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无聊赖,等待永远是漫长的。
我只好随手拿起一份报纸,坐在了洗衣店的一角。
几个胖女人坐成一堆,叽叽喳喳说个没停,她们对面的天花板上吊着一个不大的电视机,正在直播一场球赛,解说员亢奋的用西班牙语高喊“GoooooooooooooAl!!!”
正当我翻到报纸的社会版时,店里走进来一个男人,他拉开洗衣机门的把手,迅速的将包里的衣服丢进去,并往机器里塞进了十二个硬币。
我猜想他一定与我一样,十分反感那几个聒噪的女人,只是站在那,抬起头,望向了电视机。
他身材高大,皮肤黝黑,汗衫将肌肉凸显无遗,一条蓝黑色的国米足球短裤,拖着一双人字拖。明显他是比我更喜欢足球的,但是也仅限于喜欢罢了,他松弛的小腿肌肉与上身膨胀的胸大肌,肱二头肌明显不成比例,再加上手掌,手指上的破皮,以及腰部隐隐约约的勒痕,我几乎可以断定比起踢足球,他更喜欢攀岩。
他的脖子处有道明显的分水岭,这对于酷爱户外运动,皮肤长期暴露在阳光下的他并不奇怪,然而我注意到了那道晒痕的样子----一道衬衫领子的形状。这说明他的工作要求他必须天天西装领带,在Hoboken这个城市,基本一半以上的男人都要赶往曼哈顿上班,在那里,着装正式是最基本的要求。
新泽西与纽约交通枢纽及紧密,每个区都有地铁站,两个Block就有一个公车站,从这里出发,到达曼哈顿,路途中想要晒黑实属不易。但是到了哈德逊河的对面,情况就不一样了,那里的交通在上下班高峰期十分拥挤,许多人在那里宁愿选择步行。根据我对纽约的了解,在15与33街之间是有一个枢纽的缺失点的,在那一片,步行的人会非常之多,同时由于过于漫长的红绿灯等待,夏天在那一片上下班的人会接触阳光更久。自然,这个男人脖子上会出现晒痕也就再正常不过了
我的衣服冲洗完毕了,我站起来,走上前,把它们搬到了铁质的小车里,并推到一个更大的滚筒前。我把袜子短裤T恤统统丢了进去,低头看了看计时器,还要再等上二十分钟才能烘干,由于之前报纸上的几个版面并没有太多东西能够吸引我,于是我又将注意力转向了这个男人。
他的左边鬓下与下巴处都各有一个并不明显的血迹,想必是刮胡子的时候不小心破的口,他没有使用电动剃须刀的原因很简单,因为胡子实在太多太密了,是很容易堵塞住剃须刀内腔的。但是我很诧异,为什么他要突然将脸刮得这么干净,像他这种壮汉,配上这么一张白白净净的脸实在有些不协调。
叮铃铃,手机响了,他的双眼没有离开电视,同时从裤袋里掏出了手机,看到了显示的号码,他的眉头似乎皱了一下,走出了洗衣店,小声的接起了电话,此时荷兰的前锋带球冲入了巴西的禁区,与门将形成单刀。
错过这么精彩的一刻,这个电话对他来说一定十分的紧急。
我重新拿起报纸,坐回原位,一则报道吸引了我的目光,内容大致是昨天的深夜,在曼哈顿二十一街与Broadway交界口的写字楼里发生了一起谋杀案,据目击证人的口供,犯人是个身体结实,个子魁梧,一脸络腮胡的男人,并且有人怀疑此人是在这栋楼里工作的公司职员……
看到这里我不禁兴奋里起来,再回头看看这个男人之前所站的洗衣机前,还能大约看到一些红色残留在白色的衬衫上,不停的翻滚着。
这时电话似乎结束了,男人走了回来,又从容的站在电视机下,抬头仰望,一脸的郁闷,怕是还在为错过之前的进球而哀怨着
我犹豫是否该打个电话,也许这个人就是凶手!
忽然我的手机响了,一个女人的声音传了过来:“喂,干嘛呢,马上过来玩牌呀,都等你呢~”
“好,洗完衣服就来。”
那几个女人依旧不停的在说着什么,我将报纸放回原位,离开座位,走到电视机前,拍了拍那个男人的肩,用英语说道:“下回千万别把衬衫和红袜子放在一个滚筒里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