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里,笔者就不罗里啰嗦的纠缠为何李红真的左眼为何瞎掉。
话说,拿着凌烟市给自己的黄书,李红真骑上竿马,已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速度驰骋着,转眼来到了一处寒冷的平原,这里北风吹啸,除了芦苇荡,一片荒芜,想必是土匪出没的危险地带。以往高句丽的使团,经常在此地沦陷与那些贼人。
摸了摸怀里,那包碎银子,可万万不能落入土匪之手,李红真咽了口唾沫,紧张的挥动马鞭,催促竿加快速度。
前方芦苇荡里,白茫茫中,出现一个火红的影子。那影子似乎以极快的速度,朝着李红真袭来!
******************************************************************此时此刻,已经在家中起草勾女大计的凌烟市,正准备批量印制传说中的情书。
当然,以凌烟市的字体,是不可能完成情书模板的,而宋伤玉的视力,写出来的火星文更加惨烈,无奈凌烟市只好去求助于村子里的才子——金乱叹。
金乱叹是个长相虽然上等,但是面向却给人感觉很欠扁的一个人,每个人都有一见面说不上原因就讨厌的人,而金乱叹很不巧就是所有人一见面说不上原因就讨厌的人。
“恩,那个,金乱叹,帮忙给我写个东西呗。”凌烟市说这句话时,根本就没有看金乱叹的脸,因为他怕自己忍不住一拳头扁过去,把这个最后机会打晕。
金乱叹那个唯我独尊,你们这些俗人都是白痴的表情,真的很欠扁。
“我说拜托你给我写个东西,资金事后一定按照收益给你两成,怎么样?”见这家伙不回答自己,凌烟市耐着性子问。
金乱叹用鼻孔对着凌烟市,半晌,嘴里挤出几个字,“给你写什么?”
“情书。”
“啥?”金乱叹脸红红的看着凌烟市,“写给你?”
“你做梦哪。”凌烟市真想一巴掌躲过去,你脸红个什么劲儿!
“咳咳,我是说,替你写,不是写给你。”金乱叹赶紧狡辩,但是情书是凌烟市叫他写的,哪有他解释得份儿。
平日里假装正经的金乱叹,想不到这么容易脸红,凌烟市看他耳根现在还是血色,自己也开始不好意思起来。也怪了,我凌烟市这么厚的脸皮,居然也会害羞?
可仔细想想,还没说给谁写的,有啥可脸红的。
“那说吧,给谁写的。”终于通过回忆隔壁马婶儿晾在街上的大红内裤控制住了血脉贲张,金乱叹问。
凌烟市从怀里掏出比拉肚子用的厕纸还长的卷轴,潇洒一抖,卷轴打开,直接从他手里铺展到金乱叹脚边。
上面的名字密密麻麻,几乎囊盖了方圆百里所有的商家官宦之女,连订婚的、出家为姑子女冠的都没放过!
金乱叹下巴都掉下来了,“cao,你想累死我?”
“谁叫你问给谁写的了,我叫你给天仙写一封,我印刷上他几百份,分发了它,就成了。”
“天仙?”
“所有女人都希望自己在男人眼里像天仙啊,甭管她其实长得多么鬼神。这么写,最有概括性,命中率百分百。”
“非要想象成天仙吗?”金乱叹扭扭捏捏的问。
“怎么,你不爱天仙?”凌烟市皱眉。
那要看天仙的性别,金乱叹在凌烟市身上繁复打量了几下,脸又红红的了。
“我知道怎么写了。晚上三更来验货吧。”金乱叹咽了口口水,眼光落在凌烟市雪白的小脸上。
“三更,太晚了吧?”
“还想不想要,我说三更,就是三更。只准你一个人来,别告诉别人!”
“哦哦,知道啦。”真麻烦,凌烟市咧咧嘴,无所谓的摆摆手,“那么晚上见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