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早上醒来明晓依然去复习,而余文呢?没事儿干哼起了歌,觉得不过瘾,又打开手机,跟着音乐唱,记得大一的时候,余文每天都会抽出一个小时练歌,还迷上了后街的哥,余文以前并不知道,可寝室里的同学在听,余文虽然不爱听,但不好意思说,于是只好舍命陪君子,跟他们一块儿听,可是听了几遍以后,余文却着了魔似的喜欢上了后街,还练了好几首,而且还有模有样,只是有一个问题,一直无法解决,就是后街是四个人唱的,一个人唱的话,不仅没时间换气,而且还影响效果,余文还发现一点,整首歌的亮点都在换人的部分,也就是音色突变的部分,可是这是一个人很难办到的,毕竟一个人唱是个音有些难,不过余文还是坚持了下去,就当是陶冶情*了!但余文坚信,唱歌绝对是种享受,关键在于自我陶醉,一旦醉了,自己都不想醒,因为那种感觉太奇妙了,就像做一个美妙的梦,如果有人把你吵醒,真想给他一拳,然后继续做梦,继续陶醉!余文的名言是“唱自己的歌,让他们去吐吧!”
其实我们很多人都有这样的感受,就是当别人唱歌时,自己就很不是滋味儿,一副跃跃欲试的样子,却又不敢上去,怕自己唱不好,可是呢?又还很想上去唱,那种感觉太憋气了,特别是当对方唱的不好时,这种感觉更严重。
当余文还有一句座右铭,就是“别把别人的光挡了!”给别人发光的机会,自己已经够亮了,何必要去招人红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