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到韦大志来到真味美食店,就看见林惠风向他招手。走过去,刚坐下,服务员就开始上菜了。
“这么丰盛!哇,还有酒,疯子,就你懂哥哥我。”韦大志开心地说。
“高兴。”林惠风嘴角上扬,吐出两字。
“那我们开动吧?”韦大志咽了一下口水说,同时也把酒拧开瓶盖,自倒了满满一杯。然后对林惠风说:“要不,来一杯?”
林惠风摇了摇头说:“给你点的,我喝白水。”然后,举了举手中的茶水杯。
“好,走一个!”两个人碰了一下杯,韦大志一饮而尽,然后拿起酒瓶,又给自己满上,说:“我今天真替你高兴,当连饮三大白!”说完便连续喝了两杯。
韦大志放下酒杯,与林惠风一边闲聊,一边吃喝。菜过五味,酒过三巡,突然,韦大志“呜呜”地哭了起来,对着林惠风说:“疯子,我来北京读书这么久,最开心的事就是和你成为朋友!本科四年,硕士三年,七年了,我们同吃同住,本来我以为我们都保送读博了,以后还在一起,你现在却丢下我要去支教了,我就要变成孤家寡人了……呜呜……呜呜⋯⋯”说完韦大志又嚎了几嗓子。
林惠风哭笑不得,拍了拍他的肩:“我又不是不回来了,海内存知己,天涯若比邻!更何况,不是你经常说我是不食人间烟火吗?现在我要去体验人间疾苦了,你应该开心呀!”
“我只是舍不得你……”韦大志幽幽地说,林惠风了解韦大志的性子,知道他要开始作妖了。
“快,把那盘臭肉扫古瓜移过来点,我还想吃点……”
林惠风一边把瘦肉炒苦瓜往韦大志身边移了移,一边无奈地摇了摇头说:“是瘦肉炒苦瓜,你醉了!”
韦大志连忙摇头,说:我没醉。”
“还没醉,都开始夹壮了!”
“是吗?我又原形毕露了?”
韦大志是广西壮族人,说的方言是壮语。他家世世代代住在大山深处,几乎没有外地人去,再加上他的普通话也是本地说壮语的老师教的,所以他一直不觉得自己普通话有什么问题。直到考上京师大学,来到北京,这一口夹壮普通话,闹了很多的笑话,再加上他在一群青春靓丽,衣着光鲜的同学里穿着打扮总是有些“另类”或是搭配不当,所以很多人都嘲笑过他,面对他人的嘲笑,韦大志没有生气,也没有自卑,反而乐呵呵地跟他们打成一片,用自己独有的人格魅力赢得了大家的尊重。由于全班同学来自五湖四海,说的是各种方言。所以有同学逗他讲夹壮普通话时,他便要求他们用自己的方言与他交流,结果一年下来,他竟然学会了好几种方言。不过私底下他也非常刻苦训练普通话的标准发音。因为室友林惠风是北京市人,所以韦大志经常向林惠风请教。当时林惠风只有十六岁,韦大志已经二十一岁了,面对这位不耻下问,幽默风趣,积极向上,努力学习的同班同学,林惠风特别佩服他,慢慢地两人便成了好朋友,当然韦大志也顺利学到一口流利,京味十足的普通话。韦大志的这段轶事,不知怎么的传到语言学老师的耳里,语言学的教授觉得韦大志在语言上有天赋,方言一学就会,去研究语言最好不过了,所以极力邀请他去学语言学,还说他有可能成为像王力一样的语言大师,后来韦大志果真考了语言学的研究生。
林惠风家境优越,得天独厚的条件让他受到非常好的教育,从小学四年级开始,几乎每年暑假都参加国外的一些夏令营,足迹踏遍了五大洲,可以算是见多识广了。再加上他头脑聪明又努力学习,因此成绩特别优秀,分别在小学,初中,高中各跳一级,所以十六岁便上了大学。但是,在没接触韦大志之前,他知道中国有许多贫穷落后的地方,但他不知道贫穷落后到底到什么程度!是韦大志让这位养尊处优的大少爷明白贫穷离自己并不遥远,贫困山区的孩子求学之路是多么地艰苦。林惠风仍记得七年前韦大志刚到宿舍的样子。
那是一个炎热的下午,父亲林世平和家里的保姆周阿姨一起送林惠风到学校,来到宿舍,四人间宿舍已经住了两个人,床铺都已收拾好,但是不见人影!林惠风选了一铺靠近门口的床,然后周阿姨便帮搞卫生,擦床铺,衣柜,书柜,书桌。周阿姨看到地板也脏了,便开始拖地。林惠风和父亲在一旁聊天,这时,便见一个男生拖着一个大红色的行李箱风风火火地进来了,林惠风打量了他一下,一米七左右的个子,满头大汗,上身穿一件发黄的白色短袖T恤,下身搭配一条篮球球裤,脚上趿着一双塑料拖鞋。韦大志见宿舍有人,连忙鞠了一躬,说:“你们好,我使新来滴韦大四,我使广西仁。(我是新来的韦大志,我是广西人)”没等三人从他的不懂话里反应过来,韦大志就抢过周阿姨手上的拖把说:“阿姨,我来多!(我来拖)”因为韦大志抢了拖把,所以周阿姨知道他是想要帮忙拖地,周阿姨连忙又把拖把拿过来说:“不用,不用,我来拖,你刚到,先休息一下。”林惠风见他风尘仆仆的样子也赶快从桌子上拿一瓶矿泉水递给他说:“请喝水!”韦大志没有推迟,接过水,说了一声“谢谢!”便将水一饮而尽!然后韦大志便三下五除就把床铺等地方收拾得妥妥当当!林爸爸用欣赏的目光看着这个不修边幅的年轻人问道:“你叫韦大四?”
“戏滴,猪猪(是的,叔叔)胸怀大四的大四!(胸怀大志的大志。)”
“哦,你叫韦大志,胸怀大志的大志?”
“戏滴!”韦大志咧嘴一笑答道。
等到周阿姨帮林惠风收拾好了一切,林世平和周阿姨准备离开,林世平对韦大志说:“大志,我家惠风年纪比较小,麻烦你平时在生活上多指导一下他。”
“没问敌!(没问题)”韦大志爽快地回答。林世平连忙道谢,韦大志摸了摸头发羞涩地笑了。之后,林世平和周阿姨便放心地走了。
直到后来,两个人熟识了,有一天,韦大志问林惠风:“疯子,你不好奇我为什么用一个大红色的拖箱吗?”
“好奇,你不说我也不好问。”林惠风面色平静地说。
“也是,你一直都是酷盖,怎么会八卦?”韦大志笑着说。“今天哥哥高兴,讲段我的故事给你听!
“我的家乡在广西十万大山里,要是我从北京回去,要先坐近三十个小时的火车到南宁,然后再坐七个小时的班车,才能回到我们的小县城。再从县城坐两个多小时的班车到镇上,再打个摩的花四十分钟到村口,然后再走十几分钟山路,才到家。我们家很穷,住的是泥房,一家五口只有三间房,父母住一间,姐姐住一间,我和我哥同住一间。至于厨房只是在屋子旁边搭一个窝棚将就着用。我们村没有学校,小时候上学要走差不多两小时的山路去隔壁村读书,早上五点就起床,喝碗玉米粥,然后带上两个烤红薯当午餐,就走。天都没亮,没有钱买手电筒,每天去都得扛个火把。因为我妈心疼我瘦小,舍不得我一大早就跟着哥哥姐姐跑学校,所以我八岁才上学前班。哥哥姐姐成绩没有我好,上完初中就因为没钱而被迫回家务农了,我成绩好,就带着全家的希望一直坚持了下来。那时我考上京师大学,轰动了整个县城,因为我们那个小县城几年才会出一个京大生。我们一家人都特别高兴,但也因为没有钱而担忧。倒不是担心学费生活费,因为知道有助学贷款,而是担忧来北京的车费以及其他一些开销,临近开学了,连最基本的行装都没有钱买,家人都知道北京冷,我妈就把她和我爸的毛衣拆了,合在一起帮我织了一件特别厚的。我哥把他唯一的一件羽绒服给了我,还把他打零工赚来的钱给我买了一双球鞋,那是我穿过最好的鞋。那时我姐刚嫁人,红色的行李箱是她仅有的嫁妆。她也把它拿回来送给了我,我打开箱子发现里面还有几件新衣服,都是我姐夫当新郎官时置办的,他都让我姐拿来送给了我。你看,我今天穿的这件就是我姐夫给的……”韦大志故作轻松地说了这些。林惠风静静地听着,他虽然知道韦大志家境不好,但没想到会差到他闻所未闻地步……韦大志又继续说:“我们边远山区的孩子真的是太苦了,不过,我算是最幸运的了,因为通过我们一家人的努力,我终于走出了大山,可我们那里大多数孩子因为贫穷或者愚昧,小小年纪就不读书了!疯子,像你这样的不食人间烟火的天之骄子,是无法想象我们的酸楚的,有机会你要去看一看,亲身体会一下,感受一下穷人的生活,丰富一下自己的人生阅历……”
韦大志的这段话让林惠风陷入深深到思索当中,同在一片蓝天下,人与人之间竟然是如此天差地别,我们这些条件好的,要是不做一点有意义的事情内心深处不愧疚吗?……
所以,现在终于可以去支教了,去为边远山区的孩子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林惠风内心是非常激动的……
“这里的公掉太冷了,我不想坐在疯狗对面。(这里的空调太冷了,我不想坐在风口对面)”韦大志迷迷糊糊的话,把林惠风的思绪拖了回来。
此刻,林惠风正坐在韦大志的对面,听到这句话,感到十分变扭,自嘲了一下:我在韦大志的口中怎么从疯子又变疯狗了!于是无奈地扶起韦大志说:“好,不坐了,我们回去吧!”
回去的路上,韦大志跌跌撞撞,林惠风只好扶着他走,醉酒的韦大志突然诗兴大发,开始大声吟诗:
“颠公依袖戏那过颠公,
(天空依旧是那个天空)
云仔已不戏昨颠的云仔
(云彩已不是昨天的云彩)
生活呀,绣像一过掉鼻的小女孩;
(生活呀,就像一个调皮的小女孩)
新裳似臊的小麻烦,
(经常制造点小麻烦)
言后绣兜兜的手该。
(然后就偷偷地走开)”
………
路上的人,听到这话风奇特语言,无不驻足,侧目,忍笑。林惠风就这样极其尴尬地扶着韦大志回了宿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