正好继承了我家祖传秘术,《四象医经》,我在这里隆重的恭贺你,你将成为我余欢成为医圣之后第一个小白鼠。”
余欢利落的拿出自己的银针,扎在这人的穴位上,开始给他止血。
嘴上仍旧絮叨不止,仿佛是在跟这个已经半死不死的人聊天。
“你看,血已经止住了,惊不惊喜?意不意外,遇上我,让你没死成,我很抱歉。”
正忙活着从自己的破包里拿出医用纱布,只听见周围一群人围了过来,忽然人群中一声哀嚎。
“少爷!”
那人扑了过来,余欢眼疾手快的横着一脚挡在这人面前,冷冷的说道“要是不想你家少爷死,就给我老实呆着。”
嗯,余欢不喜欢自己在救人的时候,被人打扰,就像他看医书的时候,室友邀请他一起打开浏览器,他也能坚定地说不。
那人一愣,随即指着余欢骂道:“你在干什么!你有医师执照吗?你还是个学生吧?你怎么不先叫救护车。”
余欢懒得理会他,仍旧继续手上的动作。
这人一直在余欢旁边叫嚣着,说什么他们家少爷要是出什么事儿 ,就要他偿命!
余欢烦不胜烦,直接一脚将人踢走,那人滚了好几圈,又回来像苍蝇一样在余欢耳边闹腾,吵得不行!
只是过了几分钟,救护车来了,一个穿着西装,梳着油头的男人走了过来,他看到躺在地上,被余欢包的惨不忍睹的儿子,震惊的跪在地上。
然后一把抓过余欢的衣服领子,狠狠地说道:“你对我儿子作了什么!嗯?是不是你害了他!”
余欢无奈,这些人眼睛都是瞎的吗?没看到他在救人吗?
没办法,只能腾出一只手,把拽着自己衣领的手掰开。
余欢没时间解释,毕竟他是第一次上手医经里的治疗方法,虽然他已经倒背如流,但是眼前这个人的生命流失很快,而且求生欲不强,余欢只能絮絮叨叨的跟他扯东扯西,希望他能够听到。
一切都很顺利,但是自从这些乱七八糟的人来了之后,就严重打扰到余欢。
没办法,只能照旧一脚将这个男人的父亲踢开,让他滚几圈冷静冷静。
医护人员和护士姐姐抬着担架过来,看到余欢手上的动作不停,似乎是在给病患接骨,但是手法跟他们平时见过的不太一样,甚至有些新奇。
余欢见一个小护士,眼睛一眨也不眨的盯着他他绑的蝴蝶结。
不好意思的对护士姐姐笑着说:“不好意思,第一次绑,手生。绑的不好看,见谅哈!”
护士姐姐满眼惊讶的看着这个似乎还没大学毕业的男孩子,轻轻瘦瘦的脸很白,笑起来脸上有两个小梨涡,眨眼之间,护士姐姐以为自己看到的是一个女孩子。
随后反应过来,现在救人的可是一个毛孩子!
现场的医生和护士姐姐立即阻止余欢继续救治。
“你马上停手!病人伤势严重,交给专业的医生来处理!”
余欢苦笑,要是能交给他们,他也不用满头大汗在这不停地救人啊!
刚才要不是因为他,这人估计也只能活过五分钟,他爹估计连他最后一面都不能看到。
说到他爹,他爹立马上来拉扯余欢,吼道:“你给我住手!你要是害死我儿子!我就让死无葬身之地!”
就这样,余欢被不讲理的患者家属,和一群分不清状况的医生护士,疯狂拉扯着。
然而余欢全然不理会,保持手上的动作不停,快速的为病患止血接骨,插针。
过了十分钟,余欢终于露出了笑容,“大功告成!”
满意的拍了拍被自己救回一命的人的脸,笑着说道:“很好,你这个小白鼠做的很成功,为了嘉奖你,我免费帮你松松骨头,于是拿起病患的一只手,猛地一扭,只听咔嚓一声,骨头回到原位。”
患者他爹听到余欢将他的儿子当成小白鼠,急红了眼,直接让人将余欢抓起来,余欢现在也不挣扎了,老老实实的配合他们。
反正他已经将人救活了,其他的事情,都是小事。
嘴里情不自禁的念叨着他妈最喜欢的仓央嘉措的诗,“这世间,除了生死,其他的都是小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