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宇毕竟是个男人,再怎么努力克制,也还是感到口干舌燥,心里一个劲的感叹:“金丽儿到底吃什么长大的,小小年纪就发育成这个样子……”
但不知道为什么,随着萝莉一丝不挂呈现出来,凌宇倒渐渐冷静下来了。
“现在就开始吗?”陈馨月仔细打量了一下凌宇,没有看到一丝YU望,不禁有点惭愧自己误会了。
凌宇拿起脱脂棉,蘸上酒精演示了起来:“就这样,慢慢来,十分钟一遍,直到体温降下来为止。”
于是两个人这样倒班来,用了整整一夜,终于把金丽儿的体温降了下来。凌宇站起身来,长长伸了一个懒腰,随后打开门就要往外走。
陈馨月奇怪的问道“你要去哪?”
“我得去上班了,万一迟到,你该扣我钱了!”
“凌宇,你……”陈馨月当时就想发作,不过咬咬牙还是忍了下来:“我给你放假,今天不用去了!”
“那怎么行,耽误了工作多不好……”
“凌宇你别太过分!”
“好吧,我留下来……”
陈馨月打量了一番凌宇,过了一会,突然问道:“你和陈欣妍是什么关系?”
凌宇没有回答,而是告诉陈馨月:“我现在要开始针灸,不管发生任何事情,都不要打扰我。”
“啊?”陈馨月愣了一下,随后点点头:“好。”
“去买一套金针。”
金针很快就拿来了,凌宇伸手按向金丽儿胸部的几处穴位,时而轻点,时而用力。
陈馨月本能的就想阻止,不过还是忍住了,在一旁面红耳赤的观察着凌宇每一个动作。
凌宇身上有些伤,这么长时间一直没休息,这种治疗又相当耗费心神,结果不过短短的一分钟,便汗如雨下,身心俱疲。但凌宇不敢有半点松懈,直到过了许久,才长长的松了口气,随后拿起了金针。
这些金针在凌宇的手里,简直像是有了生命一般。
俗话说“内行看门道,外行看热闹。”其实有时内行也会办外行事,而外行也不是不可以看出门道。
陈馨月在一旁看呆了,因为金丽儿有了反应,身体不住的轻微颤抖着,脸庞慢慢布上了健康的红色,急促的呼吸变得顺畅许多,紧皱的眉头也渐渐的舒展开来。
不过陈馨月只看出金丽儿的变化,却没意识到凌宇有多么紧张。
凌宇学医很认真,练习也很下功夫,当年上学时都没这样认真。但这毕竟是凌宇第一次行针救人,还是在很紧要的关头上,断不能有半点疏忽。此时凌宇超常发挥,几乎看不出来是一个刚学医的人,完全就是真正的老大夫。
这种病之所以发作起来疼痛无比,很重要的因素在于,病人体内元气乱窜,不按照规律在经络中运行。所以隐士曾交代,一旦发病,吃药是没用的,只有针灸,然后通过金针度气。
这也就是说,根治这种无名怪病,需要有功夫高强的人肯牺牲一定元气,而这也正是这种病难治的原因之一。
凌宇几乎没有任何犹豫,就将两枚针扎了下去,随即自己扎破双手与金丽儿的气脉连在一起。随后,凌宇按照隐士交给的心法,将身体内的元气源源不断的顺着针输给金丽儿,疏导金丽儿的元气按照正常规律运行。
慢慢的,凌宇开始感到头晕眼花,但双手却始终稳如泰山,紧紧和针连接在一起。再看金丽儿,气色越来越好,光洁如玉的肌肤里白里透红,几乎和健康人一样。
此番峰回路转让陈馨月的脸色变了又变,既担忧又兴奋,看着气色越来越好的金丽儿,感到那可怕的怪病就要挥之而去。
过了一个小时之后,金丽儿发出一声轻微的哼声,随后睁开迷惑的双眸,第一眼就看到了脚步虚浮的凌宇:“咦,师父,你怎么在这里……”
陈馨月欣喜万分,急匆匆的上前:“感觉怎么样?”
凌宇已经浑身脱力,身体摇晃了一下,坐到了床塌旁。也就是凌宇身有异能,换做普通人这样行针,此时只怕要昏迷了。因为凌宇付出的是五分之一的元气,换句话说,如果日后调理不得当,就失去了五分之一的生命。
这种疗法霸道之极,以致凌宇一度怀疑隐士是打算要害自己。
金丽儿关切的问了一句:“师父你没事吧?”
陈馨月发现凌宇不妥,赶忙上前扶住:“你……怎么了?”
“我没事……”凌宇很困,只想睡觉,甚至没有心思去感受陈馨月的双峰:“就是需要休息。”
陈馨月发现凌宇状态不好,衣服已经被汗水湿透,双腿也在微微颤抖着。于是她马上叫来两个佣人,把凌宇送进了客房。
凌宇这一觉竟睡了一天一夜,醒来时依然觉得昏昏沉沉的,虽然身上的伤已经不再痛了,不过透支的体力和元气还没有完全恢复。
凌宇摇了摇头,揉了揉太阳穴,拖着疲惫的身体来到正厅。此时,同样疲惫的金韬霖,正睁着布满血丝的双眸坐在那里。
“你醒了?”金韬霖急忙走上前,紧紧地和凌宇握了握手:“谢谢,太谢谢了。”
“不客气。”
“宝宝已经好多了,感谢你为她做的一切!”金韬霖把凌宇带到沙发前,亲自看座,随后一字一顿地说道:“凌先生有恩于我金家,只要有什么需要尽管提出来,金家定当感恩图报!”
“如果我为了什么东西才帮金丽儿,会在刚一开始就谈条件。”凌宇笑着摇了摇头:“我什么也不需要!只是我与金丽儿有缘,屡次三番相遇一起,所以出手相助!”
“是我突兀了……。。”金韬霖长叹一声,颇为感慨地说:“凌先生当世高人、节*高远,岂是有所图之人!不过,话虽如此,这份恩情也要记下!今后凌先生如有需要帮忙之处,金家必当倾尽全力!”
凌宇此时当然可以狮子大开口,索要个几百万也不是问题。只是钱花起来虽然爽,却也让自己人品落到下乘,不会被金家看得起。
而凌宇什么都不要,金家这个人情就欠大了,等于是把金家和凌宇绑到了一起。这样不管今后遇到什么事,关键时候都可以向金家求援。就算拉拢金家对付丁梦绮,凌宇都有了一定的把握。
对凌宇来说,金丽儿的病简直就是送上门的大礼,所以才会为此牺牲自己的元气。如果早一段时间遇到金丽儿,或许凌宇在丁梦绮面前就不会那么被动。
当然,金丽儿很漂亮,尤其是那对大胸,实在让人垂涎。仅仅冲着那对豪孚乚,凌宇就差一点想对金韬霖提出,干脆招自己为婿得了。
看着这样的女孩遭受病痛折磨,也不是一个男人该干的事情。
“金先生果然慷慨,凌某在这里谢过了……”凌宇说着,抬起手腕看了看时间。很快地,凌宇感觉到有点不对劲,仔细检查了一番才发现异能丸不见了。
凌宇没有储物手镯之类的东西,不过受到启发,买一个男性皮质腕饰,改造一下用来装异能丸。这些异能丸本是从璇姐那里偷的,凌宇为了防止失窃才一直带在身上,结果反而丢了。
金韬霖注意到凌宇神情不对,马上追问道:“凌先生怎么了?”
“我……丢了一样东西!”
接下来的两个小时,金家翻箱倒柜的找开了。凡是凌宇去过的地方,被仔仔细细检查了数十遍,却始终没有踪影。最后金韬霖只得放弃了,颇为愧疚对凌宇说:“不管是什么东西,金某十倍赔给你。”
“不用了,那东西也不值钱,就是有点纪念意义……”凌宇无奈的苦笑了几声,异能丸的价值岂是用钱能够衡量的。
不过凌宇仔细回忆了一下,多少还是找到点线索。自从来了金家之后,就一直没感觉到异能丸在身上,因此不像是在这里丢的。最后一次看到异能丸,应该是自己下班时在公交车站,这样看来被人偷走的可能性非常大。
“完蛋了,这可怎么办……”凌宇无力地坐到沙发上,傻傻的看着天花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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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同很多动物一样,小偷这一行也是分地盘的,占据了市中心商业区的盗窃团伙叫方朔帮。
各行各业都有祖师爷和所崇拜的人物,小偷这一行亦然,偶像是历史上的柳下拓、东方朔和时迁几个人。
方朔帮的老大从地摊买来的一本书里读到了东方朔,立马迷上了这个传说中神乎其神的人物。可他不知道东方朔复姓东方,以为姓东,因为自己长得又黑又壮,便给自己起了个外号黑东,又给自己领导的盗窃团伙起了这么个名称。
矮猴子是方朔帮的一个普通成员,长得又瘦又小,相貌猥琐。可也正因为如此,他混在人群里不容易被注意,行窃方便。
不过矮猴子今天的运气不怎么样,一天下来连个手机都没偷着。好不容易趁着下班高峰,他才在公交车站偷了一个人的手表。
后来矮猴子看到一个白领,行色匆匆的向公交车站走过去,于是就想再偷一块表。但他却没想到,那个人手上带着两个东西,他手一哆嗦偷错了,到手的不是表,而是一个皮革做的东西。
“今天晚上可怎么交差啊……”矮猴子看着这两样东西,一路上愁眉不展:“我真是犯傻,刚才直接偷钱包好了,非要偷表。这东西黑乎乎的,是个他妈什么玩意啊……”
小偷这一行也不容易,每天都有任务跟着,必须弄到一定金额的钱或物交给老大。他们像上班族一样上下班,下班之后要到老大那里把当天任务交上。
只有这样,他们才能在和别人发生冲突时,获得帮派的支持。如果不慎被警察同志请去喝茶,老大也会想方设法把人捞出来。如果钱交不上,就有可能被逐出去,不但以后没法在这一带混,免不了还会挨一顿皮肉之苦。
黑东搂着一个浓妆艳抹的胖女人,一见矮猴子,便把手一伸:“今天的份子呢?”
“老大,今天生意不好,什么都没弄来……”矮猴子急忙把表双手奉上,满脸赔笑说:“就得着这么一块表!”
“我*!”黑东看了一眼,便“啪”的把表摔在了地上:“一块他妈的破电子表,最多值个二三十块,你也敢拿来糊弄老子?”
“不是,老大……”矮猴子急忙说道:“你看这表很漂亮啊!”
“我去你妈的!”黑东站起身来,一脚踢在矮猴子肚子上,随后又一拳打在脸上:“你都几天没交齐份子了,是不是跟我耍花招!我看不教训你一下,你就有点晒脸啊!”
矮猴子刚想挣扎着站起来,黑东的一个手下过去抬脚踩在背上,冷笑着道:“你要是不想混了,就他妈和东哥直说,别整些没有用的!”
矮猴子擦了擦嘴角流出的鲜血,把表捡起来:“不是,老大,我不敢糊弄你,这表真的很漂亮……”这表足够结实,被黑东摔这么一下竟然没坏,只是表面沾上了不少灰土,矮猴子急忙擦了擦。
也就在这个时候,那个皮革做成的东西从怀里滚落出来,从里面掉出了一颗药丸。
矮猴子不知道这东西是干什么用的,也不知道是不是值钱,所以没扔。不过这东西用来交差是肯定不行的,还不如那块廉价的电子表,所以他就自己留了起来。现在一看他才发现,这个皮子一样的东西是个储物的容器,有点像是传说中的储物手镯,只不过不是那么神奇罢了。
再看这颗药丸,表面十分光滑,散发着暗红色光泽,隐隐的似乎还飘来一股香气。不知道为什么,矮猴子几乎是下意识的,把这颗药捡起来放到了嘴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