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吃点?”
“不要!”
李恒羽无奈的看了看窝在沙发里有气无力的叶初夏,最终还是妥协了。这丫头吃的比猫还少,真不知道是怎么长这么大的。
李恒羽,初夏的“男朋友”。他们俩在同一座写字楼工作,只是一个人在8层的杂志社,一个在24层的广告公司。
初夏很累,脑袋晕晕沉沉的。今天凌晨四点多才有点迷迷糊糊的睡意,好不容易说服自己睡觉,闹钟又开始不安分的唱歌。按掉闹钟,看着镜子里肿成鱼泡的眼睛,叶初夏用冰块敷了敷眼睛才敢出门。
只是没精神,很疲惫。
出版社的福利之一,午休时间特别长,没有特殊情况的话,初夏一般可以休息两个半小时,午睡对她而言是必不可少的。
看着初夏明显精神不足的样子,李恒羽长臂一伸揽她在怀,轻声道:“去我那儿休息会儿?”
初夏点点头,“我先去趟洗手间。”
初夏端详着镜子里的自己,开始补妆,真不知道自己是怎样渡过那忙碌一上午的,最近社里将月刊改版为半月刊,每个人都忙得不可开交。镜子里的女人还算漂亮,可是26岁的年纪,哪怕再不显老她也知道自己已不再年轻了。
是不是该结婚了?
初夏被这个突如其来的念头吓了一跳,又想到自己那位“男朋友”,有些自嘲的笑了。
走出洗手间,初夏沿着走廊回到座位上,还没走近,就看到李恒羽身边坐着一位大美女。栗色的大波浪,妖娆的身段,还有一双水盈盈的大眼睛正火热的看着那个坐在沙发里把玩着打火机的男人。
又来了!
叶初夏在心里狠狠翻了个白眼。
初夏作为李恒羽的“女朋友”,有些“怒意”的走过去,居高临下的看着李恒羽,歪头一笑,也不说话,只是看着那对距离不算近也足够暧昧的男女。
李恒羽见时机差不多了,清了清喉咙,低沉着声音朝初夏解释道:“我都说了我在等我女朋友,这位美女不肯相信啊!”
初夏绕过桌子,站在李恒羽面前,拉起他的手臂,“我们走吧!”
初夏的眼里有几分委屈,也有几分威胁,透着楚楚可怜的小模样。
明知道她是装的,却依旧看得李恒羽有几分失神,心脏剧烈跳动几下,突突直响。
李恒羽很快回过神来,摸了摸鼻子,对那个美女抱歉的笑了笑,挽起初夏的手,揽着她的纤腰,地上被拉长的影子表达着他们之间的亲密。
“我这个‘女朋友’表现得怎么样?”
初夏一进李恒羽的办公室就放开了他们挽在一起的手臂,自顾自的走到李恒羽大大的办公室的里间,坐到沙发床上问道。
“说实话,初夏,真不怎么样!”
李恒羽话音还没落,初夏毫不客气的从沙发床上抓起一个垫子朝他丢了过去,“懒得跟你废话,老时间,记得叫我起来。”
“又失眠了?”看着初夏的肿眼泡,李恒羽的心狠狠一痛,“你每天晚上都在想什么…”
“反正没想你…”初夏想都不想直接回击他。
李恒羽叹了口气,帮初夏把薄毯盖好,看着她闭着眼睛在自己面前毫不设防的样子,李恒羽有些无奈的摇了摇头。
她总是这样,把自己禁锢在一个只属于自己的世界里,她不想出去,也不想让任何人进来,即使自己是初夏的“男朋友”,也不能走进那个初夏自己筑起层层防线的世界里。
凝视着初夏婴儿般的睡颜,李恒羽无奈的笑了。
*****
补过一觉的初夏午休结束回到办公室,看着自己的办公室,又想到李恒羽那间,初夏心里很是不平衡,真是差别待遇,李恒羽那件办公室少说是她的五倍!
“初夏姐,主编找你。”
初夏刚一落座,新来的实习编辑小徐就跑到初夏的桌前笑着说道。
初夏愣了愣,随即答道“我马上过去”。
这样的青春活力展现在自己眼前,初夏竟然有一瞬的失神。自己以前也是这副样子吧,这样的笑颜,这样轻快的语调,这样永远用不完的力气。
可是,现在?
悲观主义者。
李恒羽毫不客气的一语点破初夏的现状。
“主编。”
初夏敲门,四十多岁的主编示意初夏进去,坐在主编对面,初夏道,“主编您找我啊?”
主编嘿嘿一笑,“初夏,你也知道,上次你去凤凰写的那篇游记有多受欢迎,我也知道你已经够辛苦了,但是,没办法啊,初夏,为了咱们的销量,你这次要去远一点的地方了…”
“该不会是南极吧?”
初夏的确没什么幽默细胞,话一说出口她自己都觉得冷汗直冒。
主编却很给面子的嘿嘿笑了两声,又清了清嗓子,继续说道:“云南是很多国人向往的地方,可是真正能去的,又是少数。初夏,你看事物的角度很独特,读者喜欢看你写的游记风俗,我也相信你不会辜负我的期望的。”
认真交代工作的主编让初夏很敬重,虽然平时也都跟他们嘻嘻哈哈惯了,但是当对待工作时,每个人都十分严肃,大家都爱杂志社,想把它办得更好。
“当然了!公费旅游啊!还是上班时间去,我怎么可能不好好干?”初夏调皮的笑道。
“咳咳,叶初夏,我在交代公事,你别给我嘻嘻哈哈的。”主编尽量保持威严的气势,却也忍不住嘴角抽动,这个叶初夏真是社里的宝贝!
“那就下个礼拜。你收拾一下,下个礼拜就出发吧!我们争取在暑假来临前的那个月主打你的游记。相信这又会带动一次云南游高潮啊!”
“遵命!”初夏眨眨眼,调皮的敬了个不规范的军礼。
初夏喜欢自己的这份工作,十分喜欢。
中文系毕业,她有很多的选择,这间杂志社并不是通知初夏面试的最佳单位,初夏却义无反顾的来这面试,并且毫无悬念的得到这份工作。一开始上班,初夏就十分珍惜这里的一切,她总说这就是缘分,想挡都挡不掉。
四年时间,初夏几乎把这里当做另一个家,四年的时间,初夏习惯了这些人在身边,习惯了他们给自己的感觉。
温暖,初夏很喜欢的词。
冬天的时候,一次偶然的机会,初夏跟李恒羽一起去了趟凤凰,在博客上写了很多所见所闻,可能也是跟自己的心情有关,初夏在那座古城,有一种从未有过的轻松感,笔端就不觉变得轻快活泼,几篇游记写到倒是颇为精彩,编辑部的胡姐追踪到初夏的博客,推荐到主编那儿去,竟然还被看中了,更没想的会受读者的欢迎!
下周,云南。
喜欢尝试新鲜事物的初夏开始憧憬那片从未到达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