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事大多有外号,陈伟阳的外号最难得,因为与他本来的名字一字不差,至少发音上不差,叫“*陈”。他自称与陈馨月有亲戚关系,在公司里颇有点黄马褂的架势。
不过根据好事者的探听,他与陈馨月的关系似乎不是很近。若从家谱上论,两人倒确实是亲戚,但却是很久远的事了,大概要追溯到战国时代。
正因为久远,*陈很清楚这层关系靠不住,遑论陈馨月用人论贤不论亲,所以总是竭力维护自己的利益。
过去凌宇很巧妙的维持与所有同事和上司的关系,跟*陈没发生过矛盾。由于没有利益冲突,*陈也不与凌宇计较什么。但这一次,*陈感觉受到了威胁,因为照这样发展下去,凌宇有可能取代他的位子。市场部经理是个肥差,他没能力往上钻营,只能守住这里。
至于凌宇,早知道*陈心胸狭隘,毫不怀疑接下来会找机会给自己穿小鞋。
不过眼下一堆麻烦没解决,凌宇懒得一般计较,只是嘻嘻哈哈的应付了过去。随后一大群同事过来要求请客吃饭,凌宇也支到改日了。
到了下班的时候,凌宇准时来到公司门口,正琢磨着陈馨月会不会拿出领导的派头让自己枯等半天,只见一辆黑色保时捷跑车由远及近驶来,稳稳停在了身前。
陈馨月素来准时,坐在车里向凌宇一挥手:“上车。”
陈馨月的座驾外形很普通,如果不去注意保时捷的标志,和普通的跑车没什么区别。
但凌宇知道这辆车真实价值几何,那是自己永远赚不到的一个数字。只是陈馨月为人处事就是这个样子,低调不张扬,哪怕享受奢侈品时都是如此。
金韬霖把宴请设在皇朝酒店,这里营业面积不大,但在装修上极尽奢华之能事,供应的也都是顶级美味,专供富豪享受,随随便便一餐饭的价格,都够普通人家几个月的生活开销。
陈馨月把车停好后,和凌宇就要进去。门前站着一排西装大汉,一看到陈馨月和凌宇,其中一个马上举手做出禁入的手势:“对不起,今天包场,请去别的地方吧。”
“就是吃个饭,没必要摆这阵势吧……”陈馨月微微摇摇头,告诉对方:“进去通禀一声,就说陈馨月和凌宇到了。”
“对不起,刚才没认出来,原来是筠小姐……”对方一听这个名字,马上让到一旁,换上一副谄笑的嘴脸,九十度鞠躬,同时做了一个“请”的手势:“请进,金先生已经等在里面了。”
凌宇和陈馨月还没等抬步,从后面过来一个人,抬手把一串钥匙扔给凌宇:“去,把爷的车停好,少不了打赏。要是敢刮了蹭了,要你的小命。”
凌宇没去接钥匙,倒是看了一眼那车,只见大红色泽,造型张扬霸气,与陈馨月完全是两种风格。
钥匙“当啷”一声掉在地上,对方怒不可遏,骂了一句:“你他妈眼瞎啊!”挥拳向凌宇打来。
不等凌宇出手,陈馨月走过去,正迎向拳头:“你闹够了没?”
听到陈馨月这么说,不用看也知道是谁。
来人正是金飞,他勉强收住拳头,脚下一不留心没站稳,拄着拐杖踉踉跄跄的退后了好几步。
陈馨月的定力很是了得,差一点就被金飞打到,却仍面不改色:“你既然腿断了,就应该好好在家休息,总出来晃悠,不怕变成瘸子?”
“今晚不是设宴答谢恩人吗,我和恩人还有点误会,自然要来。”金飞嘴上这么说,却没有表现出一点面对恩人应该有的态度。他看了看凌宇,不咸不淡的说了一句:“不好意思,刚才误会了,我看你西装革履的,以为是这里的侍应生……”
金飞根本没认错人,就是想找茬打凌宇几拳出出气。凌宇看得出来,不过也不说破:“但愿真的是误会。”
“西装革履的就一定是侍应生?”陈馨月显然有些动怒了,接着指责起了金飞:“我们的员工平常都这么穿着,再者说金大少爷你,平常不也是这样吗?”
金飞一听就急了:“我这打扮……表妹,你知不知道我这身衣服多少钱?”
“不管值多少钱只要到你身上,都是穿上龙袍不像太子……”陈馨月摆摆手:“别多说了,抓紧时间进去吧,否则舅舅该等着急了。”
陈馨月是金飞的表妹,又管金韬霖叫舅舅,凌宇由此明白了,她是金家女婿的孩子。
在金家手下的引领下,三人进到最豪华的包房。金丽儿已经坐在那里,正看着桌子上的菜一个劲的咽口水。在她旁边有一个中年男人,正低头看着一本书,正是金韬霖。
当了两年白领,凌宇见了不少上层人物,但金韬霖与其他所有那些都不一样。他给人的第一印象是儒雅,这种气质确确实实是要有着渊源家学,并常年浸泡于故纸堆中才能熏陶出来,绝不是戴上一副眼镜捧上一本书能装出来的。他的相貌也很英俊,如果年轻二十年,应是一位佳公子。
听到有人进来,金韬霖把书合起来,站起来微微欠身,向凌宇伸过手去:“这位就是凌先生了,鄙人金韬霖,幸会幸会。”
“我也很荣幸有机会一睹金先生的风采。”凌宇与对方握了握手,发现很有力,说明是一个自信的人。
“不知道凌先生多久才能到,所以我就看了会书,没能远迎,还望见谅。”金韬霖说着,把书交给一名手下。
“金先生客气了……”凌宇说着扫了一眼,发现是哈耶克的《通往奴役之路》。
这本书很薄,却相当晦涩难懂,凌宇上大学的时候也看过,不过看上几眼就会犯困。于是凌宇就把这书放在枕边,每当失眠的时候就拿来一阅,看不了几页肯定会酣然入睡。从大一一直看到大四,如此四年下来才勉强看完。
“我爸呆着没事就看书,吃饭看、上厕所看、连做梦都是在看书……”金丽儿在旁边把小嘴噘了起来:“总看啊看的,有什么好看的!”
金韬霖笑着摇了摇头,对凌宇说:“多年来,我忙于事业,疏于对小女的管教,这么大了还不懂事,让凌先生见笑了。”
“怎么会呢,我也是从这个年纪过来的。”
“凌先生太会说话了。”金韬霖说到这,转过头去吩咐女儿:“见到你恩人,怎么不道谢呢?”
“哦!”金丽儿站起身来,很是恭敬的鞠了一躬,板着脸郑重其事的说了两个字:“谢~~谢~~!”
金丽儿今天穿了一条齐膝的粉色公主裙,上身是一件同色小衫,领口缀着一圈珠子,整个人看起来煞是可爱。
她的身高比陈馨月略矮一点,也要略胖一点,不过胖得很可爱。说起来,金丽儿是个十足的小美女,圆圆的脸蛋,水嫩的皮肤只怕比陈馨月还要好。只是她的年龄,以及这种性格和气质,会让人更多注意到可爱,而非美貌。
等到金丽儿坐下去,凌宇注意到这萝莉了不得,胸前颤颤巍巍的两大团,随着动作晃晃悠悠的,在小衫里面呼之欲出。
凌宇很奇怪,到底是金韬霖给女儿吃了什么,还是金家基因突变,才让金丽儿小小年纪就发育成这个样子。
金丽儿刚一坐下,嘴里就开说了:“话说,这个凌宇刚出现的时候,可不是那么英雄,吃了不少亏,还很害怕……”
金韬霖咳嗽了两声,金丽儿好像很敬畏父亲,马上闭嘴不说了。金韬霖则装作没听到什么,只是告诉凌宇:“宝宝是金某独女,一直视若掌上明珠。你这个年纪体会不到,人一旦岁数大了,就会把人生的全部希望寄托到孩子身上。宝宝要是有什么意外,等于要了金某人的老命。所以凌先生对我们金家可称得上大恩大德,单凭‘谢谢’这么两个字,还不够表达我们的心意……”
凌宇很希望对方能痛痛快快开出一张几百万的支票,也不枉自己为此遇到那么多麻烦。不过凌宇察觉到,金韬霖其人与丁梦绮完全不同,做不出这样的事,还会认为这很俗气。
果然,金韬霖没掏钱,而是缓缓说道:“我觉得,如果做出任何物质上的感谢,都会玷污了凌先生的侠义心肠。不如这样,今后凌先生如有需要帮忙之处,尽管开口,金家必当鼎力相助。”
这一句话可是千金难买,不知道多少人想有这样的待遇,可凌宇没太多感觉:“谢谢。”
“不过呢,金某虽然没准备什么,小女倒是略备薄礼一份,希望凌先生笑纳。”金韬霖说着,把一个包装非常精美的小盒子递到了凌宇的手里:“打开看看吧,希望凌先生喜欢。”
这是一只欧米茄海马系列的海洋宇宙限量腕表,质保单和发票叠起来放在旁边,价格清清楚楚的标着——三万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