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云飞的灵柩被运回了清平镇,那些不明就里的乡亲们还把他当成英雄一样迎接他。他们为清平镇有一个这样的英雄而骄傲,他们用他们的眼泪来祭奠这位清平镇的儿子。
可怜的乡亲,他们没有一个人知道他们是在为一个小人而流泪。他们被骗了,被刘彻给骗了。不只是他们,大汉以后所有的人们都被他给骗了。
史笔,一枝可以左右一切、颠倒黑白的笔!
小狗扛着一面大旗在皇宫里跑着,那面旗帜迎风招展,看上去十分美丽。
“小狗,大将军让你跟着进宫可不是让你来胡闹的。”周林走了过来,“你扛的是什么啊?”
“这是翠华旗!”刘彻微笑着走了过来。
周林从来都没有听过这个名字,他觉得自己好像就是一个白痴,“翠华旗?那是什么旗?”
刘彻接过了那面旗,无限神往地说:“这是皇帝仪仗队的专用旗帜,它代表着权力,代表着一种身份。”
这翠华旗刘彻以前常用,可是现在他只能看看了。因为,这面旗帜以后是属于周林的,那只是皇帝才有这资格能够用的。以前常用的时候并没有觉得它有什么特别,它只不过是仪仗队里并不太起眼的旗帜罢了。比起那些御辇,九曲玲珑伞,它在仪仗队里只不过是个点缀罢了。
可是刘彻现在看见它,却像见到久违的亲人一样,(他对他的亲人也没有这种感觉)他好怀念当初的那段时光。不管这翠华旗有多不起眼,可是它毕竟只是皇帝的专用旗帜,不管那些权臣有多么嚣张,他们都不敢用这面旗帜。
“大哥哥,你以后就可以用它了吧?”小狗笑着说,“那好,我以后就给你扛大旗!这翠华旗好漂亮啊,我就扛它了!”
周林拉着小狗说:“我不要你扛大旗,你整天扛着它,肩膀受得了吗?”
他以前上学的时候,只要一开运动会,因为他个子高,扛大旗的活儿就归了他。那实在不是好玩的。稍微举一会儿还行,时间要是长了肩膀都会被磨破了。就这小狗,长得跟个地老鼠似的,还扛大旗呢,旗不把他给压倒了就不错了。时间一长,他肯定是受不了的。
“那我干什么啊?你现在每天都得进宫,我是好不容易才进来一次。我也要进宫,你给我安排个事儿做吧。”小狗央求道。
还没有等周林开口,刘彻便说:“也好。小狗好歹也是自己人,把他放在宫里也是件好事。更何况李少方和关云飞都不在这,这里也算相对比较安全的了。”
其实周林也希望小狗能留下,他也需要扶植自己的势力了。小狗虽然小,可是人小鬼大,他完全抵得过一个成年人。
“关云飞刚死,就让他顶替他的位置吧。”刘彻想了想说。
周林觉得有些不妥:“小狗年纪太小了,而且外面盛传是你的私生子。你这样让他一个孩子直接进宫当御林军的统领,好像有些不妥吧。”
这的确有些搞笑,一个没有任何资历的孩子,他要是当御林军的统领,这简直是件不可思议的事情。不过如果小狗真的当了御林军统领,那他简直可以创纪录了。而且这纪录特别多:年纪最小的御林军统领,不识字的御林军统领,爱偷东西的御林军统领,前世当过羽林军统领的御林军统领……
“大哥哥,我行的。那个混蛋关云飞都能干的差事,我怎么不行?我比他可是强多了吧?”小狗的口气不小。
刘彻让小狗进宫的原因也很简单,他想拉拢小狗。他以前从来不把这个拖鼻涕的小狗当成一回事,不过现在他越来越觉得这个小狗不一般,他身上隐隐透着霍去病当年的风采。那年那个叱咤风云的霍去病,是刘彻上了年纪以后最得意的一员干将!
不过,这个刘彻会不会又搞当年的那“龙阳之兴”?这个没有人知道。
周林想了一会儿,他又怎么会不知道刘彻的心思?他点点头说:“也好。不过小狗,你可不能让别人称呼你为‘狗统领’吧?你也该有一个正式的名字了。”
小狗歪着头想了一会儿,笑着说:“你帮我想一个吧。我也该有个正式的名字了。等将来史书写我的时候,写个小狗的名字真的很难看的。”
这小东西,现在就想着名留青史了!也是,连关云飞都能混成什么精忠报国英雄大将军,小狗不也能混出个名堂来吗?
周林想了一会儿说:“外面都传你是霍光的儿子,你前世又姓霍,那你现在还是继续姓霍吧。”
“姓霍。这倒好,我又有了一个儿子!”刘彻笑道。
其实那正是周林的意思。反正霍光已经死了,小狗现在只是恢复了他前世的姓氏,也没有什么不妥。如果他以霍家人的身份进宫,所有人都不敢吱声的。
“至于名字——”周林又想起了霍光给取的那个“霍元甲”了,“取个‘禹’字吧。”
他想起了长安城里的那场洪水,想起了那时如果大禹在世该有多好啊。
“霍禹!”小狗惊喜地笑道,“这名字不错。比什么霍去病好听多了!什么去病啊,还不是年纪轻轻就死了。”
周林笑了笑,他也不知道让小狗进宫是对是错。小狗并不喜欢杀戮,这一点是周林对他最为放心的地方。不过他喜欢金钱,喜欢的程度让人能以想像,这也是让周林最为担心的地方。皇宫不是个好地方,他不知道小狗以后会变成什么样子。不过,这是小狗选的路,他也不好强加阻拦。而且,周林觉得只要有自己在身边,小狗应该不会干出太出格的事情来的。
“那好,我这就带你去定制衣服。”刘彻拉过了小狗,他显然要想把他从周林身边抢走。这小狗现在可是他名义上的儿子了,要想拉拢他,应该还是有希望的。
周林看着小狗屁颠屁颠的样子,他的心又如刀绞。真不知道那只可恶的冰蟾到底有多大的胃口,希望自己能够活到消灭无天老祖的那一天,最好能够将碧柔仙子从魔爪中给解救出来。
“别有洞天见。”
女娲那沙哑的声音在周林耳边响起。
“别有洞天!”周林心里一震,他知道,肯定是碧柔仙子拿到解药了,她让女娲给送来了。
于是,周林匆匆离宫,他匆忙来到了别有洞天。不是为了解药,他是想知道碧柔仙子现在的情况。他现在不想轻易去碧游宫,因为他知道,只要无天老祖一天存在,碧柔仙子就不可能跟他离开的。与其去让她徒增烦恼,倒不如一步一步的来,从李少方开始,然后一个个将那些恶魔除掉!
女娲坐在石椅上,长长的尾巴拖在地上。她面容憔悴,精神萎靡不振,一看就知道这几天她没有休息好。也难怪,她最好的姐妹又一次陷入了苦海。只不过这一次没有上一次那样大义凛然,是为了天下苍生。而这一次仅仅只是为了一个“情”字。千年以前,她就受够了“情”字的苦,没有想到千年以后,她会再次为了这个字无法自拨。
“你来了。”女娲淡淡地说,“速度很快。”
“碧柔怎么样了?”周林急切地说。
女娲苦笑道:“算了,你还是忘记她吧。她现在已经是别人的妻子了,已经不是当年那个纯真的少女了,你还会要一个残花败柳的女人吗?”
周林的心裂成了无数碎片,那个傻丫头为了他,真的是放弃了一切。如果让她为周林死,那倒是件很容易的事情;可是现在的情况却是,那么一个纯洁的女孩,竟不得不委身于一个恶魔!这简直比杀了她更让她难以接受!可是她忍了,为了她的爱人,她甘愿做一具行尸走肉。真是一块无瑕美玉落到了泥沼之中!
“我要她,不管她变成什么模样,我都要她。我一定会救她出来的,我一定要消灭无天老祖!”周林流着泪说。
女娲摇摇头:“你这是何苦呢?你要她,可是她却未必愿意了。”
其实在汉代,比蔑视传统道德的现代更为开放,那时的人都没有什么三贞九烈的想法。不过这碧柔仙子不一样,因为她不是人,她和人的想法是不一样的,她只是天地之间的一缕精华。过于纯洁的她是不容许自己有一点点污渍的,自从她决定嫁给无天老祖的那一刻起,她就决定和周林做个彻底的了断了。
女娲从衣袖中取出一颗白色的小药丸,那小药丸是圆锥形的,看起来像小孩肚子里有虫子时吃的那种甜甜的药丸。原来古代的虫子和现代的虫子都是一样的,它们都怕这种圆锥形的东东。
“这是给你的。或许,这是她最后能为你做的了。”女娲的声音有些哽咽。
她不知道,她的好姐妹这样做到底值不值得。这个男人以后还会娶妻生子的,到时候他还会记得这个愿意为了他放弃一切的女人吗?她的付出永远也得不到回报了,只能每天在苦海中挣扎了。
周林接过了那个小小的药丸,他知道,这是那个傻丫头用那永无止境的痛苦换来的。他心中暗暗发誓:“终有一天,我一定会救你出来的!”