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海龙叫过一名侍应生开酒,丁梦绮则借这个机会来到陈馨月身边,用极低的声音问:“听说你对这一次的项目志在必得?”
“我听说你也如此。”陈馨月淡淡的回答道,不知不觉地把胳膊搭上了凌宇的臂弯。
“当然志在必得!”丁梦绮坦然承认了,微笑着说道:“能对我们丁家构成强力竞争的,也只有你陈馨月的临海集团了。”
“谢谢夸奖。”
“我很高兴能和你见个高低,有你这样的对手我也很荣幸,只是……”丁梦绮撇撇嘴,接着说道:“这一次杀出了一匹黑马,搞得你我都是胜败未卜啊!”
陈馨月听到这话,心中当时就是一惊。
大家都知道,这两年突然空降北方,发展势头极为迅猛的南方发展,这一次也参与了卫星城竞标。不过到眼下为止,还没见到这家企业的负责人出现。
虽然陈馨月打定主意要放弃这个项目,真正应该感到头痛的是丁梦绮,但怎么知道南方发展是否在将来会对自己构成威胁。
这家企业不仅资本雄厚,还非常神秘,几乎没有人知道背景如何,甚至都不知道这家企业究竟来自何方。不是猛龙不过江,南方发展的出现,对本地地产行业必然会造成强力冲击。
丁梦绮见陈馨月不再说话,便岔开了话题,指了指凌宇问:“这个人真是你那边普通的打工仔?”
“是,最近才提升,做了项目经理。”
“哦。”丁梦绮若有所思的点了点头:“这是个人才!”
陈馨月赌气说了一句:“你要是喜欢,可以挖他跳槽!”
丁梦绮妩媚的笑了,没在意陈馨月的挑衅,只是轻声说了一句:“金麟岂是池中物,一过风云便化龙。”
“嗯,说得好,我很赞同!”陈馨月虽然之前那么说,不知道为什么,却真的有点怕丁梦绮来挖墙脚。尽管凌宇这样的打工仔,在临海市有千千万万,也尽管丁梦绮似乎没有挖墙角的必要,凌宇就算走了也不会给临海集团造成什么损失。
“对了,万海龙和张少爷好像对凌宇的意见很大,看他们两个那架势,恨不得要把酒砸到凌宇头上。”
陈馨月微微一笑:“或许是因为嫉妒吧!”
其实两个美丽的女强人都知道,万海龙恨凌宇最主要的因素之一,就是在帝都招标的时候被凌宇给涮了。丁梦绮耳目灵通,却装作不知道。陈馨月认定丁梦绮其实知道,却也装作不知道丁梦绮知道。
两个人说话的声音很低,凌宇没听到这番对话,金丽儿却听到了。这丫头总是跟在陈馨月屁股后面,就像一根小尾巴一样。而且她的耳朵不是一般的灵敏,这时插了一句:“我倒觉得,这酒让他们喝了,还真就不如砸了!”
声音很大,大家都听到了,不过不明白这个“他们”指的是谁,反正每个人都觉得自己肯定不在其中。
再说张少爷,此时有些郁闷,本打算帮万海龙出口气,让凌宇见识一下上流社会,彰显一下凌宇的无知和土气。但他没想到,竟给凌宇提供了一个表演的舞台,不但搞得陈馨月挽住了凌宇的胳膊,丁若雯看着凌宇的眼神欣赏有加。连陈馨月的死对头丁梦绮,看起来对凌宇都颇为欣赏。
其实不止是张少爷,但凡男人都会或多或少自觉有魅力,并且认为女人不选择自己,是非常没有眼光的事情。女人也有类似的心理,那就是每当看到漂亮女人,都会直觉的认为比其他女人漂亮,而不是超出自己。
看到陈馨月和丁梦绮窃窃私语,丁若雯的目光只在凌宇身上逡巡,张少爷又有些耐不住寂寞了。尽管刚才已经出丑,但他是属鸭子的,肉烂嘴不烂:“这佣人办事效率也太低了点吧?”
大厅中的人很多,都来自社会上层。刚才张少爷一番大呼小叫,已经让一些人向这边投来了目光。只不过保持着礼节,没有走过来看个究竟。
万海龙看了看周围,觉得有这么个朋友实在丢人,于是皱起眉头问:“你又怎么了?”
“你看这个佣人,岁数不太大,倒像得了老年痴呆症,开个酒也慢慢吞吞、磨磨唧唧。”张少爷看起来是打击凌宇不成,转移目标开始抨击起这里的佣人:“拔个瓶塞都那么慢,拔完了还看看,看架势像是想从里面榨点酒出来。好不容易都弄好了,站在那里一动不动,不会是连倒酒都不会吧?”
“佣人没问题,你倒像得了早老性痴呆症!”金丽儿听到张少爷的这句话,冷笑一声:“你好像忘了,举办这个酒会的是市政府,地点是临海市最高档的会所。这里的佣人都受过严格培训,你以为会连开酒都不会吗?”
张少爷听到这话才意识到,自己打击错了目标:“哦,是吗……”
“这里的服务人员以高素质著称,别说红酒,什么白酒蓝酒其他酒都知道该怎么弄!”金丽儿顿了顿,又指责道:“可惜,好好的一件风雅之事,到了你这里就成了焚琴煮鹤。”
“不就是喝酒吗,少爷我没少喝好酒,却没你们这么麻烦。”张少爷对金丽儿终于有些恼怒了,不满的说:“好,你们是雅人,我是俗人,我走还不行吗!”
“要走就快走。”丁梦绮也加入打击张少爷的行列,不耐烦的摆了摆手:“总是和你在一起,会让我的格调降低很多。品红酒不是灌老白干,首先气氛一定要静雅,你首先已经破坏气氛了。”
“走就走。”张少爷虽说要走,双脚却像被钉子钉住一样,看着红酒不动地方。
“你这丫头……”万海龙不得不帮朋友说句话了,看着金丽儿责问道:“你还未成年呢,难道还会喝酒?”
“没吃过猪肉还没见过猪跑?”金丽儿理直气壮地反问道:“再说了,我就算喝酒,又能怎么滴?我爸都不说什么,你还想管我?”
万海龙看了看金韬霖,不敢出声了。
“宝宝说的没错,这位佣人素质很高,一举一动都是有讲究的……”凌宇觉得金丽儿这孩子越来越来越明白事理了,索性借这个机会让张少爷难堪:“比如说吧,红酒因产地和年份的不同会呈现不同色调,为了使红酒颜色呈现最美的状态,所以佣人换了一块洁白的台布。此外,红酒的饮用温度也是极为挑剔的,室温下的口感会有偏差。我注意到酒瓶上有水渍,应该是之前在半冰半水的桶中放过,经过我们聊天的这段时间,应该刚好达到最佳饮用温度。还有,我注意到佣人拿着软木塞看,其实是从软木塞的湿度和是否有异味来判断,酒是否采用了合适的保存方法。”
凌宇的声音不高不低,不但说得张少爷目瞪口呆,就连其他人都有些错愕。
丁梦绮点点头:“凌先生说得非常好。”
“丁小姐过奖了。”
两个人在这互相赏识,倒好像这酒不是万海龙带来的,搞得万海龙在旁边很是郁闷。
“外行看热闹,内行看门道。凌先生知道何为高雅,倒是粗人会大惊小怪。”丁梦绮点点头,觉得自己与凌宇颇有点双剑合璧的感觉:“张少爷,我提醒你一下,等一下佣人倒酒,不会倒太多,你不要以为这是吝啬。反正酒是海龙的,谁都愿意慷他人之慨,不过红酒每杯还是只能倒三分之一,因为斟得太满会不方便举杯,也无法观色闻香。此外,酒液距离杯口有一定的空间,才能让酒香萦绕不散,容易回味。”
听到这番对话,张少爷这只鸭子终于被一刀斩去脖子,笑声戛然而止:“也就你们能搞出这么多的说道,既然现在什么都做完了,该喝了吧?”
佣人已经倒酒入杯,张少爷刚刚说完,急不可耐的抓起一杯,一扬脖便“咕咚”一声灌了下去。随后他一抹嘴,大声称赞道:“爽!好酒!”
真正爽的不是酒,而是心情,张少爷先被丁梦绮冷嘲热讽,又在凌宇的面前吃憋,万海龙只在旁边看着却不帮忙,所以早就憋了一肚子的气。这一杯酒下肚,他如同八戒吃了人参果一样,什么味道都没有品尝出来,只是感觉痛快,因为在场的人当中,他是第一个喝的。
说起来,张少爷并不觉得这酒好喝,尤其是这个过程太过费事,不适合自己。等到酒落了肚,他才反应过来,开酒倒酒都已经这么讲究,喝的时候恐怕门道更多。
所以扬眉吐气的叫了爽之后,张少爷只是望着凌宇,却不敢多说什么。事实上,如果不是丁梦绮把话说在前面,他还真就会嫌佣人把酒倒得太少。
果不其然,张少爷刚放下酒杯,丁梦绮就把难听的话扔了过来:“你这不是喝酒,而是灌黄汤!”
张少爷恨不得脑袋缩到脖颈中,脸倒没发红,脚后跟有些发烫。他纵然脸皮厚,可此时也磨完了,只剩下脚后跟的老茧可以勉强抵挡一阵,所以只能把这份羞臊转移到那里。
丁梦绮端起了酒杯,做了一个“请”的手势,含笑说道:“几位,请了。”
凌宇微微一笑,伸出手端起酒杯,手势优雅如拈花一般。陈馨月见状一怔,发觉凌宇的形象变了,不再是那样痞气和不修边幅,倒像真正的贵族一般。
很多时候,一个人的才学和气质会不经意中展现出来,在一瞬间震撼到别人。陈馨月此时此刻突然发觉,自己实在太不了解手下的这个打工仔。
不懂酒的人纵然有海量,也不过是一脚踩在凳子上,伸出手来划着拳,脸红脖子粗的喊着什么:“五魁首,六六六。”或者“感情深,一口闷。感情浅,舔一舔。”
张少爷虽没划拳行令,却也是个外行。倒是万海龙一看凌宇拿杯的姿势,就知道这绝对是懂酒的人。
凌宇不仅小时候受过贵族教育,长大后为了维持白领的表面风光,更为了在生意场上能拉近与别人的距离,着实下了一番狠功夫的。凌宇不仅参加过礼仪培训班,还勤学苦练,为的正是在关键时刻不掉链子。
论起这方面的功夫,凌宇称得上是精英。
相比之下,张少爷算真正的上流社会,可偏偏表现得无规无矩。就算他说个什么“白酒配白肉,红酒配红肉”之类的西餐学问,都不至于如此丢人现眼。然而他什么都学,唯独不学无术。
再看凌宇喝酒,同样优雅,好像没有吞咽动作,直接落进了喉咙。
陈馨月的心理素质非常好,成败得失虽不能完全放下,却也可以视作浮云。但对凌宇的这一番表现,她还是感到非常的骄傲,觉得自己在这个晚会上赚足了面子,进而让整个临海集团也跟着出彩。
一个普通的项目经理都有这样的素质,把含着金钥匙出生的富二代生生比了下去,那么谁还敢小瞧临海集团。
丁梦绮大大方方的伸过手,笑着说:“凌先生,很感谢你为我们表演了这么精彩的——品酒艺术。”
丁梦绮说话的时候顿了一下,觉得用“艺术”二字更能体会自己的心情。她来到凌宇的身边,发觉好像沐浴在香气的海洋中,看着笑得花一样的陈馨月,不知怎的有种酸酸的感觉。
这样的男人,这样的才艺,很少有女人会不动心。只是丁梦绮多少有些困惑的是,凌宇把酒杯一放,就立即变成一个看起来品酒时完全不一样的人,配合上那种痞子一般的气质,只要手里拿上一把砍刀,就可以出去收保护费了。
丁梦绮觉得应该重新认识凌宇这个人,或许这就是所谓的高人,就像少林寺的扫地僧,或清华的馒头师傅。只是自己竟然成功胁迫了这个高人,让他乖乖为自己服务,配合自己的行动,岂不是说明自己是更高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